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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0部分

重生之魂帝归来-第610部分

小说: 重生之魂帝归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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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总算是将需要冲锋陷阵的野蛮人战士配齐了人手一把,至于全民一人一把,还得花不少的时间。

    于是乎,整个蛮荒大陆上,第一批类似于工匠的野蛮人,在雨部落正式诞生。

    有了这样的利器在手,可不是一些石制武器可比的,同样的段位战斗力,雨部落的野蛮人显然单挑之下完全可以无伤胜出。

    “顶住!”

    雷部落的指挥者也不是傻子,知道若是继续逃跑,将后背留给敌人简直就是极其愚蠢的做法。

    但此时就算组织起来有效的防御,也瞬间被林洛所率的队伍撕开,然后就是更加混乱的局面,当然总体对雨部落这边还是好的。

    手起刀落,林洛几乎是一秒砍出三四刀的样子,这种速度,看得雨部落野蛮人们一阵羡慕,不过当时洛巫师大人在训练他们的时候,就跟他们说过,一天挥舞上千次重刀,迟早也能达到这个地步。

    “杀啊!”

    阿车首领此时身先士卒,甩了林洛几条街,林洛一阵无语,这群野蛮人,打起架来,还真是可怕。

    半个时辰不到,雷部落这一方虽然数量上占了优势,但兵败如山倒,到现在连有效的反抗都组织不起来,被数量远远少于自己一方的雨部落野蛮人追着屁股后面杀。

    这一战直杀得天昏地暗,若不是林洛让传令兵传令:

    “投降者不杀!”

    等到打扫战场的时候,光是投降的三部联合队伍,差不多达到四五万人,最后连对方的三个首领,都活捉回来两个,有一个直接死在乱军之中。

    “把他都押进城,先关起来,另外不要饿着他们,派一部分野蛮人看守,若有敢逃跑的,直接杀了,不用向我汇报。”

    “另外,那两个首领,一个时辰后带来见我。”

    这一场大战,雨部落的野蛮人们才知道,原来己方的实力,已然强到了这种地步,当真是整个蛮荒大陆北方无敌了啊。

    当然不可能真的无敌,若是敌人的数量翻上几倍,照样打不过。

    战斗过后,林洛回到自己的房子里,门外有十几名野蛮人守卫,现在的洛巫师大人,可以说是整个雨部落的神。

    保护自家的神,自然是一种荣誉。

    之所以这么急着回到住处,是因为刚才林洛在战场中拼杀时,沾染了不少高阶野蛮人的鲜血,之后他感觉到,自己似乎又突破了。

    让林洛惊讶的是,原本是千层大帝位加持,现在竟然无声无息的,到了三千帝位加持,更让林洛惊喜的是。

    混沌力量!

    没错,一直以来林洛最多算是轮回之体,但现在却多了一样混沌的力量,混沌与轮回,这两者就像是大道中的时间与空间一样。

    尝试着轰出一拳,林洛发现拳风中带着一种奇异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直接无视掉近乎一切的防御。

    “原来如此,野蛮人的力量,虽然没有灵气加成,却是蕴含着一丝混沌的力量,这种力量,让野蛮人之间的拼杀,除非实力相差实在是太远,不然就算是一位下位神,同样可以对主神造成一定的伤害。”

    难怪,外来的生灵,哪怕是一方界域,也能被一大群野蛮人追着打。

    感受到身上那种近乎可以打碎大道的力量,林洛轻声自语:

    “打破规则,就叫你混乱之力吧。”

 第一千三百零五章 兵锋所指

    同时林洛也算是明白了,为什么整个宇宙中,野蛮人星域的野蛮人们,会被诸多的限制,禁空,禁灵,禁文明。

    若是他们能飞能修行,灵智也能跟人族相差无几,这一族只怕就是真正的逆天一族,什么神族,仙族,全都将会成为渣渣。

    “他,似乎觉醒了他身上,第一世的本源力量”

    就在林洛感受到周身的混乱之力瞬间,神域中的自然大道本尊,猛然从入定中站起身来,脸色带着惊疑不定。

    没错,宇宙最初,第一个出现的生灵,是他!

    生于混沌,于万世轮回中,成轮回之体,这本就是一个无解的存在,在他第一世活着无聊,自己跑去轮回之后,每一世,每一任的自然大道,都会刻意的将其混沌之体给封印,这一任的自然大道万万也没有想到。

    天地间仅存的一缕混沌力量,在蛮荒世界,当初神域建在这里,也是因为如此,被无数的生灵无限的削弱分散之后。

    最终每一个野蛮人身上拥有的混沌之力,可以忽略不计,大头在神域,这也是当初林洛决定到蛮荒大陆之时,自然大道想过要制止他的原因。

    不过后来觉得林洛的混沌之体已然过万世轮回,本身早就脱离了混沌天道的范畴,一丢丢的混沌之力,应该对林洛不会有什么影响。

    等林洛真进入了神域,再考虑将那缕混沌之力弄到远离林洛的地方去。

    “怎么了本尊,你的脸色好多年没有这般精彩过了。”

    青衣自然大道分身,挺着一个微微隆起的肚子,这时冒了出来,其他六道分身,可以说要么到宇宙各地去处理事情去了,要么闭关。

    现在唯有这个青衣分身,显得格外的清闲。

    养胎么,太正常了。

    在看到她那微微隆起的腹部时,七彩自然大道本尊,突然一阵开心的笑了起来,没错,生于混沌又如何,将来绝不会是这片生灵之宇宙空间的敌人,只会是守护者。

    “若是能够再感悟稍微完整的时间大道,那就真正的可怕了”

    “从现在开始,以雨部城为中心,向四周扩张,小部落尽量的安抚收拢,若是强大一点的部落,先打服,再谈收拢”

    有强大的后勤队伍,进可快速进攻,退可守城不败,林洛自然不再犹豫,野蛮人队伍兵分几路,对外征战。

    最麻烦的就是通讯方面,没有卫星,没有雷达,更没有手机对讲机。

    这难不倒林洛,反正野蛮人干架,多是喜欢搞阵地战,距离太远的两部若是想通讯,只能麻烦一点,依靠人工传讯,还有就是狼烟传讯。

    近一点的,林洛弄出了简易的传话筒,就是通过一根很细的类似于金属材质的从本土一种植物中抽出来的线连接两个竹筒。

    距离最远可以达到数里地,在守城战守阵地战和打伏击战中,绝对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当林洛搞出这种类似于“顺风耳”的简易原始道具时,雨部落的无数野蛮人震惊了,这样一来再也不用因为情况不明,从东头瞎跑到西头。

    甚至林洛还在雨部落城中搞了个简单的通讯网络,当然是专人专线,一般普通的野蛮人,最多去体验一下这种远距离传音的美妙。

    如此,雨部落算是直接结束了通讯全靠吼的时代。

    当然,有线的比无线的工具麻烦一些,这是没办法的事。

    “目标,雷部落,给你们三万战士,三万后勤人员接续补给,七天时间,将雷部落拿下,有没有问题?”

    阿车首领得到了这个任务,兴奋得几天都睡不着觉,终于可以到异地征战了,而且依照洛巫师大人的安排,别说七天,全军全速前进,完全不需要担心行军中挨饿的情况,因为洛巫师除了配备后勤保障队伍外,还有一样,就是干粮。

    那大米什么的真是好东西啊,用水煮熟之后简单的压缩进麻布袋子里,虽然冷了味道没那么好,却顶饿啊。

    一个士兵背一小袋放身后,至少三天内不怕出现饥饿,还有就是用一些兽类的胃做成的水袋,装上满满一袋,省着点喝,三天也不需要去找水源。

    这都是行军利器,而且三天的时间,只要不是陷入死局,后勤部队完全可以接续上补给,至于后勤队伍所用的工具,林洛指导这群野蛮人做了一种简单的独轮车,车轮是石头的,轮子的宽度绝对能够让一些野兽拉着这独轮车在平地上快速奔跑而不随意的侧翻。

    力气什么的,拉不拉得动什么的,都不在林洛的考虑范围之内。

    “七天之后,若是拿不下雷部落,你提头来见我。”

    这是林洛下达的死命令,同时提了一个要求:

    “不可随意屠杀孩童和女性野蛮人,男性野蛮人,若有反抗的,可以诛杀我们现在需要大量的人口,女性,可是宝贵的资源。”

    说这话时,林洛的神色有些古怪,但战争就是如此,他能做的也就这些。

    阿车首领点头,之后领了三天的干粮,然后带着队伍直接上路,当真是星夜兼程,按照这种得军速度,最多两天的时间,便能抵达雷部落的部落聚集地。

    第五天的时候,阿车首领便带着先头部队回来了,每一个野蛮人的脸上带着几分疲惫,不过更多的是兴奋。

    如今的雷部落,在经过两次的大战之后,损失惨重,早就没有了之前的强大,加上阿车首领按林洛的要求,闪电进攻,此时雨部落的后勤部队与一半战斗人员押着数万的雷部落野蛮人往这边回来了。

    消耗很大,林洛不是没有想过在雷部落就地建城,这样也算是攻城掠地扩充地盘了。

    “打天下不易,守天下更是不易”

    林洛可没有这么多的闲功夫以后在蛮荒大陆建一个大帝国,自家的太阳系都没去搞这种事,怎么会在外面搞?

    所以,林洛的想法就是,弄出一方豪强来,自己安心当自己的神吧。

    至于后续阿车这位首领能够将整个雨部落发展到何种地步,那要看他有多大的野心了。至少现在林洛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弄出一个能够打趴那什么神殿的势力,就算打不趴,来个分庭抗礼也足够。

    在雨部落再一次收割水稻的这天,所有的新进俘虏,彻底的被雨部落收纳进去,那无数的粮食,肉类,还有那群能够下水与残暴鱼正面群殴战士。

    无一不是告诉他们,这是一个即将成为王族的部落!

    同时林洛让一些野蛮人到更远的大部落去宣扬雨部落的强大,雷部落被彻底收服,另外两个跟雷部落关系好的大部落被打残,这些事情就算没有人去宣传,估计过个十天半月,这消息也会传出去。

    “恳请洛巫师大人成为雨部之王!”

    “对,洛巫师当成为巫师之王!”

    雨部落连续的大胜,部落的人口在短短数月时间,哪怕外面已然进入旱季,但雨部落的一切,都是飞速的壮大,人口已然突破五十万!

 第一千三百零六章 洛巫王

    “巫王!巫王!”

    无数的呼声传来,这是林洛到蛮荒大陆上的第七个月还是第八个月来着?想着将一些事情慢慢的下放到阿车等各野蛮强者手中。

    这样林洛就可以安心的修炼混乱之力,顺便可以开始着手安排野蛮人去神殿那边打探消息了,直觉告诉他,蛮荒神殿与那神域,定然有着关系。

    “外面为什么这么吵?”

    林洛此时的房子并不算大,正在安排几个心腹野蛮人一些事,突然外面传来一阵阵呼喊声,屋里的几个野蛮人一脸的理所当然,显然早就知晓这件事。

    等林洛听清了外面的浪潮呼声,不免有些无奈,这群野蛮人啊,相处好了,当真是对你敬若神。

    巫师之王,只有百万人口的部落中,身居首位的大巫师,才有可能获得的尊称。

    “我等见过洛巫王”

    得,还准备放下一些担子呢,现在看来——等等,咱似乎可以做个精神领导者?林洛知道,在地球上,很多死掉的名人,不都是成了无数凡人追捧的对象么?

    像是那什么也苏;明明只是一介凡人,只怕他自己挂了之后,从来没有想过死后会成为无数凡人眼中的神吧?

    这算不算是黄袍加身?

    等等,这一幕,怎么感觉这般的眼熟呢。

    林洛微微沉默,回忆中某一块慢慢的浮现,好像在很多很多年以前,他曾经历过这一幕一样,很多很多年以前,人族的原始时代么?

    微微恍惚之后,林洛并没有拒绝这个称号,就像这个称号本就该属于他一样,当他承认这个称号之时,整个蛮荒大陆,突然出现了一片七彩云彩异像。

    “这是,某位野蛮人成了祖境么?这怎么可能?”

    多少年了,再没有野蛮人成为祖境,这一天突然出现了一位,怎么能不叫无数野蛮人惊骇,还有就是,平时出现新晋的祖境野蛮人,最多是三种颜色或者四种颜色,代表着这个野蛮祖境的实力。

    三种颜色,说明灵魂等阶大约在三四十阶左右,四种颜色就很强了,四五十阶灵魂。

    林洛记得,当初那位冰龙之祖,也就是四十多阶的灵魂等阶,七彩,意味着灵魂的真正圆满。

    “蛮荒大陆上,出了个了不得的人物啊。”

    当然,无论外界如何的议论,林洛自己是看不到那天空的异象,原因无他,此时的他正头疼呢。

    别人家的巫师王,只要是男的,哪一个不是妻妾成群,而雨部落中,林洛这位洛巫师王大人,可以说不仅年轻,实力更是强得离谱。

    可以说,部落中所有未嫁年轻女子,此生最大的梦想,只怕就是嫁于洛巫师王,成为王妃,数量什么的,她们可不在乎。

    于是乎,林洛是真的头疼,都躲在自家“王宫”,也就是那座被扩建了数倍的房子中有几天了,原因无他。

    雨部落的阿车首领牵头,正在为洛巫师王大人选妃。

    “真是一群不省心的家伙。”

    林洛轻轻的摇了摇头,他表示要闭关,其实是为了避开某些事情,面对那无数蛮族少女们的狂热的目光,林洛真心有些吃不消。

    最夸张的是,自从阿车首领宣布为巫师王大人选妃开始,就有不少胆子特别大的蛮族少女偷偷的溜进林洛的住处,若不是现在这座所谓的王宫将守卫的力量加到了两三百护卫,只怕林洛早就被睡了不止一次。

    尴尬不?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林洛真的要闭关,在他应下“巫师王”这个称号的瞬间,他便察觉到,自己的记忆之海中,似乎某些禁制被彻底的打破了。

    无尽的力量疯狂的涌现,哪怕是在蛮荒大陆,他竟然能够触碰到灵气修行了——这就需要花点时间来整理一下。

    在蛮荒大陆,唯有祖境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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