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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鸪源琢恕!�
杜采歌哭笑不得,不得不为女孩儿惊人的想象力点赞。
挂了电话后,他去洗了个澡,正想看一部电影,又想起才答应了妹妹要作息规律。看看时间,快12点了,便准备随便上上网就睡。
这时他的目光落在LL上,系统提示还是在不断闪烁,肯定是有人想申请加他好友。
杜采歌突然生出一个念头,想看看那个黄金盟“等你忘了我是谁”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点开对方的资料。
资料显示,性别女,年龄18岁肯定是假的吧?,地址是魔都,爱好是玩三打哈。
个性签名:等你忘了我是谁,忘了我的泪,能不能
原来是出自这里。
这是地球刘天王的一首歌,歌名就叫“等你忘了我是谁”。
杜采歌又百灵搜索了一下,不出所料,这首歌已经被林可搬运过来了,是一个名叫粟睿的歌手原唱。
再点进“等你忘了我是谁”的个人空间。
相册里有图,但是杜采歌看了看,都是些风景照和静物照,没有人物照。
风景照来自于全国各地,还有许多国外的景点。“等你忘了我是谁”或许是个喜欢旅游的人。
摄影技术不错,光线、布局,都处理得非常好,摄影器材显然很高端。
而那些静物照,是一些服装,有古典也有现代;还有一些摆件,饰物,品类很杂。
看完后,杜采歌心里嘀咕:这个人究竟是什么职业?这些照片太斑杂了,很难分析。
再看日志,没有原创,都是转载的感情类、生活类鸡汤章。
说说,有几十条。
杜采歌认真看了一下。
从说说和日志里,最能了解到一个人的思想动态,观点、态度,甚至一些个人信息。
全部看完后,杜采歌心中描出了一个模糊的形象。
这个“等你忘了我是谁”应该确实是女性,字很细腻,内心感情丰富。
此人最近两三年很少更新动态,但是前些年似乎一直处于单恋或者暗恋之中,有许多条说说是与这种心情有关,比如“我还是很喜欢你,却厌这相思之苦,奈何你我各散天涯,相思更浓”。
“独饮一杯时光陈酿,难解相思之苦。都说时间能冲淡一切,其实只是被深深埋葬。”
“如果能够重来,我想我会忘记你的。”
“我曾将我的全部的爱送你,你却送给我苦果。”
还有,这个女孩子似乎很喜欢林可搬运来的作品,有不少说说是引用自林可歌曲的歌词。
比如“等你忘了我是谁,忘了我的泪,我们才能见一面。因为伤心人,难免会后悔,反反复复越陷越深”
“如果说一切都是天意一切都是命运,终究已注定”
“爱情他是个难题,让人目眩神迷。忘了痛或许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解脱,是肯承认这是个错,我不应该还不放手”
另外,这个女孩子的职业,或许是模特?因为有一条说说里,她在抱怨,那个傻X摄影师把她的写真给毁了,下次绝对不再和这个摄影师合作。
还有,这个女孩子应该是小名叫“小颖”,或者名字中有个“颖”字。
因为杜采歌看到,有一条“烧到39度,人都烧迷糊了。这个脆弱的时候,最希望身边有一个人陪伴。”的说说后面,有人留言:小颖童鞋别哭,摸狗头,我处理完这个工作就来陪你。
最后,杜采歌觉得,这个号应该不是对方的主号。因为在空间里留言的人非常少。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如果自己猜得没错,职业可能是模特,那么相貌身材应该都是非常棒的。
这样一个年轻靓丽的女孩子,LL空间里绝对不应该只有这么一点访客、这么一点留言。所以这肯定不是主号。
杜采歌想给对方发条信息。但是想了好久也没想出来该说什么。
干脆就关掉LL,睡觉去了。
第59章 原来你就是神秘的“晓”
杜采歌是被一阵敲门声惊醒的。
那敲门声并不大,也并不急促。
应该是用指关节敲的,而不是胡乱拍门,敲得很有节奏,也很有耐心。
杜采歌醒来后,看看时间:才7点半。
谁啊,这么早来找我?
是不是推销保险的?或者卖除蟑螂药的?
他往被子里一卷,蒙头想继续睡。
但是那敲门声锲而不舍。
“哎!”杜采歌坐了起来,随手披了件外套,抓了抓乱成鸟窝的头发,穿着拖鞋去开门。
门打开后,入目不是推销保险的猥琐中年,也不是卖蟑螂药老鼠药的大妈。
而是一个年轻靓丽,打扮时尚的女孩子。
耳朵上戴着一对水滴状的水晶吊坠,明晃晃的很是惹眼。
来者摘下硕大的淡茶色墨镜,露出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一张清新脱俗的美丽面孔。
比起杜媃琦或许略逊一分,但也称得上是顶尖的颜值。
关键是那种清新脱俗、让人眼前一亮的气质,就像是完美的初恋女友出现在面前。
她长发披肩,穿着红黑格子的外套,短裙、黑丝袜,一双美腿骄傲地展示出来。
那双腿的绝对长度不算特别长,但是与她身材的比例,却堪称黄金比例,给人极大的视觉冲击。
腿型完美,即使杜采歌不是足控,看了一眼后都感觉有些内心骚动。
往上是盈盈一握的细腰,然后是一对人间凶器。
哦,再一看,其实其本身并没有达到人间凶器的级别,但是这个女孩子属于娇小型的,所以在对比下,那一对高耸就达到了人间凶器的视觉效果。
左手提着一个女士挎包,右手是一个A4纸大小、半寸厚的礼盒。
杜采歌觉得这个女孩子很眼熟。
特别是在对方摘下墨镜后。
多看了两眼,这个女孩子的形象便和春晚舞台上那位歌后渐渐重合起来。
段晓晨。
只不过在春晚舞台上,段晓晨是浓妆重彩,而此时却只是一点精致的淡妆。
杜采歌看完对方,再看看自己。
穿着睡裤,随手套了件外衣,头发没有梳,脸还没洗,牙也没刷。
然后就让他这样子和一位美若天仙的歌后照面?
总感觉有哪里不对。
他和段晓晨对视着,越来越尴尬。
而段晓晨的眼睛里,先是冷淡,然后渐渐的似蒙上一层水汽。
为了掩饰自己的眼神,她低头说:“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原主凭什么能和歌后相识?
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一股清新的香水味,从对方身上传来,让杜采歌精神一振。
他摸摸头:“进来坐吧。”
段晓晨低着头走进来,将右手的礼盒递给杜采歌:“一点小礼物,希望你喜欢。”
她的声音非常动听,即便说出的只是普通平实的语言,听起来也像是从钢琴里流淌出来的优美的音乐,自有一种动人的韵律蕴藏在她说出的每一个音节里。
用“出谷黄莺”来形容,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谢谢,”杜采歌考虑了两秒,接过放在桌上,“你随便坐,我先穿好衣服,洗漱一下。”
“不好意思,是我来得太早了。”段晓晨道歉。
她的声音一如既往,即使没有经过那些专业设备的美化,听起来也犹如天籁。
她坐在沙发上,杜采歌则匆匆回房穿戴整齐,然后冲进盥洗室好好洗漱一番。
这才出来,他不好挨着对方坐,便抽了条椅子坐下。
段晓晨眼神一黯。
杜采歌坐在椅子上,心里乱糟糟的。
原主为什么和歌后认识?他们是什么关系?自己该说什么?
不,最好不要主动开口。
原主或许和对方有什么约定呢。
对,以不变应万变。
段晓晨抬头看了杜采歌一眼,见杜采歌目光灼灼地看着她,顿时大感吃不消,又低下头。
半晌才鼓起勇气准备开口。
结果这时杜采歌突然跳了起来:“对了,泡茶。你坐着别动,我去泡一壶茶来。”
杜采歌离开之后,段晓晨心安了下来。
她打量着屋里的陈设,这几年来,都没怎么变过。
这个人,或许也没什么变化。
还是她熟悉的那个人。
不需这么紧张。
自己在扭捏个什么呢,在他心里,你就是一个普通朋友吧。
段晓晨微微叹息,心态却是很快调整好了。
等杜采歌端着热茶出来,发现这个女孩子的神情已经有了很大变化,变得更加放松、自在,也更自信了。
杜采歌将茶递给对方,心里想:用30块钱一斤的茶叶招待歌后,我也真是佩服自己。
但是没办法,这茶叶是之前刚穿越来那会买的,2月份拿到稿酬后,自己还没去买茶叶呢。
段晓晨却似乎并不在乎茶叶是好是劣,吹了吹气,轻轻抿了一口,轻启朱唇道:“过年时和你约了见面,今天我正好有空,就过来看看你。”
杜采歌立刻反应过来,心里道:啊,原来你就是那个神秘的“晓”。
又联想到杜媃琦特别喜欢段晓晨的歌,难道妹妹也知道原主和段晓晨认识?
而且看这架势,不仅仅是认识,而是很熟。
再看看段晓晨的眼神,有一种让杜采歌感到很熟悉的东西。
具体是什么,他一时说不上来,只觉得这种眼神他以前应该见过很多次。
杜采歌斟酌了片刻,笑道:“怎么不先打个电话来。”
段晓晨瞥了他一眼,目光含怨。你心里就没点13数?打电话给你,你铁定说没空只能这样搞突然袭击,才能见得到你。
杜采歌觉得空气突然低了几度。
他摸摸后脑勺,“哈哈,对了,你来得这么早,还没吃早餐吧?”
段晓晨点点头:“还没有。”
“要不,我们出去喝个早茶?”
段晓晨又瞥他一眼,委婉地提醒:“我不太适合去公共场合。”
杜采歌一想,倒也是。对方是歌后,有着恐怖的人气。
如果不做乔装打扮、不带保镖就出门,被粉丝围堵了,指不定会出现什么意外。
他想了想,不确定地问:“要不,我去做早餐,我们随便吃点?”
笑意瞬间从段晓晨的嘴角蔓延开,渗透进她的眼睛里。她那对大眼睛里洋溢着快乐,两颊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用力地点头:“好啊!”
杜采歌觉得,把天后一个人丢在这里,自己去做简陋的早餐,似乎不是很合适。
总感觉有点怠慢对方。
但段晓晨自己都不在意,那应该就没事了。
或许,段晓晨歌后与原主的关系,比他想象的更加密切?如果只是普通朋友,歌后怎么可能一大早就来串门!
杜采歌之前就猜测过,原主或许是在音乐圈混的,应该也是一位创作型的音乐人,和段晓晨认识并且熟悉,成为好朋友,也是可以理解的。
杜采歌一边想着,一边有条不紊地开始煎蛋。
香味从厨房弥漫出来,段晓晨不由得咽了口唾沫。
她昨晚想到今天要来见杜采歌,一晚上都没睡好,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第60章 值得(你的推荐票非常重要!)
段晓晨不由得起身,来到厨房外,看着里面忙碌的背影。
和几年前比,并没有太大变化。
但是段晓晨渐渐回味过来。
她刚刚看到杜采歌时,觉得杜采歌没怎么变。
但经过这十几分钟的相处,她发现杜采歌其实变化挺大的。
头发花白了许多,人也消瘦了,这让她很难过。
而且他的神态、气质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换成前几年的杜采歌,绝对不可能那样目光灼灼地看她。
她刚认识杜采歌的时候,他虽然撩女无数,四处沾花惹草,但是对她却从不口花花。
而在那两件事之后,他几乎从不与人有目光接触,急剧地消沉了下去。
总是显得落落寡欢,忧心忡忡。
说好听点,是那种敏感艺术家的悲春伤秋。
说得不好听,那就是种病,被称作“抑郁症”的病。
难道传闻是真的,他真的失忆了?而因为失忆,忘了那些让他难过的事,所以抑郁症也不药而愈?
还是说,咨询起效果了?
可惜那位陈泉老师,油盐不进,自己多次向她打听,她都只字不肯透露。
段晓晨心想:不管你是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但,如果非要做个比较我更喜欢你现在的样子。
杜采歌偶然回头,却见歌后段晓晨目光迷离地看着自己,水光致致的桃花眼中,有一股痴态。
杜采歌大吃一惊,他再怎么迟钝,也觉得有些不对劲。
这绝对不应该是普通朋友的目光。
难道
做好简单的早操煎蛋三明治,加牛奶燕麦片,杜采歌将其端上餐桌,招呼歌后:“来尝尝,品鉴一下我的新手法。”
杜采歌这是担心对方以前吃过原主做的早餐,会吃出手艺的不同,所以提前打个预防针。
段晓晨盈盈一笑,酒窝浅浅地出现。那笑容不说倾国倾城,却是让见惯了美女的杜采歌也心跳漏了一个节拍。
坐下吃了一口,她笑着说:“煎蛋还不错。”
杜采歌道:“就这一个拿手菜。”
说完他就担心,如果歌后与原主关系不一般,会不会吃过原主别的拿手菜,然后意识到不对?
但转念一想,反正自己可以打出“失忆”大旗,根本不用这么小心谨慎嘛。
他吃得很快,三两口就狼吞虎咽吃完了自己的份额,而段晓晨还在小口吃着。
杜采歌没有打扰她,只是静静看着。
她吃东西的动作并不秀气,没有杜媃琦那么美观。
她是那种,吃得很小口,但是动作特别快,很利索。
过了一会,她也吃完最后一口,对杜采歌甜甜一笑。
姑且不论段晓晨的身份,即使只是一个普通的美女,对着一个男人露出这样的表情,也是令人心情愉悦的。
更何况,段晓晨还是一位歌后。
哪怕杜采歌总觉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