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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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真诚方能换来真诚。
如果他想打动段天后,从段天后口中掏出关于“林可”的真实信息,那么自己最好用发自内心的真诚话语,加上一点点的忽悠,来达到目的。
段晓晨的美眸里有一瞬间的迷离。然后嫣然笑道:“我很喜欢这段话。看来你最近写作还是挺有收获的嘛!”
杜采歌吃惊了:“你知道我写作?”
段晓晨自知失言,吐了吐小舌头。
不可否认,这动作很俏皮可爱,与她一贯的形象气质不符,但真的非常可爱。
但杜采歌的注意力没在这上面。他追问:“你怎么知道的?”
没什么别的情绪,只是感到好奇。
段晓晨低下头,“就不告诉你。”
杜采歌无语:“你不说难道我就猜不到?要么你早就知道我写书,一直都有关注。要么就是琦琦告诉你的。哦,也有可能是范哥说的。别人都不知道我在写书。”
“随你猜,反正我不告诉你正确答案。”段晓晨笑眯眯的,她这次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再次变成眯眯眼,脸颊上的小酒窝也明显了很多。
看得出,此时她的心情特别的好。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不找林可给你写歌?如果这是不方便回答的问题,就别答了。”杜采歌将话题拉了回来。
段晓晨的态度显得挺随意,她歪着小脑袋,披肩的长发随意地洒下。“谁说我不想找林可写歌呢。不过我能理解,我会想要风格上的变化和突破,想要超越林可过往的作品。也或许,林可现在不想再写歌了。所以我问你,你能给我写歌么?能为我写一首超越林可水准的歌么?”
说到这,她那双桃花眼微眯地看着杜采歌,那眼神里意味深长,只是杜采歌自觉没有读心术,也不太会阅读眼神,所以不清楚她想用眼神表达什么。
杜采歌并不想贬低穿越者前辈,想了想,做出了自认为比较得体的回答:“超越林可?不一定。但我相信自己能写出一些不一样的,同样很有意思的作品。”
段晓晨露出一个如释重负的笑容:“那我就安心期待你的作品吧。”
杜采歌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觉得如释重负。
想了想,杜采歌又试探着问:“你心目中的林可,是个什么样的人?”
段晓晨的目光又迷离起来,似乎陷入回忆中。
半晌才道:“首先,他是我的贵人。没有他,我不可能在现在这个年龄,获得这样的乐坛地位。”
第63章 让人操心的人(晋级了!求推荐票)
段晓晨的眼神迷离,目光失去了焦距,好像在看着杜采歌的脸,又像是在看着杜采歌身后的虚影。
她那如同玫瑰花瓣的嘴唇微动,像是身处不愿醒的美梦,梦呓般地说:“其次,他是我想努力超越的对象。我也想写出那么好的音乐,可我怎么也追不上他的脚步。”
“他是我见过最有才华的人之一,不仅仅是音乐。他的很多观点很有趣,但他更愿意将他那些有趣的观点藏在心底。”
“他是个复杂的人,他充分体现了人性的复杂,既有天真单纯的一面,也有恶劣的一面。有时候他是个天使,也有时他是个恶棍。但是不管媒体怎么评价他,我能看到他的真实,他的纯粹。他是个让人操心的人。”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林可。”
杜采歌摸了摸下巴,狐疑不已。
总感觉这位段天后与那个林可之间有一段故事。
并不仅仅是歌手与自己的贵人。
不仅仅是熟人,朋友。
根据他查的资料,林可当年泡妞无数,换女友比换衣服还勤。或许这位段天后就曾经和林可有过一腿?
但是算了。没必要深究这些八卦。终究不关自己的事。
杜采歌还想继续试探性地问几个问题,段晓晨突然神色一变。
她摸了摸随身背着的小包,从中拿出一只正在振动的手机。
与宁悦蓉、姜佑曦的手机是同款,背后LOGO是一条盘起来的中国龙。
杜采歌已经在网上查过,这是大华国的“流金”品牌,地位相当于地球上的水果手机。
名字中没有“龙”字,也不知道为什么LOGO要做成中国龙。
他最近自己也入手了一台高配版,各种应用还不完善,说是智能手机,实则和功能机没太大区别。
段晓晨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皱了皱眉,按掉。
“不好意思”
话音未落,对方又不依不挠地打来。
段晓晨歉意地说:“看来必须得接一下,不好意思!”
说着站起来,按下接听。
“我不是说没事别打搅我么!”
“什么?”
“这样啊晚点行不行?”
“好吧,我知道了。你让娟子来接我吧!我就在雨溪国际这里。”
“还有多久到?”
“好。”
挂掉电话,段晓晨看着杜采歌:“我得走了,突然有事。”
杜采歌笑道:“正事要紧。我送你到小区门口吧!”
“不用了,”段晓晨说,“我就在家里等,正好要回去换衣服。”
家里等?回去换衣服?
段晓晨换了鞋,出门后直奔对面,掏出钥匙开门。
她站在门口回望,对杜采歌甜甜一笑,才戴好墨镜,进屋里,关上门。
杜采歌这才恍然。
同时也回想起那个在门口睡着的女孩。
心里更加狐疑。
那天她被关在门外,结果坐在地上睡着了。
她既然认识原主,为什么不打电话或者直接敲门向自己求助?
更关键的
“空调被和暖宝宝为什么不还给我!”
段晓晨背靠着门,仰头看着天花板出神。
其实她可以不暴露的。
可是今天的气氛这么好,还吃到了他做的早餐,段晓晨忍不住就想试探一下。
现在,你会有什么联想呢?
就算你再笨,这回也该猜到点什么了吧。
当你看到我住在你的隔壁应该就能明白过来,会明了我的心意了吧。
你会有什么样的回应呢?
真是冒险啊。
段晓晨原本不想这么快暴露的。
只是今天氛围这么好,你的变化也那么大。所以终究忍不住,试探一下。
失忆是真的么?
其实,如果你真的失忆了,不见得是坏事。
忘掉那些不愉快的过去。
而我和你,也能重新开始。
段晓晨没有放任自己出神太久。
她很快就去换了一身适合商务场合的外套。
在魔都的这套房子,虽然她住的时间很少,一年也住不了十天半月,但该有的东西,应有尽有。
这是让她住得最感到舒心的地方。
相比之下,京城那套房子,她觉得只能算是个“住处”。
这里,才是“家”。
出门后,段晓晨不自觉地看了对门一眼。
然后乘电梯下楼。
娟子还没到。
段晓晨拿出手机,给“杜小妹”发了条信息。
她和杜小妹还不是很熟,打字时字斟句酌,非常谨慎。
“我今天到你家玩了。你哥变化真大!他说他失忆了,是怎么回事?”
今天是周末,杜小妹应该没在上课。
很快就回复了:“他呀,肯定是因为终于成长了,觉得有许多不好意思面对的往事,不想提起的往事,所以就玩起了失忆人设。你就陪他玩呗,哄哄他呗,反正男人至死都是小孩。”
“你懂得真多。”段晓晨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如同鲜花绽放在春风里。
“那是,那是,”即使只是字,也透着一股自鸣得意的味道,“晨姐,签名照什么时候寄给我?”
“签名照有什么意思。下个周末我们去逛商场,我请你吃饭,一起看电影,去拍大头照。”
“好啊,不许赖账!”
“拉钩。”
这时一辆熟悉的银灰色轿车迅速驶近,段晓晨收起手机,扶了扶墨镜,迅速切换成高冷的样子。
杜采歌坐在桌旁,拿起段晓晨送给他的礼盒,陷入沉思。
礼盒很轻,稍稍晃了晃,从声音判断,里面应该是印刷品。
杜采歌猜测着,但是没有任何线索。
他终于忍不住,将包装纸撕下,打开盒子。
里面果然躺着一叠纸张。
杜采歌小心地将之取出,一页页地翻看。
很显然,这是一部漫画的原画手稿。
杜采歌对这个世界的漫画家不了解,不清楚这是谁的大作。
但以段晓晨的身份,她送出来的东西肯定不会差到哪去。
很大的可能是某位名家的作品。
所以为什么要送这个给自己?
难道原主喜欢看漫画?
杜采歌觉得自己似乎抓到了一点灵感,但却转瞬即逝。
当他想要继续探究时,却发现自己连线头都没有找到。
总结一下今天掌握到的线索吧。
原主喜欢看漫画。
原主和段晓晨的关系匪浅,否则段晓晨不会以漫画原稿作为礼物。这东西呢,价值或许不是特别高,但是很难弄到。
肯定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原主或许不是很成功的音乐人,但是应该很有特色,否则段晓晨不会以天后之尊来找自己约歌。
很显然,段晓晨当时的语气不是客套,而是真的觉得自己能给她惊喜。
话说原主到底有过一些什么样的音乐作品啊?
要不要找范玉弘,或者去问问原主的好哥们邹国勇?
另外,杜媃琦应该也清楚。
不过如果去问妹妹的话,估计又会得到冷笑的回应。毕竟在妹妹的眼中,自己的失忆都是伪装的。
第64章 又一个来约歌的
段晓晨离去后,杜采歌憋了一肚子的疑问。
不过接下来的几天,段晓晨都很忙,杜采歌给她打了数次电话,想聊聊漫画的事,聊聊林可的事,她大部分时间没法接,就算接听了,也没机会详谈。
她倒也会抽空发条短信过来,有时候是一句抱怨:我昨晚只睡了3个钟头,好想睡觉。
有时候是一句感慨:贺娜胆子肥了,在节目里给我下套呢。
杜采歌:贺娜是谁?
有时候是嘘寒问暖。
或者随口闲扯。
有时候仅仅是发来一个笑脸符号。
杜采歌有些纳闷。
他穿越过来那么久,段晓晨从没发短信来过,只在过年时打过一个电话。
为什么登门一次之后,似乎打破了某种脆弱的平衡,现在联系这么频繁?
杜采歌盘算着,想约段晓晨出来一趟,吃个饭什么的,好好聊聊。他相信段晓晨只要有时间,绝不会拒绝。
毕竟,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段晓晨和原主的关系是很不错的样子。
只是段晓晨真的太忙了。
几乎每天都能在电视里、或者在上网的时候看到她。
要么是参加一档综艺。
要么是参加什么晚会。
或者就是出席某个品牌的发布会。
而且她这两年也开始接拍一些电视剧,虽然从未担当主演,但也是饰演一些重要配角。这些都需要占用她的时间。
天后也是要恰饭的嘛。
出专辑能赚几个钱?
真正赚钱的,是出名后的各种商演、各种广告代言。
杜采歌毕竟也在圈里混过。
虽然地球上的娱乐圈和蔚蓝星有所不同。
但想来也大同小异。
像段晓晨这么年轻的歌后,二十七、八岁,正是圈钱的大好时光,忙起来每天睡三、四个小时是常态,几乎不太可能有私人空间。
想和闺蜜约个饭,估计都得提前大半个月安排日程。
这天。杜采歌打了个电话过去,不出意料地,段晓晨又没接。
接电话的是那个叫“娟子”的助理,这女孩已经接过杜采歌几次电话了,认得来电显示,一接听就小声道歉:“不好意思啊杜哥,晨姐现在没法接电话。”
“没事,”杜采歌笑道,“我想请她吃个饭,等她有空了,你帮我问问,看她什么时候方便,然后回个信给我。”
“好的,我一定转告。”
两人都有默契,虽然一般人想约天后吃饭很难,但杜采歌是一般人么?是么?不是么?杜采歌不清楚,但他感觉得到,自己在天后心目中的特殊地位。
挂了电话,杜采歌摇摇头,继续安心搬运。
搬运鬼吹灯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
甚至比搬运诛仙时更有激情。
他当初就很喜欢这本书。
现在算是重温一遍。
在地球上,鬼吹灯的电影、电视剧和漫画他也都看过。
这时一边搬运,一边思考着,如果是自己要将鬼吹灯搬上大荧幕,会怎么拍。
一幕幕抽象的画面出现在脑海中,人物面目模糊,不断地调整地台词,无形的机位不停地调整着角度
倒是挺有趣。
搬运诛仙的时候,杜采歌基本上是完全照搬。
但是对鬼吹灯,杜采歌已经不满足于全照搬了,他会按照自己的想法做出一些修改。
当初在地球看了鬼吹灯后,他找了许多同类去看,包括盗墓笔记等。
虽然其它的盗墓都没能写出太有新意的东西,没有任何一本能超越鬼吹灯,但也毕竟各有优点。
因此杜采歌会参考那些盗墓,对鬼吹灯进行加工。
由于不是照搬而是改编,因此搬运的速度比搬运诛仙时要慢得多,一个小时最多5000字。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选择留念不放手”段晓晨演唱版本的红豆响起。
这是杜采歌新换的铃声。
翻唱过红豆的人,不管是在地球,还是在蔚蓝星,都有很多。
段晓晨的版本是杜采歌觉得唯一能和妃妃原版媲美的版本。
他看了看来电显示,写着“宁警官”。
按下接听,杜采歌未语先笑:“宁警官,你好呀。”
在这个可以说救了自己一命的人面前,杜采歌怎么也端不起架子。
宁悦蓉那温和而又带着坚强力量,非常有特色的声音响起:“杜先生,好久不见。最近好么?”
杜采歌笑道:“每次听你称呼我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