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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部分

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第4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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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有趣的老头马克斯做出的回应是,更新了一条推特:“用不着那么麻烦。我已经报名加入了‘人体冷冻’计划,过几年如果我觉得自己的身体支撑不下去了,我会去进行人体冷冻的。等到‘冰与火之歌’完本了,你们要记得将我唤醒。如果‘冰与火之歌’后面的部分写得不好,我可是会破口大骂的。”

    杜采歌之前也申请了推特,虽然一向没打理。

    他的推特上迄今只有两条动态。

    第一条是系统自动发的:嗨大家好,我是海明威,我现在加入推特了,请关注我吧。

    第二条是发布于格莱美之夜后:魔镜魔镜告诉我,谁是这世上最美的歌喉?

    虽然白雪公主还未发表,导致人们还听不懂“irror  irror  on  the  wall,who’s  the  ……”这个梗。

    不过这条动态下,依然有数十万条评论。

    其中大部分都是很简单的一个字:duan。

    现在杜采歌发布了第三条动态。

    “sleepless  ile(西雅图夜未眠)。”

    大家都看不懂。

    纷纷问他:你为什么在西雅图失眠了?

    西雅图明明是个很美的城市啊。

    也有人说:呸,你白天才刚刚来到西雅图,准备参加今晚的轨迹奖晚宴,哪来的失眠啊!

    杜采歌对这些疑问都不加解答。

    他正在西雅图的科幻博物馆,参加今年的轨迹奖晚宴。

    幻想文学的作家们和编辑们三五成群,热烈地讨论。

    当然,这些作家们讨论得最多的,还是“冰与火之歌”的剧情。

    别以为作家们就不追书了。

    作家正是最喜欢看书的一类人呢。

    作家们和记者们、嘉宾们纷纷讨论那几个预言究竟是什么含义,拥有了三条小龙的丹妮莉丝能否恢复先祖的荣光。

    讨论临冬城的战争潜力,在对南方人的战争中能否占到上风,史塔克家族能否成功地复仇。

    讨论艾莉亚未来的命运。

    他们热烈地争论詹姆兰尼斯特的人物形象,史坦尼斯是否真的那么刻板。

    他们熟练地引用着各个家族的族语:

    “凛冬将至”。

    “家族,责任,荣誉”。

    “强取胜于苦耕”

    “兰尼斯特有债必偿!(错了你个白痴!那是谚语!兰尼斯特的族语是‘听我怒吼’hear    roar)”

    “真龙不怕火”(又错了,那还是谚语,你比布兰还笨。坦格利安家族的族语是血火同源(fire  and  blood)!)。

    他们预测着铁民对北境的袭击将会产生怎样的结果,猜测琼恩雪诺将在长城以北有何发现……

    这些专业人士的猜测,还不如普通网民靠谱。

    当然大家都想询来问杜采歌得到最终答案。

    不过杜采歌只是笑而不语,坚决不剧透。

    “丹妮莉丝能不能复国?我特么也不知道啊,我穿越的时候乔治马丁老爷子还没更新呢……我连琼恩雪诺在书里死没死透都不知道!虽然他在电视剧里没死透,但是书和剧的走向是不一样的!好难受啊!好想知道琼恩雪诺死没死!只有我一个人痛苦怎么行?我得让你们和我一样痛苦。”他面带微笑地想着。

    这个笑容被现场的记者描述为“在获得今年的轨迹奖后,海明威露出了一个踌躇满志、春风得意的微笑。那也是带着东方式的谦逊和含蓄,非常有古老贵族风范的完美微笑。”

    看到报道时,杜采歌差点没把嘴笑歪。

    神特么古老贵族风范。

    谁能猜到他那微笑下的满满恶意呢。

    ……

    直到段晓晨第二天晚上在综艺节目里,笑着说“西雅图夜未眠,是因为陷入爱河,彻夜思念”,来宣传她的新歌“when  i  fall    love”时,大家才恍然大悟。

    这两公婆在这联动呢。

    而这首新歌一经发布,立刻火遍了全星条国。

    虽然这首歌的音乐风格有点老了,但是段天后的天籁之音还是有号召力的。

    歌词也经得起咀嚼,让人唇齿留芳。

    “when  i  fall  i  will  be  forever。or  i  i  never  fall    love。”

    “iless  world  like  this  is,love  is  e  begun。”

    “whe,it  will  be  pletely。ive  y  hear。”

    都非常优美,堪称金句。

    如果只看这首歌的歌词,简直是如诗如画。

    而且非常符合星条国的那些old  fashion审美。

    更何况,这首歌是对唱,海明威第一次在星条国献身……呃献声。

    多少有点新鲜意味。

    不过呢,虽然这首歌非常清新隽永,但是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里,会有点后劲不足。

    如果仅靠这一首歌,很难稳固段晓晨的地位。

    所以这次杜采歌还为她准备了一首歌,杀器级的“soone  like  you”。

    在地球历史上,曾经笑傲格莱美,为阿黛尔拿到3个重量级奖项的佳作。

 第666章 6不6啊(月中求月票)

    姚绮云之事,只是一个小插曲。

    正如杜采歌所说,其实他并不真的指望姚绮云能做成什么。

    有她更好,没她其实也没多大关系。

    扳倒申劲松,绝不仅仅是一个灵修派的咨询师指证他教唆杀人就够了的。

    不让申劲松显得失去价值,令他背后的资本力量放弃他,是不会有机会让他享受一下杜爽曾经享受的套餐的。

    直到现在,杜爽都谈四面墙里的那段生活而色变。

    不是因为什么严刑拷打之类的。

    事实上据杜爽说,现在的改造场所,已经非常正规化,处处都有摄像头,打骂体罚不能说完全根绝吧,至少是非常少见的。

    关键是,那种失去自由,就连上个厕所都要批准,抽根烟都得满足先决条件,说话必须小心谨慎,按时睡觉,按时起床……每天固定的时间做固定的事情,不能越雷池一步。

    这能将人逼疯的。

    杜爽最初的一两个月,真的以为自己会疯掉。但是事实证明,人的适应力是很强的。

    在刑满释放前的一段时间,他甚至有点爱上这种生活了。

    什么都不用想,不用动脑子,按照安排去做就是了。

    生活非常简单。

    或许申劲松也会爱上这种生活吧。

    一定会。

    因为杜采歌打算让他下半辈子都在四面墙里渡过呢。

    如果他不能爱上这种生活,下半辈子就太难熬了。

    想将申劲松送进监狱,姚绮云的证词只是锦上添花。

    毕竟,他虽然有教唆杀人的行为,但是毕竟是杀人未遂。

    关键还是首先从经济上打垮他;然后,宁悦蓉那里发力,以诈骗罪,伪造他人印章等罪名对他提起诉讼。

    因为诈骗的金额足够大,而且性质非常恶劣,造成了严重后果(杜知秋的死亡),所以量刑会比教唆杀人未遂更高。

    现在宁悦蓉那里,已经掌握了几条关键的线索。

    只是怕打草惊蛇,才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但只要杜采歌这里能把申劲松逼入绝路,宁悦蓉那里随时可以收网。

    复仇就像是炖汤。

    要小火慢炖,最后的滋味才丰富。

    杜采歌不心急。

    生活中也不仅仅只有复仇。

    有太多值得他流连的东西。

    比如采薇。

    比如两个将要在今年下半年诞生的孩子。

    比如这几个各具特色,春兰秋菊的女子。

    比如那让他沉醉的电影艺术。

    回国后,“武林”的特效等已经完成大半,杜采歌立刻投入终剪当中。

    稍稍有点空,需要换换脑子的时候,他会把记忆中存在、但还没有搬运过来的一些纯音乐制作出来。

    有时也会去码字。

    网络小说,他暂时没有动笔的兴趣。

    他已经把一些创意,比如系统流,神豪流等,教给了那几个和他关系不错、又和创始中文网签了长约的作者。

    以后他会淡出网络小说这一块。

    或许会每隔几年再搬运一本网络小说吧。

    他正在搬运的作品,并不是“冰与火之歌”的第三卷。

    每年出一卷的速度他实在承受不住。

    这样下去,3年后开始他就要变成养鸽专业户了。

    现在前两卷已经发布,故事的梗概已经出来了,后面就3年出一卷吧。

    3年出一卷真的不算慢,反正比老马有良心。

    地球上,《冰与火之歌》第一卷是1996年出版的。

    第2卷1998年。

    第3卷2000年。

    前3卷总共是在4年时间里出完的。

    接下来读者花了5年等待第4卷……花了6年等待第5卷。

    读者心想,那么第6卷等7年就够了吧?

    然而不够。

    实际上第6卷等了10年还没等到。

    当年在第一卷时入坑的青葱少年,如花美眷,等到半截身子入土了都没看到第六卷。也是没谁了。

    和老马相比,杜采歌觉得自己太有良心了。

    至于说,蔚蓝星的人也注定看不到第六卷了……

    那也没办法啊,杜采歌也有话说啊,我也在等着地球那边的人把第六卷烧给我呢。

    人家不烧来,我也没法子啊,这不是我的错啊。

    作为填补《冰与火之歌》空窗期的作品,他选择了一部叫做“迷雾之子”的奇幻小说。

    作者是布兰登桑德森。

    此君可谓大名鼎鼎,曾经续写罗伯特乔丹的伟大作品《时光之轮》,笔力是经得起考验的。

    据说罗伯特乔丹的遗孀,就是读了他的《迷雾之子》,为他的想象力和控制节奏的笔力折服,才将续写《时光之轮》的重任交给了他。

    《迷雾之子》第一册的销量超过了150万册,和《冰与火之歌》当然没法比,但也说明了它的质量绝不差。

    搬运这样的书,不会让杜采歌显得掉价。

    至少别人不会说“突然变得平庸了”这种话。

    因为《迷雾之子》显然也是才华横溢的作品。

    不管是背景设定,故事推进,人物塑造,都有可取之处(是有可取之处,而不是很棒。另外不能拿“冰与火之歌”来和“迷雾之子”比,这是欺负人。)

    还有很多别出心裁的反转。

    剧情的走向,足够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几个重要人物,都有独特的魅力。

    不过由于中文版的翻译其实不是很到位(好吧不委婉了,简直是太垃圾了!),而且完全虚构的社会制度等让人缺乏代入感(不像冰与火之歌,其实很多制度、风俗都是参考了欧陆中世纪的情况。迷雾之子是完全架空的),让它在中国读者眼中,有点不够优美。

    “迷雾之子吧”只有几百人关注,几千个帖子。

    作为对比,“冰与火之歌吧”有40万关注,300万个帖子。

    而美剧“权力的游戏吧”有135万关注,近600万帖子。

    囧。

    其实《迷雾之子》是一个非常好的故事。

    只是称不上“伟大”而已。

    因为桑德森简直是个网络写手,速度太快了。

    所以导致有些剧情逻辑不够严谨,遣词造句不够讲究。

    有部分人物的描写,过于脸谱化,不够精细。

    不像《冰与火之歌》,叫得出名字的配角,你都能感受他/她的感情,理解他/她的动机,体会他/她在大时代之下无奈的选择。

    总体来说,《迷雾之子》比《冰与火之歌》《魔戒》这种巨著,还是差了一点点——各方面都差了一点点。

    可惜杜采歌没那么多精力和文学素养来对这部作品进行修改,只能原封照搬,这是一个遗憾。

    他之所以选择这个故事,是因为他挺喜欢《迷雾之子》里对力量体系的设定。

    《迷雾之子》的力量体系,建立在对金属的运用上。

    三种对金属不同的理解和使用,建立起了熔金术、藏金术和血金术三套力量体系。

    每种金属,都有独特的用途。

    比如,用钢和铁能实现推拉的力量,燃烧白镴可以提升自己的体力,燃烧黄铜能操控别人的情绪,而燃烧天金能够看到短时间后的未来……

    而藏金术士则是利用金属来储存、提取物品,甚至概念之物。

    用白镴来储存力气,在需要的时候提取出来;用铁来存储“重量”这个概念,需要的时候提取出来。

    甚至能存储记忆,存储运气,存储健康……

    血金术则是一种邪术,用残忍的手段剥离别人的熔金术,给自己使用。

    如果不理解,可以参考“完美世界”里,石毅剥离小石的至尊骨给自己用。

    杜采歌觉得,这个体系非常适合改编成电影和游戏,大有可为。

    他本人就很想拍这部电影。

    当然因为故事比较长,肯定得像《魔戒》一样,拍个三部曲出来。

    而《迷雾之子》的小说,其实本身就能明显划分为三个阶段,非常适合改编成三部曲电影。

    而整个《迷雾之子》的三部,又是一个大三部曲的第一部分。

    后继还有蒸汽朋克时代的三部曲故事、太空歌剧时代的三部曲故事,加上数个外传,一起构造成一个绵延数千年、文化一脉相承的奇幻世界。

    而后面两部,以及外传,力量体系依旧建立在对金属的运用上,一脉相承。

    在电磁科学兴起后,在火药武器发明后,人类对这些金属力量的探索和利用。

    在太空时代,利用超凡力量来实现更多梦幻般的事情,比如超光速引擎……

    想想就让人觉得有趣。

    这是一个非常宏大的世界观。

    虽然后面两部杜采歌没有看完全,但他可以把大概写出来,交给优秀的枪手去代笔。

    他很想把“迷雾之子”系列拍很多的电影,像星战、漫威、星际迷航等巨著一样,扩充为一个拥有数十部作品的系列。

    总之用这本书来作为《冰与火之歌》空窗期的作品,杜采歌觉得非常合适。

    他已经把前10万字寄给合作的苟德林出版社,得到了对方的高度评价。

    同时他也请苟德林出版社和至臻文化找人分别对《迷雾之子》的华语版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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