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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第11部分

小说: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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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麦缓慢地转过身,看向沈烈。

    沈烈目光坦然,那是敢直视一切的目光,诚恳,无畏,正直。

    这让冬麦想起中午时候迎视太阳的感觉。

    冬麦心想,她好像以前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沈烈,从一开始,她就对他抱有偏见。

    但其实就像刘金燕说的,他这个人确实不错,和村里很多男人都不太一样。

    甚至那天在那种情况下,他都克制住了,并没有欺负自己。

    他并不是和林荣棠同流合污的人。

    冬麦过了很久,才说:“谢谢你。”

    也只有三个字而已。

    她转过身,走进了大门。

    冬麦做了饭,自己吃了,又喂了兔子吃了白菜。

    其实大白菜是人吃的,喂兔子太糟蹋了,不过冬麦喜欢,她喜欢这只兔子,她现在甚至觉得,周围的人都很陌生,她孤立无援,没有人理解她,只有这只兔子能明白她的处境。

    她抱着兔子,看它蠕动着三瓣嘴儿吃白菜,白菜一点点被吃下去,她心里竟然是前所未有的满足。

    她切了一点红薯给它吃,不过看起来比起红薯,它更喜欢吃白菜。

    晚上时候,冬麦抱着兔子逗的时候,林荣棠回来了,他疲惫而憔悴,仿佛把一辈子的力气都耗尽了。

    “冬麦,我们好好过日子吧,以后我们不要孩子了,我去和我娘说,就告诉她,其实是我有毛病,我没法要孩子,这样她以后就不会说你了。”

    冬麦连头都没抬,继续逗她的兔子。

    林荣棠搓了一把脸:“反正我是不会同意离婚的,我们日子过得好好的,不要孩子也行,没有孩子,我们之间就没问题,为什么要离婚?”

    冬麦还是不理他,却起身抱着兔子,把兔子放到了它的窝里。

    她已经给它在院子里搭了一个小草窝,挺舒服的,它很喜欢。

    冬麦看着兔子欢快地蹦进去它的窝里,便有些难过,如果离婚,她是不是应该把这只兔子带着,她不舍得把它留给林荣棠,她觉得林荣棠一定不会好好照顾这只兔子。

    林荣棠语气中有了哀求:“冬麦——”

    冬麦淡淡地看了一眼林荣棠:“荣棠,我真得累了,我不想喝中药,也不想在哪天醒来的时候看到陌生男人压在我身上,更不想听着人家指着我鼻子骂我是不下蛋的鸡,我现在想得很明白,我能活这一辈子不容易,我得让自己舒服,不能太顾着别人,那样我自己累。”

    让自己累还是让别人累之间,她选择让别人累。

    林荣棠呆呆地看着冬麦,便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冬麦并没有激烈地和他争吵什么,但是冬麦言语中的疲惫和淡然,让他感觉到,他是真得要失去冬麦了。

    冬麦转头看向他:“现在我们不是讨论离不离婚的问题,而是讨论哪天去离婚。”

    林荣棠惊讶地看着冬麦,他觉得这样的冬麦是他没见过的。

    他甚至觉得,也许自己从来没了解过冬麦。

    明明是那么单纯善良的小姑娘,现在却以一种决然绝情的方式在和他谈离婚。

    她以前不是这样的。

    他有些沉痛地转过头,看向屋外,屋外的鸡在院子里觅食,角落里散着之前放炮留下的炮皮纸屑,草窝里的兔子正舒服地躺在那里睡觉,刚过了年,一切都看上去安静祥和,而他却要失去他的妻子了。

    “冬麦,你变了,你不再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冬麦。”

    冬麦没回话。

    林荣棠闭上眼睛,叹了口气,这么说:“你非要离,那就离吧,不过,好歹让家里人过个安生年吧。”

 第 16 章(入v通知 明日4月21日。。。)

    第16章摊牌

    过个安生年再离婚,冬麦没意见。

    如果可以,她也希望自己父母能过一个安生年,毕竟离婚后,这日子怕是怎么都安生不了。

    冬麦该干什么干什么,包饺子做饭,喂鸡喂兔子洗衣服,不过晚上时候,她已经跑到西屋炕上自己睡了。

    她躺在西屋的时候,还是会不断地想起来那天,就是在这西屋炕上,她被沈烈压着,沈烈刚硬贲发的身体咯得她生疼。

    她睡不着,翻了个身。

    这对她来说,是耻辱,是愤怒,但是在这些之外,她发现,竟然有一种别的什么感觉涌上来,那种感觉细微而不可捕捉,像春日溪水潺潺流动时浮现的一丝掠影,待到冬麦要细想,却已经一闪而逝。

    冬麦深吸口气,猛地坐起来,望着窗外的夜色,她想,还是要尽早离婚,这糟心的松山村,这糟心的西屋,还有这些人,她都烦透了。

    离开,哪怕是撞一个头破血流,也好过在这里憋着强。

    第二天是初四,回娘家的日子,她一早便收拾了回去娘家,本来林荣棠给她预备了四包果子还有一只鸡,现在果子不知道去哪儿了,她只找到那只鸡,毫不客气地拎上,又把自己之前挣的那十块钱拿着。

    林家的钱以后肯定没她的份,这十块虽然很少,是她自己挣的,她必须要。

    她揣着十块钱,拎着那些东西,自己骑着车子就回娘家,路上遇到本村的,看到她,都好奇地说怎么荣棠没跟着你回去,她就说荣棠不太舒服,我自己回去吧。

    别人自然好奇,毕竟新媳妇回娘家,哪有男人不跟着回去的,怕不是闹别扭了。

    冬麦也懒得理会这些,闷头骑着车子出了村,路上冷飕飕的,吹得人脑壳疼,手也要冻僵了,不过冬麦却不觉得难受,越是冷,她脑子越清楚。

    林荣棠把自己送给他的好兄弟睡这事,这是怎么都无法原谅的,别管他出于兄弟情义还是“换个人试试怀孕”,她都无法接受。

    她是人,不是等着林荣棠配种的母猪。

    一路骑着车子,快到东郭村的时候,路边摆了几个小摊,卖一些果子糕点之类的年货,过年过节串门走亲戚的临时没准备,就在这里买。冬麦便下了车子,想着买两包果子,好歹分给家里的侄子侄女,谁知其中一个摊主,冬麦看着眼熟,恰好那摊主也在看冬麦,冬麦便认出来了,竟然是孙红霞。

    孙红霞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棉袄,梳着辫子,站在冷风中,手揣在袖子里。

    冬麦推着车子过去:“你这是开始做买卖了?”

    冬麦倒是挺佩服孙红霞的。

    孙红霞:“不是,帮村里邻居看的摊子,反正我闲着也没事,你想要啥,给你便宜。”

    冬麦便要了两斤油炸果子,孙红霞就用牛皮纸包了,纸包中间放了一张恭喜发财的红纸,之后又用草绳子绑好了给冬麦。

    冬麦看她手都冻红了,好像生了冻疮。

    孙红霞:“人家给我钱,我帮人家看摊,就是有点冷。”

    冬麦:“我听说你相亲呢,相得怎么样了?”

    孙红霞抬眼看冬麦,并没有看出什么看笑话的恶意,反而是真得关心,她便说:“也不好找,毕竟我不是才把人家沈烈给坑了吗,人家都怕了我,不过我也不着急,慢慢来呗。”

    冬麦听着,更加不明白了,你说沈烈那人,虽然也不见得十全十美,但人品什么的还是挺好的,至于吗,宁死不嫁?

    但冬麦没再说什么,她想,在外人眼里,其实林荣棠也挺好的,家境富裕,虽然有两个哥哥,但是那两个哥哥都在城里,以后不但不会抢家里的宅子地,还可能帮扶一下当弟弟的,这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丈夫人选了。

    可她冬麦不是还一心想离婚吗?

    所以这人哪,没事别好奇别人的事,各人都有各人的道,你觉得好的,也许人家不觉得好。

    冬麦:“确实不着急,反正还年轻,慢慢挑呗。”

    这话,说给孙红霞听,也说给以后的自己听,她可以想象,很快,她就要落到孙红霞的处境了,而且可能名声还不如人家孙红霞。

    在农村,女人生孩子就是最大的价值,她不能生孩子的消息传出去,谁还敢娶,只能找带孩子的鳏夫了。

    孙红霞看冬麦对自己说话还挺和善,倒是有些感动,毕竟最近半年,她是见多了别人对自己的嘲笑,那种试图从你嘴里挖点什么的嘴脸,挖出来人家转头就把你的事拿给别人分享当八卦津津乐道。

    冬麦眼神单纯干净,甚至有些关心自己。

    她笑了下:“是不着急,反正走一步看一步。”

    冬麦:“嗯,那我先走了,祝你买卖兴隆。”

    孙红霞谢过了冬麦,看着冬麦骑着车子离开了,那自行车走远了,车轱辘扬起一些灰尘,她望着冬麦的背影,突然意识到一件事,为什么林荣棠没陪着冬麦回娘家?

    不过她想想,估计是林荣棠有什么事吧。

    说实话,冬麦真是命好,上辈子她结婚一年半肚子没动静,婆婆那里磋磨她,林荣棠都一直宠着她向着她,替她说话。

    林家家境又好,要什么有什么。

    做女人能做到像冬麦这样,孙红霞羡慕得很。

    孙红霞想到这个,眼神黯了下。

    上辈子,有一次冬麦回娘家,沈烈过去陵城办事,她一个人在家,结果家里的鸡窝塌了,林荣棠过来帮她修,她还留了林荣棠喝茶。

    孤男寡女的,她其实多少存了一点想法,话语间就撩拨了一句。

    林荣棠长得不错,白净,皮肤比沈烈白,看着秀气。

    可林荣棠根本没那意思,看都没看她一眼,就走了。

    冬麦回到娘家,先把果子糖块分给侄子侄女,接着吃了一顿饺子,吃完饺子,她就把自己打算离婚的事说了。

    她爹沉默了,她娘叹了口气,两个哥哥皱着眉头不说话,两个嫂子便试探着问:“真要离,没别的法子了?”

    冬麦笑了下:“能怎么着,这中药也喝了几个月了,肚子根本不见动静,我生不出孩子,以后还不知道怎么被人家作践,你说在人家家里,还能有我的好日子过?我这过得生不如死,倒不如先离了,还能留下一条命。”

    说着,她便扒开袖子,给大家看她胳膊上的伤。

    那是林荣棠掐的,其实他以前就这样,只不过比较轻,不会下重手,现在却越发厉害了。

    她娘胡金凤看了后,倒吸一口气,眼泪都落下来了,她哥哥气得要命,当场就要去找林荣棠算账。

    冬麦阻止了:“我不能生孩子,这是我的错,人家怎么对我,我认了,我现在也不想闹腾,闹腾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离?今天回来娘家,就是想和家里人商量商量。”

    她一个女人家,离婚能去哪儿,还不是回娘家?娘家有她容身之地,她才能离,不然就是死,也得死在林家。

    胡金凤抱着闺女哭了,她觉得自己闺女真命苦,好好的怎么就不能生呢,吃了那么多中药,竟然不管用,愣是生不出孩子来!

    她自己生了两男一女,中间还流过两个,她觉得怀孕真是再容易不过了。

    冬麦倒是没哭,她反过来劝她娘,说起自己的打算,最紧要的是先离婚,离婚后,先看看有没有什么机会,反正不会在家里吃闲饭。

    “至于以后,找到合适的我就嫁,找不到合适的,我不嫁了,到时候挣了钱,我就帮着养哥哥家孩子,给哥哥家里干活,以后老了,给我一口饭吃就行了。”

    说到这里,她的声音也带了颤,鼻子里发酸。

    这是她能想到的最好的出路了,嫁给带孩子鳏夫,还不知道又是怎么个磋磨,实在是不想嫁人了,婆媳关系什么的,她受够了。

    两个哥哥一下子眼圈红了,二哥江秋收看着妹妹这样,其实想说什么,不过到底嘴笨,也不擅长表达,说不出什么好听的,大哥江春耕忍下气,粗声说:“有你哥哥在,就有你饭吃,你想离婚就离吧。”

    江春耕这一说,其他人也都纷纷表态:“对,再怎么着,好好的闺女,也不能被人家那样欺负啊!”

    其实胡金凤当然是不舍得女儿受罪,想让她干脆离了得了,但是她当婆婆的,得看两个儿媳妇的意思,儿媳妇容不下,她这个当娘的说了也白搭,最后闹腾起来,家里还不知道成啥样。

    现在两个儿媳妇都发话了,胡金凤自然没得说,哭着道:“你要离,那就离吧,他们家也太作践人了。”

    冬麦听了,总算松了口气,她知道自己以后就算艰难,但好歹有个去处,至少家里还能容下自己。

    做好了家里的工作,再过两天,她就得让林荣棠去和家里摊牌了,去把离婚证给办了。

    不过冬麦没想到的是,这个年注定过不安生,回到家里,她便和婆婆王秀菊彻底闹翻了。

 17、第 17 章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7章保卫兔子

    傍晚时候;

    冬麦才骑着车子回家,回到家,一眼便看到她公婆;

    竟然都在她家院子里,她婆婆还端着一盆热水,她公公背对着她。

    她觉得不对劲;

    之后便一下子看到了,她公公林宝堂手里揪着兔子耳朵,她的兔子踢腾着四条腿,可怜兮兮地吱吱叫。

    她脑子里轰的一下子炸开了。

    她明白了,这是要宰兔子;

    烧热水,宰兔子;

    扒皮;

    吃肉!

    冬麦几乎是扑过去;

    从她公公手里抢走了兔子,可怜的兔子吓得不轻;

    蹬着腿儿,哆嗦着小白身子。

    冬麦赶紧检查了兔子,还好,林宝堂还没来得及。

    冬麦将兔子抱在怀里:“爹;

    娘,你们这是做什么?”

    王秀菊正琢磨着怎么宰这兔子,就看到儿媳妇回来了:“你干嘛呢,快把兔子给你爹,热水都烧好了。”

    冬麦:“娘,这兔子是我养着的;

    你们要宰了,好歹和我知会一声吧?”

    王秀菊瞪了眼睛:“啥?知会你一声?我和荣棠提了啊!”

    冬麦:“可这兔子是我养的,我养的,荣棠好歹和我说一声吧?就算之前没和我说,现在我来了,我不想把这兔子宰了吃肉,我养着它,别看是一个畜生,但好歹能陪着我,我觉得挺好的。”

    王秀菊顿时不明白了:“一只兔子,养着不就是为了吃肉?你还不舍得宰了?你这说得什么胡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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