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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2部分

盛世婚宠:老公送上门-第1912部分

小说: 盛世婚宠:老公送上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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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能在最好的医院当最厉害的医生,混的好的话,还能当上院长。”

    既然要给一个孩子洗脑,那就索性把牛逼吹大一些,反正凭他的实力,到时候让小童当个主任医生什么的还是小菜一碟的,至于院长什么的,就看小童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了。

    “当上院长的话能赚很多钱嘛?”

    想起上次商场里那些电器的价格,后面那么多个零,他就觉得钱很重要。

    “当然可以呀!当上院长的话,整个医院赚的钱可都在你手里呀!你想想现在医院的生意,那可是人山人海,大家都抢着来送钱呀!”

    艾尔斯说的确实是句实话,这句话也让小童心动了,以前他对钱或许没有概念,可现在他的脑海里都是钱。因为,有了钱,他才能和叶云天一起过上好日子。

    他对未来的规划里一直都有叶云天,只是叶云天却没有他。

    想到这里,小童眼里又是一片失望。

    “你也不要怪叶云天,他并非真的想要抛弃你,他只是清楚的知道自己没有那个能力来培养你,所以选择对你放手,让你能过更好的日子。”

    “你说的都是真的嘛?”

    “当然,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艾尔斯狡黠的眨眨眼睛。

    小童想想,还真是,这个艾尔斯虽然爱开玩笑,可事实是他确实没有骗过他,只不过平时喜欢逗他玩罢了。

    “现在你愿意和我回南岭国了吗?”

    小童沉默着思考了片刻,“如果我跟你回南岭国的话,叶云天不就一个人了 吗?他一定会孤单的。”

    虽然知道跟艾尔斯走了之后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可他舍不得离开叶云天,哪怕是留下来跟他过苦日子,他也是心甘情愿的。

    艾尔斯伸出修长的手指,戳了戳小童的脑门,吐槽道:“你还真是个傻子!叶云天他才不会一个人孤单呢!他不是有母亲吗?还有易龙和易凤这么好一对徒弟,他幸福着呢。”

    房间里,艾尔斯和小童的谈话还在继续。

    叶云天母亲的房间,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脸上的皱纹逐渐明显,她照着镜中的自己,原来自己老了的样子也没那么可怕嘛!

    她决定这几天都不下楼了,等叶云天的眼睛恢复正常后,她就打包行李离开了。

    时间不早了,易家的司机在门外等候,易龙和易凤也该回家了。

    此时秋意渐浓,院里的风也越来越凉,易凤提议给叶云天这里建一个阳光房,等秋冬下雪落雨的时候,也能在院子里品茗。

    “要不再移植几株梅花?”易凤又提出这个建议,马上就要冬天了,腊梅种在院里,很快就能开花,到时候香飘四溢。

    “不如种竹子吧。”梅花气节不如竹子,师父应该会更欣赏竹子的高风亮节。

    易凤也赞同易龙的想法,要不就梅花和竹子一起种上,反正院子大的很。

    南岭国。

    今天是汪以和方圆圆成为正式男朋友的第一天,汪敏蕊一早就起来,准备好了丰富的早餐给汪以打包好了,这次她学聪明了,直接给打包了两份,让汪以和方圆圆一起吃。

    汪以来到方圆圆家,方圆圆已经早早的起床画好了妆,把自己打扮的美美的。

    她一直听着门外的动静,汪以刚到门口,正准备按门铃,方圆圆就把门给打开了。

    她家的锁是指纹锁,方圆圆拿着汪以的手,帮他设置了一个指纹密码,以后他来他家也就方便了。

    汪敏蕊的手很心灵手巧,今天她给他们准备了现磨豆浆,鸡蛋饼,还有做的小笼包。

    方圆圆打开早餐盒,见到这么丰盛的早餐,脸上满是惊讶。

    汪以习以为常的进厨房拿碗筷,边拿边说:“天天这么丰盛,所以你要习惯。”

    这么丰盛的早餐,要是习惯的话,以后没的吃了可怎么办?可转念一想,只要他们一直在一起,这早餐应该就不会断了吧。

    这样想着,她的心情又好上了许多。

    汪以还拿个小碟子,装了满满一盘醋过来,方圆圆惊讶,“你怎么知道我爱吃醋?”

    “因为厨房里只有醋啊!”汪以想找酱油,翻来覆去都只找到一瓶醋!不过这么干净的厨房,能有醋就已经很不错了,要求也不能太高了。

    方圆圆平时也会买点小笼包什么的回来吃,所以家里总是备着这么一瓶醋,没想到今天还派上用场了。

    她把醋推到她和汪以的中间,示意他也蘸着醋一起吃。

    汪以摇了摇头,醋酸酸的,他可不爱吃。吃小笼包的话就应该吃原汁原味的,吸一口包子里的汤汁,鲜美鲜美的。

    这个小笼包是昨晚汪敏蕊亲手做的,里面的肉还是她去菜场选的新鲜的猪肉,回来用菜刀给剁碎了,拌馅就要加蛋清,然后顺时针拌。

    汪以也会做菜,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汪敏蕊对于吃饭的讲究。

 2870 不能相提并论

    方圆圆却连洗碗都不会洗,不过这样正好,两人互补,倒是极其合适。

    “这豆浆哪里买的,好香呀!”方圆圆喝了口豆浆,这个豆浆与她平时吃到的原味豆浆不同,里面还有股芝麻的香味。

    “我妈早上自己用豆浆机打的。”汪以记得他就是被豆浆机的声音给吵醒的,他新买了破壁机,可汪敏蕊总不爱用,非用这款老式的豆浆机,说这豆浆机打出来的豆浆好喝。汪以喝了,觉得没什么差别呀!

    不过圆圆现在也觉得这个豆浆好喝,想来确实是有差别的吧!既然如此,他回家就不把这款老式豆浆机扔了,就让它继续在厨房工作吧。

    鸡蛋饼里汪敏蕊还加了韭菜,更加的香。这些鸡蛋是她去菜场挑选的草鸡蛋,煎出来的鸡蛋饼都是黄黄的,香喷喷。

    方圆圆忍不住拿起一块,放入口中尝了一下,嫩嫩的,真好吃!就连她平时最讨厌吃的韭菜也变的美味了许多。

    “汪阿姨这手艺,不去开早点店倒是可惜了。”方圆圆边说边惋惜着,汪阿姨的手艺还真是一绝,怪不得汪以的厨艺也那么好,原来这事还有遗传。

    “她身体刚恢复好,我倒是不想她太累了,只是她自己喜欢,每天在家研究着吃什么,反正也算是一个兴趣爱好,只要不累着自己就行了。”

    说到这个,方圆圆才反应过来,汪敏蕊刚大病初愈,身体还是虚弱着的。

    “要不我买点补品给汪姨补一补?”

    “不用,不用,上次易龙和易凤他们送的还剩许多没有吃完。”

    说到易龙和易凤,最近也不知道他们忙什么去了,又是几天没有个声音,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来南岭国,分开这么久,方圆圆倒是挺想他们的了,真希望能和他们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聊聊人生。

    艾尔斯成功洗脑,小童最后决定跟艾尔斯一起回南岭国。

    易龙、易凤听到这个消息后,既为小童感到开心,又为他感到难过。

    开心的是他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未来,他不会比其他孩子差了。难过的是,他要背井离乡,离开叶云天,离开这家店,往后说不定也不会再回来了。

    叶云天知道这个消息后,也是沉默不语,他本以为要说服小童很难,没想到艾尔斯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成功说服了他。

    或许,连小童心里也明白,跟在他身边,顶多也就是个饿不死,只有跟着艾尔斯,他才能过上好的生活。

    虽然这是现实,却还是深深刺痛了叶云天的心。他的视力越来越清楚,能够更清晰的看清这个世界。

    等自己看得见了,他才发现,这里是那么的老旧。怪不得先前来的顾客都嫌弃这里破,他当时的想法是这些顾客太矫情,他店里干干净净的,何破之有?

    现在恢复了视力,才发现这里确实有些简陋。

    易龙和易凤把新的电器搬进来之后,这里才算稍微有了些改变,他们本来想装修一下这里,可因为其他的事情给耽搁了。

    现在连师父都觉得这里老旧的话,装修确实是迫在眉睫的事了。师父现在视力恢复了,加上他名声很大,好好装一下这里,生意定能变的更好。

    得知小童就要跟艾尔斯一起走了,易龙和易凤都有些舍不得。小童一直跟着叶云天,身上穿的衣服都是那种老式的不能再老式的袍子,易凤觉得这些衣服如果带去南岭国的话,未免有些格格不入,所以她决定一手操办小童要去南岭国的行李,顺便,她也帮师父买几身好看的衣服。

    小童听到易凤要带他去逛商场,也是一扫脸上的阴霾,他最欢和易龙、易凤一起逛商场了。

    商场里,易凤率先带小童去了童装楼层,选了好多套秋冬衣服,从里到外,基本都备齐了。那些衣服都是最新款的秋冬装,小童瘦瘦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就像人在衣中晃。虽然如此,他还是很喜欢。

    易凤帮小童买了好多双靴,听说南岭国的冬天很冷,靴子应该很实用。

    艾尔斯毕竟是个大男人,不可能照顾的那么周全,小童去了南岭国,凡事也只能靠他自己了。

    易凤想把商场里所有适合小童的东西都买下来,可他们是乘坐经济舱回去的,这么多行李也放不下,所以她只能作罢。

    小童的衣服很快选完,接下来就是选师父的了。易凤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易龙,因为他也是男的,所以对男装应该比她更有经验。

    除了白袍子,他们没见过叶云天穿别的衣服,易凤有些好奇的问小童,是不是叶云天只喜欢白色?

    小童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叶云天喜欢什么颜色,他生下来就看不见,对颜色应该也不理解吧。

    不过他倒是看到叶云天恢复视力后反复看那条蓝丝带,莫非他最喜欢蓝色?

    其实男装与女装不同,男装大多深沉,以黑色,白色、深灰色为主,偶尔会有几个亮眼的颜色,但比较适合年轻人。

    叶云天只是看着年轻而已,实际已经四十几岁,相当于一个中老年男人了,所以易凤他们觉得他还是不要装嫩,走成熟风格比较好。

    易龙逛了那一层所有的男装,最后觉得那家叫威尔士的男装特别适合师父的气质,他在里面挑了好多件,易凤甚至连羽绒服,呢大衣都给师父安排上了。

    买完衣服,他们又去楼下买鞋子。既然配了成熟风格的衣服,鞋子当然要配真皮鞋,这样才能更加搭配。

    易凤根据刚刚买的那些衣服,给叶云天配了几双鞋子,替换着穿,应该也够了。

    易凤突然想起了叶云天母亲脚上的那双鞋,皮都已经磨破了,脚丫子都快钻出来了,她却还继续在穿着,现在天冷了,她这样下去脚会冻坏的。

    易凤来之前就留意了她的脚码,所以也帮她选了一双合适的鞋,有了鞋就不能没有衣服,所以易凤又去楼上帮她配了套合适的衣服。

    三个人,大包小包,满载而归。

    回到店里,叶云天还以为他们跑哪打劫去了。当知道还有他的衣服,鞋子的时候,他有些意外。

    这些年来,他都是用别人的旧布做一些袍子穿,他倒是穿习惯了。

    有的客人甚至还要给他钱买他身上的袍子,只是他每个季节也就两身袍子,要是卖给别人的话,他可就没有了。

    易龙和易凤给他买了那么多,让他一件件去试穿,他还不知道怎么搭配,有些犯难。

    易凤把衣服、裤子和鞋子搭配好,一身一身让他去房里试穿。

    叶云天听话的进了房间,易凤给他里面搭的是蓝色的衬衫,上面有很多小纽扣,叶云天还没有纽过小纽扣,倒是花费了不少时间才穿好。

    穿完后,他对着镜子简单整理了一下,他总觉得这么穿有种说不出的奇怪,他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他不太自信的走了出去,小童却尖叫着说道:“这也太好看了些吧?”

    叶云天本来就不胖,这几天吐血吐下来,莫名又多了几分冰美人的娇气,看上去是种别样的美,是商场里那些模特永远都比不上的。

    这才是正常的现代人应该穿的衣服,小童看到他这样,都恨不得把他以前穿的袍子通通扔掉,那些个袍子,怎么能跟这个衣服相提并论呢?

    叶云天听话的一套一套替换,每次从里面换出来,三个人都能发出由衷的赞美。

    易龙和易凤的眼光不错,挑中的每一套衣服都很适合叶云天,叶云天穿着不仅合身,而且气质都得到了完美展现。

    师父如果不搞推拿的话应该也能进演艺圈发展吧,现在演艺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正好缺叶云天这种气质的影星,他要是进入了演艺圈,肯定就能大火。

    当然,这只是易凤一个人的想法,依照叶云天的性子,怎么可能愿意进娱乐圈呢?如果进了娱乐圈,就没有私生活和自己的隐私,就连他那少到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的过往都要被重新提起,他怎么可能愿意呢。

    易凤把新买的衣服都放到洗衣机里去消毒杀菌了,等重新拿起的时候,那些衣服都是熨烫好的,不会有一丝褶皱,直接挂在衣橱里,拿起来就能穿。

    小童也开心的跑去房间,一件一件试穿给艾尔斯看。

    经过昨晚一番谈心之后,小童已经喜欢上了艾尔斯,所以他想认真问一下艾尔斯的意见,这些衣服穿在他身上好看吗?

    艾尔斯认同的点点头,小童虽然长得没有外面的易龙和易凤好看,可五官标致,极其耐看,属于越看越漂亮的类型。

    小童听到艾尔斯的认同更开心了,他问艾尔斯:“艾尔斯,以后我跟你在一起了,你会帮我买这么多漂亮衣服吗?”

    “当然会。”

    艾尔斯斩钉截铁的告诉他,他的薪水可是很高的,存款也不少,给小孩子买些衣服,太小菜一碟了。

    “那你会乖乖听话吗?”艾尔斯的买是有要求的买,只有小童乖乖听话了,他才有可能帮他买这么多衣服,除非免谈。

    “我才不会乖乖听你话。”小童心里已经有了叛逆,虽然他知道艾尔斯的要求不算过分,可不知怎么的,他还是说出了气话。

    用些衣服就想收买他,他可不是只认衣服的人,最起码还得再加双鞋。

    “加!”

    艾尔斯宠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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