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过去当编剧-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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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 十平米小屋
方言是被热醒的,虽然睁开眼的第一瞬间有些懵,但他还是在半梦半醒之间习惯性的摸向床头柜上的水杯。
左摸右摸之下,却怎么也摸不到,方言有些恼了,眼睛一下子睁开,这才猛然发觉自己竟身处一个完全陌生的房间里。
“这是哪里啊?”自言自语之际,脑海里残存的记忆犹如一股电流袭遍全身,瞬间他知道了自己的处境…穿越了。
这里是水蓝星的华国,与他前世的华夏一切都很像,却有很多东西似是而非。
他继承的这具身体也叫方言,现年二十五岁,是一个毕业三年的大学生,如今为了某个原因来到了庐州生活,但他却不想再打工,于是租下了这间房,开始写小说,以期发家致富,改变命运。
谁想没日没夜的创作拖垮了他的身体,又是一个通宵之后,原主沉睡之后没能醒来,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来自地球的灵魂。
八月的正午,阳光如火炉般灼热大地,而这间十平米左右的房间更是如蒸笼一般闷热无比,也难怪方言会热醒了。
屋内的陈设很简单,一张床便占据了大半空间,方言用来创作的笔记本就在床尾放着,床头这边还放着不少零食,床边更是有一大瓶装的快乐水。
紧靠着床尾的是一个褪了色的木柜,上面林林散散的摆放着几个行李包,还有牙刷毛巾卷纸一些生活用品。
除此之外,房间里唯一还值得介绍的就剩下一台还在工作的电风扇,可惜夏日炎炎,这点风力不过聊胜于无。
看着这简单粗陋的房间,方言并没有什么不适,只是讶异于原主的异想天开,难不成对方觉得只要找一个无人打搅的小屋,闭关两三月就能写出惊世小说,尔后走上人生巅峰了吗,这想法与操作也未免过于天真了。
不过静下心来想想,原主似乎也没别的办法,毕竟贫三代的他没有任何资源与人脉,除了一张平平无奇的脸。
普通人能发财的办法本就不多,再除去宪法里写出来的那些,剩下的屈指可数。
于是一直喜欢写些伤感文字的原主很自然的选择了写小说这条路,可惜知易行难,看的时候一目十行,真开始写了,七天只憋了六个字。
摇了摇头,将原主的过往暂且抛诸脑后,方言喝了一口久违的快乐水,打了一个舒适的饱嗝后,这才下床开始洗漱。
刷牙洗脸之后,方言对着镜子里的容颜左看右看,不得不承认的是,这张脸确实平平无奇。
坐在床上,将笔记本打开,方言打算好好了解一下这个世界,至于为何不用手机,倒不是现在的科技未出智能机,只是原主一直没钱买,用的还是当初充话费送的老人机。
当初方言大学实习的时候,他老爸就问他要手机还是什么,他一直很喜欢写些东西,于是就给他买了台笔记本,于是这用了三年,目前开机时间秒杀全国百分之一的笔记本就成了他唯一的贵重物品。
屏幕上的图标很少,连个游戏都没有,但也不是什么料都没有,一个黑色的视频图标映入方言的眼帘,在他的记忆中,那里面有他多年收集的宝藏。
双击打开图标,目光扫向右方的播放单,立时那一个个平凡名称背后的影像跃入他的脑海,那是一场又一场艰苦卓绝的男女混合战斗,有单挑的,群殴的,更有难得一见的团体战。
这些影像陪伴了方言度过了无数个难眠的夜晚,在反复观看那一场场战斗的时间里,他学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一得一失之间也让他深深明白了生命在于运动这话的真理。
不过现在不是进入贤者时间,成为哲学家的时候,点了一下缩小键,方言双击启明小说网站,将原主写的小说翻了出来。
尽管脑海里的记忆有一些片段,但当方言真正看到原主所写小说的时候,他内心里还是颇为震撼的,不是写的太差,而是原主竟然在没有签约的情况下仍然保持每天两更六千字,还一直写了八十多万字。
这是什么精神,方言形容不出来,但他觉得就凭原主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成功肯定会到来的,只是早晚问题。
只可惜,原主不仅没成功,人也没了,只能说非战之罪啊。
感叹了一下,又喝了一口快乐水平静了下心情,随即方言果断将这本书太监了,这么多字还不签约的书,他头不铁,不想接着撞南墙,毕竟就算是再慢热的凡人,六十多万字也出头了。
接着方言新建了一个文档,打算从以前看过的小说借鉴一本写出来,谁让前世的他只是一个有些宅男属性的打工人呢,如今想要挣一笔钱花,只能先做个人人艳羡的文抄公了。
只是想了许久,方言也不知该写哪本,脑子里的想法太多,乱如杂草。
而网文都是百万字起步的,他虽然看了不少,但想一字不漏的写下来,那纯粹是做梦了,因此他只能借鉴以前小说的主线剧情,细节上自己填充。
好在一个好的创意才是故事的根本,即使他的文笔一般,也不会太影响故事的可读性,只要情节流畅就行了。
喝了几口快乐水增强灵感,点了一根神仙烟以助思考,就在这云雾缭绕之中,方言终于从记忆里翻出了一个必火的书,那就是斗气化马,恐怖如斯!
0002 街边的表演
这里是属于斗气的世界,没有花俏艳丽的魔法,有的,仅仅是繁衍到巅峰的斗气!
很简单的一句话,但是方言却感到了热血沸腾,尤其是将之写出来的时候。
而关于这本书的记忆,那还是他上大学的时候,整整一个星期,他没有出门,除了拉和撒,连吃喝他都是在宿舍的床上解决的,眼睛一挣就看,困得不行了就睡,醒来继续看。
一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让他铭记了不知多少个日夜,从没有一本书令他这般疯魔过,别管后来有多少人调侃什么斗气化马,但当时的斗破,真的可以说风靡一时,其地位就好比后来的王者与吃鸡一般。
“斗之力,三段!”
作为斗破全文的第一句话,方言记得很清楚,只是接下来该怎么写呢,他又点了根烟,开始搜肠刮肚的回忆起来。
就这样边写边回忆,等天色渐暗的时候,方言才终于将第一章敲了出来。
粗略的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明显的错别字,行文也算通顺,但方言却不打算再写下去了。
几个小时的时间,外加知晓大概情节的外挂,他才写了不到三千字,方言不傻,明白自己在小说一道是没有什么天赋了。
想想也是,若是他真有天赋的话,前世的他也不会一直打工了,毕竟那是一个网络大爆炸的时代,真正有本事的人总能出头的。
小说这条路不好走,那么接下来该如何赚钱呢,方言想了想,随即将笔记本推到一边,踩着拖鞋,穿着大裤衩,拿上钥匙出了门,他决定还是先填饱肚子在思考这件人生大事。
别看方言租住的房子很小,条件也差,但那只是他钱不够的问题,这个小区的环境还是很好的,门卫管理的也比较严,就连外卖人员都进不了小区。
出了小区西大门,左边第一家店叫汉堡克,类似于啃得起,如果方言是文抄公的话,那它就是食抄公,因为两者都没交版权费。
不过方言还是很喜欢来这里的,原因很简单,便宜。
吃了点好的两份薯条,带着一杯未喝完的冰可乐,方言开始在小区附近闲逛起来。
原主是不会浪费时间去到处看看的,毕竟担负着发家致富的重担,但方言作为一个前世活了三十多年的老油条,却是把很多东西都看开了,他知道发财这种事从来都不是急于求成就可以做到的,佛系的说,得随缘。
而这夜晚的小区还真挺热闹,马路两旁的店面里面,人流络绎不绝。
看着这满街灯火,人来人往的繁华,方言顿觉一阵莫名的孤独感油然而生,心情也低落起来。
他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也不知他们怎么了,好在他还有一个弟弟,二老应该能熬过悲伤的日子。
又漫无目的的逛了一阵,耳边忽的传来一道有些缥缈的歌声,不像是店面里的音响效果,反而类似于婚嫁现场的表演。
方言是个爱瞧热闹的人,便顺着声音的方向走去,在拐过街角后,他看到了声音的来源,一个黑衣女子正拿着话筒旁若无人的哼唱着,旁边还三三两两的围了不少人。
眼见有表演看,方言立时凑了上去,毕竟做一个合格的吃瓜群众是地球星人的传统美德。
女子唱的歌方言没听过,当然了,他也不是来听歌的,毕竟这年头,正经人谁还只顾听歌啊,总得先瞧瞧脸吧。
昏黄的灯光下,黑衣女子的瓜子脸显得很白皙,琼鼻微翘,樱桃小嘴下有一张圆润的下巴,而那双秋水之眸则仰望着星空,也不知道到底在看星星还是月亮。
虽然对方一看就知道化了妆,但毕竟没用美颜相机什么的,这颜值还是能打的,更别说就那一双大长腿,方言觉得三年起步也没啥。
就这么光明正大的盯着人家姑娘看了有几分钟,直到黑衣女子一曲终了,方言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炯炯有神的目光,尔后换上一副茫然四顾的眼神接着瞧。
“好了,又到了与大家互动的环节了,不知哪位朋友愿意上台一展歌喉啊?”
随着黑衣女子的话,一群吃瓜群众顿时如那被老师提问的学生,一个个都低下了头颅,毕竟看人唱和自己唱终究是有些差别的。
不过方言没低头,前世三十多岁的油腻大叔了,那还在意这个,他继续欣赏。
“就这位帅哥吧,看你一脸期待的目光,我实在拒绝不了啊。”黑衣女子伸手一指,随即快步朝着方言走来,也没容他拒绝,拉着他的胳膊就来到了场地正中。
“帅哥,怎么称呼?”黑衣女子面带笑意,一脸和善的问道。
茫然之中被对方拉上台的方言忽然有种否极泰来的感觉,前世单身三十多年的他,此刻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我是不是走桃花运了?
好在心情虽然激动,但他硬是凭着躲在被窝里偷看高清无码大片时的镇定,一脸淡然的开口道“方言,方向的方,语言的言。”
“方言先生,你好,请问平时喜欢唱歌吗?”黑衣女子问道。
“喜欢是喜欢,就是有点五音不全。”对于短处,方言毫不避讳道。
“喜欢唱歌就好,没有系统学习过的人唱歌都有点五音不全的,这没什么。”黑衣女子安慰道,不等方言开口,又接着道“方言先生,舞台就交给你了,想唱什么歌跟伴奏说一声就行。”
将话筒递给方言,黑衣女子就退到了一边,嘴角还有掩饰不住的笑意。
周渔早就注意到方言了,毕竟那毫不掩饰的火辣目光实在有点灼热,为了惩戒这个登徒子,她就将对方选为互动的人选,还改了点歌和对唱的环节,变成了独唱,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让方言出个丑。
当然了,她在这公开唱歌毕竟是为了打响名气,也不好过于得罪人,所以在方言唱不下去的时候,她也会上去解围。
至于现在嘛,周渔喝了口纯净水润了润嗓子,坐等方言出丑。
只是令她有些意外的是,对方只在原地思考了几秒,随即便走到伴奏人员那里交谈了起来,也不知他说了些什么,就见他拿到了把木吉他,拨弦试了试音,尔后摆好话筒准备开唱了。
“难不成他还是个专业的?”周渔暗道,一脸的疑惑,而在这时,方言已经开嗓了,而歌词一下子就将她吸引了。
“像我这样的优秀的人,本该灿烂过一生。”
“呵,还挺自恋。”周渔暗自笑道,不过却没急着发表意见,毕竟这歌词显然是个转折句。
“怎么二十多年到头来,还在人海里浮沉。”
“像我这样聪明的人,早就告别了单纯,怎么还是用了一段情,去换一身伤痕。”
“像我这样迷茫的人,像我这样寻找的人,像我这样碌碌无为的人,你还见过多少人。”
一段歌词唱完,角落里的周渔已经懵了,只觉大脑一片空白,缺氧缺的厉害。
不过方言这时可没法关注她了,这首前世的歌已让他全身心的投入其中了,等到一曲唱完,方言的心里也满是感慨。
其实前世的他就是这样,心里面有很多的想法,也总觉得自己天赋异禀,总有一天能成为人上人。但现实就是现实,不是看几句鸡汤文,听别人说什么赚一亿的小目标就可以梦想成真的。
梦醒了,还得继续码字。
用一句稍显文艺的话来说就是,歌如其名,人生不易,三分庸俗,七分诗人,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评价原作者)
0003 卖歌
好的歌是能够引发人情绪共鸣的,当方言看到四周聚拢了比刚刚多了一倍的人流时,他就知道自己成功了。
尽管他的歌唱的很有瑕疵,但想想某音乐教父的破锣嗓子,再看看他这个五音不全的小鲜肉,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觉得他唱的好听,对了,少一分是怕骄傲。
解锁了街头唱歌的新成就,方言说不激动那是假的,带着三分潇洒,三分兴奋,以及剩下四分的忐忑走向了黑衣女子。
就在刚刚,他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丝灵光,在那个瞬间,他忽然有了一个计划,如果能成功的话,那么缺钱的问题应该就可以解决了,但如果对方不上道的话,他就只能另寻人选了。
望着眼前这个朝着自己走来的男人,周渔真的没想到街上随便拉个人竟会跳出条大鱼,明明说好看他出丑的,结果人家歌唱完了,她却感动的不行,之前的那点嫌隙更是早已烟消云散,一双水眸只剩下钦佩和神往,毕竟有才华的人总是很吸引那些有一颗文艺心的姑娘。
“话筒还你。”方言一脸平静道。
“好的,对了,方先生,请问你是做什么的?”周渔一脸求知欲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