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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超凡伯爵-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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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就为你,玛丽,威廉也添点衣服。”索菲夫人笑了笑说道,作为一个会持家的贵妇人,她当然不会为自己花五百金币买衣服首饰这么奢侈,但是见路德这么孝心,她折中打算为家人们添衣服。
    “好吧。”路德这才勉为其难的应下了。
    略过这个话题,索菲夫人忽然想起了马戏团的事情,就问道:“对了,你不是让鲁鲁修聘请了一个马戏团进行狂欢庆祝吗?什么时候到?”
    “按照计划应该是后天到达。”路德笑着说道,随即又说道:“这是从凯越城聘请来的有名的马戏团,有各种驯兽表演,各种杂技表演,对了,还有滑稽的小丑表演。妈妈您也一定要去看看。”
    索菲夫人挺开心的点点头道:“行,到时候我一定去看看。”
    作为领主夫人,家族生意的掌管着,索菲夫人一年到头也难得离开一次领地,生活全部都是以庞贝家为中心。
    这一次庞贝秋收,马戏团来巡演,她当然有兴趣去看看。
    一天后。
    凯越城著名马戏团,“帕拉达马戏团”,来到了庞贝。庞贝将迎来持续一个月的狂欢,在狂欢期间,马戏团在庞贝的各个村庄内进行巡演。
    一切费用将由庞贝家承担。
    目的只有一个。
    让整个庞贝领地陷入狂欢,将秋收的喜悦持续下去。
    狂欢吧,人民们。
    为我们共同的庞贝,一起狂欢。
    庞贝。
    我们的庞贝将会更好。
    之前的章节有两次修改,因为我取为盗贼团首领取了米国总统的名字,和谐掉了。
    第一次修改在名字中间加了个句号,但没用。
    第二次修改,首领叫做奥米马。
    为大家带来麻烦,实在抱歉。

第一百三十九章狂欢吧,庞贝(第二更)
    庞贝领。
    自从第一代庞贝骑士建立领地以来,领地一直都在弱小和破败之间徘徊。
    弱小的时候,就像之前的老索尔时代的庞贝。庞贝家虽然号称贵族,但是常年与农民,农奴打交道,领地内虽然祥和宁静,但绝对是乡下中的乡下。
    破败的时候则是,领地被可怕的怪物攻破,这种事情在庞贝的历史上发生过许多次,有的时候庞贝骑士带着伤亡惨重的领民,投奔巴顿男爵,然后在男爵的支持下重建领地。
    更惨的时候,庞贝骑士战死。
    弱小与破败之间徘徊,无数年来仿佛形成了一个轮回。而庞贝的改变,是从路德开始的。
    自从路德开始发展庞贝,到现在家族总共有十五位骑士,一万二千左右的农民,以及日益高涨的家族声望。
    庞贝家仿佛是东升的太阳,充满了上升的势头。
    如今在大秋收之后,庞贝家聘请了“帕拉达马戏团”来到了领地进行表演,让这片大地上首次出现了这种欢乐。
    在此之前,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没有做过这种事情,聘请马戏团来领地表演。
    有那钱还不如多喝点葡萄酒呢。
    庞贝乡下小地方,还需要马戏团进行表演?
    开什么玩笑。
    但是路德做到了,他让庞贝壮大,建立了城池,并且聘用了马戏团来庞贝进行表演。
    打算让领民陷入狂欢。
    丰收,喜悦,消费。
    ……
    秋夜。
    天空晴朗,万里无云。
    庞贝三号村,已经收割完毕的小麦田上,搭建起了一座临时的舞台,舞台是圆形,帕拉达马戏团正在进行表演,一号村的村民,还有附近的村民坐着观看马戏表演。
    华丽的驯兽,惊险刺激的杂技表演,还有滑稽搞笑的小丑,都引来了村民们的阵阵掌声,气氛一片欢乐。
    “来到庞贝,真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明智的决定。”在欢乐的气氛之中,一位观众感叹道。
    这位观众是个青年人,模样普普通通,但是身形却十分健壮,身上散布着常年劳作的痕迹。
    他叫奥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
    在一年前他从帕克侯爵的领地来到了庞贝,来的时候茫然,但现在却充满了幸福,以及喜悦。
    今年的收成真的特别的好,好的超乎奥斯的想象,如果每一年的都能有这么大的收获,那真是太幸福了。
    农民们的思想非常单纯,最幸福最快乐的事情,就是丰收,特大的丰收。
    “我也觉得来到庞贝是这辈子做的最明智的决定。”旁边一位观众附和道。奥斯转头看去,见到了一位中年人。
    农民都要显老一些,这位中年人看起来已经接近老年了,但是奥斯知道对方可能才四十岁也不一定。
    “您是哪里人?”中年人的赞同,让奥斯有一种遇到同志的感觉,于是他问道。
    这里是庞贝三号村,奥斯是本村村民,但是他不认识这个中年人,应该是从别的村庄来的。
    这很普通。
    听说演出持续一个月,不少人都是三刷四刷无数刷,马戏团到达哪个村庄表演,他们就跟到哪里观看。
    “帕克侯爵,深林镇人。山猫。”中年人自我介绍道,并伸出了右手。
    “帕克侯爵,雪山镇人,奥斯。”奥斯也伸出了右手与山猫握了握手。
    “错了。”放开了手后,奥斯却是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错了?”山猫有点讶然,不知道奥斯在说什么错了。
    “我们不是帕克侯爵领的人,以后我们都是庞贝领的人,我们的领主是庞贝骑士,这一代的领主是索尔庞贝骑士,下一代的领主是仁慈者,路德,庞贝骑士。”
    奥斯笑着说道,脸上洋溢着尊敬之色,语气不乏自豪。
    绰号“仁慈者”。
    如今的代理领主,下一代的庞贝骑士,能做这位伟大领主的领民,奥斯由衷觉得自豪。
    “是的,我们都是庞贝人。”山猫稍稍一愣,随即引起了心中的共鸣,点头赞同道。
    两个人相视一笑,无比的默契。
    这时候舞台上正进行着小丑表演,小丑是属于马戏团的灵魂之人物,好的小丑,能烘托气氛。
    而帕拉达马戏团的这位小丑,就是极为优秀的演员。
    此刻表演正进入高潮,引起了台下观众的阵阵掌声,这热烈的掌声也影响到了奥斯,山猫两个人。
    交朋友的事情之后再说,现在先享受马戏团带来的欢乐吧。
    “等表演结束之后,去我家喝一杯怎么样?”奥斯附在山猫的耳边,邀请道。
    “好的。”山猫欣然点头道。
    两个陌生的人,因为一场表演而结缘。
    奇妙。
    这也是这场狂欢带来的普遍的变化,使得领地内的各个村庄的勾通变得更加的频繁,庞贝原住民,农奴,原帕克侯爵领的民众,融为了一团,成为了崭新的团体,新庞贝人。
    也有青年男女互相认识,然后结婚的浪漫故事上演。
    马戏团狂欢就是这么奇妙。
    同样时间,市政厅内。
    此刻的市政厅大部分房间都是黑暗的,只有二楼的市长办公室内是亮着的。
    透亮的办公室内,路德坐在窗台上,手里拿着一杯红酒,他抬头看向远方星空,不时的喝一口。
    鲁鲁修坐在市长办公椅上,也喝着红酒。
    别误会,两个人不是在搞基。
    而是忽然感觉要喝一杯庆祝一下,所以就开了一瓶红酒。
    “领地内的农业已经初步安定下来了,接下来就是等待居民们到达庞贝了。我们的计划非常的顺利,路德。”
    鲁鲁修酒量不错,这会儿也没有喝掉多少红酒,但却有了一些醉态,他睁着醉眼迷离的眼睛,对路德举起了酒杯。
    路德笑了笑,也举起了酒杯与鲁鲁修碰了碰杯子,然后两个人共饮了一口红酒。
    遥想路德与鲁鲁修碰面的时候,鲁鲁修是一个在外边谋生失败,饱经风霜的返回庞贝的青年。
    路德也不过是一片小领地的继承人。
    然后鲁鲁修就成了庞贝市长,路德成为了代领主,然后就有了今天的庞贝。
    这当然值得庆祝。
    庞贝啊,是他们注入了心血,就仿佛他们的孩子一样。
    “路德,你迟早会成为一名男爵的。”鲁鲁修又说道。
    “学长,您也迟早会成为一名真正市长的。”路德也笑着说道。
    两个人相视一笑,有碰了碰杯。

第一百四十章 庞贝家的声望(第三更)
    声望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却能感觉到。
    整个普鲁士王国声望最高的家族,当然是普鲁士王室。虽然王室经过那次大事件的打击,声望一落千丈。
    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放眼全国没有哪个家族的声望能比得上王室。
    而奥兰治声望最高是哪个?
    帕克侯爵?
    某一位大公爵?
    都不是,奥兰治声望最高的是利比亚伯爵。
    因为利比亚伯爵的爵位最古老,伯爵爵位来自于初代王米修麾下的八大骑士之一。
    在贵族之中古老,就等于是声望。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利比亚家族实力强大,是整个奥兰治实力最强大的家族。
    古老,血统,实力,三者结合起来就等于是贵族的声望。
    相比于利比亚伯爵的声望,巴顿男爵的声望在整个奥兰治是属于中下游的。
    古老,血统这两样东西不是一撮而就的事情,作为一个新兴起的贵族,或者是正在兴起的贵族,最能增加声望的事情就是显示自己的实力。
    虽然在别扭的贵族们看来,相对于古老,血统两个因素,实力是最末流的。
    但是别扭的贵族们,偶尔也会因为实力而低头。
    总而言之,在没有古老,血统的情况下,实力就是看得见的声望。
    实力又分作财力,武力。
    有财力可以招募骑士扩充武力,有武力可以带来财富。
    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存在。
    而炫耀自己的实力,就是显露自己的财力,武力,如果能有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那就更好了。
    帕克侯爵领,主城,斯巴达城!
    这是一座人口规模在十万以上的大型城池,放在整个奥兰治也是首屈一指的大城。
    当初斯顿骑士就是以这座城池作为大本营,招募了许多帕克侯爵领内的农民,进入庞贝成为了新庞贝人。
    帕克侯爵的称号是“刽子手”。
    他对自己领地内的有田农民下手,通过强行购买,杀戮,以及各种肮脏的手段夺取了土地,并引进农奴进行耕种,最终达到收敛财富的目的。
    这对斯巴达城也有一定的影响,因为虽然农民们才是直接受害者,但是刽子手的名声,仿佛是一片阴云一样,压在了城内居民们的心头。
    在整个领地内,实地大贵族就等同于国王。
    今天国王要对农民下手,那么难保明天不会对居民下手。
    信用这种东西,仿佛就像是鸟儿做巢一样,一点点的拼凑出来的。但是倒塌的话,只需要一阵大风。
    显然刽子手帕克侯爵的信用是负数的。
    所以斯巴达城内人心惶惶,甚至于一部分中产阶级都已经开始陆续迁出斯巴达城,前往其他贵族领地内居住了。
    但是帕克侯爵这条船虽然破洞了,但到底没沉没,所以整个斯巴达城还是人来人往,相当繁荣。
    在斯巴达城东平民区内,有一处酒馆,叫做“骑士与枪酒馆”。
    很俗套的名字。
    酒馆的老板人挺好的,在街区内也颇有势力,所以这座酒馆的声音向来很不错,是附近平民们主要消费的酒馆。
    这个世界的酒馆非常有特色,往往都附加经营皮条生意。
    此刻是前半夜,八点钟左右,正是酒馆最热闹的时候。
    骑士与枪酒馆内,人声鼎沸,各色样的男人都在痛快喝酒,也有一些美丽的女性正在买醉。
    还有穿着暴露衣服,身材非常火爆的酒侍端着酒盘走过,这些酒侍不时扭动一下屁股,显得十分骚气。
    这就是酒馆内的皮条生意,如果看上眼了,就算在酒馆内的厕所内来一发也不是问题,只要付得起钱。
    酒味,汗味,女人。
    这就是典型的平民酒馆。
    酒馆的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身形高壮,打扮挺斯文的,还配着一副金边眼镜,看起来仿佛是一位优雅的绅士。
    他不仅是老板,还是酒吧内的酒保之一。
    此刻老板正在擦着酒杯,与一位熟客聊天。这时候,酒馆的门又被打开了,老板没在意,这个时候往来酒馆的非常多。
    “来一杯深蓝葡萄酒。”一位四十来岁的男子来到了吧台前坐了下来,在吧台上放了一枚金币,对老板说道。
    这位男子长的非常英俊,如果打扮一下,绝对是某些贵妇人们的床上尤物。
    而男子以前确实是某位贵妇人养的金丝雀。
    男子叫约翰,是一位吟游诗人。
    吟游诗人这种职业最近的名声不太好听,因为那些贵妇人们往往包养年轻英俊的吟游诗人,甚至发生过与吟游诗人生孩子的丑闻。
    但是这种职业存在,自然是有道理的。
    因为有供需关系嘛。
    吟游诗人年轻的时候往往都是极潇洒的,住在某一栋豪华别墅内,有女仆服侍,有灵感的话,就将诗歌写下来,取悦贵妇人。
    当然,他们更大的本钱是自己,他们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们努力锻炼自己的床上能力,成为一位尤物。
    等年长的时候,年老色衰,加上精力不济,他们往往都会被贵妇人扫地出门,成了落魄吟游诗人。
    精明的吟游诗人都会趁着年轻的时候攒点钱,等年老的时候花销。
    愚蠢一点的,年轻时候得过且过,年老的时候就是一穷二白了。
    约翰就是后者。
    他现在是靠着自己还风韵犹存的脸蛋,加上精湛的技巧,接一些单子,满足某些急需要的女人。
    而且悲催的是,往往都是年纪很大的女人。
    不过也没多少人笑话约翰,毕竟周边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这老货居然奢侈到喝“深蓝葡萄酒”。”老板有些意外,不过他很爽快的将金币收下,并悄悄鉴别了一下,真的。
    于是老板为约翰倒了一杯“深蓝葡萄酒。”
    这种葡萄酒是奥兰治中高档葡萄酒,一瓶的价格往往在十几个金币以上,年份好的,甚至价值五十个金币。
    老板这里存货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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