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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超凡伯爵-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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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无尽深林内的人有很多,大多都是冒险者,佣兵,但无尽深林实在是太大了,路德上一次,这一次进入无尽深林遇到的人都是寥寥无几。
    而佣兵,冒险者之所以来这里显然不是玩的,他们或是为了捕获某种魔兽,找到眸中矿石,草药,宝物等等,各种各样的目的来这里的。
    为了生存,为了赚钱。
    但是显然,爱丽丝,巴顿和慕斯,甘道尔是不差钱的。
    所以路德有点好奇。
    “这座鹰山上住着高山之鹰,有高山之鹰的地方,就有“雪明花”,我来讨要雪明花的。”
    爱丽丝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很爽快的说道。
    “你呢,你来这里干什么?听说你是个初级骑士,你是不能抗衡这座鹰山上的狂风,登上山顶的。”
    爱丽丝随即又好奇的问道,顺便看了一眼某人。
    慕斯顿时一阵胸闷,我是中了魅惑术了,才会相信这个女人。
    说什么登上山顶,就跟我交往。
    结果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见鬼了。

第一百六十一章 踏风而行(第八更)
    “鹰山?高山之鹰?雪明花?”路德一脸的疑惑,他根本不知道这一切。
    “你不知道这座山?”爱丽丝觉得很惊奇。
    一个不知道鹰山是什么地方的人,却来到了鹰山,无惧于山峰上的狂风,攀爬到了现在的位置。
    这位庞贝家的下一代骑士,似乎是个天然呆?
    “不知道。”路德老老实实的摇了摇头,这没什么好羞臊的,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嘛,咱就是乡巴佬怎么了。
    爱丽丝双手交叉放在自己的胸前,让她鼓鼓囊囊的凶器,越发雄伟壮大了。
    童颜巨那个啥。
    路德忍不住瞄了一眼,这是男人的本能。
    曾经有一位女性说过,任何男人瞄我的胸,我都知道。不管是明看,暗瞄。
    所以爱丽丝察觉到了,但她反而更挺了挺,很骄傲。
    小插曲后,爱丽丝才说道:“鹰山并不是以山命名的,而是以鹰命名的。有高山之鹰居住的山峰,统称为鹰山。因为高山之鹰的魔力,鹰山往往围绕着狂风。而高山之鹰,怎么说呢,是一群不太正常的魔兽。巫师们称呼他们为,守序生物。”
    “守序生物?”路德眨了眨眼睛,仿佛好奇宝宝。
    但是爱丽丝仿佛有些倦了,不打算继续解释,她伸出洁白的小手放在唇边,轻轻打了一个哈欠。
    “我休息一下。”爱丽丝说了这么一句,然后扭着小蛮腰,一扭一扭往山洞深处打盹去了。
    “有这么累吗?”路德很怀疑,能来到这里,爱丽丝应该是一位骑士,骑士的精力是极为旺盛的。
    “可能是女人天生嗜睡?”路德又有了一个分析,反正爱丽丝确实是一个女人,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接下来还有半天的路程,我们也趁机休息一下。路德骑士您随意。”一位中年骑士笑着说道,然后骑士们各自去休息了。
    而慕斯更劳累,他勉强跟路德打另一个招呼,然后就闭眼呼呼大睡。
    于是,这座山洞内就只剩下了路德一个人,路德也打算休息一下,所以也找了一个位置坐下。
    不过他对高山之鹰,守序生物比较好奇。于是,在坐下来的时候,问脑袋中的太阳脸道:“守序生物,高山之鹰是什么东西?”
    太阳脸没啃声,似乎有点不耐烦搭理路德。
    在路德再三催促之下,太阳脸才说道:“高山之鹰,别称天空之王。是一种极为高等的风系魔兽。它们的普通成员成年之后,就拥有与人类大骑士相匹配的境界。但显然作为魔兽,它们普遍要强过人类大骑士。它们族群的王,往往对应着人类的称号骑士。”
    “至于守序生物。则是指拥有极高的智慧,冷静的性格,很少愿意与智慧种族产生冲突的魔兽,这与大部分依靠嗜血与本能驱动的魔兽,大相径庭。所以被巫师们称作守序生物。高山之鹰就是其中之一。”
    “在黑暗纪元的时候,大贤者还与高山之鹰交流过情报呢。”
    “我明白了,魔兽中的好人嘛。”路德听完之后,有了自己的理解。这理解让太阳脸忍不住吐槽了几句。
    但算了,这么理解似乎也没错的样子。
    科普了一下后,路德就开始闭目休息了,在休息了大约半个小时之后,路德睁开了眼睛。
    他看了看四周,中年骑士们,慕斯都还在闭目休息,而爱丽丝小姐则躲在山洞深处,看不见。
    路德不想打扰他们,就轻手轻脚的站立起来,打算踏上旅程。
    虽然与巴顿领的明珠,爱丽丝小姐相遇是一件极为趣味的事情,路德很希望能发生一段美妙的经历。
    但是目前主要的目的还是获得风的初级免疫。
    “路德骑士,您打算下山了吗?”霍华德骑士睁开了眼睛,笑着问道。
    这些男爵的贴身骑士,都是属于守护骑士家族序列。与外封骑士家族的庞贝家,一内,一外。
    在巴顿男爵的团结下,两股政治力量是守望相助的。
    这位霍华德骑士,其实也算是路德的长辈。所以,骑士们对待路德的态度都很和蔼。
    “是的,我打算继续我的旅程,登上鹰山。”路德笑着回答道,然后路德对霍华德骑士弯了弯,走出了山洞,踏上了狂风。
    霍华德骑士呆了呆,这位庞贝家的继承人难道没有听明白刚才的谈话吗?
    这座山是初级骑士难以登上去的。
    “或许是因为不服气?”霍华德失笑的摇了摇头,想着,“但是这座山上的狂风真不是你能征服的,在半路上你会鲜血淋漓,然后转身下山。”
    。。。。。。。。。。。。。
    狂风!
    无数的狂风仿佛被束缚住了一般,盘旋在山体之外,将一切能够吹走的东西,全部吹走。
    如同刀锋一般的细小风刃,在整个山体上留下了一道切割的痕迹。更是将一切靠近这座山峰的人或魔兽驱赶走。
    是的。
    驱赶而不是杀戮。
    因为这狂风是力量是逐一升级的,山脚下的风并不具备太大的伤害,越往上的风,则越强大。
    这座鹰山,只有具备中级骑士以上实力的人,才能登上山顶。
    而作为初级骑士的路德,就准备登上这座山峰。
    行走的非常困难。
    首先是山路,甚至这座山峰上并没有路,很多地方都是光秃秃的岩壁,路德只能靠着骑士剑的辅助,在岩壁上凿出一个个坑洞来,才能继续往上爬。
    越是往上,狂风越发肆虐。
    尽管路德喷薄出了身体内的斗气,形成了一个大地斗气的护甲,但是狂风却是将大地斗气切割的不成形,然后落在了路德的身上。
    骑士强韧的肉体,铜皮一般的肌肤,仿佛是纸片一般被风刃切割开,流出了红色的鲜血。
    狂风,雷霆。
    是攻击力最强的两种属性的斗气。
    一是切割,一是麻痹,灼伤。
    在此之前,路德从未遇到过如此强大的狂风,斗气被切割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路德也觉察到,他的大地斗气在一次次的被切割之中,变得更加的强韧。
    他的肉体,也更加的强大。
    一切都在进化!
    在吗,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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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鹰之王
    鹰山!
    山间的山洞内。
    慕斯,以及霍华德等六位骑士都安静的坐着,山体上狂风呼啸,但是山洞内却是非常宁静。
    “啊,睡的好香。”直到一位女士伸了伸懒腰,打了一个哈欠,风情万种的从山洞深处走了出来。
    “小姐。”骑士们起身行礼道。
    慕斯也站起来,对着爱丽丝小姐抚胸一礼。
    如果巴顿领为一个王国,那么爱丽丝小姐就是一位公主,慕斯,甘道尔作为下一代的甘道尔骑士,其实是爱丽丝小姐的臣属。
    慕斯想与爱丽丝交往是一回事,对爱丽丝保持尊敬是另外一回事。
    “咦,路德,庞贝呢?”爱丽丝发现路德不见了,顿时有些惊奇道。
    “庞贝的下一代骑士是个不服输的小家伙,他说要登上山顶,已经出发半个小时了。”霍华德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其他中年骑士也是如此。
    慕斯也跟着笑了笑,没有说话。但是他心中也同样是认为路德不可能成功的。
    同样是初级骑士,尽管路德比他提早晋级为骑士,斗气与肉体比他强横,但他栽倒在了这里,所以他不相信路德能成功。
    “有趣的家伙。”爱丽丝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我们也出发。”爱丽丝随即对霍华德骑士说道。
    “是。”
    霍华德与其他三位中年骑士一起应了一声,追随着爱丽丝小姐一起踏出了山洞,继续登临鹰山。
    而剩下两位中年骑士以及慕斯留了下来。
    因为这两位中年骑士是甘道尔家的护卫骑士,保护慕斯才是第一任务。
    当五个人一起踏出山洞的时候就可以看出他们与路德的不同了。路德需要时刻激发斗气形成护甲,并仍然朝不保夕,不时的会受伤。
    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
    但是他们一行五人,却是轻而易举的在狂风之中前行。包括爱丽丝小姐在内,五人都至少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
    山体外盘旋的狂风,被轻而易举的阻隔在了他们的斗气之外,所以他们的衣衫不像路德与慕斯一样,被狂风撕裂成了乞丐装。
    四位中年骑士也就罢了,毕竟他们人到中年,成为一名中级骑士也不是让人吃惊的事情。
    巴顿家又是属于大贵族,有中级骑士做护卫,那也不是稀奇的事情。
    但是爱丽丝小姐,男爵家的长女,一位名声狼藉的风流女人,却也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这就有些让人侧目了。
    闲话不提。
    爱丽丝一行五人轻而易举的顶着狂风前行,速度很快,很快他们就追上了比他们先出发半个小时的路德。
    前方,路德还在狂风之中咬牙前行,身上的衣服几乎成了布条,迎风飞舞。身上布满了细小的伤口,有些伤口流着鲜血。
    身上的斗气忽闪忽灭,仿佛是风烛残年一样,随时可能熄灭。
    但是路德还是不断的向上,向前。
    “我明白了,他不是不服气,他是想借助这里的狂风,强化肉体与斗气。”爱丽丝绝美的脸蛋上,忽然露出了一抹郑重之色。
    不复之前的游戏红尘。
    因为现在的骑士都流行吃魔药来获得免疫能力,远古的方法已经渐渐消失在了普通人的面前。
    所以爱丽丝不知道路德是为了获得免疫的能力,只以为路德只是在锻炼肉体,增强斗气。
    但就算这样,也足够获得爱丽丝一行人的惊叹了。
    “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以作战勇猛著称。听说老索尔更已经是一位高级骑士,而下一代的庞贝骑士,能够孤身一人进入无尽深林内修炼,庞贝家的血统,门风都是极为强悍的啊。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那么强大,这不是偶然。”
    霍华德骑士也感慨道。
    他们根本不知道,路德是因为庞贝家太穷,只能自己修炼了。
    否则能吃药,谁修炼啊。
    爱丽丝一行人怀着钦佩的心情,没有打搅路德,而是越过了路德,继续前往山顶。
    这座鹰山高达五千六百多米,更加上山体十分险峻,而且山体外布满狂风,越到山顶,狂风的威力越大。
    当爱丽丝一伙人登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鹰山的山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锥形山峰,它是一个平顶,仿佛是被一剑劈开一样,山顶十分平滑。
    而这么高的山峰上,是极为寒冷的,并且覆满了白雪。但是因为狂风的作用,山顶上没有一点积雪。
    只有黑色的山体,默默承受着寒冷。
    而在这光秃秃的山峰之上,却长满了一株株雪白的植物,植物的顶端,开着一朵朵雪白的花朵。
    这些花朵如雪一般,呈六角形。
    但是它不是白色的,而是透明的。
    雪明花。
    一种极为珍贵的药材,只有鹰山等少数地方才能产出。这也是爱丽丝的目的。
    除此之外,山顶上有还有十几头高山之鹰,其中有三头是小鹰个头不大,剩下十头则是个头巨大,身长有三四米,双翅展开,长度能有六七米。
    这些应该是成年个体。
    不管是成年高山之鹰还是幼崽,它们羽毛雪白,比白雪还要白,眼睛,爪子,嘴等都是金色的。
    这是一种看起来非常美丽,神圣的魔兽。
    “美丽的人类女孩,你造访鹰山可是为了雪明花?”一头巨鹰开口了,吐露出来的赫然是普鲁士语,也就是人类语言。
    高山之鹰成年后的体魄已经很大,这头巨鹰更大,它身长就有六七米,翅膀没有张开,但是如果展开,可能有十几米。
    显然,这位就是这群高山之鹰的王,鹰之王。
    高山之鹰是一种守序生物,轻易不会对智慧种族出手。
    但是这位鹰之王,却仍然是强大的可以,甚至可以轻易的消灭掉人类中普通的称号骑士的存在。
    这样的生物在面对普通存在的时候,都会形成一种压力。
    此刻,追随爱丽丝而来的四位中级骑士,都已经纷纷低下了头,不敢看向这位鹰之王。
    卑微的仿佛是蚂蚁。
    而能否获得雪明花,全靠人品。
    高山之鹰是守序生物,它们有辨别善恶的能力。
    没错,高山之鹰喜欢好人,不管是人也好,其他智慧种族也好,只要是善良的人,它们都很喜欢。
    但不是每一个善良的人,都能获得雪明花。
    能否获得雪明花,还要看高山之鹰的心情。
    简单的来说,就是运气。
    “是的,希望伟大如您的鹰之王,能赐予我一朵雪明花。”出乎意料,爱丽丝在面对鹰之王的时候,表现出来的镇定,远远超过护卫她的家族骑士们。
    她收敛了玩世不恭的表情,郑重的对着鹰之王行了一个屈膝礼。
    今天出趟远门,可能到晚上才能更新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路德来了(第二更)
    “我喜欢美丽的人类女孩。”鹰之王发出了一声拟人的爽朗笑声,然后说道:“你自己去摘一朵吧,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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