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重生之殿堂乐队 >

第107部分

重生之殿堂乐队-第107部分

小说: 重生之殿堂乐队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江团长没有说话,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问道:“那第二件事呢?”
    “那个……华阴老腔您知道吗?”曹吾问道。
    “知道。”江团长点了点头。
    “我之前因为要做演唱会,就写了首和长安有关的歌,请老腔班子帮我做了伴奏。但我了解到,这种艺术已经面临着失传了。”曹吾将老腔目前的现状简单解释了一遍,说道:“我是想个人出资,在当地建一个华阴老腔艺术博物馆。但我没有当地的渠道,恐怕很难办事。所以就想请您想想办法,钱不是问题,就是别有人使绊子就行。”
    江团长半晌没有说话,然后突然笑了起来。
    点了点他,江团长笑道:“你小子,有点意思。”
    “那您的意思是?”曹吾试探问道。
    江团长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老董他们那边你去过了吗?”
    “还没。”曹吾笑道:“待会儿再去。”
    “哈哈!”江团长笑了声,点点头说道:“这是好事儿,能帮上忙我肯定会帮,但团里还得开会研究一下,毕竟我一个人说的也不算。”
    “有您这句话就成。”曹吾忙点头道:“明天我们香城的市长来京城了,您有空吗?他想当面跟您聊聊这事儿。”
    想了想,江团长说道:“下午吧!四点以后。”
    “行,我知道了。”
    顿了下,曹吾忽又印帕承Φ溃骸凹热徽庋一褂懈鲂∶δ惨豢楦锪诉拢俊�
    “你别给我得寸进尺啊!还没玩没了你……”江团长笑着训了他一句,才道:“什么事儿?”
    “嘿嘿!我不是在录一个综艺节目吗?我当导师,我带的那选手该打决赛了,我帮她设计的歌里融合了许多民族元素,但民族唱法我个人不是那么擅长,尤其是女声唱法。所以我就想帮她找个专业的民族声乐老师补补课,所以……嘿嘿!”
    “胡闹!”江团长板起脸来,道:“你把我们这当什么地方了?学习班吗?随便塞人进来学习。”
    曹吾挠了挠脑袋,正待赔罪,却听江团长又说道:“有能耐自己忽悠去,我才不帮你给团里加负担。”
    诶?有戏!曹吾听明白了,连连道谢,回身出了办公室。
    让我自己忽悠,那我就去找汤姐呗!
    汤姐就是英国交流演出时的主唱,她两岁多的小女儿特喜欢曹吾,每次见到他都喊着让光头哥哥抱。
    决定了,今晚去汤姐家蹭饭。
    第二天,曹吾去接了方市长和王秘书,约江团长一起吃了顿便饭,谈了下意向。
    之后的事儿就交给方市长去操心了,曹吾则带着费明娜天天晚上跑去汤姐家蹭饭。
    费明娜这几天过得如同做梦一般,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能被著名民族歌唱家汤青蝉亲自指导唱功,还能吃到她家保姆做的饭。
    这位可是每年春晚的常客,费明娜的妈妈知道她见到了汤青蝉,死活要飞来京城看她,想借此见见偶像,费明娜好说歹说才劝住她。
    汤姐虽然女儿才两岁多,但岁数却已经快四十了,她结婚晚,属于真正的高龄产妇。
    老来得子,她对女儿极为疼爱,产假休完后,因为工作经常见不到孩子,更是恨不得时刻把孩子背在身上。
    她不想让孩子那么早上早教课,平时就让保姆带着在小区周围玩,导致孩子胆子有些小。
    出国前那段时间她将孩子带到团里,小家伙却意外的很喜欢和曹吾一起玩。
    那段时间小家伙开朗了不少,只是偶尔回到家,小家伙还在问为什么光头哥哥不跟自己回家。
    因此,得知曹吾想拜托她给费明娜指导几天声乐,她一口便答应了下来,还热情的邀请他们住在自己家中,想让曹吾多陪小家伙玩几天。

第二百三十八章 为什么?
    “你学过胸腔共鸣的唱法?”汤姐略显惊讶的问道。
    “是曹吾老师教我的。”费明娜点点头,有些忐忑,难道不对吗?
    “那小子,还什么都懂一点……”汤姐摇了摇头,说道:“方法是对的,但路线不对,再怎么说,你也是女孩子,像个大老爷们一样吼算是怎么回事?来,你先跟我做一组发声练习,注意,发声位置往上移……”
    费明娜和汤姐学习声乐,曹吾便闲了下来,陪着小洋葱玩。
    小洋葱是汤姐女儿的小名,因为她对洋葱有种别样的偏爱,就像喜欢和曹吾玩一样。
    她很喜欢吃白洋葱,而且是生吃,甚至拿来当水果,吃得眼泪直流还乐此不疲。
    曹吾很怀疑她喜欢和自己玩,就是因为自己的发型像洋葱。
    拿着故事书,揽着小洋葱坐在沙发上,给她讲着童话故事。
    曹吾并没有多喜欢小孩,但有时候捏着她胖乎乎,还不到自己掌心大小的小手,也会感觉生个小孩好像也不错。
    是上了岁数吗?
    小洋葱这个年纪的小孩正是问题多的时候,一个接着一个的为什么,曹吾的耐心也好得出奇,耐心的给她解答着。
    “王子低头亲吻了白雪公主……”
    “为什么?”
    “因为王子喜欢她。”
    “为什么?”
    “因为白雪公主长得漂亮。”
    “为什么?”
    “因为她是公主。”
    “为什么?”
    “因为她投胎投得好,生活在王宫里,不用风吹日晒,皮肤就很白。”
    “为什么?”
    “因为在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以及现代君主国家中,统治阶级的上层,有特殊权位或世袭权位,公主从生下来就是贵族……”
    小洋葱皱着小眉头,思索半晌,满意的点了点头:“好吧!”
    曹吾擦了擦汗继续讲道:“王子亲吻了公主,公主就醒来了。”
    “为什么?”
    “因为公主并没有死,她只是昏了过去。”
    “为什么?”
    “因为作者不想让她死。”
    “为什么?”
    “因为那样太残忍了,王子和公主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才是大家喜欢看到的。”
    “为什么?”
    “因为生活本身都是悲剧,人们需要一些美好的东西来欺骗自己。”
    “为什么?”
    “因为逃避现实比面对现实更容易。”
    “为什么?”
    “因为大多数人无法认清生命的本质,终身都在追求无意义的事物,但因为得到的和预期的不符,就想逃避,就会痛苦。”
    “……”
    “为什么?”
    “因为人的生命是靠欲望驱动的,而欲望只会带来痛苦。”
    “为什么?”
    “……”
    “因为如果人有欲望而得不到满足,这是痛苦的。要实现任何一种欲望的过程,都要遇到无数的麻烦和困难,这也是痛苦的。就算欲望最后实现了满足,也只是暂时摆脱痛苦,随之而来的就是无聊和空虚。何况人并不只有一个或少数的几个欲望,满足了一些,其他的也满足不了。旧的欲望刚刚实现,新的欲望又产生了。人的生存就是一场痛苦的斗争,生命的每一秒钟都在为抵抗死亡而斗争,而这是一场注定要失败的斗争。”
    “……”
    “……”
    一大一小两个人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
    一颗汗珠从曹吾的头顶滑落,却不敢擦拭。
    终于,小洋葱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好吧!再讲一个!”
    “别了吧!”曹吾扯了张餐巾纸,擦了擦脑袋上的汗,赶忙道:“哥哥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好!”
    曹吾舒了口气,他觉得还是别生孩子比较好。
    汤姐只有下午和晚上能给费明娜授课,因为白天要在单位工作。
    因此曹吾和费明娜早上便在摄影棚内排练,下午再来汤姐家里学习。
    汤姐对于民族唱法的研究自然非曹吾可比,费明娜的进步奇快。
    当然,这也与曹吾先前帮她打通窍穴,技艺登堂入室不无关系。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转眼间便到了总决赛录制的时间了。
    这个星期刚好播出了费明娜被收入曹吾战队的那期,她的电话开始变得忙碌,许久不联系的同学朋友都打来了电话询问情况。
    一些媒体和小型经纪公司也在联系她,想要采访她,签下她。
    不过费明娜压根没时间处理这些事儿,她一心扑在了节目上。
    曹吾对她可谓是悉心栽培了,不光亲自教导,还请到了汤老师来指点自己,如果这样自己还拿不下冠军,还有什么面目面对曹吾老师,面对汤老师?
    对手不可小觑,段良才的实力强大,一路走到决赛,几乎没有碰到对手。
    听说孙翔老师带他去了西班牙,找了一位当地的佛朗明哥吉他大师学习。
    这次总决赛,费明娜要面对的是实力大增的段良才,加上宝刀不老的孙翔老师,压力巨大。
    不过,费明娜却没有因此丧失信心,因为,她自己的求援机会也没有用过,这一次,曹吾老师也会亲自下场!
    总决赛的录制挪到了原来摄影棚的隔壁,另一个更大的摄影棚内。
    这次,将有五百名幸运观众能够亲临现场,观看这次比赛。
    一早,观众们便在影视基地外等候了。
    几个有幸参与半决赛录制的观众正在兴奋的跟身旁的朋友谈论着那次比赛的精彩。
    “这次绝对是费明娜拿冠军!信不信?敢不敢打赌?”
    “看了那场演出!我费明娜一生吹!”
    “段良才的吉他才叫绝了好吗?什么叫举重若轻?这是摇滚的舞台。”
    “费明娜不是摇滚么?人家是最纯正的华国摇滚好么?”
    正打着嘴仗,前面观众通道开启了,大家便赶忙排队准备入场,生怕落后,错过精彩。
    总决赛录制现场的氛围却比半决赛和初赛更轻松些,一方面是观众多了,显得更热闹,一方面也是临近结束,就剩一个结果,也没什么可纠结的了。
    吴晗坤和金水儿也赶了回来,他们没选手入决赛,纯粹当评委,就更没什么压力了。
    “倒计时一分钟!”
    “欢迎大家来到节目录制现场!我们是《最强新乐队》!”

第二百三十九章 《妈妈》
    “经过两个多月的鏖战,最终站在我们总决赛舞台上的是!”
    “孙翔战队的吉他大师!段良才!”
    “曹吾战队的铁肺歌后!费明娜!”
    孙翔和曹吾坐在导师席上,相视一笑,心照不宣。
    这两位不管谁拿冠军,最后都会签到星海文化来,因此他俩对比赛的结果并不在意。
    只是为了不让选手松懈,他们俩就都没跟费明娜和段良才说签约的事。
    两个选手在后台紧张的准备着,按照猜拳的出场顺序,先出场的将会是段良才。
    “吴导师,你对即将出场的段良才有什么要建议和提醒的吗?”
    主持人尽职的为没有选手的两位导师博取镜头,吴晗坤也识趣的认真说道:“段良才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初赛的时候大家都能看得出来。初赛的时候他展示了自己的电吉他功力,但上次半决赛时,我们却发现原来他的古典吉他造诣更高。”
    “在技术方面我没什么可以指点他,他已经可以做我的老师了。从节目整体而言,我向他提个小建议,音乐是一个整体,当技艺高超到一定地步时,会有那么一丝突兀,如果他能稍微收那么一点,和乐队整体做好配合,我相信那将是最完美的演出,我对此充满期待。”
    “感谢吴导师的悉心点评,希望段良才能够如言为我们奉献一场完美的演出。金水儿导师,您对段良才有什么想说的吗?”
    话题抛到了金水儿这边,后者一歪脑袋,调皮道:“我想说,加油加油!对于选手的指导,我相信孙翔老师一定做得比我棒。我是抱着一个学习的心态来的,很希望能看到孙翔老师当年的风采!”
    金水儿回答得很聪明,将话题带到了孙翔这里,而且还捧了一下。
    “哇哦!”现场观众们听到这话,忍不住兴奋了起来。
    复出之后的孙翔虽然频繁录制节目,也不乏在综艺节目上唱唱歌,但正儿八经和乐队一起演出,已经十多年都没见到过了。
    段良才依然和初赛时差不多,穿着个背心就上来了。
    “怎么样?紧张吗?”主持人笑呵呵的询问。
    “不紧张。”段良才惜字如金。
    “半决赛的时候,你的指弹让我们所有人都惊艳万分,但今天你要面对的是同样强大的费明娜,你有信心战胜她吗?”
    “有。”
    主持人没辙了,只得将话头拉了回来:“大家都知道,在我们《最强新乐队》的舞台上,导师并不只作为选手指导老师而存在,在必要的时候,他们也会帮助选手,共同完成演出。”
    “没错!在这一场决赛中,两组选手的求援机会都将用出,孙翔老师将和段良才一起,为大家带来一场久违的摇滚盛宴!观众朋友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主持人忽然指向评委席上的孙翔,大声问道:“孙翔导师!您准备好了吗?”
    孙翔愣了下,像是被从回忆中惊醒。
    他的笑容有一丝复杂,但还是缓慢而坚定的从桌下的双肩背包中拿出了一顶已经稍稍泛白的红色贝雷帽。
    “啊~~~!!!”
    现场已经有观众尖叫了起来,那是当年铁玫瑰乐队的标志性装束!
    玫瑰红贝雷帽!
    将贝雷帽戴在头顶,孙翔调整了下位置,回身面向观众,微笑问道:“还记得它吗?”
    “记得!”
    观众们激动得欢呼了起来,一些上了岁数的观众眼中甚至泛起了一丝泪花。
    天呐!当年的铁玫瑰!
    那是青春啊!
    迈步走到台上,孙翔站在了段良才身旁的话筒前,两人碰了碰拳头,紧跟着,孙翔从口袋中慢慢掏出了一副墨镜。
    “蛤蟆镜!我去!你都不知道当年这副打扮有多火!”
    了解铁玫瑰乐队的年迈观众兴奋的对身旁的朋友诉说着,红色贝雷帽加蛤蟆镜,铁玫瑰回来了!
    孙翔坐在了高脚凳上,挎上了一把贝斯。
    段良才也一样,坐在了话筒后,怀抱一把木吉他。
    平淡忧伤的旋律响起,很多观众都没想到,在总决赛这么重要的舞台上,他们居然拿出了一首这么“不讨好”的歌来。
    段良才用最顶尖的技艺,弹奏着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