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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宿敌发现我是魅魔后[穿书]-第1部分

小说: 宿敌发现我是魅魔后[穿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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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玫瑰喋血

    路加握着断折的玫瑰。

    在他攀折下来之前,这丛玫瑰一直在废园中疯野生长,利刺根根竖立,未被剪除。

    指尖传来刺痛,忽然间狂风大作,他将玫瑰花护在怀中,闭上了眼。

    风停下时,路加睁开眼,看到了“神”。

    “神”微微俯身,银月似的长发垂落耳畔,另一些披散在肩背上。薄衫收紧于腰腹,勾勒出优美的弧线。

    平静、温雅,这是路加对他的第一印象。

    第一眼或许会把他误当做神祇,但很快他身上粗糙的衣料便让路加否认了之前的猜想——这只是一个肖似神祇的凡人。

    地位卑贱?或许。他谦恭的姿势属于仆从对主人的礼节。而贫穷更是无须怀疑的。

    路加饶有兴趣地观察他。

    纤长的银白睫毛几乎遮掩了男子的眼瞳,但还是泄露出些微翠色。观察久了,才知道那双眼睛并非像他的姿势那般谦卑恭顺——他同样在淡淡审视路加。

    真正的仆人不会有这样的眼神。

    路加一笑,指间带血的玫瑰转动,本来要丢弃的玫瑰花,别在了银发男子的衣领间。

    银白被抹上了一缕艳俗的红。

    路加满意地欣赏自己的杰作。他将刺破的手指吮入口中,品尝到丝缕血腥味。

    “这样看起来顺眼多了。”路加舔|弄着指腹,语声戏谑,“怎么样,喜欢吗?”

    手指玉白,流连在玫瑰色的唇|舌间。这样的场面极易让人误以为,他不是在问玫瑰花,而是在询问对方喜不喜欢他的嘴唇。

    然而直面他的男子唇边的微笑丝毫未变,礼貌而疏远。

    标准得如同经书上面对恶魔引诱的圣子。

    “感谢殿下的恩赐。”他俯下身,姿势优雅。

    ……“殿下”?这是什么称呼。

    路加眼眸微眯。

    这或许是一场捉弄?

    据他所知,君主立宪制国家的那几位殿下和他这个终年坐轮椅、时刻需要医学看护的残废没有半点关系。

    他只不过被叫来继承一位远房亲戚的遗产,顺便替那位过世者修缮一下那座破旧到随便一碰就会散架的祖“宅”——

    路加眺向不远处那座残破的古老府邸。

    ——焕然崭新。

    他瞳孔剧烈收缩。

    为了看得更清晰,路加本能向前踏了一步。随即他意识到自己竟然不在坐轮椅,而是站立着的,惊讶之下,他双膝一软,向前摔倒。

    有人撑住了他的身体。

    从外人看来他似乎倒在了对方的怀中,实际上触碰到路加的只有一只手——冰凉坚硬,牢牢握在他肩头,支撑起了他全身的重量。

    “请小心,殿下。”银发男子平和地提醒。

    路加低下头,努力平复心中的惊骇。

    “放开我。”他尝试用自己的腿站稳,随即无情地拍开了刚才帮助自己的手,“你可以走了。”

    他迫切需要独处与冷静思考。

    男子离开后,路加在人来人往的玫瑰园中独自站立。园丁抱着异国的花木小步走过,俯身向他致意,又像害怕什么似的匆匆离开。

    那一阵风之后,腐朽的府邸回到了千年前新建的一年。

    在这一年中,废园刚刚开辟,喷泉从神使石像号角中喷涌,奴隶与仆从身着地中海风格的宽松服饰,衣袍在风中微扬。

    而他的双腿奇迹般地完好如初,无需轮椅便可走到任何地方。

    “他任职多久了?”路加问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男仆。

    “一个月,殿下。”男仆说,“一个月前陛下将兰斯交给您,您命他栽培园中的玫瑰,今晨玫瑰刚刚盛开。”

    兰斯——正式名就是兰斯洛特。

    听到这个名字,路加只觉不可思议。

    他踏着一级级石阶,走进府邸的主卧。这里的布局与现代他即将继承的老古董别无二致,包括暗道以及石缝间的青苔。

    他挥退了仆从,耳边安静下来。

    路加缓步走过壁炉,来到等身银镜前。火光跳跃,银镜中印出了少年模糊的倒影。

    略微卷曲的纯金半短发搭在额前,下面是灰紫色的眼睛,挺翘的鼻尖,以及锋利到仿佛能划伤他人的薄唇。

    脸色带着常年缺血的苍白,身形修长纤弱,还有锁骨上的红色小痣……种种一切,都与路加本人的身体没有区别。

    当然,除了这双健康的腿。

    当丝绸长袍顺着腰身滑落的时候,路加想到了今晨读过的故事。

    看守府邸的负责人将他安置在藏书阁中等候,百无聊赖之下,他呛咳着从灰尘里找到一份古旧的羊皮卷轴。

    它讲述了一曲血与玫瑰的英雄史诗。

    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凭借光明神的眷顾,册封为神殿圣骑士,最后为父报仇,驱逐暴君,加冕为圣国万民的神王。

    路加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故事里那个“仇人之子”、被驱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与他自己同名。

    显而易见,身为故事的“反派”,“路加”结局凄惨,被主角关进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

    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

    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

    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

    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

    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

    啊,真是绝佳的巧合。

    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确认之后,他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

    ——不是梦境、幻觉或是演戏,真实情况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脸的反派。

    虽然现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个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国王偏爱的私生子。

    震惊、怀疑和慌乱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种狂热的喜悦盖过了所有其他情绪。

    路加注视着银镜中自己赤|裸的腿。

    匀称修长,由于太过养尊处优缺乏锻炼,一看便知没什么力量。皮肤比羊奶凝结的薄皮还柔嫩,如果被粗布蹭过,还会留下粉红的痕迹。

    但它能站起来、走路,这就已经足够了。

    坐在轮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无数次向天神与魔鬼许愿,祈祷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现在愿望实现了。

    从前的生活似乎无可留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虽然同样没什么可期待的,却赐予了他一双腿。

    他满意于这份馈赠,无论来自于天神还是魔鬼。

    路加的视线反复流连在自己双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

    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

    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

    “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

    话音戛然而止。

    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

    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

    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

    室内落针可闻。

    “……”

    路加挑了挑眉。

    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

    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

    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

    “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

    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

    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

    “不必了。园丁留下来。”路加从容地弯腰捡拾衣袍,“是的,就是他——兰斯。”

    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

    “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

    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

    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

    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

    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

    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

    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

    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

    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

    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

    ——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

    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

 2、妓馆行刺

    赤|裸的脚踏在狐皮地毯上,皮肤与兽毛毯相触的细微声响,摩擦着室内两人的耳膜。

    路加期待着圣子主动撕下表皮,泄露出情绪的一刻。

    但兰斯的眼睛仍旧深邃而淡漠,即便剑尖划破衣袍,点在他的腹肌上,又顺着肌肤的纹理向上,落在心口。

    路加愉悦地发现,刀尖路过的那片皮肤难以察觉地绷紧。

    ——看啊,就算是这个人,也无法完全超凡脱俗。

    剑尖利落地割断了用以捆缚的红绳,兰斯略微一怔。刚才几乎与他脸贴脸的少年忽然离去,身前突然失去的温热让他产生了空落的错觉。

    路加将武器随意丢弃在桌上,翘着腿坐回了高背椅。

    是的,他是想杀了这个威胁……如果可以做到的话。

    与“诸神已死”的现代不同,这个世界里,在凡人生老病死的规律之上,还有无所不能的神祇。

    如果羊皮卷中所写内容属实,那么这片大陆所信仰的光明神就真实存在。从某种意义来说,路加的穿书或许就是对某种神迹的印证。

    而兰斯,未来的教廷圣骑士以及神王——光明神在凡世的代言者和摄政王,从出生起就受到了光明神的眷顾。

    让神选者死而复生不是什么难事。

    现在路加杀了他,不但毫无用处,还会反噬自身。

    剑刃归鞘,从寒光闪闪的杀人器具,变回华贵而无害的装饰品——正如它的主人一样。

    暂时收敛锋芒,不意味着路加处于弱势。

    路加知道兰斯是神选者,但兰斯却不知道这一点。不知道自身的优势,不会利用,约等于没有。

    现在的兰斯只知道——

    “我随便动一下指头就能杀了你。”路加笑着说,“怕吗?”

    兰斯敛下目光:“是,殿下。”

    “看着我。”路加命令。

    兰斯抬起眸子。

    直视路加的时候,兰斯想起了多年前在断头台上,他迎着刺目的阳光,看到了国王膝上那个金尊玉贵的小王子。

    那时小王子被他的视线激了一下,随即倨傲地昂起头,眼睛却舍不得移开,仍是直直盯着他。

    当第一颗头颅在镰刀下滚落时,公爵小姐的血溅落在幼年兰斯的脸颊上。而看台上的小王子瞪大了眼睛,央求似的拉紧国王的袖袍,急急说了些什么。

    “你一无所有,是我给了你一切。”路加的声音传来,“食物,衣服,栖身之所,甚至这条命。”

    “是,殿下。”

    他的命,是眼前这个人向国王讨要,从断头台上捡回来的。

    而路加知道这段过往。

    “你的命是我的,”他单手撑着下颌,肆无忌惮地打量他的仆人,“我可以对你做任何事而你毫无怨言,无论是支使你栽培玫瑰,还是命令你献出生命。希望你记住这一点。”

    主宰未来神王的感觉很不错,尽管现在的主宰只浮于表面。

    “我喜欢你的脸。”路加忽然笑了,“跟在我身边,服侍我。”

    “是,殿下。”兰斯顺从地接受了小王子心血来潮的要求。

    “那么第一个命令,停止说‘是,殿下’。”路加挑剔地瞪视他,“见鬼,修道院把你培养成哑巴了吗?”

    “……”

    踩着亲族的鲜血走下断头台后,兰斯被送去了修道院,名义上是净化家族的罪责,实为洗涤戾气,教化成王族和光明神最忠实的仆人。

    毫无疑问,在沉闷的礼仪这方面,兰斯学的很好。

    而他的主人却为这份顺从感到恼怒。

    和对待其他奴仆不同,路加对他的要求不是听话的木偶那么简单。

    兰斯心中浮起一丝波动。

    然后他看到路加下了高背椅,走到他面前,粗暴地撕破了他的衣袍。

    软嫩的手指抚上了他的左腹。

    兰斯睫毛微微一抖。

    在衣袍脱落之后,他左腹大片殴打导致的青紫显露而出。在刚刚用剑尖划破他衣衫的时候,路加便细心地察觉到了这一点。

    “他们妄自揣度了我的意思,”路加重重按了一下那片淤青,“你有权反抗未经过我允许的惩罚——我不希望自己的东西被别人留下痕迹。”

    在把兰斯送到他卧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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