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我神之名-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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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漏是奥利吉诺最常用的计时工具,二百分沙漏就是二百分之一天的时间,只有七分多钟而已。
七分多钟记下四十一个字母,这不是开玩笑么?
可沃姆没有开玩笑的心情,他看着曼达,缓缓说道:“我只讲一遍,你要记住他们的发音,他们的写法,还有拼读的规则。”
“我怎么可能记住……”
“你一定能记住!”沃姆张开了嘴,里面伸出了两颗像钳子一样的长牙。
血红色的长牙叩击两下,一团细密的丝线从沃姆的嘴里喷了出来。
那团丝线绑住了曼达的手,罩住了曼达的脑袋,拉开了曼达的眼皮,把他的拉到了桌子上,让他的双眼紧紧盯着桌面上的书。
两股丝线钻进了鼻孔,一直往上钻,直至钻进了曼达的脑子。
沃姆喊着丝线道:“我开始了。”
第十九章 书虫
通过占星,伯爵把祭祀的日子定在了三天之后。
完成最后的祭祀,布鲁托将完成最后的仪式,成为半神,并获得永生。
激动的布鲁托第一个离开了伯爵的房间,他要为祭祀作些准备,狮子女和三头犬也相继离开了,房间里只剩下了昆塔。
伯爵依旧弹着竖琴,他很喜欢昆塔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的样子。
一连弹奏了六首曲子,伯爵蹲在昆塔面前,拍了怕昆塔的脑袋道:“告诉我,你为什么想要救他?他在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差点杀了你!”
“我,我没想救他,”昆塔缩缩脖子,小心翼翼的笑道,“我只是觉得,他对您还有一些用处。”
昆塔撒谎了,但伯爵不打算惩罚他,甚至没有没有拆穿他。
“你说的对,他的确有些用处,我给你一次救他的机会,”伯爵拿起了波塞冬的石像,递给了昆塔,“三天之内,我想听到答案,如果你做不到,你能想象到他的下场。”
昆塔拿着波塞冬的石像,飞快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拿出了所有和古语相关的书籍,逐一对照石像上的文字。
“为什么是波塞冬?为什么不是宙斯?至少我能认出宙斯神像的大部分词汇。”
昆塔翻书的速度越来越快,从焦急到恼火,他的思维越来越乱。
“我不能这么做?”昆塔突然把书丢在了地上,“两天时间,只有两天……我会死的!”
两天之后,昆塔拿着波塞冬的石像缓缓走向了城堡的三楼,走向了伯爵的房间。
站在走廊的狮子女突然拉住了昆塔,四目相对之间,昆塔听到了狮子女的心声。
传音术,斯芬克斯的一阶法术,她正在用双眼向昆塔传递心声。
“无论你发现了什么,千万别告诉伯爵,他在试探你。”
伯爵心里非常清楚,两天的时间不足以发现石像的奥秘,如果昆塔给出了答案,证明他早就开始研究石像,证明他对伯爵有所隐瞒。
昆塔没作声,拿着石像走进了伯爵的房间,一开门,发现伯爵已经站在了门口。
“看来你已经准备好了答案。”伯爵看了看昆塔,又看了看不远处的斯芬克斯,斯芬克斯下意识的避开了伯爵的目光。
昆塔并无惧意,两天没睡觉,他的精神有些恍惚。
“大人,我做不到。”他双手捧着石像,举到伯爵面前。
确认昆塔没有撒谎,伯爵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这么说,你放弃了?”
“我乞求您,让那男孩活下来,”昆塔低着头道,“他能为您所用,请您相信我!”
狮子女屏住了呼吸,昆塔咬住了牙关。他们在等待伯爵的裁决。
“我相信你,”裁决比想象中来的要快,伯爵收起石像,走出了房门,摸了摸昆塔的脑袋,“让我们看看那小家伙是否还活着。”
来到地下书房,沃姆正坐在门口发呆。
他很疲惫,就像刚刚完成了一场大型手术的外科医生。
他没有汗水,但脸上出现了好几道裂痕,一部分皮肤已经脱落,露出了半透明的新皮。
“他还活着吗?”伯爵问道。
“活着,”沃姆点点头,“但撑不了多久。”
“他真的不认字吗?”
“不认,连字母都不认得,可现在不同了,他学会了所有词汇,背熟了《神谱》和《颂歌》的全卷,背诵了四十卷《战纪》。”
“你可真是狠毒。”伯爵长叹一声。
沃姆艰难的抬起头:“我只是遵从您的吩咐。”
伯爵推门走进了书房,看到曼达坐在书桌前,依然保持着阅读的姿势。
他的眼皮被丝线强行扯开,突出的眼球鲜红一片,看不到瞳仁也看不到眼白,鲜血顺着眼角滑落,一滴一滴滑落在书上。
伯爵让沃姆扯断了曼达身上的丝线,曼达栽倒在地,瞬间昏死过去。
“给他灌点水,让他好好睡几天,向提丰祈祷,期待他能醒过来。”伯爵转身离开了书房。
……
曼达躺在床上,紧闭的双眼不时有血珠渗出,他已经躺了一天一夜,幸运的话再躺几天就能醒过来,不幸的话也可能像这样躺完一生。
昆塔拿着水壶,一点一点把水灌进了曼达嘴里。
确系所有人都去了神庙,昆塔终于有勇气对曼达说上几句话。
“让我呼唤你,受尽磨难的先知,请你看向这里,伟大的创造者和守护者,请允许我诵念你的名,普罗米修斯,请将你生生不息的火种传递给这可怜的年轻人……”
擦去了曼达眼角的血珠,昆塔叹口气道:“听到了吗,我在为你祈祷,向着我最崇敬的神祈祷,祈祷你还能醒的过来,祈祷你还能活下去,像个正常人一样活下去。
不会变成耳聋眼瞎的废人,不会变成茹毛饮血的野人,不会变成只直到吃和睡的活死人。”
昆塔又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
“其实你不必受这么多苦,我可以早一点结束这一切,我就快找到答案了,只差了一小步,可我不敢那么做,伯爵会杀了我,我既不能骗他也不能告诉他结果,我只能期待他对你的仁慈,
我一直把你当做朋友,我也说不清其中的原因,你差点杀了我,还想吃我的肉,可我还是把你当做朋友,
我很珍惜你,但我更珍惜自己的生命,这样算不算无耻?我还算是你的朋友吗。”
说话间,昆塔流下了眼泪,在眼泪滴到曼达脸上之前,曼达猛地张开嘴,把刚才喝下去的水全都喷在了昆塔脸上。
昆塔错愕片刻,立刻丢了水壶,连滚带爬的下了床。
曼达睁开了满布血丝的双眼,面无表情的说道:“你很无耻,但你没做错,你还是我的朋友!”
“你,你怎么可能,你,你就这么,这,没道理……”
“别说这些废话!”曼达挣扎着坐了起来,“告诉我,那个叫沃姆的家伙是什么人?”
昆塔平复了半响,颤巍巍道;“他不是人。”
“我知道他不是人,他是魔鬼!”曼达咬牙切齿道。
“他也不是魔鬼,他是虫子,”昆塔擦了擦脸,“他是一条蛀书虫。”
沃姆是生活在书房的一条蛀书虫,四十年前,伯爵在峭壁之上修建了这座城堡,他就成了地下室里最早的住客,因为蛀食了一本被雅典娜之光照耀过的古籍,从而获得了智慧和神力。
当伯爵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有了人形,伯爵没有杀死他,反而让他成为了提丰的信徒,并且获得了一阶神力。
“他和我们都不一样,他拥有神的法力,但还保留着虫子的习性,他吃过很多的书,每吃下一本就会记住书里的内容,他还可以用它的虫丝,把书中的内容传输到别人的脑子里。”
曼达闭目切齿,仔细回味着那个过程:
“你知道吗?他把从嘴里吐出来的东西塞到了我鼻孔里,顺着鼻孔一直往上钻,你知道那有多么令人作呕……”
“这是伯爵最喜欢他的地方,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拷问手段,”昆塔给曼达倒了杯水,“他的虫丝不能传递已知的知识,只能传递未知的知识。”
曼达一口把水喝干,摇摇头道:“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以你为例,如果你识字,他就不能把识字的基本知识传递给你,否则你的脑袋会立刻爆炸,也证明你向伯爵撒了谎,如果你真的不识字,他能在一夜之间把所有的词汇灌进你的脑子,让你承担难以想象的痛苦,比刀割火烧还要可怕。”
“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做错什么?”曼达一咬牙,头又开始剧痛。
昆塔上前问道:“你真的不识字吗?”
“我当然……”曼达警觉的看了看四周,不能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装逼行为招来杀身之祸。
昆塔看出了曼达的顾虑:“别担心,所有人都去了神庙,没有人能听得到我们的话。”
曼达眨了眨眼睛,他没有回答昆塔的问题,却突然反问一句道:“你为什么要向普罗米修斯祈祷?”
“我,我,我当然是为了你,”昆塔辩解道,“普罗米修斯是伟大的先知,是先祖的缔造者和守护者,他,他掌管医药,我向他祈祷,是希望他能医治你的创痛!”
“胡扯!掌管医药的阿波罗!普罗米修斯是提坦神,《颂歌》上有记载,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诵念提坦神的名号,除非是他的信徒,跟我说实话,普罗米修斯是你的本命神吗?”
“当,当然不是,”昆塔放弃了抵抗,长叹一口气道,“我的本命神是海中预言之神格劳克斯,因为有一些占卜和预言上的天赋,让我误以为自己的本命神是普罗米修斯,结果……你知道的,我成了迷失者,被迫来到这座山谷,成为了提丰的信徒。”
原来是拜错了神,可没想到昆塔沦落到这步田地,却依然守护着最初的信仰。
昆塔涨红了脸,低下头,小声道:“我坚信普罗米修斯总有一天能听到我的祈祷。”
“会有那么一天的,”曼达捏了捏昆塔的脸蛋,“你破解了石像上的文字?”
“还差一点,就差一点,那是古亚兰蒂斯语,伊琴语和克里特语的结合,而且语序上有很多变化,只要再给我两天时间……”
轰隆!一声巨响,整个山谷在颤抖。
城堡在剧烈的摇晃,曼达从床上摔了下来,不慎把昆塔压在了身下。
屋顶的吊灯坠落,砸裂了地板,距离曼达只有不到一步的距离。
几秒种后,两个人在灰尘中挣扎着站了起来。
看着地上的吊灯和碎裂的地板,昆塔哆哆嗦嗦道:“你,你救了我?”
“啊……不用客气,”看着一片狼藉的房间,又看了看窗外浓密的雾气,曼达喃喃自语道:“发生了什么?”
第二十章 重创
布鲁托的祭祀失败了,提丰骑着巨龙拉冬降临到神庙之上,盘旋片刻,拉冬突然发怒,用巨龙之火烧毁了祭坛,而提丰则用巨臂摧毁了半座神庙。
自从伯爵盘踞了这座山谷,从未受过如此沉痛的打击,七十二位位信徒,九人当场毙命,二十一人重伤,其余人伤势也不轻。
伯爵和布鲁托受了重伤,昏迷不醒,前往祭祀的信徒全都遭到殃及,好在斯芬克斯会飞,只受了一点轻伤,三头犬莱昂德和其他七个人在山谷中巡哨,也侥幸逃过一劫。加上一部分留在城堡的人,包括昆塔和曼达在内,有战斗能力的,只剩下了十六人。
这十六个人要肩负起守卫山谷的重任,虽然狮子女不肯明说,但曼达能够看出她的紧张,有人在觊觎这座山谷,而且有征服这座山谷的实力。
莱昂德建议把老亚曼召回来,虽然年事已高,但除了斯芬克斯外,他是伯爵手下最强的战斗力。
狮子女考虑再三,最终拒绝了莱昂德的建议,老亚曼在外面待得时间太久,没人能保证他不会有其他的想法。
而且有想法的可能不止他一个,莱昂德也曾表达过对伯爵的不满,这两个人都能对狮子女构成威胁。
危急关头,不要轻易考验一个人的忠诚,虽然结果很准,但结果往往让人无法承受。
眼下最紧要的事情是守住大门,不能让伯爵受伤的消息泄露出去,而保守消息的唯一方法,就是不能让任何人进出山谷。
以前,除了伯爵之外,所有人都要值哨,他们分成八个小队,轮流在山谷中值守。
现在只剩下了十六个人,数学奇差的斯芬克斯思考了整整一个下午,决定带领所有人一起死守山谷口。
多么荒唐的想法,让曼达想起了前前世那位无能的老板,但凡遇到问题,唯一解决的方法就是一拥而上,结果换来了极低的效率和不绝于耳的怨言。
怨言有时是致命的,尤其对于现在的状况。
战争还没有到来,全员上阵毫无意义,把握住核心才是关键。
好在狮子女还能听得进去昆塔的建议,根据前前世的经验和现有人手,曼达帮助昆塔制定了一套“三班倒”的策略。
十六个人中有三个人懂得医术,他们负责给伤员治疗,不参与值哨。
作为山谷中的临时的掌权者,狮子女也不能参与值哨,剩下的十二个人正好分成了三个小队,白天一班,夜里一班,轮休一班,三班两倒,轮流值守。
至于人员分配,就要交给狮子女了,斯芬克斯的针对性很强,她把曼达、昆塔、蛀书虫沃姆和莱昂德划成一队,由三头犬莱昂德担任队长。
这样分配的目的明显是在针对莱昂德,曼达和昆塔尚未入阶(其实曼达已经入阶,只是没人知道),他们两个不具备反水的实力,沃姆是伯爵的死忠,配上这样的队友,莱昂德就是有想法,也没有出手的机会。
当晚,莱昂德的小队负责值守,他让曼达和昆塔守在了山谷口附近,让沃姆在山谷中巡视,因为沃姆会飞,他是个有翅膀的蛀书虫。
莱昂德隐藏在了水源附近的山洞里,那是昆塔常去的藏身之所。这地方位置十分隐秘,山洞在瀑布后面,一般人无法察觉,如果发现了入侵者,他还可以静静观察对手的实力,等待出手的机会。
莱昂德选择这里的主要目的,一是不想冒险,二是不想消耗太多精力,在大多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