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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赐我神之名-第26部分

小说: 赐我神之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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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贩子开出的价格,最便宜的也要两个金币,看来利润空间不大,得多花些心思去找,或许能淘一两件物超所值的……

    曼达突然怔住了,商人再次喝掉了杯子里的葡萄酒,抹抹嘴道:“怎么样,选好了吗?”

    “啊,”曼达木然的点点头,“一杯酒十五个铜币,你们喝了五杯,一共七十五个铜币。”

    “急什么,酒还算不错,再来一杯!”

    “不行,”曼达摇摇头,“一杯一结账。”

    “哪有这么做生意的?”商人指了指桌上的首饰,“选好了哪一件告诉我,我给你算便宜些,省的给来给去太麻烦。”

    “我不怕麻烦,先把酒钱结了,”曼达活动了一下肩膀,神色狰狞道,“拿出你的钱袋,动作快一点。”

    整整一桌子首饰,没有一件是真的,最贵的一件价格不超过二十个铜币。

    商人皱了皱眉头,嗤笑一声道:“早说你买不起,又何必浪费我的时间。”

    说完,他把一枚银币拍在了桌子上,收拾好桌上的首饰,带着两个仆人转身就走。

    曼达看了“银币”一眼,珠宝是假的,银币自然不是真的,这个“银币”是铁做的,价值两个铜币上下(主要是手工费)。

    “这位客人,请等一下。”

    “不用找了,几个铜币而已,算你今天运气好。”珠宝商健步如飞,眼看就要走到门口,忽见曼达抢先一步关上了大门,咬牙道:

    “我的运气不算太好,心情也不算太好,七十五个铜币不算太多,你要是拿不出来,我就把你把你塞到坛子里腌成咸肉!”

    珠宝商拔出一把短刀,舔了一口刀背,狞笑道:“看你是个孩子,我不想和你计较,你要不知死活,可别怪我手狠!”

 第四十二章 两条路

    对付三个盲鸭,曼达不需要出全力,可他的情绪有些失控,如果对面拿不出七十五个铜币的酒钱,他甚至有杀人的可能。

    “珠宝商”闻到了曼达身上的杀气,他不敢贸然上前,先让两个仆人冲了上来。

    曼达一拳打中了一名仆人的肚子,仆人看着自己的肚子随着拳头陷了进去,当即跪在地上大口呕吐,另一名仆人被曼达一脚踢翻。

    “珠宝商”站在原地,手里拿着短刀,随时有可能出手。

    曼达缓缓走上前去,口中低声道:“立刻把酒钱付了,别为了七十五个铜币丢了一条命。”

    “珠宝商”沉默不语,曼达跳了起来,一拳打中了“珠宝商”的胸口,“珠宝商”噗一声散落在地上。

    曼达的拳头留在空中,半天收不回来。

    刚刚还能清楚地看到“珠宝商”的脸,为什么地上只剩下了一顶帽子和一件长袍。

    他回过头去,见那两个仆人也消失了,等追到门口,看到三个人影正在夕阳之下狂奔,曼达想追出去,却听沃姆喊道:“别追了,那个商人是欺骗之神阿帕忒的信徒,你未必打得赢他。”

    曼达怒道:“你既然看出了他的身份,为什么不出来帮忙?”

    “这是神灵对我们的惩戒,几杯酒而已,损失也不算太大,况且他们还留下了衣服,这应该是上等的衣料。”

    曼达用斗鸡眼盯着衣服看了许久,一脚将衣服和帽子踢到了门外,布料是最烂的麻布,加在一起价值八个铜币。

    短短三天时间,遭遇了两伙骗子,曼达向赫尔墨斯献祭了整整一盘子咸肉,期待厄运就此终结。

    在接下来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只有五位客人上门,其中三位客人只点了一杯酒,一位客人点了五杯酒,还有一位客人是来讨饭的。

    那位来讨饭的客人来自红土郡,那里发生了叛乱,他的家被毁了,带着妻儿来牛角镇投奔亲戚。

    这是非常重要的消息,沃姆为此给了他一杯酒,两条面包和一块咸肉,让他们一家饱饱吃了一餐。

    红土郡是纳尔斯侯爵的领地,那里发生了叛乱,证明纳尔斯陷入了内忧外患的境地,这是趁火打劫的绝佳良机。

    沃姆当天就把消息报告给了伯爵,伯爵没有透露任何消息,只让沃姆多购买五千磅粮食。

    伯爵不想报仇吗?不屑于做落井下石的事情?和纳尔斯尽释前嫌了?

    沃姆猜不透伯爵的心思,破天荒的把情况转告给了曼达。

    曼达不关心伯爵的心思,他唯一关心的是伯爵为什么不给钱。

    一磅粮食一个铜币,五千磅要五十个银币,之前的本钱早花光了,现在每花一个铜币,都要曼达自己出钱。

    沃姆依旧热衷于酿酒,酒馆里的酒桶全都被装满了,曼达坐在门口静静的发呆,他手里还剩下四个金币、十一个银币和三十三个铜币,接下来要盘算好每一个铜币该怎么花。

    粮食一定要买,税金一定要交,这就需要七十五个银币。

    快到年底了,也到了交行会费的时候,需要三十个银币。

    沃姆还要不停的酿酒,前天发现葡萄没了,他发了整整一天的疯,光是买葡萄的钱,每月至少二十个银币。

    还有那匹千里马,它的皮癣好了,也精壮了不少,饭量随之大增,每天要吃掉二十磅小麦和五十磅草,一个月需要至少七个银币的开销。

    照此趋势,三个月内,这座酒馆将关门大吉。

    沃姆抱着几只陶罐走出了仓库,小心心意义的把陶罐摆在了墙边。

    “酒桶用完了,得多买几个。”

    “好。”曼达坐在门口,木然的答应了一声。

    “我知道这很艰难,但我们必须坚持下去,这是伯爵的命令。”沃姆坐在了曼达身边,掏出了三个金币塞到了曼达的手里。

    一条蛀书虫很少有执行任务的机会,难得完成一次任务,他也会选择功勋作为奖赏,在伯爵身边几十年,这三个金币是他全部的积蓄。

    “只是为了伯爵的命令吗?”曼达微笑的看着沃姆。

    “是的。”沃姆的脸颊在抽动,左眼下垂,右眼上扬,鼻尖歪斜到了腮边,每次撒谎的时候,他的五官都会有一些扭曲。

    难怪他会变得絮烦而吝啬,他需要这座酒馆,这里有他真正向往的生活。

    “想想办法,你总有办法。”沃姆把三个金币塞到了曼达手里。

    “会有办法的。”曼达攥紧了金币,回了自己的房间。

    次日天明,曼达花了二十个铜币雇了一两马车,拉上两桶酒去了杜尼森的住处。

    看到车上的酒桶,杜尼森皱眉道:“如果你想到集市上卖酒,需要另外交一份会费,而且我不会轻易给你摊位,每一行有每一行的规矩,如果你想把酒卖给我,劝你还是拉回去吧,我不缺酒喝。”

    “这是送给您的礼物,请您尝一尝,如果您喜欢,我会多送些来。”

    杜尼森不想收曼达的酒,他不想和伯爵的人产生太多瓜葛,可当看到曼达往酒桶上放了五个金币,他改了主意,这笔钱对他来说不算太多,可他喜欢聪明的孩子。

    他尝了一口葡萄酒,咂了咂嘴唇,品出了酒的醇香,也品出了曼达的来意。

    杜尼森笑道:“这么好的酒,只因酒馆偏远而卖不出去,实在太可惜了,这样一桶葡萄酒要多少钱?”

    “三个银币。”曼达也笑了,和聪明人说话就是如此的简单。

    “很合理的价格。”杜尼森给曼达指了两条路,第一条路:把葡萄酒推销给各个酒馆。

    “牛角镇有四家酒馆,没有一家酒馆会拒绝这样的好酒,你一个月至少能卖出八十桶。”

    八十桶酒,二百四十个银币,除去酿酒的成本和税金,差不多还能赚到一个半金币。

    这样的收入足以支撑一座酒馆的运营,却离曼达的野心相距甚远。

    第二条路:把酒卖给子爵大人。

    “一桶酒十六个银币,这样才能配得上子爵的身份,每个月差不多能卖掉十桶,但有两个条件,第一,你可以在酒馆继续卖酒,但你不能把酒卖给其他酒馆,这是盖萨克子爵的专属,第二,卖酒的一半收入必须归我,是我把你引荐给了子爵。”

    十桶酒,一百六十个银币,一半归杜尼森,只剩下八十个银币,还没算上税金和酿酒的成本,这条路貌似亏大了。

    可还有一个诱人的条件等着他。

    杜尼森笑道:“选择了这条路,你就结识了子爵,像你这种聪明人,应该不想卖一辈子酒。”

 第四十三章 税吏

    曼达选择了第二条路,这可不是瞎猜,而是他用斗鸡眼看到了金币。

    这是他第一次用技能对没有实物的东西进行判断,虽然结识子爵意味着更多的机遇,但维持生计也是当务之急。他在脑海里反复斟酌着这两个选择,直到大脑开始剧烈的抽痛,他才在第二条道路上看到了一个金币。

    这个选择更有价值,曼达当场和杜尼森约定,明天送来十罐葡萄酒,由杜尼森转交给牛角镇的领主——盖萨克子爵。

    离开了杜尼森的住处,曼达还要到集市上采购粮食,一次采购五千磅的难度太大了,曼达先买了两千磅,又买了二十个酒桶,用两辆牛车拉回了酒馆。

    酒馆大门紧闭,沃姆好像忘了开张,这不太正常,他虽然不喜欢招待客人,但对酒馆的生意始终保持着很高的热情。

    险兆吊坠有些发烫,难道出了危险?

    曼达让车夫把粮食和酒桶卸在了门外,自己翻墙跳进了院子,从后门进了酒馆大堂。

    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有两个人被捆在了柱子上,沃姆坐在一旁陷入了沉思。

    这两个人是上个月来收税的那两个士兵,曼达被他们骗走了二十五个银币,真没想到这两个骗子竟然还敢再来!

    他们脸上带着伤痕,显然是被沃姆打的,嘴里塞着麻布,红着眼睛,挂着鼻涕看着曼达,眼神之中似乎有求救的意思。

    而沃姆此刻正在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要不要杀了他们?

    换做往常,沃姆会毫不犹豫拧下他们的头,可现在他不想闹出人命,他担心会影响酒馆的生意。

    “我搜过他们的钱袋,里面有七十多个银币和一百多个铜币,我们把钱留下,把他们放了吧。”经过慎重考虑,沃姆给出了以上建议。

    曼达看了看那两个倒霉蛋,回头对沃姆道:“你从哪里找到的他们?”

    沃姆道:“他们还来这里收税,想再骗我们一次。”

    曼达放声大笑:“你们真觉得我们这么好骗……”

    话音未落,笑声戛然而止,曼达发觉了一个严重问题。

    这两个人假冒子爵的家臣来这里收税,等他们走了之后,真正的家臣势必会再来收税,他们的骗局也就彻底暴露了。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可能再来这里施展同样的骗局,这是典型的送死行为,除非这两个人是低能儿。

    曼达盯着这两名士兵看了好一会,他们或许不太聪明,但还没到低能的地步,或许这件事情还有另外一个合理的解释。

    他们是真正的税吏,后来的那群人才是骗子。

    曼达的脑袋嗡嗡作响,他仔细的回忆着之前的每一个细节,他们既没有文书也没有子爵的族徽,再加上那粗鲁的态度,怎么看都像是假冒者。

    可这不合逻辑……

    思前想后,曼达解开了他们的绑绳,打开了酒馆的大门,把钱袋还给了他们。

    “走吧。”曼达没有多说,多说一个字都可能招来更大的麻烦。

    一名士兵指着曼达的鼻子道:“你们完了,等着子爵大人把你们……”

    另一名士兵捂住了他的嘴:“别再多说了,赶紧离开这!”

    两名士兵飞奔出了酒馆,沃姆摇摇头道:“你就这么放他们走了?你的心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

    曼达舔舔嘴唇道:“不好不行啊,我们可能惹上了大麻烦!”

    整整一夜,曼达惶惶惴惴,难以入眠。次日天明,他还在纠结要不要去城里。

    险兆吊坠冰冷如霜,看来危险已经过去了,也许那两个人就是天生的蠢货,根本没长脑子,只想来碰碰运气。

    想了想杜尼森指出的道路,再想想自己付出的五个金币,曼达咬咬牙,雇了一辆牛车把十桶葡萄酒送到了杜尼森的住处。

    一路之上,曼达紧紧攥着吊坠,但凡有丝毫发热的迹象,曼达会立刻跳车逃走。

    可直到牛车停在了杜尼森的门前,吊坠依旧冰冷。

    杜尼森收下了红酒,当即给了曼达三十个银币:“两天之后再来找我,如果子爵答应了这桩生意,我会把剩下的五十个银币给你,如果伯爵不答应,这些葡萄酒就当卖给我了。”

    杜尼森的慷慨让曼达感到了些许宽慰,临走之时他问了一个问题:“开酒馆需要交税吗?”

    “你觉得呢?”杜尼森觉得这个问题愚蠢透了,“做生意哪有不交税的道理,税吏难道还没有上门收税吗?”

    “还没有。”曼达回答的非常平静。

    “奇怪,我早就把这件事报告给了税吏,他们上个月就该去了……这几天就是他们收税的日子,你要把上个月的税金补齐,一个月二十五个银币,否则我们都会有麻烦。”

    “税吏是什么样的人?”曼达平静的问道。

    “就是子爵的卫兵,他们都有些粗野,不过你最好对他们客气一点。”

    曼达吞了一口唾沫,继续平静的问道:“他们会带着文书和子爵大人的族徽吗?”

    “文书和族徽?你从哪里听说的?”杜尼森诧异的看着曼达?

    “我从一本书里看到的。”

    “还有这样的书?”杜尼森摇头笑道,“税吏不会带什么文书,大多数商贩都不认字,带着那东西能有什么用?族徽就更不可能了,那象征着子爵大人的威严,怎么可能交给税吏?”

    “是呀,”曼达微笑的点点头,“我们,两天之后见。”

    两天之后还是不要见了,子爵会直接把我抓进地牢里,因为我殴打了税吏。

    曼达走向了集市,什么都没买,只雇了一辆马车。

    他面对一个艰难的选择,是自己一个人跑,还是带着沃姆一起跑。

    他担心沃姆不肯逃走,可他也想起了老巫婆的忠告,在没得到伯爵允许之前,永远不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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