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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部分

赐我神之名-第324部分

小说: 赐我神之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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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说话时,伯尤因带着一群派务士人追了上来,曼达的部下也在旁边,杀了曼达还得对付这些人,奥德修斯得给自己留一点余力。

    曼达点点头道:“好的,我们开始。”

    说完,他伸出金手指,在奥德修斯的肩膀上穿了一个洞,吸走了所有的神力。

    这很残忍,连曼达都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他手里攥着洞悉之眼,奥德修斯努力积攒神力的模样深深打动了他。

    奥德修斯垂下了头,这一次,连他自己都不认为还有活着离开的可能。

    还有最后一次搏命的机会,美杜莎的右眼。

    右眼藏在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曼达找不到的地方,可现在该怎么才能把美杜莎的右眼弄出来?

    曼达大概率会一直把他挂在网上,就算把他的头砍下来,身体还会留在网上。

    曼达叹口气道:“别那么沮丧,你可是伟大的奥德索夫大人,这么多派务士人都在看着你,抬起头来,回答我的问题,你不是想要体面吗?让我看看体面的人该是什么样子!”

    奥德修斯深吸一口气道:“你问吧。”

    曼达叫来了车尔丹,对他耳语了几句。

    车尔丹让所有派务士人离开,空旷的雪原上只剩下了曼达和奥德修斯。

    “第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到处留下你的名字?这是神灵契约还是你喜欢炫耀的天性?”

    这是一道陷阱题,奥德修斯肯定不能说这是自己喜欢炫耀的天性,以他那么谨慎的性格不可能用这种愚蠢的方式去炫耀。

    “这是我和女神之间的契约,在八阶以后,得到神器之前,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假名,但可以用其他语言来说出我的真名。”

    曼达点点头道:“第二个问题,你的天河珍珠是否来自巨熊母神?”

    奥德修斯点点头道:“是。”

    “第三个问题,你还能拿到更多的天河珍珠?”

    奥德修斯眼睛一亮,貌似事情有缓和。

    “我还能拿到很多,巨熊母神留下了很多珍珠,只要你放我走!”

    “很多是多少?”

    “一千颗!”

    “之前不是说有四千颗吗?”

    “我没有那么多,当时是一时情急……”

    “五千,至少要五千,否则没得商量,再加上美杜莎的右眼!”曼达笑道,“成交吗?”

    “成交!”奥德修斯回答的非常干脆,“我以女神的名义向你起誓,我一定会兑现我的诺言。”

    “以你我的智慧都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誓言的价值实在太有限了,除非你能在斯克提斯河畔许下誓言,愿意跟我去冥界吗?”

    “我不能去冥界!”奥德修斯连连摇头道,“我不是冥王的信徒也不是赫尔墨斯的信徒,我还没有成为半神,去了冥界我就回不来了!给我一个机会,我愿意答应任何条件,只要能换取你的信任。”

    曼达思忖片刻道:“留下点东西做抵押吧!”

    “抵押……”奥德修斯看了看自己光秃秃的手腕,“我把左手留给了你,如果我还想要回我的左手,就必须兑现我的诺言。”

    曼达摇头道:“一只左手恐怕不够,你再留下一只眼睛吧!”

    奥德修斯急忙道:“我已经失去了一只眼睛,再给你一只眼睛我就全盲了,你让我怎么穿过冻原?你让你一个瞎子如何为你拿到珍珠?”

    “说的有道理,这太残忍了,不如这样。”曼达伸出金手指,在奥德修斯的脸上比划了一下。

    奥德修斯快窒息了,他以为曼达要割了他的鼻子。

    可曼达的手指很快滑到了奥德修斯的胸口,一刺,一转,把他的神血石挖了出来。

    奥德修斯发出了第一声哀嚎,在凄厉的嚎叫声中,伤口的鲜血不断喷涌。

    “曼,曼达·克劳德赛,”奥德修斯嘶吼道,“你这和杀了我有什么区别?”

    “换做别人可能没区别,可你不一样,你一定有办法活下来,就算自己没办法,智慧女神也会让你想办法活下来,”曼达攥着奥德修斯的神血石,微笑道,“但我猜你一定不会拖得太久,一定不会拖到回天乏术那一刻,我在这里等你的好消息。”

    说完,曼达切断了虫丝。

    奥德修斯一头戳在了雪地里,半天站不起来。

    他的手伸向了自己的棉衣,又见曼达的手指出现在了眼前:“想活着就赶紧离开,当真不想活了我就送你离开,永远离开!”

    ……

    派务士人焦急的等在部落里,看到奥德修斯跌跌撞撞离开了村子,伯尤因想带人将他拦住,忽听曼达喊一声道:“放他走吧,他就是一条没了牙的野狗!”

    “猛达拜库噶打败了奥德索夫,猛达拜库噶说他只是条野狗!”

    激动的伯尤因带领部落成员齐声欢呼,猛达拜库噶的名字响彻在天际。

    楚伊特上前低声对曼达道:“为什么不杀了他?留着他将来肯定是个祸害!”

    曼达真的很想杀了奥德修斯,奥德修斯就像在曼达的喉咙里的一根毒刺,让他活着一天,曼达就痛痒难忍,他一直忍着那份冲动,差一点就割了奥德修斯的脑袋。

    可他留意到了一件事情,在奥德修斯的腹部,有一件价值连城的东西,一件曼达搜不到却能看到价值的东西。

    那会是什么?雅典娜的神器还是美杜莎的右眼?

    如果是后者,麻烦就大了,美杜莎肯定能从奥德修斯的身上找到那只眼睛。

    找到了眼睛再找到头骨,契约就算完成了,曼达就要晋升了。

    晋升之后,曼达也就失去了金骨架天平。

    当然,七阶一定要升的,只是曼达不想让这一切来得这么快。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他前后咳出了六颗珍珠,随即带上昆塔回到了七星山,一起享受幸福的时光。

    赐我神之名

 第六百三十六章 厚皮之术

    奥德修斯的一百颗珍珠加上之前的积攒,一共一百一十二颗。

    天平右托盘的指骨一次最多能抓走五十颗,五十颗珍珠能形成一团凤梨大小的青色液体,曼达一脸陶醉,几口就把这团液体吞了下去,享受着那丝滑的快感。

    第一团液体的确很丝滑。

    第二团液体就没那么丝滑了,曼达感到喉咙变得有些紧涩。

    第三次只剩下十二颗珍珠,形成的液体少了很多,可这一次吞吃让曼达感受到了疼痛,仿佛喉咙深处被戳进了一根棍子。

    这是什么缘故?难道是后面的珍珠质地不好?

    曼达没有多想,难得回来一次,他抓紧时间处理了一下政务。

    这段时间,七星山的政务非常无聊,谢尔泰又和巴克恩打的不可开交,暂时没有精力顾及西南和东南,饱受冷落的莱昂德又摆出了一副哈巴的样子,派人来和曼达订立盟约,曼达懒得理他,他就像一个朝三暮四的妇人,不让他受点冷落,他永远不知道悔改。

    其余政务大多平平无奇,只有帕维乌送来了不少好消息,在他的不懈努力下,西南的粮食再度丰收,有了粮食保障,人口也在暴涨,军队随之扩充,终于突破了五万。

    形势一片大好,如此好的形势又让曼达产生了摸鱼的心思。

    只是曼达暂时还腾不出手来,在晋升七阶之前,他必须集中精力吞吃信仰珍珠,在七星山逗留了两天,他再次返回了伯尤因部落,多亏回来的及时,在离开的两天时间里,他辛苦经营的两个部落差点发生火并。

    原因来自派务士王,在击败奥德修斯后,国王拉姆斯成了众矢之的,伯尤因没想到他会把敌人带到部落里,激愤之下差点砍了拉姆斯的头。

    拉姆斯拿出了国王的威严,非但没有屈服,反倒列举了伯尤因的种种罪行,并且命令伯尤因立刻释放自己,否则他将成为整个派务士国的敌人。

    曼达不想让老国王死,但也不可能放他回去,临走之时,他下令暂时把拉姆斯关押起来,他知道这位老国王在派务士人心中很有威望。

    可拉姆斯的威望超出曼达的预料,得知国王被囚禁的消息,柴格桑部落率先出面,要求伯尤因释放国王。

    伯尤因自然不肯答应,两个部落为此发生了冲突。

    得知事情的始末,曼达非常恼火,他没想到柴格桑会在这个时候恩将仇报。

    他要求柴格桑来部落里见他,柴格桑只身一人来到了伯尤因的木屋。

    曼达看着柴格桑一语不发,打嘴炮这种事情不需要他亲自出手,这有损大英雄的形象。

    伯尤因上前质问柴格桑:“是谁为你抢回了你父亲的尸体?是谁挽救了你的部落?是谁帮你击败了凶残的拜尔人?在你的部落遭遇厄难时,拉姆斯在哪里?如今你竟然把刀口对准了猛达拜库噶,你的良知何在?”

    面对伯尤因的质问,柴格桑没做任何辩解,他单膝跪在曼达面前,低下头道:“我和我的族人永远不会把刀口对向猛达拜库噶,猛达拜库噶是我们的英雄,是我们的神,正因为如此,我才想让伯尤因放了国王,国王的家人正在集结其他部落,他们就快打过来了!”

    伯尤因放声笑道:“猛达拜库噶杀过多少拜尔人?你以为他会畏惧那群蠢货!”

    “猛达巴库噶不畏惧任何人,可他是派务士人的神,不是派务士人的敌人,拉姆斯是懦夫,是软蛋,不能为了一个软蛋让拜库噶变成敌人。”

    柴格桑不擅长表达,但曼达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来这并不是为了营救国王,而是不想激起曼达和派务士人的矛盾。

    这倒是和曼达的想法一致,但前提是得让国王懂得配合。

    国王现在很不配合,他从昨天起开始绝食了。

    曼达得找他好好聊聊,这么刚烈的一位国王,万一出了三长两短可怎么办?

    来到了国王居住的木屋,曼达坐在了床边。

    国王垂着眼皮,转了转眼珠看着曼达,没说话,也没有任何表情。

    曼达叫侍者端来了食物,一块生腌的山猪肉,一只山鸡,一条鹿腿,很丰盛的一餐。

    油脂之中飘出了诱人的香味,连曼达都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快吃吧,这还有酒。”曼达给拉姆斯倒了一杯。

    拉姆斯嘴唇一抿,露出了一丝笑容:“把食物留给我的族人吧,我不需要了。”

    “这些食物都是族人为你精心准备的,难道你要辜负他们的心意吗?”

    “这不是辜负,是爱护,我是必死之人,我多吃一口,他们就要少吃一口,你不知道食物对派务士人有多么珍贵,无知的年轻人,你对派务士人一无所知,

    我是派务士的王,我要把苦痛留给自己,我要把最好的一切都留给我的族人,为我的族人承担狂风和暴雪,这是派务士王必须承担的使命,

    狂妄的年轻人,你根本不知道生存的艰难,你根本不知道我为此付出了多少心血,这是你无法承担的重任,你只想窃取我的王国,把所有的派务士人带向苦难的深渊!”

    曼达轻叹一声道:“我知道你为生存付出了不少心血,要不然你也不会活了这么多年。”

    拉姆斯神情庄重道:“那是上苍给予我的眷顾,上苍知道派务士需要我,所以让我活到了今天,我累了,我要走了,我要前往世界的尽头,那里才是我的归宿。”

    曼达点头道:“在你前往世界的尽头之前,先把这些东西吃了。”

    拉姆斯摇头道:“我再说一次,把这些食物留给我的族人,食物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多吃一口,他们就少吃一口。”

    “不差这一口,吃吧,反正是最后一餐,吃完了我就送你上路。”

    拉姆斯一惊,看着曼达道:“你想杀了我?”

    “这也是为你的族人着想,你天天躺在这里,什么都不做,连解手都不下床,看看照顾你的侍女有多么疲惫,你多活一天,他们就多辛苦一天,既然你下了必死的决心,早死一天,晚死一天,又有什么分别?”

    拉姆斯的脸变白了,比外面的雪地还要白。

    “你,你不能杀了我,我的族人正在赶来……”

    “这就是你淡定的坐在这里,跟我大放厥词的底气?”曼达冷笑一声,“我可以在你的族人里选一位新的国王,他们不会拒绝我的好意,你在王座上坐了那么久,他们早就厌恶你了!”

    “这,这是上苍的旨意,派务士人需要我……”

    曼达笑了,永远不要低估一个虚伪者的脸皮,他们的脸皮强韧糙厚,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和宙斯盾媲美。

    “从你嘴里提起上苍,简直就是亵渎,派务士人不需要你,是你需要派务士人,你要吸取他们的生命,在你部落西面的山洞里有一百三十三座石像,那些石像里有一百三十三条生命!

    你不敢毁了那些石像,否则会冒犯大地女神,你吸取的神力将会化为乌有,正是靠着他们的生命,让你这个满身腐臭味的老东西活到了今天!”

    拉姆斯剧烈的喘息道:“你,你污蔑我……”

    “是吗?要我把那些石像搬出来吗?他们的身形和五官都非常清晰,他们的族人一定能认出他们样子!”

    “那,那,那都是他们自愿的……”

    “呵~忒~”曼达一口唾沫啐在了拉姆斯的脸上,“你真把无耻诠释到了极致!为了活命,你不择手段,你特么还敢说你不怕死!”

    曼达站起身来,用金手指抵住了拉姆斯的下巴:“告诉我,你是不是真想去世界的尽头?”

    拉姆斯挂着一脸老泪,默默摇了摇头。

    “不想死就把东西都吃了!”

    拉姆斯拿来了腌猪肉,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曼达拿出了一张羊皮纸,递给了拉姆斯:“记住这上面的每一句话,一个字都别说错,死是很容易的事情,我随时可以成全你!”

    ……

    三天后,七十多个部落酋长共同聚集到了伯尤因的木屋里,他们原本是来找伯尤因打仗的,可现在要在这里听从国王的战前动员。

    仗还要打,只是换了敌人。

    “派务士人的苦难结束了,在外漂泊多年的派务士儿郎,猛达拜库噶为我们带来了哈鲁马斯的神圣光辉,凶残的拜尔人正在赶来的路上,勇敢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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