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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6部分

赐我神之名-第406部分

小说: 赐我神之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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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佐拉拿着项链道:“这件东西可以交给您,我从今往后不需要再隐藏身份了。”

    “您还是留在身边吧,我怎么可能夺走母亲留给您的礼物。”

    曼达走出了议事大厅,提卡斯赶紧冲了进来,紧紧抱住了佐拉。

    他回过身子,冲着曼达喊道:“克劳德赛,你看到了吧!她不是恶魔,也不是妖怪,她是我的女人,只此而已!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今天的羞辱!”

    曼达没有理会提卡斯,他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件事。

    奥德修斯到底去哪了?他肯定来过王都!可他现在还在王都吗?

    当天,曼达颁布了一道悬赏令,只要能打探到奥德修斯的下落,经查属实,可受封伯爵并得到相应的封地,如果能杀了他,还可以另外得到一座城市。

    三天后,曼达收到了消息。

    不是关于奥德修斯的消息,是来自苍狼国的消息,苍狼人出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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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丢七百五十四章 黑狼王

    被拒绝了那么多次,叫嚣了那么多次,苍狼人一直只有雷声不见雨点。

    可曼达只拒绝了苍狼人一次,他们就动真格的了。

    好在曼达在苍狼国安插了探子,敌军距离边境还有五天的行程,曼达把所有政务交代给了龙格森,独自一人去了黑水城。

    艾尔猛的城堡还是老样子,里面有数不清的俊男美女,所有的女人几乎都挺着肚子。

    跟曼达相处了这么多年,从一开始的欺骗和愚弄,到后来的畏惧和顺从,直到今日,艾尔猛虽仍未放下戒备,但两人之间已然有了一些信任。

    得知苍狼大军将至,艾尔猛颇感意外:“是我疏忽了,离这里不过五天路程,我的探子竟然没收到一点消息,不过这事也不用太担心,草原开始返青了,现在正是放牧的好时机,苍狼人没心思打仗,给他们点金币就能打发。”

    曼达笑道:“有你这句话就放心多了,我真心不想和他们打仗,你觉得给他们多少合适?”

    “那得看带兵的是谁,南边的将领的会贪心一点,北边的将领更好对付,要是遇到了沙漠附近的穷光蛋,给他五千个金币差不多就能送他回家。”

    曼达大喜过望,可他还真不知道敌将的来历,探子只是战旗上看到了他的名字:“赛义德,你听说这个人吗?”

    “赛义德?”艾尔猛一怔,眨眨眼睛道,“在苍狼人当中,赛义德是个很常见的名字,我认识的苍狼将领中,有三个叫赛义德。”

    这可麻烦了,探子送来的信息有限,不过多准备点金币总是没错的。

    “先帮我准备两万个金币,过后我从王都给你送过来,他们只有三千多人,应该足够了。”

    “三千多人就敢来打仗?”嘴上带着鄙夷,可艾尔猛的神情有些紧张,“他们的军队有没有什么特征?”

    这还真问倒了曼达,探子没有描述出过多特征,信件里好像只提过一句:“他们的战旗是黑色的。”

    “黑狼王!难怪我的探子找不到他。”艾尔猛瞪圆了眼睛,半响不语。

    “黑狼王是什么人物?很能打还是很贪心?”

    艾尔猛没有回答,他在大厅里踱步片刻道:“黑水城有一万多兵,守城倒好说,但现在正是春耕的时候,不能让他们毁了农田,如果想出城作战,必须得让七星山派来些援军。”

    曼达诧道:“不是跟你说了吗,我不想打仗。”

    艾尔猛好像没听懂曼达的意思,继续自说自话;“我年纪大了,只怕上不了战场……不行,我还是跟你一起去吧,我和他交手过一次,应该还能帮得上忙。”

    猛爵爷老糊涂了?曼达再次提醒道:“我不想打仗,两万个金币而已,我不会赖账的,连本带利还给你。”

    “克劳德赛大人,我知道你的身份今非昔比,你可能会有更多顾虑,但黑狼王不是金币能打发走的,这一仗,我们必须要打。”

    “为什么?黑狼王是不贪心还是不缺钱?”

    “他很贪心,也很缺钱,但他不讲道理,给了他金币,他照收不误,可仗还是要打。”

    “也就是说这人是个无赖!”

    “不要轻视这个无赖,他打了一辈子的仗,和他交手过的人都苦不堪言。”

    “三千人而已,能让我多苦?”

    “人多了倒好对付,人少了更不好找,他从不与人正面作战,他打仗的目的不是占领也不是掠夺,而是纯粹的破坏。”

    纯粹的破坏?曼达好像能理解艾尔猛的恐慌了。

    苍狼国派这位黑狼王过来,纯粹是给曼达添恶心的。

    “不能让他们靠近黑水城,”艾尔猛坐立不安,“他会先杀光城外的牧人,然后再杀害农夫,然后毁掉农田,还会杀光往来的商人,

    无论是苍狼人还是罗姆路人,只要在黑水城附近的人,他们一个都不会放过,而我们一直到最后都找不到他们,至少再有一倍的兵力,我们才能堵住他们!”

    一倍的兵力?两万打三千?

    曼达笑道:“就是我真的想打,也不会打这么丢人的战斗,你在这里好好守城,给我一百人,足够了。”

    “你想去做什么?”

    “给黑狼王送礼。”

    “这真的没用,一百人去了就是送死,他们没有信誉,也不懂任何规矩,他们比强盗更加凶残,更加龌龊!”

    “我就喜欢这样的人,”曼达起身道,“最近遇到了太多讲规矩的人,好久没遇到这么爽快的对手了。”

    “还得提醒你一句,黑狼王是六阶半神。”

    “六阶?提坦神的信徒?”

    “不是提坦神,是奥林匹亚山上的神灵,欧律诺摩斯。”

    欧律诺摩斯?腐烂神!

    曼达抽了抽鼻子,这次恐怕要遭遇到生化攻击。

    “况且你也找不到他,”艾尔猛还在试图劝阻曼达,“在荒野上,没有人能发现他的行踪。”

    “我知道他在哪,准备快马和马车,我不想让他靠黑水城太近。”

    ……

    五十名骑兵,十辆马车,跟着曼达从黑水城出发了。

    黑狼王的军队确实不好追踪,行军路线诡异,作息时间不定,还经常派出士兵到身后扫尾,探子发现了他们之后,不到半天的时间就跟丢了。

    好在他事先埋了一枚符咒,这枚符咒上有瓜特尔的“鼻涕”,正好粘在了敌人的马蹄上,也正是凭着这枚符咒,曼达才有把握在荒野上找到敌人的行踪。

    行军整三天,曼达看到了敌军的营地。

    黑狼王的军队从来不搭营帐,所谓的营地也只是众人聚在一起露宿的地方。

    春日的午后非常适合行军,可黑狼王却在此时选择了扎营,看来他喜欢把士兵的力气留在晚上。

    曼达带着车马缓缓朝着营地靠近,大概还有五六百步的距离,他们被包围了。

    三百多名骑兵围成了一个稀疏的包围圈,骑兵之间都有不小的距离,人可以轻松跑过去,但战马想要穿过去却十分困难。

    没有警告,没有交涉,为首一个黑衣人直接开出了条件:“车马留下,你们滚吧。”

    曼达笑道:“留下车马,你也不会放我们活着离开。”

    黑衣人的头脸上都罩着黑纱,只露出一双眼睛,垂着眼角道:“你话很多。”

    曼达往四周看了看,其余的士兵都穿着黑衣,他们没有拔刀,就这么静静的看着,仿佛算准了曼达不敢反抗,就算反抗也不会对他们构成任何威胁。

    等曼达再转过脸,黑衣人一催战马已经到了面前:“你说对了,不止要把车马留下,还得留下你的命。”

    话音落地,刀已出鞘,瞬间扫过曼达的脖子,眨眼又收回到刀鞘中。

    黑衣人端坐在马上,等着曼达的人头落地。

    黑水城的士兵完全看不清黑衣人的动作,甚至看不到对方的刀光。

    他们只能确认一件事,曼达已经死了。

    这群士兵和曼达不是很熟,大部分人之前根本没见过曼达,他们没心情为曼达哀悼,更没有为曼达报仇的想法,他们要在逃跑和求饶之间做出艰难的选择。

    可他们发现曼达的头没掉,身子也没倒,而且还听到他说话了:“你的刀这么慢,怎么出来混饭吃?”

    黑衣人大惊失色,他再次拔刀,却发现弯刀短了半截。

    拿着半截短刀,他还想再砍,曼达把手里的半截刀刃插在了他的胸口上。

    黑水城的士兵看不清黑衣人的动作,黑衣人根本没看见曼达做了什么。

    这半截弯刀深浅刚好,不会让黑衣人送命,但会让他不停流血。

    周围的骑兵纷纷拔出弯刀,把刀尖对准了曼达。

    曼达看着众人,狰狞笑道:“来呀,不怕死的都来。”

    等了半响,没人敢上,曼达把为首的黑衣人从马上扯了下来,拔掉他胸口的半截刀子,插进了他的腮帮里:“带我去见黑狼王,你要不怕疼,可以走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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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五十五章 腐烂神的技能

    曼达站在营地中央,对面坐着黑狼王赛义德。

    虽然叫黑狼王,但其实这人的皮肤挺白,但从头到脚的衣服包括裹在头上的纱巾都是黑的。

    士兵们很害怕的他的长相,他没有头发,左边的脸上纹着一只狼,右半边脸上带着三道骇人的伤疤,左眼有伤,比右眼小了不少,左边的嘴角有伤,左右两边的嘴型也有很大的差别。

    因为左脸和右脸完全不对称,他的脸看起来好像是缝合出来的,但最让士兵恐惧的不是他的脸,而是他的牙,他镶了一口金牙,每一颗牙齿都是尖的,每笑一次,身后的士兵都会跟着哆嗦一下。

    曼达不哆嗦,曼达很喜欢对方的长相。

    异特龙的牙也是尖的,但并不影响它吃东西,曼达很喜欢异特龙吃东西的样子,撕扯、咀嚼、吞咽,一气呵成,看起来特别有食欲。

    至于脸不对称的问题,这在侏罗纪太常见了,爬行动物的生命力异常顽强,很多头骨受伤的恐龙都能活下来,曼达曾经遇到过一只腔骨龙被腕龙踩了一脚,造成了它的上颌和下颌严重错位,正面看上去兵分两路,稍微有一点抽象,侧面看上去则有一种特别的立体感。

    这张脸如此的特别,可从未影响腔骨龙的心情,每天看着它在原野上快乐的奔跑,让曼达对生命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他觉得黑狼王并不难看,也觉得黑狼王不算龌龊。

    按照阿修拉夫的描述,狼王相当于罗姆路国的大公,作为一名大公,他带着部下亲自出来干打劫的营生,这么亲民的贵族足以让曼达心生敬佩。

    两名士兵端上了半只烤羊,黑狼王切下了一块羊肉丢给了曼达。

    曼达用短刀接过了羊肉,放在了一边没有吃。

    黑狼王一皱眉,又让人送来了一罐酒,曼达摆摆手道:“不必了,我不渴。”

    黑狼王放下弯刀道:“你是个不爽快的人。”

    “带着几十个骑兵,跑到荒野上给你送大礼,我还不够爽快吗?”

    曼达很欣赏黑狼王,但欣赏不意味着信任。

    艾尔猛和黑狼王交过手,他知道黑狼王的技能,腐烂神的信徒不是只会让食物腐烂那么简单。

    他的一阶技叫急速腐烂,能让生物的尸体以视觉可见的速度腐烂。一头刚死的羊可以在二十次呼吸之内变成一坨烂肉,刚被砍伐的大树可以在五百次呼吸的时间里变成一块朽木。

    二阶技叫做择处腐烂,这一技能非常有迷惑性,以羊肉为例,一块看起来非常新鲜的羊肉,在他的技能促使下,内部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可外面依然流着新鲜的血水,一根结实的梁柱,在他的技能之下,内部可能已经朽烂成了一堆锯末,他能让尸体任何一个部分腐烂,但其他的部分不留任何痕迹。

    三阶技叫做腐烂蔓延,这一技能会让他制造的腐烂变得具有传染性,一块羊肉腐烂了,用另一块新鲜的羊肉触碰它,哪怕只触碰一下,新鲜的羊肉也会很快陷入腐烂。

    四阶技叫做剧毒腐烂,吃下这块羊肉,可不只是闹闹肚子而已,严重的腐烂会形成大量毒素,就连高阶信徒的体魄也未必能扛得住。

    五阶技叫做无形腐烂,最具隐蔽性的腐烂术,无论羊肉还是木头,它已经腐烂了,但你却无法察觉。

    看上去是完好的,闻上去是完好的,吃下去还是完好的,一切都是完好的,无论用什么手段,都无法察觉它腐烂了。

    可它真的腐烂了,而且会有剧毒,这一技能的唯一缺陷是需要消耗大量的神力并且需要漫长的准备时间,黑狼王不会轻易使用。

    但这半只烤羊,他准备了多久呢?

    他也吃了,但谁知道他吃那部分是不是腐烂了,他给曼达的羊肉是不是干净的?

    最好的方法是,不要吃他的东西,不要喝他的酒,而且还要尽量避免与他有任何接触,因为他的六阶技叫做生灵腐烂。

    施展一次神灵腐烂技需要耗去他三分之一的神力,可只要被他触碰到,哪怕是活人也会陷入腐烂。

    艾尔猛麾下的一员大将死在了生灵腐烂技之下,当时艾尔猛亲眼看着他的身体迅速腐烂,直到烂透了,皮肤从血肉上脱落,鲜血变成绿色的脓血,内脏发出令人作呕的味道,这个人竟然还活着。

    这就是黑狼王最难对付的地方,和他的任何一次接触都是致命的。

    至于神器的功能尚不知晓,与艾尔猛战斗时,黑狼王还没有得到神器。

    “曼达·克劳德赛,你有胆子来找我,却没胆子吃块肉,不吃也罢,我省下了,说说看,你给我这些金币到底想做什么?”

    “我想请你带着你的士兵,回到你们的家园。”

    “不敢和我打一场?”

    “不是不敢,是我不想,罗姆路国经历了太多的战争。”

    “不想打仗就把我们的公主娶回去。”

    “你觉得我现在的身份还合适吗?”

    “不合适,”黑狼王摇头道,“公主应该嫁给国王,或者嫁给王子,这才叫般配。”

    “谢尔泰的妻子还健在,他的儿子也有了未婚妻。”

    “不是还有个小国王吗,是你让罗姆路国有了两个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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