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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人间值得-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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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8章 门外(二更合一)

    “如果有天在路上; 遇到一个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陌生人,你就会死……”

    男子的声音很沙哑,和他年轻的面容完全不符。他身侧是一扇木门; 里面传来一个孩子的声音:“为什么每天都是这个故事?”

    用传说来当睡前故事; 并不适合。

    “我很喜欢。”男子摸着封面,缓缓走到镜子前。

    这几乎是一张和林云起一模一样的面容; 然而只有一半; 另外半张脸已经枯萎,瘦削干瘪; 很是骇人。

    因为创造者灌输的记忆,会使他不自觉得保留和林云起相似的习惯,所以每做出一个行为前,男子都会刻意慢上半拍; 好产生完全不同的反应。

    任何东西,一旦产生自己的神智; 就会不断去追求自我。

    靠着一次次训练; 年复一年; 他终于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处事方式。

    “我要……”男子喉头干涩:“摆脱那个人。”

    神情中的脆弱随着他嘴角弧度的扩大; 就像是一朵带刺的玫瑰。

    突然; 男子比正常人略尖的耳朵动了下,半个胳膊毫无预兆化为数十根藤条,穿过窗户延伸出去。屋外传来一声嚎叫; 随着藤条收紧慢慢回缩,一团乌黑的水草被拖拽进来。

    “竟然不是人!”水草怪叫着:“但是也好香; 为什么你们两兄弟一个是人; 一个是鬼?”

    男子嗓音陡然间像是拉坏了的二胡; 复述其中的一个关键词:“兄弟?”

    水草:“别装了; 林云落。”

    “……”男子神情一寒,猛地抓起水草甩在案板上,用菜刀剁成几截,煮沸水烧汤。

    “嘻嘻,没用的,我可以附在任何东西上。”

    第一个找到目标,这怪物自然有不凡之处。

    男子平静地合上锅盖,用藤条封住所有的缝隙,没多久,铁锅剧烈地震动。

    “放了我!是我目光短浅……求求你……”

    男子面无表情等着求救声越来越弱,一直到消失才揭开锅盖,汤锅里全是水腥味。

    他舀了两碗,一碗送进木门里:“喝。”

    ……

    强行给自己找了个大兄弟,林云起心中毫无波澜,他正站在窗边给花浇水,思考绑匪接下来可能有的动作。

    林云起待人处事平和,目中永远生机勃勃,这是男人唯一想模仿,又无能为力的地方。

    都已经快十二点,康郁突然发来一条消息:【做事留点余地。】

    康郁参与了这次案件,很多事情上享有知情权,消息传出去后,他也是第一个去询问聂言需不需要封锁的。

    林云起做事只能用‘绝’来形容,别最后发现真是亲兄弟,后悔莫及。

    “亲兄弟,明算账。”

    康郁:【……高考语文多少分?】

    在乱用词语上,林云起和骸骨狗可以互为知己,他并不在意这点,坦然道:“我这人骨子里没血源概念。”

    说得好听点,可以归结为孤儿身份产生的某种情感缺失。但林云起打从心底里觉得,这更像是某种天生的基因。

    康郁没再回消息,浇完花,林云起睡前看了一下‘植物之家’的群聊,惊讶地发现群主竟然发言了。

    【雾草汤:

    1。抓住雾草。

    2。雾草直接切断,五断最佳。

    3。大火烧开,出锅。】

    这个点在线的群成员不算太多,有人调侃群主的菜单还是这么有趣。倒是另有一名群成员,显得十分认真:【我在图书馆看到过关于雾草的记载,据说这东西就是传说中的水鬼,能吃么?】

    【森罗:味腥甜,吃不死。】

    森罗是群主的昵称,说完这句话他就下线了。

    群主的突然出现,让林云起的睡意散去不少,又多看了会儿手机。之前请灵媒的事情不少人都在关注结果,占据了好几条热搜。其中一条热搜上,他看到一个有些熟悉人名,确切说是姓氏,姓劳,和那位网红通灵师一个姓。

    点进去可不是什么好消息,说其在家中莫名其妙陷入昏迷,还在抢救。有媒体辟谣归结为严重贫血导致,让大家别做太多联想,林云起直觉这个说法有些敷衍。

    不过这些事自有聂言他们去确定,他目前只关心两件事,一是绑匪的身份,再者便是山上看到的棺材,里面女尸的身份不知查得如何。

    现在太晚了也不好去问罗盘七,关掉灯,林云起走去阳台,习惯性一敲木头:“常联系。”

    “……”

    他想在梦中询问金一些事情,为了尽快入睡,还戴了眼罩。

    最近两天查失踪案,林云起确实累了,很快便沉沉入睡。重新有意识时,人正站在一家咖啡馆前。

    他怔了下,竟然不是在家?

    一只小黑猫突然窜出来,拦住了他的去路。林云起弯下腰:“收过路费的?”

    “喵。”黑猫躲过被抱起来的命运,叫了一声,跃进了附近的巷子里。

    梦里的世界,没什么好犹豫的。林云起跟着走过去,到了一处忽然停下来:“是你。”

    “很高兴你还记得我。”

    巷子里光线不是很足,无佚站在屋檐下,半个身子都沉浸在阴影当中。他说话很难让人高兴起来:“康郁就要死了。”

    林云起眼神微沉:“就我所知,他才出院不久。”

    无佚笑了:“没有一种病,能保证不再复发。不妨赌一下,赌他三天内会不会暴毙。”

    并未顺着这个话题继续,林云起问:“我得罪过你?”

    无佚轻轻摸了下眼角:“你欠我的。”

    他停了下又道:“还有一个人,用你的脸欠了我一笔账,倒也勉强能记到你头上。”

    “……”

    “之前受害者会自残,是被艳鬼勾引少了一丝魂魄。”无佚平和地说着:“当然你可以认为我在说笑话,但想要让康郁平安无事,就必须是由你来亲手终结艳鬼。”

    终结?

    林云起抿了抿唇:“朋友,我和你不一样,你是精神病,也许可以逃脱法律责任,我不行。”

    别说终结‘艳鬼,’他就算在路上抢了个小学生的棒棒糖,也会被抓进去。

    “……”

    “还有,相亲案的骗子已经被抓了。”

    无佚有一瞬间觉得完全可以笃定林云起就是那个人,这嘴上气死人的功夫,简直是如出一辙。

    他的口吻冷了三分:“是杀是抓由你自己决定,但如果艳鬼不是栽在你的手上,我保证你会后悔。”

    梦境戛然而止。

    楼下。

    骸骨狗:“我刚闻到了蝴蝶的甜香味,主人,你不准备出手吗?”

    白辞站在窗边,没回答它。

    受不住好奇驱使,骸骨狗继续问:“外面有什么不对劲吗?”

    白辞:“我在看你的艳艳。”

    骸骨狗愣了下,赶紧跑过来一起看。

    白辞:“把气息收敛住。”

    骸骨狗重重点头:“艳艳居然为了我逃狱!”

    白辞漠然:“他不是来找你,也没那个能力逃狱。”

    骸骨狗想到什么:“又劫狱?无佚还真是……”

    天海市的特殊小组,能入它眼的不超过三个人,无佚能被白辞间接视作对手,实力当然不容小觑,那三个人联手都不大可能留下他。

    大晚上劫狱,对无佚来说不难,但再三挑衅特殊小组,总部势必会出动人手,到时候可就说不好了。真引来特殊小组所有精英的联手追杀,无佚也吃不消。

    骸骨狗还在思考无佚这么做的缘由,那边艳鬼已经用行动证明,它是在自作多情。艳鬼此行的方向很明确,就是冲林云起来的。

    楼道里过于强大的阴气让艳鬼很不舒服,无佚给的资料里有说在林云起家门外,一只饿死鬼长年累月地蹲点。

    艳鬼来之前便已经做好充足的准备,径直朝402的房间飘去。

    饿死鬼捧着碗靠在门上养神,艳鬼出现在面前的刹那,连眼皮都懒得掀起来。他不是很明白,为什么最近经常有奇怪的蝼蚁来挑衅自己。

    在被一碗砸死前,艳鬼抢先一步说:“我来,是要向林云起证明世界上有鬼。”

    饿死鬼这才看了它一下,抬碗准备扣死:“难闻。”

    怎么会有鬼的气味这么难闻?

    “……”

    技不如人,艳鬼只能腆着一张脸,再次强调:“我能让林云起相信有鬼。”

    他不断找存在感,饿死鬼发现这个小喽喽确实有些可取之处,属于介于两个空间维度之间的某种状态。

    因为艳鬼的一半阴魂存于现世,能短暂触碰到实物。在这点上,甚至比煞还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至少它不会太快消亡。

    饿死鬼幽幽的声音飘到艳鬼耳中:“一次机会。”

    艳鬼得偿所愿,取下发钗,一头如瀑的长发落下,一侧饿死鬼皱眉,头发散下来,味道更难闻了。

    艳鬼喜欢用古老的方式,对准锁头轻轻搅了下,门便开了。

    楼下。

    骸骨狗:“不去抓个鬼赃俱获?”

    白辞:“饿死鬼存了分侥幸,现在去它必然要阻止。”

    当然这是小事,白辞:“现在上去也解决不了这个隐患。”

    骸骨狗上次都没能轻易杀死艳鬼,更像是对方拥有某种孕养魂魄的本命法器,而这东西,并不在艳鬼身上。

    近来白辞隐隐有种预感,未来降临在天海市的灾厄,林云起避不开,那么在此之前,彻底让对方了解这个世界,是必然选择。

    骸骨狗神游其外:“看来只有未来我和艳艳意乱情迷时,看能不能问出点线索。”

    “……”

    ·

    艳鬼哪里知道,就隔着一层楼,底下还有只渣狗在想着骗财骗色。

    老房子门板有些年头了,再小心,也会发出一点声音。林云起睡眠本就轻,在黑暗的卧室里,冷不丁睁开了双眼。

    今晚的一切都毫无预兆,先是康郁聊天到一半突然不说话了,继而梦境里遇见的不是金,梦醒家里又进贼了。

    艳鬼的移动速度很快,几息之间就到了卧室。而这会儿,林云起正好刚坐起身。

    毫无预兆地,一人一鬼四目相对。

    “醒了也好。”艳鬼红唇勾起的弧度过大。

    他很不满意画皮鬼给缝的新皮,不惜耗损修为,重新修整了容貌。此刻它手握金钗,长发飘飘,活脱脱恐怖故事里美艳厉鬼的形象。

    面对大晚上突然出现在自己床边的存在,林云起内心只有一个想法。

    ……防盗门很重要。

    哪怕小区平日里再不招贼惦记,该有的措施还是要有。

    “哪位?”他问。

    这般冷静的作态反而取悦到了艳鬼,它最喜欢地就是撕破平静的假象。出于极度的自信,艳鬼没有第一时间施展媚术,它忍不住盯着林云起的手腕。

    “真美啊。”

    这让艳鬼不禁想起了很久以前的惊鸿一瞥,手腕缠着佛珠的男人上马车时,掀起帘子的画面。

    往后的岁月里,它都在重温那一幕,试图把自己想象成当时上马车的男人。然而无论如何模仿,哪怕艳鬼同样肌肤赛雪,佛珠戴在它手上,总有那么点东施效颦的意思。

    林云起同时也在盯着艳鬼的手看。

    感觉到在被注视,艳鬼掩唇娇笑道:“我的手美吗?”

    林云起压根不在乎美丑一说,撂下一句:“你的手上没有武器,看来我可以打你了。”

    艳鬼一愣,随后像是听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打我?真是傻的可爱。”

    他凑近林云起,吐气如兰:“人,能打得过鬼吗?”

    林云起从容掀开被子:“现代人精神压力大,我还有一位朋友,他似乎幻想自己养了条狗。”说着略带同情地望向艳鬼:“你这种情况就比较严重,直接把自己开除人籍了。”

    林云起下床,突然打开灯,明亮的光线让艳鬼厌恶地拧眉,但他更想嘲弄对方的天真。

    就在这时,忽听林云起道:“你说你是鬼,那这是什么?”

    艳鬼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灯光下,一道模糊的虚影安静躺在地上。

    林云起:“鬼会有影子?”

    “……”

    艳鬼才苏醒不久,从来没有注意过自己有没有影子,他长期都是生活在黑暗中,哪怕夜晚出行都是挑没有月亮的地方。

    “影子?我怎么会有影子。”艳鬼揶揄的笑容散去。

    很久之前它有影子吗?

    艳鬼记得是没有的。他长期都在和人打交道,偶尔也会下意识把自己当人看。

    艳鬼头疼欲裂。

    他记得自己从前都是和猎物鸿雁传书,见面也只约在暗无天日的小树林里。

    好像,好像是没有的。

    艳鬼迈开步子,影子跟着动了一下,如附骨之疽般,根本甩不掉。

    “是你!”美眸夹杂着怒火,直冲林云起而去:“是你做得手脚!”

    艳鬼想要伸手去抓牢林云起的肩头:“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是戏法对不对?”

    林云起担心被传染低智商,躲开对方伸过来的爪子,准备报警。按下通话键前,冷冷盯着艳鬼说:“你该庆幸,我不提倡打人这种失礼的行为。”

    重重念了‘人’这个字做强调。

    ……无佚。

    艳鬼心中闪过这个名字,是无佚唤醒的自己,他一定知道原因。艳鬼失了魂一般夺门而出,林云起自然不能让他逃跑。

    但在速度上,艳鬼极快,就像是飘出去一般,先林云起几秒出了屋子。

    门口的饿死鬼原本正在擦碗,准备等开饭,看到艳鬼失魂落魄出现,陡然有了种不妙的预感。

    “你知道吗?”艳鬼怔怔道:“我有影子。”

    “……”

    楼道窗户外的月光不足以照亮到家门口,饿死鬼无法触碰现实里的东西,但磁场能影响灯和信号。

    随着滋啦啦的响声,楼道内的灯开始忽明忽暗,艳鬼的影子相较于普通人要淡一点。

    可颜色再淡,那也是影子。

    “真的有……”艳鬼失神说:“为何我从未发现?”

    饿死鬼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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