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栋梁-第5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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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精知道皇帝想要什么,知道皇帝需要一张“嘴”,把皇帝所想以建议(上书、上奏章)的方式说出来。
也知道自己当传话者时,要有“觉悟”,不能给皇帝招惹麻烦,或者招惹麻烦之后,得自己扛下来,于是精心设计出了一个“剧本”,为皇帝排忧解难
这种人精,是忠是奸?
李笠放下奏章,缓缓喝茶。
楚王好细腰,宫中饿死人,像祖珽这种道德底线极低但才华特别横溢的人精,是忠是奸,完全看其效命的主君是好是坏。
李笠自己,想要大兴海贸,以此利国利民,人精祖珽就会化身肱股之臣,积极出谋划策;
李笠觉得自己若是荒淫昏君,成日里想着把别家美妇弄上床,祖珽肯定积极奔走、牵线搭桥,让美妇乖乖就范。
这样的“人精”,用好了事半功倍,用不好的话
李笠放下茶杯,叹了口气。
官场人精那么多,祖珽只是其中一个,想要每一代皇帝都能在和人精们的勾心斗角中获胜,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不分化官僚群体、让其相互掣肘,那些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的新君,哪里坐得稳江山?
第二百二十二章 作茧自缚
上午,散朝回来的李笠,因为一肚子邪火无处发泄,便把听涛阁今日的“当值秘书”萧妙湥О丛陂缴稀鞍臁绷恕�
完事后,萧妙湥Р潘环牛淙幻凰凳裁矗馑己苊飨裕涸倮矗�
但李笠已经冷静下来,于是搂着美人,琢磨起今日朝会上提起的一件案子:
越州沿海,有几个村的村民集体到县廨击鼓鸣冤,指控少府寺的一名员外郎,当年是屠村杀人的海寇团伙头目。
这件事闹得很大,越州地方上的许多头面人物,纷纷站出来支持这些村民,要求有司严惩凶手。
地方官以及提刑司的提刑,对此案进行了审理以及复核,结论是“证据不足”。
因为事件发生在将近三十年前,物证早已没有了,而人证,如今都是苦主,口说无凭,有司难以对嫌疑人定罪。
那年,正是侯景作乱时,因为建康被叛军攻破、台城被围,于是临近的三吴地区一片混乱。
当时流言四起,譬如说叛军破了台城,烧杀抢掠,皇帝、太子已经死了,建康沦为废墟云云。
各种消息都有,导致三吴地区许多郡县一日数惊,官民心神不定。
又有不少地方官奉命带兵入京勤王,导致地方治安失控,许多山贼、海寇趁机浑水摸鱼,抢劫郡县以及沿海地区。
越州当时还是会稽郡,沿海地区就遭了海寇。
这些海寇,其实就是靠海吃海的船民,大多以宗族为聚落,主业是捕鱼,副业就是抢劫杀人。
平日里,他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沿海村落船民,可一旦时机合适,直接抄家伙驾船抢劫别的沿海村落。
杀人夺财,大肆劫掠。
顺带着把妇孺抓走,转卖别处,又赚一笔。
如此行为,自古以来屡有发生,如今旧事重提,矛头直指给少府寺跑海贸的员外郎,影响非同小可。
当然,不能说那些村民“不识大体”、“不顾大局”,毕竟击鼓鸣冤、求父母官主持公道,是朝廷许诺给百姓的权力。
如果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审案,这些村民的指控,会因为口说无凭,有司根本就无法对嫌疑人定罪。
若是为了平息舆论,强行定罪,那么接下来,万一又有沿海百姓指控某个少府寺的员外郎,当初是屠村海寇的头目,那该怎么办?
但是,这些村民在大堂之上言之凿凿,对凶手的指控那是声泪俱下,甚至赌咒发誓,说自己绝无半点虚言。
许多旁观审案的人,情绪被感染,不由得义愤填膺,对嫌疑人(代为过堂、辩驳的僮仆,不是本人到场)喊打喊杀。
群情激奋已经是事实,按照民间朴素的善恶观,当地百姓们大多认为这些村民若不是真有血海深仇,哪里会闹出如此大的动静。
毕竟也有许多人当年深受海寇之害,无论是家里人出海捕鱼,还是跑船经商,多有从此消失、生死不明的痛苦经历。
人们苦海寇久矣,对指控海寇罪行的苦主,本能的同情。
这样的现实情况下,有司若是以冷冰冰的态度,用“查无实据”的措辞,宣判嫌疑人无罪,会直接激化矛盾。
会让百姓认为,朝廷为了赚海贸的几个臭钱,豢养双手沾满百姓鲜血的人渣当鹰犬。
所以地方官进退两难,提刑司也不敢轻易下定论,案件层层往上走,到了刑部。
因为报纸的不断报道,这件案子已经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在开封,也成了许多清流议论的“时事”。
于是,情况有些不对了。
围绕这件案子,有不少暗流涌动,舆论开始质疑朝廷大兴海贸之际,有司“用人良莠不分”的行为。
什么是“用人良莠不分”?
就是目前主管海贸事务的少府寺,把一些臭名昭著的海寇头目“招安”,授予“员外郎”官职,使其成为官商。
随着舆论的发酵,有更多的人抨击少府寺这种“良莠不分”的行为,认为是给朝廷抹黑,折损天子在民间的威名。
案件因为舆论的发酵,愈发变得棘手,刑部尚书很机灵,要求把案子拿到“八座议事”上来讨论,一副“八位兄弟一起扛”的样子。
为何不是提请大理寺挑头组织会审?
因为提刑司的直属上级大理寺,几位主官对此案意见不一,相持不下,也想着“八座尚书”来扛。
对此,八座尚书之中的其他几位“机灵人”,当然有话说:
这种“简单”的民间诉讼案件,且发生在前朝,又过了差不多三十年,关我楚国吏/工/兵/民/礼部什么事?
有必要拿到“八座议事”会议上议论么?
于是刑部尚书今日把案子拿到朝会上说,李笠见这位一脸“请陛下为民做主”的表情,觉得有些恼火:
我高薪聘请你们做高管尚书,现在有黑锅你们不扛,装傻扔给我?
想着想着,邪火死灰复燃。
这案子并不是不能妥善解决,毕竟也复杂不到哪里去,李笠恼火的是自己定下的规则,这么快就被人用来折腾自己。
报纸,成了此案舆论发酵的关键;尚书任职制,尚书只要没有犯下大错,皇帝“一般”不将其免职,于是尚书开始“踢皮球”。
官僚们果然擅长利用规则来搞事,而那些利益群体,也学会了用报纸这个新式舆论工具来影响决策。
李笠只觉自己是不是作茧自缚。
然而,他又不能破坏自己定下的规则,毕竟这规则若贯彻执行下去,最后受益的必然有他的子孙。
报纸这个舆论工具,用好了,事半功倍,所以决不能废除或者阉割。
但这种作茧自缚的感觉,真是让他恼火。
邪火蹭蹭蹭冒起来,需要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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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郎莫要着恼,能有什么事,难得住三郎呢?”
这是真心话,萧妙湥Ь醯美铙艺娴氖裁炊级娑匀魏挝侍猓苁悄芟氤鼋饩龅陌旆ā�
李笠见萧妙湥б涣橙险娴娜白约海欠矫娴男乃几崭慈迹拖ɑ鹆耍骸班牛簧!�
两人起身更衣,李笠还没穿好衣服,内侍在外间禀报,说左仆射在外求见。
刚散朝不久,本该回尚书省处理事务的祖珽,却来找皇帝汇报工作,那就有很大概率,是为了今日朝会上提起的那件案子
李笠的心情忽然好了许多:来,让我听听,你有什么好主意。
第二百二十三章 是忠是奸(续)
听涛阁,李笠和祖珽交谈,开场的话题却不是李笠想象的那样:祖珽有一个担心,担心周国在战争中采取断尾求生的策略。
事到如今,朝廷在秋后对周国开战已经算是“不是秘密的秘密”,虽然仗怎么打,和尚书左仆射祖珽无关,但他还是有献言献策的权力。
李笠不动声色,听祖珽分析。
什么是断尾求生?
壁虎的尾巴被人抓住后,它会选择自断尾巴,以求得逃生机会。
而祖珽担心的“断尾求生”,是周国执政宇护主动放弃长安,将军队、官员及家眷撤往陇右,并尽可能带走能带走的粮草。
如此一来,关中那么多张等着吃饭的嘴,就甩给攻入关中的楚军。
若安置不当,引起大规模的民变或者饥荒,可是件麻烦事。
而且,这些关中百姓之中,到底潜伏着多少周国细作、刺客,那可就不好说了。
祖珽之所以有如此担心,是因为周军已经无法在正面挡住楚军的进攻,要想绝境求生,就只能另辟蹊径。
这样的可能,行军参谋部的参谋们不是没想到,只是思来想去,觉得不太可能出现。
因为政治上这么做,和自杀没区别:对于周国而言,当陕、洛和益、梁相继丢失后,若朝廷放弃长安,撤往陇右,后果就是众叛亲离,不战自溃。
周国之前接连丢失要地,国势已然是日薄西山,让执政的宇护威望大损。
如果宇护放弃长安,撤向陇右,以避开楚军兵锋,那么在武官员以及关陇地区的豪强看来,宇护已经不行了。
或者说,周国已经不行了,彻底没了指望。
那么,谁先拿到宇护的人头,或者“护送”周国国主向楚军投降,谁就能在新朝有一个不错的开端。
所以,当周国放弃长安的那一刻,这个朝廷就会人心尽失,哪怕跑到陇右,也待不住。
参谋们认为,宇护是不可能放弃长安的,哪怕周军确实在正面交战中打不过楚军,宇护也不能放弃长安。
毕竟,周国是宇氏的周国,其他武官员投降楚国,完全可以保住身家性命,日子照过。
而李笠也考虑过这个可能,现在祖珽提起,他觉得此事发生的可能性不大。
若宇护真的这样做,只有一个可能:对方就只能寄希望于潜伏的刺客,在短时间内刺杀他成功。
他这开国皇帝突然死了,皇太子能稳住局面么?
周国或许还能赌一把楚国爆发内乱,自己才能绝境逢生。
君臣议论了一番,觉得可能性不大,而祖珽其实本意并不是插手军务,而是用一个话题开场,之后,再切入正题:
他特地入见的真正目的,果然是那件案子。
“陛下,要解决这件案子,说难也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
“解决?朕听得你说的是解决这个词。”
“没错,就是解决,如同解决一件事情那般。”
“可这是一件案子。”
“陛下,口说无凭的指控,臣以为并不是案子,而是诬告。”
“祖卿,这话,越州官员可不敢当众向百姓说。”
“陛下,苦主或许真的想要大仇得报,而围观百姓要的当然是杀人偿命、凶手伏法,然而从司法上来说,此案指控口说无凭,查无实据”
祖珽的意思,就是要把事情解决,因为这根本就不是案件。
既然是解决一件事,而不是“破案”,那办法自然就有讲究。
沿海百姓,有时会受海寇袭扰,天长日久之后心中有不少怨气。
而朝廷大兴海贸,许多纵横沿海海域的船主,平日里亦寇亦民,如今纷纷登堂入室,日子过得愈发有滋有味,百姓们看在眼中,怨气愈发高涨。
所以需要发泄。
这些年来,在检寺、检地、检籍之中利益受损的人们,趁着这个案子引发各方关注,便煽风点火,发泄一下怨气。
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意思。
此外,那些船主们必然有仇家,仇家们趁机搞事也不是不可能。
事到如今,事情的真相并不重要,孰是孰非,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若有司总是纠结这点,只会陷入绝境。
祖珽认为,既然真相是什么并不重要指控者并没有实据,那么,怎么保障朝廷皇帝的利益不受损,就是首要之务。
朝廷必然大兴海贸,当然也包括草原边贸,肯定得任用边地豪强沿海地区的船主,边塞的豪族。
这些边地豪强,哪家手上没有几条人命?哪家不是亦民亦寇?
哪家没有几个仇家?
如果,越州的案子,有司屈服于民间舆论,在没有实证的情况下,杀嫌疑人平息民愤,后果就是其他人有样学样,也来个“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如此一来,边地豪强们,还敢给朝廷卖命当官商?
怕不是被仇家针对,最后被有司借人头一用。
若无人做马前卒,朝廷要发展边贸海贸,等同于白手起家,又无法“招安”地头蛇,必然费时费力,事倍功半。
所以,祖珽的建议是:
一,派出大使,连同有司官员,到越州主审此案,以表示朝廷对这件案子的重视。
既然是审案,就要讲证据,让原告和被告当堂对质,并让百姓旁听,对质时,有证据就讲证据,指天发誓没有用。
以此让围观的百姓知道,官府是讲道理的。
二,此案必然会因为“口说无凭”,无法给嫌疑人定罪。
苦主又岂会善罢甘休,必然不住喊冤。
那些煽风点火、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热心人”,也不会就此收手。
祖珽认为这一步不能让,没证据就是没证据,原则一定要坚持,但为了安抚民心,得来软的。
直接给钱粮、土地,不好,首先就会让人觉得官府理亏,其次,若苦主不收,那场面就难看了,而且舆论方面又会被人煽风点火。
所以,主审案件的大使,先到海边举办法事,为当年那些枉死的百姓招魂、超度。
这是立个姿态,随后,号召当地缙绅捐款捐物,建学校。
建学校,目的是方便周围百姓子弟就读,其中包括那些苦主的子弟。
学费就从善款里扣,还包学生的一日两餐。
再招募那几位苦主及其家眷做校工,有一份稳定的收入。
其实缙绅捐不捐款都无所谓,主要是有这个名义后,少府寺可以顺势“参与”,拨款建学、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