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天成为救世主-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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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先找辆车,离开这里到繁华的地方去,然后确定现在是什么时间和什么年代。忽然,一个人从侧面阴影中迈着丧尸一样的步伐,缓慢的朝他走了过来。
沃特法克?结果还是有丧尸的世界吗!
在路灯下看到这么一个头发稀疏、面无血色、穿着破烂、步履蹒跚的中年男人,戴蒙整个人都不好了。喜欢享受生活的他受不了末日背景,哪怕只待一个月对他而言也是地狱,待一年他就疯了。
“钱!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走到距离戴蒙三米远时,“丧尸”竟然开口说话了,并掏出了一把小手枪。
戴蒙顿时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是抢劫的啊。看样子这货只是喝多了或毒瘾犯了,形象和动作看起来像丧尸,有点恶心。
他一句废话都没说,忽然爆发,冲上前半转身一脚把这人踹飞了四米多远。抢劫犯不是脚下打滑贴地摔出四米,而是双脚离地被踹飞了出去,趴在地上不知死活。
虽然这家伙看起来挺迟钝,但戴蒙不敢赌对方不会开枪,更不认为自己能近距离躲避子弹。要是他被这样的货色打死了,那简直就是蠢死的。对方挨一脚会不会死他没多想,面对抢劫的人,他明显是正当防卫啊。
他没去查看对方的伤情,只想尽快离开这里。
只要有摩托车或汽车停在路边,他靠火种吸收材料和锻造的能力,可以轻松把锁搞定,不愁没有载具用。只是锻造一把钥匙,火种不需要多少材料和容量。
他走出一百多米远,还没发现有车,听到了前方传来的枪声和惨叫声。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我擦,太离谱了吧?真不愧是快乐美利坚,枪击每一天!
戴蒙是真的服气了,他才刚穿过来就遇到了一次抢劫,一次枪战。他听声音猜测是两帮人在激情对射,不死不休。他们使用的武器有手枪,还有微冲。
戴蒙刚到这个世界,对战的双方不可能有人是他的朋友,当然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听到枪响,他也感到有点紧张。离开尤曼吉后,他手腕上的三道杠纹身已经消失不见,现在只有一条命了。尤曼吉没有防弹衣,如果有,他在遇到枪战时肯定要穿上一件。
戴蒙不想惹麻烦,立即藏在了小巷的暗处,麻烦却主动找上了他。
双方打了一分多钟,枪声停了。
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长发杂乱如同尼古拉斯凯奇的白人瘦子和一个身高一米九左右,一身嘻哈装的黑人壮汉跑进了戴蒙所在的小巷。瘦子一手拿手枪一手拿电话,黑壮汉则左手提着个运动包,右手拉着一个拉杆箱。
戴蒙不知道对方的底细,屏住呼吸藏在垃圾箱后面,想要等两人离开。
这时瘦子拨通了电话。“老大,我们拿到了货,把钱也抢回来了。不过他们安排了一些人接应我们打了起来,除了我和贾马尔,其他人都挂了。”
戴蒙心说有事做了,他遇到了一场黑帮谋杀案。火种翻译英语后他听清楚了大体情况,这肯定是黑吃黑,只是不知道交易的是什么货。
他不会错过这种做“超级英雄”的机会,如果钱很多的话,他马上就翻身了。
戴蒙以前不知道怎么才能发大财,幻想过有人身受重伤带着很多钱被他在胡同里遇到。然后这个人就挂了,他刚好幸运的捡走了钱。对于不爱上班,不懂创业的他来说,想发财似乎只能靠这种奇遇。
如今他居然真的遇到了这种事,只不过对方还没有挂掉。没关系,他会让这俩人走的很安详。
戴蒙悄无声息的用火种将一把手枪锻造了出来。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在打电话,他太容易偷袭成功了。
第二十九章【哥谭贫民窟的百万富翁】
“是……我很抱歉,我们这就回去。”
瘦子刚挂断电话,戴蒙从垃圾桶后面窜了出来,双手握枪朝两人开火。他先瞄准的瘦子,一枪爆头,接着又把两发子弹准确的打在了黑壮汉的身上和头上。
他的枪法练的精准无比,而且实战效果极强!
他在尤曼吉的一年时间里不只是进丛林打猎实战,也找了很多nc会定期刷新,他把尤曼吉当成了gat系列游戏。
他大学时第一次和同学讨论gta游戏,同学表示玩了几个礼拜通关了,问他通关了吗?
他反问:“这游戏还有通关模式?”
这不是玩笑,他当时就觉得抢车打路人跟警察撕b很好玩。这种乐趣对于他来说足够了,完全不想做任务。他玩所有游戏都不喜欢做任务,无论单机还是网游,他更喜欢k,一直这么任性。
戴蒙用的是抬腰爆头射击法,标准技术是两发射躯干,抬腰完成一发爆头。前两枪会让对手完全失去战斗力,黑壮汉也不例外。
戴蒙不一定非得遵循规则,偷袭瘦子直接就瞄准了脑袋,一枪搞定。
瘦子的手里虽然有枪,被偷袭没来得及转身就挂了。壮汉的反应挺快,立即扔下了箱子和包却也来不及掏枪便饮恨收场。
这不是游戏世界,戴蒙看到两人的血流出来,知道自己真的杀了人。他却没有产生什么负面情绪,只是觉得很爽。在尤曼吉他开枪打过无数人,区别只是没有见血而已。
他提起了拉杆箱掂量了一下,猜测用来装钱的话得有100万以上。
这两个家伙刚杀过人,戴蒙坚信干掉他们是为民除害,自己是正义的一方。至于这不合法……他在这个世界待上一段时间随时可以离开,谁知道?
戴蒙拉着箱子,背上运动包离开了小巷,并没有打开看,等找个清静的地方再看不迟。他知道此地不宜久留,瘦子打电话说回去,也许这些人有据点就在附近。
他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走,很快发现了两辆汽车。他必须往这个方向走,因为这边有路灯,有路通向贫民窟之外。如果他往反方向走,大概率是贫民窟的深处。
戴蒙一触碰汽车就知道有没有严重的故障,能不能开。他选了一辆第六代的林肯大陆,这里死了不少人,没人死在这辆车上。他都用不着火种的超能力,车钥匙就在车里,已经插好了。
临走前他从死者的手腕上摘下了一块手表带上,终于确定了时间,晚上10点46分。
他朝着一个方向开了五分钟车,才看到有一辆警车在对面姗姗来迟,缓慢的朝刚才发生枪战的贫民窟方向而去。估计警方根本不想管,故意迟到,等活人走光了再来收拾残局。
他又开了十几分钟,高楼大厦渐渐多了起来,夜晚的灯火,五光十色。这是一座浮华的现代城市,怪异的哥特式建筑高高耸立。他还看到了以前在中国从没见过的单轨列车,建在很高的地方,科技感十足。
这座城市的样貌他越看越眼熟,猜测自己应该是穿进什么著名科幻电影或漫画里了。
他开了半个小时车,选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酒店,然后把汽车驶入一个阴暗的胡同里。
他这才在车上查看了战利品,拉杆箱里的果然是钱,都是大额美刀,具体多少他懒得数,肯定有一百万。
他打开车窗,正吐了一口暖气。他从小穷到大,今天才发现成为贫民窟的百万富翁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
运动包里是十几公斤“洗衣粉”,这东西对戴蒙毫无吸引力,直接连包一起扔进了垃圾箱。他认为只有傻子才吸这玩意,白送他也不会要。
他提着装钱的拉杆箱,步行一千米到了刚才看好的酒店。他把汽车丢在了路边,开黑帮的车会被人找上门来。箱子留着没事,这种箱子很常见。
两帮人大战一场,出事了肯定先怀疑对方,会有人替戴蒙吸引火力。
工装整洁的前台男服务员脸上带着职业的微笑,问道:“欢迎来到哥谭写意酒店,请问您有预定房间吗?”
服务员直接把戴蒙给问懵了,因为他听到了“哥谭”。
大名鼎鼎的哥谭啊,他记忆中只有一个,那就是蝙蝠侠所在的城市。
怪不得他一出门就遇到了抢劫和枪战,怪不得警察行动那么慢。在民风淳朴的哥谭市,这种事屡见不鲜,每天都在发生,哪天不死人平安无事才叫奇怪。
戴蒙开始有点担忧,他在尤曼吉苦练的功夫,在哥谭大概不够看,危险的反派太多了。
这里的黑帮可不是普通的黑帮,很多大佬在阿卡姆疯人院进修过。那个地方人才辈出,擅长策划各种犯罪行动,不断的给警察和超级英雄们制造麻烦。
哥谭是一座充满了悲剧和讽刺的城市,是叛逆者的天堂。没有人能真正的掌控这座城市,也没有人能将其彻底毁灭。
现在就算黑帮不找上门,戴蒙似乎也有被蝙蝠侠海扁的风险。如果他走黑吃黑这条路发家致富,遇到蝙蝠侠被扔进黑山监狱或阿卡姆疯人院都是有可能的。
不对,他的目标是要成为救世主,不是当反派啊!
“先生,请问您有预定房间吗?”服务员又问了一遍。
戴蒙回过了神。“没有预定,我要一个好的单人房间,有电脑能上网的那种。”
“好的,不过现在只剩和其他大楼靠着的低层房间了,这种可以吗?我们的窗帘遮光性非常好。”服务员介绍说。
“为什么……哦。”戴蒙瞬间想明白了。
在哥谭,酒店的房间靠近其他楼房容易被狙击,没毛病。只要拉好窗帘,狙击手就不好狙击目标了。
“没关系,随便给我开个房间吧,舒适就行。”戴蒙微笑道。他刚穿过来,没有仇人。
戴蒙看起来就像是来哥谭旅游的人,服务员不认为他有什么异常。
他付现金拿了门卡,房间在五楼,165美刀一晚。这价格挺贵,但他的钱是抢来的,花起来一点不心疼,和“零元购”的感觉差不多。
房间有80平米,一室一厅两卫,卧室的床又大又舒服,可惜戴蒙单身只能自己睡。这里的洗手间也超大,还有豪华浴缸。
和尤曼吉的古朴房屋相比,这里的居住环境好太多了。戴蒙心情瞬间放松下来,可以暂时忘记生活的琐碎,享受独处的时光。
他现在有钱,身在哥谭市也不用怕。如果他待在酒店不外出,谁会跑到屋里来杀他?
这家酒店值得称道的不仅仅是房间的摆设,更重要的是服务。酒店提供自助晚餐,早餐还有服务员送到房间。酒店服务员提前跟戴蒙预约了时间,有什么问题都是随叫随到,永远甜美的微笑。
戴蒙怀疑酒店的服务这么好,是因为他们平时接待的坏人太多,怕服务不好会被干掉。
进屋后他把装有大量现金的拉杆箱放在了床头橱边,去洗澡了。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用过高级浴缸,穿越前和在尤曼吉时都是洗淋浴的。
舒服的泡了一会儿,戴蒙不禁感叹:“有钱人的生活太爽了!”
第三十章【罪恶之城黑暗骑士】
洗完澡,戴蒙打电话点了鸡肉披萨和可乐做宵夜,取消了明天的早餐。
他没有困意,打算夜里上网查信息,白天睡个懒觉。
打开电脑后,他立即发现了一件无比尴尬的事——他是个半文盲。
火种可以翻译英语让他听懂对方在说什么,却不会把网上的英文新闻翻译成中文,他的英语词汇量有限,根本看不懂。
戴蒙觉得有必要尽快学好英语,如果因为他看不懂字出什么大问题,那就太蠢了。连续两个世界他都穿到了美国,火种能让他穿越诸天万界,好莱坞的影视作品绝对少不了。
看不懂英语网站,幸好他还可以翻墙上中文网站,只是查到的有用信息比较少。
他确定了现在的时间是2005年4月28日,网上没有半点关于蝙蝠侠的新闻。他又搜索关于布鲁斯…韦恩的新闻,这位韦恩集团的唯一继承人在1998年离开了哥谭,很长时间没再露过面,许多媒体认为他已经死了。
这个世界不只是没有蝙蝠侠,也没有超人、神奇女侠、海王、闪电侠等超级英雄。中心城、星城、大都会等著名城市也不存在,网上半点有关超能力者的新闻都没有。
戴蒙由此可以确认,这并不是dc漫画宇宙或dc电影宇宙。
如果是dc电影宇宙,至少能在网上查到关于神奇女侠的信息才对。戴安娜在商场里抓几个普通抢劫犯都能上下翻飞10分钟,比人猿泰山还喜欢荡绳子玩,目击者数不胜数。人们就算记不住她的脸,也能记住腿。
很快,他在网上找到了布鲁斯…韦恩的照片。虽然以前网络不发达,但作为哥谭的顶级富二代,布鲁斯22岁时的照片能在网上找到。偏分发型,克里斯蒂安…贝尔的面孔。
他确定了这里是独立存在的,克里斯托弗…诺兰执导的《黑暗骑士》三部曲的世界。
电影中的哥谭市是一个岛,一座罪恶之城。联邦政府能通过封锁桥梁、隧道等方式来孤立整个城市。就像按住了高压锅的盖子,把“无主之地”和美国其他地方隔离开。
三部曲里所有人都没有超能力,蝙蝠侠的黑科技也没有黑到哪里去,只能用来对付黑帮分子和影武者联盟。他单挑贝恩时吃了大亏,被打断脊椎。
戴蒙喝了口可乐,心情更放松了。
这个世界有利有弊。
优点是黑暗骑士世界比较安全,他不用担心活的自由过火惹到蝙蝠侠,贝尔版蝙蝠侠没什么了不起。这个蝙蝠侠没有展现过最强的侦探能力,超强格斗技巧,唯一值得称道的是钢铁般的意志。
他的战衣有些笨重,打斗时动作非常缓慢,他会被狗咬、被小丑用棍子打,被刀捅……
哪怕三部曲里战斗力最强的贝恩,也只是一个强壮的普通人,嘴巴还有弱点。贝恩没有背上插管子,没法吸收毒气变身小超人,举起卡车扔出去。
在这个世界,随身带一堆武器、身体素质惊人的戴蒙有能力成为一个大boss。
要是穿到dc漫画里,戴蒙就必须低调做人了。蝙蝠侠是正义联盟七巨头之一,没有超能力却很能打,黑科技超强。他靠头脑和科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