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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部分

快穿之病娇的白月光-第251部分

小说: 快穿之病娇的白月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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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人生真是快乐如斯呢。

    傅挽最终刷了几个小时的剧,才搂着自己新得到的丈夫进入了梦乡。傅挽十分堕落地在谭承之的公寓过了好几天,对方总算是腾出来了几天空闲。

    结婚证都领了,接下来就要筹备婚礼了。

    但是筹备婚礼之前,还是得见一次家长。

    时渺的父母全都不在世了,谭承之的父母住在Z城的老宅。一大早,傅挽就换上了谭承之亲自给她挑的连衣裙和高跟鞋,让佣人与化妆师给她做了精致优雅的发型,画了一个家长都喜欢的端庄温柔妆容。

    车子从粤城出发,花了四个小时左右才到Z城老宅。

    谭家的老宅做得很低调,但仔细看却十分考究。傅挽跟着谭承之下车,进了内院,院子里四处都种着花木,看得出来莳弄得很用心。

    一直走进了正屋,才看到了几个坐在门内的中年男女。

    见到两人进来,大家都纷纷过来迎接,看得出来都十分高兴。

    谭承之一一给傅挽介绍,这些是他的什么人。傅挽也尽量温柔地一一问好,主动称呼这些人,一时之间氛围十分热闹温馨。

    传说中的五百万和刁钻刻薄的小青梅全都没出现。

    傅挽懵逼之余,就被七大姑八大姨拉着问做什么,喜欢什么。

    谭承之的母亲是个气质很温柔的妇人,带着一副玳瑁色的眼镜,长发在脑后盘起来,穿着一条绛色的平裁倒大袖旗袍,稍显宽松的旗袍衬得她温柔和冷清。

    她笑眯眯地看着傅挽,从手腕上褪下一只羊脂玉的白手镯给傅挽套上。

    “我乘之这孩子总算是找到人要了。”谭母笑起来,“进了我们谭家的门,这可跑不了了,据说你们证都拿了,我总算是放心了。”

    傅挽:“?”

    谭承之难道有什么隐疾?

 565 文艺抑郁过气女作者vs文化产业大佬【大结局】

    看着一脸懵逼的傅挽,谭母笑了笑,“这孩子能找到媳妇儿,我是真没想到。”

    她低声对傅挽道:“别看他的性格看起来温和,骨子里古怪得很呢。”她笑眯眯的,避开谭承之悄声道:“以后得了空,和我讲讲,怎么收服他的。”

    傅挽觉得自己的未来婆婆看起来不大正经的亚子。

    大家快快乐乐地聊了好久的天,顺便表示回去一定要看傅挽写的和即将被拍出来的电视剧。傅挽第一次感觉到了实名马甲带来的社死场面,但是为了礼貌,她不得不答应了这件事。

    于是大家表示,一定要宣传给身边的朋友看。

    傅挽:╭╰╮

    太难了。

    但是总体来说,这次见家长还是非常顺利的。唯一出现的分歧,大概就是,谭承之打算在粤城办婚礼,但是家长们纷纷表示在老家办更为热闹。

    傅挽作为一个没有家长的人,表示都行。

    谭承之看着和家长相处得格外融洽的傅挽,改口说在老家办。

    吃完了这顿饭,两人没有留宿在这里,驱车回到了粤城。剩下的时间都在安排婚礼,傅挽作为一条咸鱼,老老实实由着谭承之筹备。

    这段时间都不用码字,她沉迷追剧无法自拔。

    等到意识到婚期到了的时候,傅挽终于醒悟过来,自己还没来得及减肥。

    即便如此,婚礼还是如期举行。

    傅挽在房间里由妆造师做造型,长发被梳了起来,用珍珠发夹和钻石王冠固定。高定婚纱裙摆盛大,衬得她腰肢纤细而脊背挺拔。

    造型师一点一点给她穿裙子,化妆师则在给她的脸打底。

    谭承之的母亲坐在她身侧,絮絮叨叨地说话。

    “你不知道,乘之那孩子,从小就聪明得有些吓人。”谭母和谭承之的关系其实算不上好,或者说,谭家人和谭承之的关系都不太好,“小时候他还只是冷淡了些,后来我和他爸爸吵架吵得厉害,才三岁的小孩子,就冷着眼叫我们离婚。”

    傅挽并不意外这样的谭承之,反倒有种说不上来的熟悉感。

    “他比大家都要清醒。”傅挽道。

    谭母苦笑,“是啊,后来他便越发不喜欢我们了。我那时候还以为只是这些事情对他造成了影响,想要带他去看心理,但是医生说,他只是早慧。”

    傅挽微微垂了眼睫,“他应该是,清楚地知道自己厌恶这种不够纯粹的感情吧。”傅挽看了她一眼,语调刻意轻快了几分,“可是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

    “是啊,所以他也从来没叛逆过,但是始终都是淡淡的。后来长大了,和所有人相处都是这样,好像谁都可以和他相处,他却谁也不喜欢。”谭母唏嘘道,“如今看到你,我总算是放心了。”

    傅挽点了点头,“我懂了。”

    对方就笑起来,“我去招待客人,等会再来看你。”

    造型师将傅挽的裙腰系得很紧,衬得她腰肢纤细,双腿修长。傅挽觉得自己等会得少吃几口饭,由着化妆师给自己花了一个妆,一直过了好几个小时,造型才算是彻底做完了。

    时间也差不多了。

    谭承之穿着西装来接走了傅挽,倒也没有闹着不让他见傅挽,一切都显得十分热闹,却又少了点人情味儿。

    傅挽主动伸出手挽住了谭承之的手,后者将她抱进车里,驱车去了教堂。

    教堂里布置了漂亮的黄玫瑰,烛台上点着雪白的蜡烛。放眼望去,绿色的是整齐的草地,白色的是精巧的篱笆,四处装点着白纱和水晶灯,璀璨明亮。

    白鸽的翅膀擦过白云,四周古典音乐声音悠扬。

    天色晴明,岁月安逸。

    不远处的屏幕上矫情地放着各类与两人相关的物品的照片,还是两人的婚纱照。来往的大部分都是谭家的朋友和亲人,还有一小部分是时渺认识的作者朋友。

    时渺和朋友关系一般,谭承之也和亲人关系一般。

    一时之间,大家顶多说些客套话,维持得十分庄重温馨。

    傅挽老老实实拉着谭承之的手,两人在众人的目光下走进教堂,这才分开手。等到司仪讲完话,神父才开始走流程。

    谭承之站在牧师身侧,傅挽则被谭承之的母亲挽着手,一步一步走向谭承之。

    教堂的地上铺着红色的地毯,雪白的婚纱裙摆一点一点拂过去。傅挽想起从此以后,他们再也不必经受任何分别,脑子里浮现过无数次生离死别。

    那样艰难苦涩的历程,也终于结成善果。

    就像是越过千山万水,万般艰辛,总算是到了她想要到达的地方。

    傅挽下意识对着谭承之笑了笑。

    谭承之看着不远处一步一步朝他做来的女子,脑子里闪现过无数次模样的傅挽,他们曾分别过,曾相守过,一切犹如梦幻泡影。

    如今泡影成真,再也不必担心眼前的人忽然离他而去。

    傅挽走到他面前,这才停下脚步。

    谭承之伸手,挽住了傅挽的胳膊,一起走到了牧师面前。神父穿着庄重的袍子,看着两个结婚的新人,神情严肃,语调温和。

    “谭先生,你愿意娶新娘为妻吗?”

    “是的,我愿意。”

    “无论她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她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

    “是的,生死与共。”

    神父顿了顿,看了谭承之一眼,才继续体温傅挽。

    “时女士,你愿意嫁给新郎吗?”

    “是的,我愿意。”

    “无论他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他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他永远在一起吗?”

    “是的,我愿意以我的灵魂起誓,我永远都喜欢他。”

    神父又顿了顿,原本庄重的神色又温和了几分,满是祝福地看着这对新人,咬字清晰地宣布道:“好,我以圣灵、圣父、圣子的名义宣布:新郎新娘结为夫妻。现在,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

    两人的目光落在彼此脸上。

    花瓣被身后的花童洒下来,远处圣洁而渺远的钟声响起,所有人的笑闹声在钟声里晕开。

    傅挽看着谭承之一点一点靠过来,她下意识微微合眼,眼睫颤了颤,感知到唇上的一点温柔的触感。

    耳边却忽然响起音乐声,这声音一点一点变得轻缓起来。脑子里也似乎传来一模糊的声音,语气轻柔而嗓音熟悉,“你站在教堂里,被众人祝福这时候,你往前走,一直走出教堂的门,再往外是”

    傅挽猝然睁开眼。

 566 番外·过去1

    很多年后,崔景明一直都记得那年冬天。

    那年冬天,他第一次认识傅挽。不过,他记得最为深刻的,是那年冬天的冷。

    那年他五岁,被打断了一只腿,沿街乞讨。可是他年纪小,人贩子盯上了他,想要将他抓去采生折割。

    他之所以知道这个词,还是后来的傅挽告诉他的。

    那个人贩子盯了他好几天,刚开始是用食物来诱惑他,再后来便是直接动手。他警惕心重,不要命地踢打咬人贩子,最终被暴怒的人贩子揍得奄奄一息,一脚踹进了污水沟。

    沟里的污水掺杂着冰渣子,又臭又冷。

    令人作呕的酸臭污水往他口鼻里灌,他浑身都是伤,冻得四肢僵硬,别说是爬起来,就是翻个身的力气都没有。

    他也不知道傅挽是怎么发现他的,只隐约记得,她问他,想不想活。

    没有人知道,对于一个濒死的人来说,死亡即将到来所带来的生理恐惧有多可怕。他脑子里疯狂叫嚣着,死掉了就不会这么难受了,可是还是下意识说想活。

    没有一个生物的本能,不是活下去。

    那个穿着脏污破烂的女孩子便弯下腰,像是拖死狗一样,把他从水沟里拖出来。

    她很瘦很瘦,崔景明被她背着,总觉得她下一刻就会被压趴下去。但是那个女孩子并没有摔倒,真的把他带到了一个窝里,给他分了一件干的破棉袄。

    然后,她满脸肉疼地掏出了一张纸币,买了肉包子。

    她买了两个热乎乎的肉包子,一边咽口水,一边给他塞了一个。滚烫的热包子落在他手里,他终于有种自己活过来的错觉,下意识狼吞虎咽吃掉了那一个包子。

    那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包子。

    因为浑身都是伤,还有人贩子虎视眈眈,那个叫做小碗的少女每天都会分他一个馒头,还有一次去药店讨了一小盒药。

    吃了之后,他的烧真的退了。

    但是小碗换衣服的时候,她的背上多了几道被棍子打出来的伤。

    “为什么叫小碗?”少女一边带着他捡垃圾,一边晃了晃手里带着缺口的那只碗,“因为我靠这个吃饭呀,我又没有父母,只能自己随便取一个名字。”

    崔景明有自己的名字,他沉默了一会,“那你为什么不叫包子,你那么喜欢吃肉包子。”

    小碗瞪了他一眼,“你不也一样,你怎么不叫肉包子。”

    “我叫阿景。”崔景明开口道,他其实并不是很喜欢说话,但是小碗真是和他认识的人都太不一样了。

    她看起来很凶很凶,偏偏被人打了骂了之后还是会偷偷抹眼泪。一天讨饭也讨不到三块钱,还是倔强地花一块钱给他买馒头。

    “哦。”小碗从垃圾桶掏出一件旧衣裳,随手给自己套上。

    “你现在伤养好了,就去西边讨饭吧。”小碗看了一眼自己这条街,她一个人在这,就已经会讨很多人的厌恶了。

    他再待在这,不光两个人只能讨到一个人的饭,还有可能会被一起赶走。

    要是她再大一点,能和他们一样打工就好了。

    崔景明跟着她讨了好一阵子饭,也懂了这个道理,点了点头,当真第二天就去了西边。

    后来等他再来看小碗的时候,小碗已经不在了。他没太放在心上,而是离开了这块地方,他的父母被害死了,他如果再不离开,也可能被抓到。

    但是那时候他太小了,以为的离开其实也没离开很远。

    他被孤儿院骗进去的时候,其实也才两年后。

    进去的第一天,他就和孤儿院里的孩子们打了一架。

    所有人揍他一个,他就算是打赢了,也浑身都是伤。

    叫小碗的女孩子穿上了一条干净的白裙子,虽然很旧,但总算是看起来像是个人了。他被扒掉了乱七八糟的破衣裳,换上了一件干净的衣裳。

    小碗守在台阶上坐着,似乎知道他会跑似的。

    崔景明一愣,身后追来的护工一把按住他,他被迫老实。

    “阿景,你还记得我吧。”小碗的性格似乎变得温和了很多,她的语调安安静静的,带着一点说不出来的凉意,“没事的,我可以和他说一会儿话。”

    她看着不远处深深缩着门,语调轻快,“他那么小,又不能翻墙。”

    护工得知两人认识,当真离开了。

    夕阳染红了半边天空,如血般惨烈,破败的孤儿院内荒草萋萋。

    崔景明沉默了好久,真的在她不远处的台阶旁坐下了。两年的时间,小碗的眉眼长开了很多,整个人显得温柔又干净,但是从前鲜活的生命力却像是枯竭了不少。

    “留下来吧,我刚来的时候也不想被待在这里。”小碗笑了笑,“这里的人很好的,至少不会有人打骂你,也不会有人想要给你套麻袋卖掉你。”

    崔景明并不觉得真的有什么好人,这句话简直可笑至极。

    “我不喜欢在这里。”

    他的语气极为倔强。

    “我现在有了真的名字,我叫傅挽。姓是跟着院长,不过院长说饭碗的碗不好听,换成了挽留的挽。”傅挽说着,絮絮叨叨的,“我以前也自由惯了,刚进来的时候,我每天都在想办法逃出去。”

    “我知道你不喜欢别人靠近。”

    傅挽絮絮叨叨的,说自己从有记忆开始就在一个人流浪,习惯了对所有人都戒备,进入人群中只会浑身不舒服。

    “不过,你要是不喜欢和他们相处,就和我一起玩啊。”她穿着一条白色的旧裙子,瘦骨伶仃的长腿在台阶下微微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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