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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我在哥谭过暑假-第3部分

小说: 我在哥谭过暑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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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现在社会,是一个拥有手机电脑PSP奶茶蛋糕火锅披萨剧本杀KTV的社会。

    我和美美阿强偷偷溜下山吃火锅的时候,我们隔壁那桌坐着掌门和各峰峰主。两拨人面面相觑,无语凝噎。最后大家背过身,当作没看到的样子,安静如鸡地吃完了这一餐。

    修炼一途,难呦。

    60。

    我离开卧室的时间比我醒来的时间还要晚好几个小时。

    我以为我下楼的时间就已经够晚了,没想到家里除了我和阿尔弗雷德,他们所有人都还没有起床。

    包括我爸和昨晚说要带我去银行认证的提摩西。

    啊,不对,我还漏掉了一个人。

    我站在窗口,看着我的亲弟弟达米安拿了一把看着不像模型的刀,在花园里砍那些被精心修剪过的可怜灌木。

    他出刀凌厉,收刀迅捷,起起落落间身手矫健。

    我的手指落在窗沿上,轻轻一敲。

    61。

    这是在给阿尔弗雷德帮忙修建灌木?

    62。

    那他的审美可真够糟糕的。

    63。

    啊,他刚才那一脚怎么就没有踩岔掉下去呢?

    真可惜。

    64。

    提摩西下楼的时候我差点以为自己来到了丧尸片场。

    脸色惨白的男孩摇摇晃晃地歪下楼,他的眼睛真的有睁开吗?

    我敬畏地看着提摩西一路闭着眼睛,不知用什么器官引领自己走到厨房。

    他在闭眼酣睡的情况下完成了使用咖啡机的整套流程。

    少年英才捧着咖啡杯低啜,眼睛还是没有睁开。

    我依稀听见他在对手中的咖啡倾诉爱语。

    虽然,虽然啊。提摩西已经不在我的老婆名单里。

    但是亲眼看见自己的前老婆对着一杯咖啡甜蜜地叫“宝贝”,这个塌房方式,委实让人心如刀绞。

    65。

    你就是对着理查德叫“宝贝”也好啊。

    人不能,至少不应该。。。。。。

    至少“宝贝”得是人型生物吧?

    66。

    一杯咖啡下肚,提摩西恢复了神智。

    他又变回那个衣冠楚楚的小总裁,就好像咖啡是某种buff,给他叠加上,你就能得到一个闪闪发亮的提摩西。

    “时间不早了,我现在开车带你去银行,我们回来的时候还能赶得上阿福做的午饭。”他温和地道,“相信我,阿福的饭菜你不会想要错过的。”

    我对阿尔弗雷德的饭菜没感到很好奇。

    我好奇的是,如果早上把提摩西的咖啡换成牛奶会怎么样?

    他会自动调整不同的模式吗?

    那换成可乐呢?

    67。

    我们走的时候,我爸还在楼上睡觉。

    我搞明白了,他昨天睡到那个时间点真的不是因为尴尬想要故意避开我。

    他是真的就睡到那个时间。

    哇,我妈当初和他恋爱是因为他是一只可爱帅气美丽的小懒猪吗?

    68。

    我坐着提摩西的车,一路到了哥谭市区。

    看到截然不同的建筑风格,我又一次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正身处异国。

    提摩西带我进到银行,马上就有服务人员上前,专程为我们服务。没有任何琐碎的步骤,我们连队都不用排,就直接跳进了签字录入指纹的环节。

    我深呼吸一口气,凝重地掏出卫生纸,把我的右手每一根手指都擦干净。

    提摩西哑然失笑,“不需要这么细致,这个机器录入的准确性很高。”

    “不,”我严肃地说,“不够干净的手配不上五百万。”

    苍蝇搓手。jpg

    69。

    提摩西:“。。。。。。”

    70。

    韦恩家族不愧是富到华夏这边都有些闻名的家族。

    看似繁琐的手续,我们只用了半个小时就办完了。

    全程我只是坐在会客室,捧着茶杯看提摩西和银行副行长谈笑而已,会有工作人员自觉拿着平板电脑过来,指导我办理手续。

    再次感叹,这就是有钱人的世界吗?

    嘶——

    这份愉快持续到手续办完,提摩西和副行长握手告别。我的鞋跟刚落在银行大厅的地上。

    论坛老话,民风淳朴哥谭市。

    我们所在的银行遭遇了抢劫,而劫匪挥舞着枪支冲进来时,正好与我和提摩西面对面。

    71。

    提摩西:“。。。。。。”

    72。

    我:“。。。。。。”

    73。

    劫匪让银行的所有人靠墙抱头蹲下,我和提摩西蹲在墙边。

    我虽然不是能一剑劈开山海的剑修大能,但是打打银行劫匪还是没有问题的。

    要是我连这群普通人都搞不定,那真是白瞎了我这么多年在门派联合大比上被前辈们吊打成狗。

    现在的问题是,我得想办法把提摩西支开。

    74。

    劫匪头子很好心,他来给我送机会了。

    他在场内转了几圈,眼睛瞥到提摩西,他慢慢踱过来,对提摩西道,“你,把脸抬起来!”

    虽然不合时宜,但我还是很想吐槽。

    大哥,这句话真的很像霸道王爷看上某个叛逆的俏侍女,让侍女抬头看他时才会说的早古男主宣言。

    完蛋,这么一想,我顿时觉得空气中都充满了莫名其妙的粉色泡泡。

    我是不是有病?

    75。

    正当我在想要不要冒领提摩西的女主戏份,让劫匪头子把我当作人质,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再给他一闷棍。

    啪啦一声。

    银行的玻璃天顶破了,数颗小黑球甩进来,烟雾四起。

    层层灰雾中,我凭借我考过三次飞剑驾驶证的良好视力,看见一个红枣成精的男人从天顶的破洞里跳下来。

    他踩着劫匪头子当肉垫,一膝盖撞在另一个劫匪的腰上。

    哇,好胸!

    。。。。。。

    不对,好凶!

 第4章 4

    76。

    胸大腰细腿长的红枣精三下五除二把劫匪们收拾了一通。

    他的战术靴踩在劫匪头子胸口时,我内心嗷嗷直叫。

    别问我为什么嗷嗷,你不在现场感受不到那种快乐。

    提摩西蹲在我旁边,淡定地偏过头,躲开被砸到他旁边的劫匪。

    不愧是哥谭人,他还有心情和我唠嗑,“今天刚好有机会,我们的另一个兄弟也回了哥谭,我们可以顺路把他也带回去吃饭。”

    此时的我还不知道“带回去吃饭”意味着什么,傻白甜似地点头,“好。”

    提摩西摸出手机,不需要看屏幕就可以盲打消息,“正好,我给迪克发消息。”

    他脑袋又是一偏,避开红枣精踢飞到这边的手。枪。

    我不得不佩服。

    这大概就是哥谭人吧,枪林弹雨在前而面不改色。

    真是修仙的好苗子,有空不如去我们学校坐坐。

    77。

    红枣精,不,礼貌一点,红头罩,哥谭道上的大反派。

    具体情况我不清楚,反正消息飘洋过海传到我耳朵里,这位红头罩和哥谭反派黑面具的爱恨情仇已然可以出三本书,论坛上还有连载同人文。

    当然,他和其他男男女女超英反英的CP也是有的,毕竟当代网民的一大爱好就是在制服紧身衣里面乱组CP写泥塑同人。红头罩近期和黑面具的CP比较火,因为他前不久才坑了那位一把,以卧底的身份。

    直白点说,他是我到哥谭后第一个我能光明正大欣赏其美色的人。

    啊,这胸!

    啊,这腰!

    啊,这腿!

    嘻嘻。

    78。

    可能是我注视他的目光太明显,头罩老哥临走前望了我一眼。

    隔着那个红彤彤的红枣头,我都能感受到他的目光之复杂。

    他随手将劫匪们捆成一堆,在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扔给哭闹中的小孩,在警察抵达前离开了。

    我目送他远去,唏嘘不已。

    提摩西:“你对他有印象?”

    “之前没有,现在有了。”我沉稳地道,“真大啊。。。。。。”

    提摩西看我的眼神好似在看一个变态。

    79。

    鉴于我抵达哥谭后,提摩西是与我相处最久的人。

    我好心安慰他,“没关系,虽然藏在衬衣里看不太出来,不过你的尺寸也不小。”

    80。

    提摩西:“。。。。。。”

    这次他看我的眼神就好像下一秒就要给哥谭警察局打电话。

    或者是迪克,我名义上的养兄会亲自送我去警察局。

    81。

    啊,天是不是又被我聊死了?

    我以为分享XP这种东西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难道不是吗?

    82。

    我和阿强的友谊就是这么来的。

    阿强是一位体修,男性,所以当然和我不住同一间宿舍。

    我们在蜀山大学校内赛上相遇,我把阿强的衣服削成拖把条,阿强把我的眼睛揍成烟熏妆。

    我们互看不爽。

    。。。。。。

    直到我们在后山洗髓池相遇。

    我在一个池子里,阿强在另一个池子里。

    我手上拿着一本女性超英写真集,阿强手里拿着一本男性超英写真集。

    我们两个泡在池子里面面相觑。

    83。

    我:“彭黛兰真棒!”

    阿强:“绿灯侠是我老婆!”

    我:“亚马逊女战士天下第一!”

    阿强:“氪星人美颜盛世!”

    我:“蝙蝠系妹子世界珍宝!”

    阿强:“闪电家族全家王道!”

    84。

    我们隔着池子间的石壁,伸出了友谊之手,珍重地握了握。

    洗髓结束,我们交换了手里的写真集。

    85。

    所以说,交换XP是友谊的开端。

    86。

    哥谭警察局已经很是熟悉银行抢劫这种生活小插曲了,我和提摩西只是做了一个简短的笔录就可以离开。

    提摩西开车带我钻进哥谭一个偏远的区域,这里看上去比起市中心的繁华,更接近于贫民区。

    他礼貌地冲我笑笑,“请等我一下。”

    他下车,走到一个辣热狗摊前,拍拍摊子前一个年轻人的肩膀。

    年轻人黑发蓝眼,长相英俊,见到他不耐烦地吊起眼睛,“不回,不去,关我屁事。行了,你可以走了。”

    提摩西好言好语,“阿福准备了大餐。”

    年轻人指向油锅里飘香的香肠和烤箱里软绵的面包,“我的大餐。”

    提摩西回头看了车里愣头愣脑的我一眼,“他的女儿到哥谭了。。。。。。你的妹妹,你不见见?”

    年轻人一愣,我有幸见识到那张好看脸蛋上的表情由不耐转向呆滞转向震惊,最后转向暴怒,“操。他。妈的是塔利亚还是猫女还是扎塔娜,别告诉我是戴安娜!!!”

    我的表情也由平静转向呆滞转向震惊,最后转向伤心欲绝。

    啊!

    为什么每个长得好看的人都他妈和我有户口本上的关系!

    我爸就不能少捡几个,留几个能给他女儿安心当老婆的黑发蓝眼小帅哥吗!!!

    87。

    提摩西冷漠地看着我们。

    而我和我的新哥杰森,面对面坐在路边的咖啡厅卡座里,脸上表情千变万化。

    提摩西端起咖啡啜了一口,“杰森·陶德,”指向我的新哥,“李词章。”指向我。

    新哥如临大敌,将面前的薯条推给我,“你好,”他说的是中文,意外得标准,字正腔圆,“李词章。”

    我也谨慎小心,捡了一根薯条塞进嘴里,然后撕开番茄酱淋在上面,把薯条推回去,“你好,”我说的是英文,相当野鸡,“杰森。”

    提摩西冷漠地看着我们。

    “我得说,”他终于不再维持那副温和的礼貌,反而显出几分少年气,“我搞不懂你们之间的神秘仪式。”

    88。

    “你当然搞不懂,”杰森拿起一根薯条指着他的鼻子,“因为你是一个资本家,而李刚刚高兴地收下了我的辣热狗,并称赞了它的美味。所以我认定她是一位有礼和善的女士。”

    提摩西是万万没想到问题出在这一步上,“就因为我两个月前拒绝了你放了三倍辣酱的热狗,你就记到现在???”

    如果不是手上端着咖啡,我觉得提摩西可能会拍桌子站起来,“而且你的热狗还弄脏了我最喜欢的那件衬衣!”

    “你起码有十几件最爱的衬衣,而且它们都是红色!”杰森反驳道,“辣酱不也是红色吗?红色加红色就等于不用洗!”

    明明是我的介绍会,这两人自顾自陷入了幼稚的争吵。

    我不着痕迹地往外挪,对服务生招手,“麻烦给我上一杯冰可乐,要大杯的,谢谢。”

    提摩西一定对我有什么误解,我真的不是喝热牛奶的淑女类型。

    89。

    我一个人喝完了一升装的可乐,吃完了三人份的薯条。

    提摩西和杰森还在小学鸡吵架。

    我嚼完可乐里的冰块,给服务生一沓小费,倍感无聊。

    听美国人吵架有点无趣,因为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换成中文大概就是小学生吵架水平。

    一只手落到杰森的肩膀上,然后是第二只。

    我们的大哥理查德高兴地钳制,啊,抱歉,看眼前的场景我只能想到这个词,钳制住热狗老哥杰森,看得出来是经验丰富的老警察。

    “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回庄园吃饭,阿福一定很开心!”大哥自言自语,脸上洋溢着幸福且他人无法介入的微笑。

    他的高兴程度与手上的用力程度成正比,杰森宛如一条咸鱼在他手底下扑腾,“放开我,你这个迪克头!”

    看吧,这就是小名叫迪克的坏处。

    杰森悲愤欲绝,“德雷克,你算计我!”

    提摩西适时站到他旁边,和理查德一左一右,好似劫匪挟持人质一般将杰森夹在中间,三个肌肉壮汉并肩而行。

    他们一人扯住杰森的一只胳膊,将他拖上汽车。我站在一边,仿佛亲眼见证良家少男拐卖现场。

    “来吧,上车。”人贩子提摩西对我友善地道,背景是杰森和理查德在车上搏斗,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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