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双谐-第2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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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位,看到这儿肯定有人会觉得奇怪:这个时代的黑叔叔会说英语的吗?而且还信上帝?
此处就得稍微说明一下,在这个平行宇宙中,各国的历史进程都和我们所熟知的历史相似、但又有所不同——有些事件提前了,有些事件延后了,还有些根本就没发生。
前文书说过,双谐所在的这个朙王朝,延续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三百年,所以这“永泰二十年”所对应的年代,差不多已是十七世纪末。
彼时,欧洲人那罪恶的“三角贸易”都已经持续了一百多年了,无数的黑奴早已流向了欧洲和美洲大陆。
这个“泰瑞尔”,其实各位从他的名字就该看出来,他肯定不是刚从非洲被抓出来的土著,因为真正的非洲土著的名字,有一些……没点口技的底子你都未必念的出来。
泰瑞尔是欧洲黑奴的第三代后裔,在流落到大朙之前,他所跟随的“主人”,是一位有着非常特殊的身份和能力的奇人,且他这位“主人”也并没有把泰瑞尔当成奴隶对待,而是将其作为“侍从”甚至是“伙伴”看待,而泰瑞尔也在他那位主人的影响下,成为了一名天主教徒。
当然了,关于泰瑞尔和他主人的故事,咱们此处就不展开说了,等到后文书“双谐大闹恶魔城”的时候再表。
还是说回眼下……
黄东来见那泰瑞尔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凭他那英语水平自然是早就跟不上了,所以稍微等对方情绪缓和一点,他便打断道:“OKOK……STOP!”
泰瑞尔被他一喝,也是乖乖住口。
接着,黄东来就用手指了指自己,言道:“Me,english,jt little,you uand?”
还别说,因为对汉语已经有所了解,泰瑞尔还真理解了黄东来这句话的意思,这也让泰瑞尔不禁有些失望,因为他本以为遇到了一个可以与自己无障碍交流的人,没想到对方只是会一点点英语而已。
但泰瑞尔转念又想,再怎么说,懂一点,总比完全不懂强,反正自己也会一点汉语,双方连说带比划,应该也能交流。
于是,泰瑞尔想了几秒,也用手指了指自己,开口道:“我,说话,会一点,你明白?”
旁边的众人一听,这黑叔叔原来也会说几句咱们的话呀,那就好办很多了……吧?
长话短说,在一段长达十分钟的、类似“病友交流”的对话过后,黄东来大致了解到,泰瑞尔今年三十七岁,原本与主人一同居住在东欧,后来因为一些事出了海,再后来就遭遇了海盗,经过了几番转手后,他最终被人从福建一带卖入了大朙。
而孙亦谐和姜暮蝉在听黄东来说了“泰瑞尔”这个名字后,也都想起了当初从尸烆子身上弄来的那块铁牌,那牌子就在孙哥的行李里放着,他们拿出来给泰瑞尔看了看,泰瑞尔又说了一大堆他们听不懂的,不过也不重要,他无非就是在说这牌子的来历。
这块铁牌,是当初最后一批经手泰瑞尔的海盗们刻的,因为这些海盗发现泰瑞尔和其他的奴隶明显的不同,他不仅是身形高大健硕,而且接受过文化教育,既识得西洋文字,还认得很多海盗们都未必认得的器物……
海盗们觉得,这家伙肯定可以卖个高价,所以,为了把他和其他奴隶区分开(在当时的人眼里,黑人都长得差不多,光看外观很容易弄混淆),就刻了这块铁牌,并将这铁牌烧红后在他的背上烙了个印记。
“黄哥,那现在咋办啊?咱总不能带着他上路吧?”秦风是这六人中思想最为保守的,所以他对带着这么位黑哥同行颇为担忧。
“的确,这位……呃……泰兄,生得过于惹眼了,带着他多少会有点不便吧?”姜暮蝉也接道。
“话虽如此,但咱也不能把他丢下不管啊。”黄东来道。
黄东来言之有理,就算现在他跟泰瑞尔说“you free,you go”,泰瑞尔也绝对不会走的,因为他根本没处可去。
像泰瑞尔这种语言不通、外貌迥异的异国人,行走在大朙土地上,只要是遇到人,要么就是别人被他吓跑、要么就是他被别人抓住或杀死,没有其他可能……除非泰瑞尔能一路步行回欧洲,找到原本的家,否则黄东来等人就是他唯一的依靠。
“黄哥,要不然,咱现在折回去,让他先到你家里去住着?等咱们去广州办完事了,再考虑怎么处置他?”孙亦谐此时提议道。
黄东来能不知道孙亦谐葫芦里卖什么药吗,他一听这话就冷哼道:“哼……等咱在广州的事儿完了,你往杭州一溜,还不是等于全都丢给我搞定?”
“啧……哎呀~那也是没办法的嘛。”孙亦谐见自己的鬼点子瞬间被揭穿,便拉长了嗓门儿开始打哈哈。
“毛!”下一秒,黄东来也提了调门儿,“咱就带上他一起走怎么了?不就是有点招摇吗?我们这六个人走出去就不招摇了?姓孙的你说,你是不是看到黑叔叔有点慌?有什么难言之隐?”
“滚!我有什么慌的?”孙亦谐被这激将法一激,也是来劲儿了,他当时就跑到泰瑞尔面前,张口便道,“你地,follow ,together,go to 广州,明白地噶活?”
他这乱七八糟的话,泰瑞尔自是听不懂,所以泰瑞尔当即转过头去,用一种“求翻译”的眼神看向了黄东来。
“你瞅他干嘛?”但孙亦谐立马又伸手把泰瑞尔的脸掰了回来,言道,“听我的就行了,I said the calcution!”
泰瑞尔看了看孙哥,从对方的表情和语气中好似明白了什么,然后点了点头,回了句中国话:“好吧。”
而其他几人见状,也没多说什么,毕竟这“混元星际门”是双谐说了算嘛;再者……黄东来说得也对,他们这几人,本身也挺引人注意了。
就这样,此番这一行六人,成了一行七人。
在确认了泰瑞尔也会骑马后,众人便拴了匹山贼留下的马给他,然后便向着广州继续进发了。
第五章 有这么两个人……
一月二十六,傍晚,广州。
风平浪静的河面上,一艘小渔船缓缓驶过。
除了撑船的船夫外,这船上还坐了两个人一个,叫鱼头标;另一个,叫飞鸡。
这两人,皆是龙头帮下属的成员,那鱼头标算是个小头目,今年五十有四,微胖、谢顶,面滑;而飞鸡是鱼头标身边得力的小弟,今年三十岁,一身的腱子肉,其眉宇间还总透出一股子冷厉之色,一看就是名金牌打手。
看到这儿可能有人会觉得奇怪:这俩又是鱼又是鸡的,哪儿有人会起这种名儿啊?
害,那个年头嘛,穷人家的孩子起名本来就很随便,没准他们的原名就叫“鱼蛋”啊“鸡蛋”啊什么的,还不如现在的好听呢;况且广东一带的绿林道向来有用绰号代替名字的传统,所以大家也都对这样的称呼见怪不怪。
今天,鱼头标和飞鸡在这里,是在等人。
那个人,也并没有让他们等太久。
chuachuachua
伴随着一阵水波激荡之声,一道人影快速接近。
大啲的轻功也算凑合,河岸离这船几丈的距离,他踩着水面就这么过来了,不过他踏上渔船的时候,还是造成了一些颠簸。
“大啲哥。”鱼头标和飞鸡见了这位堂主,自是要起身恭敬地抱个拳。
而大啲站定后,却是没有半句寒暄,他只是面带傲色地扫了两人一眼,随即便从怀里掏出了一锭银子,丢给了鱼头标:“这里大概二十两,拿去打点一下,把你老大赎出来吧。”
此处大啲说的这个“老大”,绰号“串爆”,是鱼头标以前跟的大哥,虽然这串爆现在已经金盆洗手、成了所谓的“叔父辈”,但按照道上的规矩,一日为大哥,终身是大哥翻脸的除外,大哥要是出事了,做小弟的自不能见死不救,否则会落人口实。
“多谢大啲哥。”鱼头标一边接过银锭,一边用眼神狡黠望着大啲,试探着接道,“那个不知大啲哥有没有什么话需要我带给我老大的?”
大啲闻言,一脸不屑地斜了对方一眼,直截了当道:“带带带,带什么带?你一个做板刀面的说话那么爱拐外抹角的有病啊?我给钱赎你老大出来,当然是为了让他在选龙头的时候帮我说几句好话咯,难道还是想认他做干爹啊?”
“呵是是是大啲哥说的是”鱼头标被大啲这么当面怼,也只能讪讪赔笑。
他这个做大哥的笑了,那他小弟飞鸡也得跟着笑啊,飞鸡要是不笑,那他老大岂不是更下不来台?
谁知,飞鸡好不容易才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大啲就转脸瞪向了他,冷冷问了句:“你笑什么?”
这个问题,让飞鸡的笑容当场僵住。
“你老大带你来就是让你站在旁边傻笑的吗?”而大啲的话还没完,“我的银子这么好拿?拿完笑笑就算了?”
这话,看着是在冲飞鸡说,但实际上显然是大啲借着“教训小辈”来威慑鱼头标。
而飞鸡面对他的“训斥”,则是一言不发,神情渐冷。
两秒后,大啲忽然又从怀里掏出了一锭银子,随手就往飞鸡身上一扔,并说了三个字:“吞下去。”
嗒
那锭银子虽不大,但目测也有五两左右,掉到木头船板上时也是有动静的。
此刻,鱼头标没有说话,依然是似笑非笑地旁观着。
而飞鸡在瞪了大啲几秒后,便默默地弯腰俯身,捡起了那锭银子,然后一张嘴就给吞了进去。
这还没完,飞鸡在把银子强行咽下去的时候,还特意仰起下巴露出喉结,并继续用两眼死死盯住大啲,仿佛是在用眼神叫嚣着:“看清楚了没有,老子没藏在嘴里,就是吞下去了。”
大啲看到这一幕,眼中也不禁闪过一丝惊异,但他并没有流露出太多,便立刻换上了一副笑脸:“呵好小子,够狠!”说着,他又上前一步,伸手拍了拍飞鸡的脸,“记住,银子吞完了,就好好办事,以后也亏待不了你的。”
他这一句,同样是借着飞鸡在跟鱼头标讲。
像他们这些道上混的都明白:钱“过了手”,不吞掉一点,是不可能的,但你拿归拿,该你办的事情得办妥,要不然事后会有人找你算账。
“走啦。”说完了要说的,大啲便冲鱼头标打了声招呼,接着他就转过身,再度施起轻功,离开这艘渔船。
待他走远了,鱼头标才走到飞鸡身边,看着一脸倔强的飞鸡,拍了拍后者的肩膀道:“不服,将来就做得比他更大,到时候你让他吞什么都可以。”
同一时刻,城中某条街上。
一个胖得跟不倒翁似的的老头儿正在夕阳下遛着狗。
这个老头姓邓,是绿林道上为数不多的、曾经做过“龙头”,且活着退下来的人之一,大家都称呼他“邓伯”。
邓伯并不缺钱,但住的地方却很小。
年轻时他自也住过大宅子,但如今,他身边的家人不是过世了就是离他而去他一个严重肥胖的老人,又没有功名在身不能请下人,不可能打点得了那种大宅子,所以他只能卖掉原来的住处,住到城中一隅,终日与狗为伴。
这天傍晚,邓伯遛完狗回到家,把狗拴在院里后,便推门进了屋。
屋内的空间不大,正中间摆着一套吃饭用的桌椅。
此刻,一个五十多岁、一袭白衣的男子,已经在桌边坐好了。
邓伯不认识这个男人,也从没邀请过别人进屋,但看到这位不速之客时,邓伯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惊讶。
“这位大人大驾光临寒舍,老朽有失远迎,还望恕罪。”邓伯一边随手带上门,一边就冲那名白衣男子作了个揖。
按说呢,你姓邓的既然已知道了人家是位“大人”,那就算你年纪比对方大,也应该行跪礼,而不是作个揖就算了;但是吧因为邓伯实在太胖,无论是跪下还是起身都极为困难,所以他也是能混就混。
那白衣男子也不跟他计较这些,只是淡淡地冲他做了个“请”的手势,道了声:“坐。”
邓伯听罢,当即照办。
不过,对一般人来说十分简单的、一个“坐下”的动作,对一个二百多斤的老头儿来说,可是不易。
下一秒,只见那应完了话的邓伯跟个企鹅似的,摇摇晃晃地来到桌边,他侧身伸手摸了半天,方从桌下抽出了一张凳子,然后他又花了好久才把凳子放到身后、对准位置,接着他再扭动身体、几番调整,这才算坐定。
那白衣男子倒也很有耐心,完全没有催促邓伯的意思反正他已经等了许久,再等这几分钟也无所谓。
“为什么称我大人?”白衣男子待邓伯坐稳了,便开口问道。
“老朽虽是上了年纪,但还未老眼昏花,我观大人两手的虎口便知,您乃是在锦衣卫那儿高就的上差。”邓伯回道。
白衣男子闻言,也去瞥了眼自己的手,随即再抬眼看向一脸慈祥的邓伯,接道:“不愧是邓天林真是宝刀未老,名不虚传啊。”
“大人哪里的话老朽如今已是个连站起坐下、吃喝拉撒都费劲的人了还谈什么宝刀未老呢。”邓伯说这话时的语气很平静,而且并不是在说谎,很显然他早已接受了自己在这个人生阶段的现状。
白衣男子看了他几秒,又道:“今早那茶楼聚义,你为何没去?”
“呵”邓伯听到这问题,不禁笑了,“明知去了也是白去,且那地儿离我家还挺远所以我也就不去凑那热闹了。”
“哦?”便衣男子挑眉道,“这么说来你打一开始就知道他们今儿论不出个结果来?”
“那是当然。”邓伯不假思索地回道,“毕竟是龙头之位,即便亲生儿子也无法避嫌所以在龚爷的死被查明之前,选谁都会有很大的风险。”
“嗯”白衣男子点点头,“那你说,若这龙头一直选不出来,会怎样?”
邓伯想了想,反问道:“我们这些混绿林道的,虽然也会坐下谈,但真要遇到谈不拢、也搁不下的事,大人您说到最后会怎么解决?”
白衣男子被他这一问,当即脸色一肃,沉声接道:“可我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