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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宋北云-第70部分

小说: 宋北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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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爷孙思邈。

    “不用多礼。”老御医端着架子一本正经的说道:“今日便由老夫为你诊脉。”

    北坡当时心里一激灵,脸色都变得不好看了,这感觉就像是住院住的好好的,本来都快出院了,突然医院里最德高望重的专家主治医师走过来说一句“今天我亲自来把所有检查再做一次”,这已经不是吓人那么简单了,简直就是人生的大恐怖。

    “北坡兄,不用慌张,晏御医可是天下最好的医者,趁这个时候,你若是想吃些什么就告诉小弟。”

    北坡听到宋北云的话,脸都是绿的,他当时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的状态好转是回光返照了。

 105、5月24日 阴 闷热 料想故园桃李,也应怨月愁风(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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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鬼天气。”

    金铃儿在王府中斜靠在后院藤椅上,衣裳半解,手中的团扇频频煽动,小亭子里巧云则在细心的折腾一条裤子,俏俏则坐在那在一张纸上画着她最爱的服装设计图。

    唯独就是左柔可怜巴巴的在那端着书苦修宋北云主修、金铃儿辅助编的大宋第一祸害女性权益宝典淑女是怎样炼成的。

    书名就是这样,专门为婊里婊气而生,里头的招数招招致命、里头的句子句句勾魂,若是没点能耐的男人,断然抗不过第三章。

    “我想去喝酒。”左柔放下书,扯下头上的珠花:“老娘恨透了这般俗物。”

    左柔戴珠花,这要是让宋北云瞧见,能嘲笑她三年,甚至他会说什么左柔都想好了,比如“左兄弟,你若是这样,哥哥可就不乐意了,倒不如袒胸露乳把酒言欢”之类的话,定然是少不得的。

    明明他比自己要小好不好!小几年是小、小几个月是小、小几日是小、哪怕小几个时辰那也是小!

    “你想屁吃。”金铃儿抬起头:“明日那王家公子就要来了,你还等什么呢?”

    左柔噘着嘴满脸不高兴的嘟嘟囔囔碎碎念,这个被动技能有时候让她看上去很可爱有时候就会像个纯憨批。

    “把珠花给我插回去,继续把书上的东西记下。我们都在为你忙活着,你倒是好,整日就想着喝酒撒野。要我看呀,你就该嫁到那高门大户里,日日夜夜被那礼法规矩给捆着,稍有言行差池便说你不遵妇道。”

    “那我还不如死!”左柔放下书满脸丧的叹气道:“那个死东西什么时候才肯把西游记讲到第八章啊,都断了如此之久,让人烦躁。该死!”

    巧云抬起头笑盈盈的看了她一眼,但因为身份的原因并没有说话,反倒是俏俏说道:“他这几日呀,忙的很,脚跟子都不沾地了。今日天不亮就被人叫走,我出门时他还没回呢,也不知是干些子什么去了。”

    “说他干什么,晦气。”金铃儿气鼓鼓的说道:“说了第二日来找我,这都几日了,也不见个踪迹,该死的狗东西。”

    “你当着他面倒也骂骂看。”左柔嗤笑起来:“也不知是谁,在人前服服帖帖、人后倒是骂骂咧咧。”

    “哟,柔姐姐,我是戳了你的软肋不成?如此跳脚?要我说呀,你不嫁王家且不是那礼法教条吧?而是外头有了个心尖肉儿,舍不得放不下吧。”

    要是论牙尖嘴利,金铃儿恐怕就只会在宋北云那吃瘪,放在其他人身上的话,她的战斗力可是顶级,不光是驾车驾的溜,这阴阳怪气的能耐也只有宋北云这个老阴阳人才能接得住。

    巧云和俏俏倒是从来不去争这个,巧云因为身份问题,而俏俏则是那种看热闹的心态。

    “好啦,柔姐姐莫要跟金铃儿争了,来选选布料吧。”俏俏打断了金铃儿和左柔之间的争执:“若是快些,今日还能赶工为柔姐姐将衣衫缝出来。”

    左柔有些不乐意的走上前,在俏俏小包包中的样品卷上翻找起来,一边找布料的同时她还一边嘀咕道:“整日穿得花花绿绿,看着就别扭,一股子风尘味道。”

    俏俏倒是早就习惯了左柔的碎碎念,她自动过滤这些话之后开始给左柔介绍起了各种面料的布。

    “这一块是蜀绣,价钱比苏绣还要贵些,但显得老气些,苏绣灵动但却更适合公主殿下,要我瞧啊,柔姐姐这般就适合这粤秀。”

    “你做主就好。”左柔听完也懒得挑了:“反正我也是不在意的。”

    俏俏笑盈盈的将小样装回自己的包里,走进里屋抱出一大卷精细的粤绣来,粤绣相比蜀绣的沉稳内敛、苏绣的明快艳丽,它独以布局满、图案繁茂、场面热烈、用色富丽、对比强烈、大红大绿而著称。

    俏俏似乎是个天生的艺术家,虽然往日都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但眼光之独到,就连宋北云也觉得她要是在未来,恐怕一定会成为那种世界级的服装设计师。

    她将这一卷粤绣展开,在左柔身上比划了开来。这不比较不知道一比较才发现这粤绣简直太适合左柔了。

    首先,左柔的身子是最纤细的,细腰翘臀都是顶级的,缺点就是上半身单薄了一些,但这繁花似锦的粤绣刚好弥补了她这个缺点,因为纹样的复杂而让人忽略了左柔扁平的胸部,而相对暗色的调子也让她看上去多了些温柔冷静的气质。

    “就这么选定了。”

    俏俏满意的看了看,然后她就像武林高手似的从一旁抽出剪刀,滋滋一声就将整块布料剪了开来,然后尺子、粉笔齐齐上阵,将布料裁剪得平平整整。

    这个过程行云流水,看得人相当享受,就连巧云都停下了手上的活儿,专心的看她当裁缝。

    而说到做女工,巧云是真心不行,她自己虽然很努力,但到底是舞刀弄枪出身,哪怕是一有闲暇就缝衣纳鞋的,但成品质量的确是有些惨不忍睹,所以看到俏俏如此娴熟,她的眼里满满都是羡慕。

    “俏俏,你怎的如此娴熟。”

    “我自小就喜欢,北云哥就常常买来布料给我练手,无他唯手熟尔。”俏俏一边裁剪一边笑着说:“现在想来,就是我练手的那些布料啊,都能在庐州府买套带院的房子了,真是可惜”

    “真羡煞旁人。”金铃儿走了过来靠在亭子边看着俏俏:“自小就有人护着宠着,不过以那家伙的性子,你可没少被轻薄吧?”

    俏俏低着头,脸蛋都红了起来,她倒是没反驳,只是斜眼看了看巧云:“那倒是不如巧云姐姐了,巧云姐姐才是被欺负最多的。”

    巧云哪还能不明白,当时那一下整个人就变得跟煮熟的龙虾似的红了个通透,连胳膊上的皮肤都泛起了粉红的晶莹。

    “嗯?巧云?”金铃儿歪着头看着巧云:“你也被欺负过?”

    巧云连连摆手:“没没没别听俏俏胡说。”

    俏俏没说话,只是抿着嘴轻笑着,只是当她的眼神和巧云的目光触及时,巧云飞快的躲开了,典型的心中有鬼。

    这个小细节自然是不会被左柔这个傻憨憨发现,但金铃儿可是心细如针,她一眼就发现了这里头有问题,眼睛轻轻眯了起来,发出一声微不可查的冷哼,转身回到了自己的躺椅上,不再参与这些讨论。

    虽然有些小波澜,但俏俏手上的速度却是丝毫没减,迅速的将衣服的大体形状给缝了出来,剩下的只要包边就算是完成了。

    “柔姐姐,你且试试,我看看哪里还要修修。”

    “哦”

    现场也没有别人,左柔自然也是不顾及什么,就在亭子里把自己的衣服给脱了下来,而金铃儿看了看她的胸口又看了看自己的,发出了抑制不住的嗤笑声。

    “你笑个什么!”左柔转身怒视金铃儿:“你看你那样子,牛一般的东西。”

    “是呀是呀,有些人是不像牛,倒是像那黄发垂髫的稚口小儿,也是不知哪家的男子如此好胃口,也不怕往后生了娃娃没口粮。”

    “到时你帮着喂就好了,反正你有的是。”左柔冷哼一声回击了过去,并穿上了俏俏给他制作的衣服的雏形:“届时叫你一声奶妈,你倒也是不亏,奶妈也是娘呢。”

    “哟,柔姐姐也变得牙尖嘴利了起来,这可是不容易呢。”金铃儿针锋相对,但看到左柔的样子眼看是要生气了,所以她也就不再多刺激了,顺势转了话锋:“俏俏姐姐,给我也做一身呗,我瞧着她都能穿得如此好看,我定然能比她好看。”

    “难的很。”俏俏耿直,就心里话说了出来:“金铃儿有所不知,这衣裳要好看,身子就不能太有型,否则生生将好衣裳穿变了形,看着就是别种风情了,虽说不是不好,但若是同款的话,即便是你也不敢穿着出门的。”

    说完,她还补充一句:“况且这料子挑人的很,柔姐姐的面容是天下独一无二的眉眼,能轻松降服这料子,换作他人穿不出这姿态,只能穿出满身的风尘。”

    金铃儿显然是很不高兴了,但俏俏从来都是这么说话的,而且她从小为什么就喜欢抢左柔的东西,不就是因为自己从小到大都不如左柔好看么,即便是她也已经是基因优选的结果了,但谁让左柔的母亲是当年波斯使者送来的绝色美女呢,那深眉大眼的样子,鼻梁又高挺,皮肤也是白皙细腻的让人爱不释手。

    “不管,我也要”金铃儿开始撒泼,熟悉她的人都知道,这是她到了虽然没道理但却已经不讲理的地步:“你也给我做一身,不然我就不开心了。”

    “好好好。”俏俏无奈的笑道:“先把柔姐姐的做完就给你做,她明日还要见情郎呢。”

    “情郎个屁!”左柔一拳打在柱子上,震得亭子簌簌掉灰:“老娘一拳擂得他五脏移位!”

 106、5月24日 阴 依旧闷热,仍然无题(第三章)

    第三章了啊,晚上吃了饭再来第四章,男人吹出去的牛逼跪着也要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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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云慢走,愚兄就不送了,等身子好透时,定要去与你把酒言欢。”

    “你可消停点吧,半年不能饮酒。”宋北云转身朝大门口的北坡拱手:“遵医嘱啊。”

    北坡悻悻的笑了起来,但还是应下了,读书人的特点之一就是明事理,不管是不是个不叫的狗、不管是不是个小人,反正他明事理是真的,对于医生的话他一点都不怀疑,不管是宋北云还是老御医。

    “北坡兄回吧,若是午夜还是有发热便差人叫我。”

    “愚兄明白。”北坡说着深深一个躬鞠到底:“贤弟常来。”

    这声常来说得真切,其实这也倒是人之常情,毕竟他的命的确是宋北云从鬼门关里拉回来的,那天晚上宋北云来之前,他都已经看到了人生的走马灯,而其中出现最多的就是与金铃儿在一起长大的点点滴滴。

    经过这一场病,北坡愈发珍惜生活珍惜生命并发誓要为了金铃儿拼尽全力,未来的人生中,功名和金铃儿就是他的全部。

    而这一切都要感谢宋北云,如果没有他,自己的命就已经没了,人死如灯灭,美丽可爱的公主殿下最终会躺在人家怀里婉转承欢。

    至于宋北云,他倒是没什么功利性的目的,作为医生救治病人是职业操守也是本能,他虽然老说自己是阴阳家,但他的观念其实更趋向于法家但又比法家那种“刑用于将过”的重刑主义要柔和中立,提倡的是“法无罪不罚、法有罪不赦”,无罪者自然不用受罚嘛,有罪者使重典,最终以重刑及无刑之境。

    所以北坡干了什么坏事么?没有啊,甚至连骂人都没有骂过,如果只是因为他喜欢金铃儿而对他见死不救,那宋北云这些年学的知识、跟着师父一起建立的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都建到了狗身上去了,他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曾经他一直不懂那句“少不读水浒”的意义,一度以为是会让少年热血上头才不能读。但后来才发现,原来只是水浒那一百零八山贼里头可真真没几个好人呐,那扭曲的价值观会让年轻人变得邪佞、自私、贪婪,这不是好事。

    “师弟,你倒是有些稀奇啊。”老御医说道:“你明明不喜那人,却为何仍以这千金之药来救治?”

    宋北云眉头慢慢皱了起来:“如果老头在这,你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就吃了一巴掌了。”

    老御医愣了片刻,然后立刻反应了过来,双手抱拳双臂前伸给宋北云鞠了个九十度的大躬:“是师兄老糊涂了。”

    老御医真正闹了个大红脸,恍惚间想到三十年多年前自己还是个不入流的赤脚大夫,他的师父收他为徒时说的话若为名利不为医,医者当有父母心。

    而刚才自己说的那句话,显然是违背这个职业的本意的,这个行业不就是为了治病救人的么?

    “城外的灾民命如草芥,我用了四两。”宋北云笑着说道:“几乎将存货用尽,一钱万金不为过吧?若是这四两用在达官贵人身上,是不是可以平步青云、飞黄腾达?”

    “是”

    “那我用在灾民身上,意义何在?”

    “只为救人。”

    宋北云笑了笑:“为医者始终当谨记人命大如天呀,师兄。”

    这声师兄叫得老御医眼底都充血了,面上燥热的很,恨不得当场找个地缝钻下去。就像刚才小师弟说的那样,但凡有个师门长辈在,自己说出那句话时,一顿毒打定然是少不得的。

    “回去之后我便自行罚抄门规三百遍。”老御医低着头像犯错的孩子:“以后绝不再犯。”

    “其实倒也不怪你。”宋北云伸了个懒腰:“毕竟世道不好,未来可能也不会太好,但总有人会坚持下去吧,不忘入行之初心。”

    尴尬了有好一阵子,老御医才缓了过来,两人就慢悠悠的走在庐州城热闹的街道上。

    这地方似是比以往更加热闹了,因为贸易税收措施的原因,街上的商人不减反增,原本许多看不到的西域、大食、甚至是天竺商人都出现在了这里,很多稀缺的香料、美轮美奂的玻璃器皿和一些被当药材的矿石也都出现在了世面上。

    宋北云提着一个背篓,在这些异国商人的摊位上面流连,寻找一切可以使用的材料。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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