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相师-第2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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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迪拜大购物场五分钟前所有驶离的黑色车辆,奔驰或奥迪,有三男一女。把结果尽快告诉我。”冰凌说道。
“没问题,给我一分钟,嗯,四十秒。”另一头,地球的彼端,红魔已经开始在键盘上飞快敲打,侵入迪拜交通卫星,扫描大购物场中刚刚驶离的黑色轿车。
“找到了,他们已经穿越迪拜塔,向西行驶,距离这里最近的交通点是迪拜机场。”三十秒不到,红魔就发现了敌踪,将结果报告给前方第一线。
“继续追踪!”冰凌神色轻松起来,猛踩油门,手握金质的豪华方向盘,将车子猛烈开动,风驰电掣。
“不行了,老大,有人干扰追踪信号……等等我再联系你们。”红魔忽然放下手机,手忙脚乱敲击键盘。
有人干扰?冰凌眼底闪过一抹冷色,加快驶向机场方向,看这趋势,他们的目标是迪拜机场,要将嘉丽公主掠出阿联酋。
于公于私,冰凌都不希望嘉丽公主出事,她是不丹唯一的王储,也是李淳风下一站将要拜访的国度中最具分量的皇室成员之一,在这个时候出事情,有可能会引发一场不可估计的风暴。
“怎么样?”李淳风拉紧安全带,神色紧张望着丝发飞扬的冰凌。
“不怎么样。”她专注于前方的路况,在车流中左冲右突,大玩漂移。
李淳风张了张口,接着追问:“找到车了没有?”
“没找到!”
没找到?没找到还这么拼命?鬼信。
李淳风索性不再说话,在高架桥上四处搜寻黑色可疑车辆。
“干掉它了!大队长,你们要追的人在右前方两公里处,正在拐向快速道出口!不是机场方向,那条路通向诺米曼拉沙漠。”红魔在电话里嚷起来。
“知道了!有情况再联络!”冰凌放下手机,保时捷这才真正狂飙,见缝插针,高架桥上响起一阵阵急促的刹车声和叫嚷声,咣咣急停的轮胎和地面亲密磨擦,眨眼就造成交通混乱。
冰凌可不管这些,按红魔提供的方向,疯狂飙车,驶下快速路。
诺米曼拉沙漠相当于迪拜城之外的郊区,摩天大楼渐渐远离视野,昏黄的古老建筑展现在黄沙铺就的地平线上,这是旧城遗址,如今只有部分印巴人居住,富有的阿拉伯当地人不会住在这个贫民窟里。
“在那里!”道路笔直,车辆稀少,保时捷的车速提高到疯狂顶点,一分钟内李淳风就看到了那辆逃亡的奔驰。
对方也发现了他们,车窗打开,有人向后开枪射击,奔驰车速度加快起来,向昏黄的沙漠地带逃蹿。
两辆车一前一后紧追不舍,从公路驶进沙漠地区,路越行越烂,最后只剩下满眼的黄沙。
这伙人逃跑的路线奇怪又亡命,竟驾车向无人的沙漠地带深处仓惶行驶。
沙丘并不似想象那般松软,汽车行驶在丘陵地段,剧烈的颠簸尚能让人接受,随之沙丘增多,连绵起伏的陡坡也越来越大,有时高达六七十度的陡坡,跑车引擎发出轰鸣巨响,车体几乎倒立起来,因为底盘太低,车头好像铲进沙中,推出一条巨大烙印。
车轮扬起的层层沙幔卷起,钻进车厢,不得不将顶篷撑起来。下坡路陡峭斜冲,又因车速过快,巨大的失重感让人的心脏都要跳出喉咙。
惊魂未定,眼神还未凝结下来,冰凌驾驶的车子快速在几个沙丘间飚飞,紧追猛赶,一会儿倾斜,一会儿爬升,犹如行驶在云巅,恐怖异常!
对方的车子反而娴熟穿梭,盘盘绕绕,在沙丘中与他们捉迷藏。
“混蛋,这群劫匪在耍我们!”李淳风大骂道。
冰凌眼神冷静,驾车冲上一个山丘,盘旋而下,然后沿着斜坡打着擦边球一样,找到了在沙丘中驾车的感觉,无数层层荡开的沙纹犹如波浪一般,翻卷着泼洒。
这种刺激的感受熟悉之后,反而让人兴奋、浮在云巅一样。
“追上他们,撞烂他们的车!”李淳风胡乱嚷嚷着,跑车又一个剧烈的颠簸,冲向沙丘底部。
冰凌越来越娴熟地操纵着方向盘,腾挪盘带,拉近与奔驰轿车的距离。
对方的子弹似乎已经打光,只剩舍命逃亡。
正午的阳光洒在曲线温柔的弧形山丘上,闪烁着焦灼的金色,视线所及,只剩黄沙、蓝天与骄阳。
紧紧追逐一个小时了,敌人很顽强,在这无人的荒漠中拼了命的奔逃,两辆车卷起的沙尘拖曳起一串串微波。
“他们想干什么?”李淳风感觉有点不对劲,再笨的劫匪也不会向无人荒漠里跑吧?
“如果猜的不错,我们中了圈套。”冰凌降慢车速,突然又加快行驶。
“金蝉脱壳!这群王八蛋!”李淳风恍然大悟,却又迷惑了:“为什么还追?调头回去吧!”
“快没油了。”冰凌淡淡瞥一眼油表。
可不是,油表只剩点滴,再追不上这伙人,只能徒步走回去。
这场憋屈的追赶到现在不见一丝成果,两人的伤势都未处理,情况越来越糟。
不曾想,绕过两个沙丘之后,敌人竟停住车子,集体弃车而逃。
他们也没油了?
李淳风从冰凌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惧色,在这荒漠里,敌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沙丘!
看
第三百五十六章 以血为水()
“追不追?”李淳风望着冰凌,她也望着他。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车子斜斜悬空在沙丘侧面,有种悬崖勒马的感觉。
“下车!”冰凌踢开车门,抓起手机。
那两个匪徒已经冲进远方的沙丘。
沙漠中温度很高,一出车门就感觉到窒息的热流扑脸吹来,脚踩在上头热气灼灼,没跑多远,李淳风就汗流浃背。
他裹着这一身长袍实在碍手碍脚,行动不便。
冰凌奔跑的速度快如利箭,追上那两个劫匪不费什么力气,等到李淳风赶来,两个家伙已经直挺挺躺在沙子里,咽了气。
“死了?怎么下这么重的手?”
正在低头搜他们身上物的冰凌停下动作,扭头瞪着他:“想死,你拦的住?”
“拦不住……”
“身份不明,没有线索。”冰凌站起身,手上只有一个指南针,“去车上看看。”
“借你的衣服穿穿。”李淳风拉起一个劫匪,扒下他的西装外套,脱掉长袍。
冰凌在奔驰轿车里翻找一阵,只搜到一堆面额不多的钞票。
这辆车也是抢来的,油表指示到零,没有多余的信息。
“伤口怎么样?”李淳风换上黑西装,又脱掉,这么大的太阳,穿黑色更吸热。
“没事。你怎么样?”冰凌看看他的手臂,眉毛微挑。
“处理一下再走吧,有没有火?刀子借用一下。”李淳风钻进车后座,把脱下的西装和长袍丢进去。
冰凌在驾驶室抽屉里翻了翻,抛给他一个铜壳打火机。
火苗腾起,西装布料燃烧的火焰猛烈。
“刀……”他露着手臂,伸手讨要冰刺。
“我来。”冰凌看他一眼,抽出匕首,在火上反复烘烤。
紫焰飘飞,匕首被烧得滚烫。
“忍着点。”冰凌抓住他的肩膀,将锋利火热的匕首靠近伤口。
滋肉焦的味道在狭小的车厢里蔓延,李淳风冷汗顿时冒出脑门,咬紧牙关,脸上的肌肉和皮肤一起颤抖。
冰凌手法极快,挑开一个豁口,就将子弹拨出来,叮当一声弹在车门上。
“好了,你的膏药呢?”似乎她也松了口气,把匕首插在真皮座椅上,扯开长袍一角,撕成长条绷带。
“在这里。”李淳风抹一把脸上的汗水,大口喘气,伸手从裤兜里取出十香生肌膏。
冰凌细细擦去他伤口的污血,挤掉一小半药膏涂在上面,然后用绷带缠紧。
“可以了。”她把药膏递还给李淳风。
“你的伤口也处理一下吧。”
“没有子弹在里面。”冰凌无所谓地说道。
“抹一下药膏,效果挺不错的。”李淳风极力推荐他的产。
冰凌瞟他一眼,转过身去,把后背留给他,脱掉皮衣。
她柔软的肩膀就完全露出来,一个已经开始结疤的小洞在上面狰狞显露。
李淳风蘸满药膏的手指碰到她的皮肤时,似乎感觉到手上传来一丝颤抖,轻轻在伤口周围涂上十香生肌膏,却发现没有纱布胶带可以保护伤口。
“好了没有?”冰凌不耐烦地问道。
“马上好,找点布条绑一绑吧。”李淳风伸手比划了一下,还是觉得这个位置不好下手。
“不用了,就这样。”冰凌抓起皮衣,钻出车外。
烈日烧烤沙丘,忽然就觉得嘴唇发干,口舌焦灼,李淳风抬头手搭凉棚瞅瞅方位,四下里寂静无风,只有沙子的轻轻流动声。
“指南针怎么样?”他看向肩头挂着黑皮衣的冰凌,从这里徒步走出去,恐怕要走上几个小时。
“已经坏了,”冰凌丢掉那个没用的东西,抬头看向太阳,指向一个方向:“往那边走。”
“那是东方?方向对不对?”李淳风也有点晕头转向,只凭太阳判断方位,在沙漠里会让人感觉稀里糊涂,看哪里都不对。
除了黄沙,还是黄沙,只有一个参照物,心里不踏实。
“不走就留下!”冰凌按了下手机,没有信号。
她迈步向前方走去。
“等等我。”李淳风匆忙跟上。
热流凝固,骄阳跟在头顶,升上正中,正是最热的一段时间。
“我觉得咱们失误了。”李淳风说道。
冰凌横他一眼,不说话。
“你看,应该在车里躲过最热的两个小时再走,现在袜子都湿了。”李淳风说道。
“再走两个小时,说不定要渴死在这里。”他的嘴唇已经开始干裂,冰凌估计也好不到哪去。
“走不出沙漠,晚上谁去克拉尔城堡?”冰凌停住脚步,回头看着他,“从现在开始说少话!”
确实不能再说了,体力的消耗不算什么,口水没了就完蛋了。
没有补给,没有一丝水,在这里能坚持五六个小时或许就是人的极限。
两个人形影相伴,一脚深一脚浅走在无边大漠中,这是真正的绝地,无水,无树,无仙人掌。
冰凌的皮衣扔在了旅程上,尽管黑色吸热,但她的皮短裤还搭在腿上。
两个人的皮肤承受着烈日的烧烤,火红的脸庞像烧窑的煤工,为了减轻负担,能扔的都扔了。
背心,长裤,李淳风越来越感觉这些衣物加深了酷热,和汗水紧紧贴在一起,蛰人疼痛。
实在忍受不住,他把长裤也脱了,只穿个内裤。
冰凌的步伐还没有错乱,她在坚持,她有把握再坚持一个小时。
如果有水就好了。李淳风伸舌舔了下干裂的嘴唇,火辣辣疼痛,嗓子里也开始冒烟。
漫天无云,不会有下雨的迹象,走了这么久,仍不见来时的路,李淳风开始怀疑他们选错了方向。
冰凌也在疑惑,按照她的判断,怎么会出错?
沙丘掩盖住车轮的印记,没有办法找出正确的方向了,只有沿一个方向一直走下去,也许会有希望。
时间流逝,人在煎熬,他们都是不屈的战士,铁血的军人,在这一望无垠的黄沙中却渐渐产生了动摇的心态。
他们不怕死,可是渴死,晒死,这样的死法太悲壮了,想想就觉得不甘。没有死在战场上,没和敌人激战至死,怎能瞑目?
数不清走了多久,看看手机显示的时间,才知道又过去一个小时。
最炎热的高温开始走下坡路了,这是好事,也是希望,但身体却不那么想。
李淳风感觉到喉咙里一阵阵刺痛,咽口最后一口唾液都极为艰难,好像吞下一团铁钉,两眼发火,嘴唇上的燎泡和裂纹已经发干发黑。
背心没有罩住的皮肤,和烤熟的大虾一个颜色,红彤彤发着暗黑,用不了多久,就要揭下一层皮来。
男人还好,真不知道冰凌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她一声不吭,暴露在阳光下的雪色肌肤已经被烤成玫瑰红,血丝都能看到。
又是一个小时,在这生命的禁区,他们现在可以确信,迷路了!方向完全反了,不是向东,而是在向着西方沙漠深处行进。
一开始就是个错误,错误的方向和选择。
现在回头已经晚了,还能再走过三个小时,坚持到起点?就算到达那里,再走出沙漠,还要好几个小时!
“怎么办?”李淳风拖着沉重如铅的脚步,满脸颓废看向冰凌,这三个字沙哑如嘶,好像七八十岁的老人临终前的遗嘱。
“走。”冰凌的声音涩涩的,许久没开口,她的嘴唇已经没有水分,喉咙嘶哑。
李淳风默然点头,除了走,还能怎么办?看天意吧……
夕阳斜下,两个渴到极点的旅人越来越感到生命的脆弱,如那骄阳一般,似乎正离他们远去。
克拉尔城堡王子的邀请没指望了,能活下来就是奢求。
气温降低,干渴的感觉却成倍增加,汗渍早就干了又湿,湿了又干,除了腿脚还在机械行走,意识已越来越淡。
倒下去,就再也起不来,李淳风深知这个残酷的现实。
冰凌在他身前半米外,拖着灰蒙蒙的皮靴无力迈着脚步,她也快坚持不住了。
“刀……”李淳风抓住她的手,两眼透着垂死挣扎的光芒。
“干……什么?”冰凌一下子警觉起来,重新恢复了点意志。
人在垂死的时候,哪怕一点求生的机会都不会放过,这是本能,出于野兽的本能。
李淳风猛扑向她的腿,夺过她皮靴上插着的刀子。
噌刀锋划过手臂,鲜艳的血水流出来。
“喝……”他把手臂放到冰凌的眼前,嘶哑着喉咙:“快!”
眼睛里流露着晶莹,冰凌将干涸的嘴唇凑了过去,缓缓吸着他炽热的血。
蚂蚁爬的刺痒在皮肤上蠕动,李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