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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都市金仙-第10部分

小说: 都市金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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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是。”戴眼镜中年人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目光下意识扫向那个脚印,不由使劲的吞了一口唾沫。

    而与此同时……

    从一个隐秘的小巷子里钻出来之后,那位传说中的“超人”先生第一时间就把身上的校服脱下来揉成一团按进了书包里,然后低着头走到电线杆旁,面朝“重金求子”站定,双手揣在兜里,等起了自己的妹妹。

    俗话说的好,低调做人,高调做事。我们的林大仙虽然不是什么以拯救苍生为怀的侠义心肠,但眼睁睁看着别人丧命而无动于衷的事情,他总归是做不出来的。

    但同时,他又是个讨厌麻烦的人,特别是在这个网络通信如此发达的现代社会,稍微搞出点大动静出来,一下就会搞的全天下人尽皆知,然后就会是数不尽的麻烦和纠缠,他老林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舆论和八卦。

    要说犀利哥和凤姐还有那个叶良辰怎么火的?

    低调怡情,高调伤心,舆论可以捧红一个人,口水同样还能淹死一个人。以当今中国社会的整体网民素质,就算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被推上头条,照样会有些心理病态见不得人好的人发散一些令人六月寒的恶言恶语来进行攻击拆毁的工作。

    就比如说现在娱乐圈人气爆棚的那个少年音乐组合,cfboys,林越之前上网的时候看里边那三个小朋友跳舞唱歌卖萌都很活泼可爱,觉得挺讨喜的呀。但想不到的是竟然有大批没素质的人,也不知是出于嫉妒还是什么,不但把三个小朋友形容的猪狗不如,同时还日夜不停的敲打着键盘问候人家的祖宗十八代,更有甚者还给这三个卖的了萌耍的了帅犯的了二的天真可爱的花样少年扣了个“吃粪少年”的恶俗外号……

    林越当时就看不下去了。

    这几个孩子招谁惹谁了?自顾自跳个舞唱个歌,怎么会引来这么多明明素未谋面却“不共戴天”的“仇人”?

    很可怜。不是么?

    连这样还需要呵护的祖国花朵都遭到了网络喷子无情的摧残,林越丝毫不怀疑自己如果出了名之后会不会被愚蠢的现代人用不负责任的恶言恶语激怒,以至于不计后果的爆发一代金仙的感悟,把整个地球都送下去给阎王刚出生的儿子当玩具。

    所以林越一直记着前世有一位高人对他说过的一番话:

    “所谓棒打出头鸟。现代社会的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那些跟自己太过不一样的人。你太坏或太怂,他们会灭你踩你,你太好或太强,他们也不放心,会打压你疏远你。只要你跟他们差不多他们才安心的接受你,那时你是好是歹他们反倒不在乎了……所以这人世间活的最逍遥自在的是那些知道怎么把自己伪装得和别人一样的高人。”

    “是啊,要想活的自在,低调才是王道。”林越这样长叹道,“虽然像我这样的人,无论如何也难掩锋芒,但能不冒头尽量还是潜着吧,省的被推上风口浪尖遭人嫉恨。”

    “当然,作为一个做好事不留名的正义人士,我坚决不会接受活雷锋这个称号,这姓雷的什么玩意儿,口口声声说自己做好事不留名,那为啥小学一年级课本上就是教我们学习雷锋叔叔做好事不留名?”林越自顾自呸了一声,不禁吐槽了起来,“伟大的天朝上国就是这样从小就教小孩子撒谎。”

    “我才是彻头彻尾的做好事不留名,完事儿直接跑路,死后也不会被编入课本。不像雷锋叔叔,还特地留几张扫马路扶老奶奶过马路的照片作纪念,让后世知道咱伟大的天朝上国还有这么一号做好事不留名的大好人。”

    要说他老林的嘴,向来是比较毒的。

    说起来,要是前世在洗血池浴的时候不是他气急败坏换了一百零八种花样大骂太山圣尊,人家后来也不至于事事找茬。

    “唉……”林越乍然意识到这点,颇有些悔不当初。现在想想,太山圣尊的公报私仇,完全有可能是为了报复他之前丝毫不留情面的羞辱。

    也就是说,自己前世落得如此下场,倒有多半是自身的责任?

    “嗯?怎么回事?”

    正深思着,林越突然面色一变。

    今天的心理活动……似乎特别多一点?

    “不好!”

    一察觉到自己的思维模式似乎有些不对劲,林越就立马闭上了双眼,沉神感应自己的身体状况。

    然后,他的眉头就紧紧的皱了起来。

    “坏了……”

    ps:本章是16日的更新,有延迟,所以重修了一下。因16日拖欠舵主大人和执事大人的三章加更,17日五更,全天坐家敲键盘。有事敲书评区,小飞都会认真细看每一条评论,欢迎大家帮忙找一下漏洞或者不合理的地方,比如今天就有一位细心的书友发现章节名打错了,出现了两个十五章……

第十八章:练气二层() 
林越此刻的状态,很不好。▲∴

    之前为出手救人,他没想太多就直接脚踩“七星步”冲出去了,之后还顺其自然的用出了前世的上等武学“烈阳脚”制止大卡车,要知道,这两者任意一种都是特别烧真气的武学,没有练气三层以上的功底根本很难支持消耗,更别说是两种武学一同施展了。

    岂料林越救人心切,本能的就将这些炉火纯青的武学施展出来,这一下直接把真气完全榨干不说,连体能都完全搭进去了,事后身体受到压榨潜能的余力使然,有一段时间处在亢奋阶段,思维会异常活跃却混乱,同时感觉整个人生龙活虎,像是有用不完的力气。

    而等到他一旦完全静下来,后遗症就慢慢显现出来了,此刻的林越很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已经因为极度虚脱而气血沸腾,浑身筋脉都在那隐隐抽搐着。就像一台超负荷运作的机器,已经开始发烫冒烟,甚至还可能有解体的危险。

    “哥!”一道欢快的叫唤声传来,林越想要回头,奈何一阵强烈的虚弱感忽然难以遏制的涌了上来,伴随着一阵强烈的耳鸣,视线也开始逐渐模糊。整个人只觉一阵天旋地转。

    “哥,你怎么了……”

    然后。

    林越就这样直挺挺的倒了下去。眼前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

    “哥!!!”

    ……

    当林越再度睁开眼来,视线中是一片雪白的色调,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被子,白色的床……

    还有白色的护士装。

    照理说,在医院的话……不是应该还有福尔马林的味道么?

    “唔……”

    然后林越发现自己鼻子上正罩着一个氧气罩。

    视线往下,林越一眼看到一个长头发的脑袋正垫着交叠的双手枕在自己肚皮上,窗外温暖的阳光挥洒在少女纤弱的肩头,此情此景,有种朦胧的美感。

    “紫凝……”林越的眼神一下子变得温柔了几分,然后闭上眼,沉神感应自己的身体状况。

    “嗯?”

    片刻后,林越再度睁开眼来,一阵哭笑不得。

    体力倒是恢复了,只是浑身酸痛难忍,仿佛有千万根针扎在肌肉上,动辄疼痛钻心,那是全身性脱力之后留下来的后遗症。

    还有真气,丹田中汨汨而流的真气。

    “练气二层……”林越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想不到自己骤一爆发之下,用压榨真气和体能换来的竟然是修为的突破。

    “虽然结果还不错……但从今往后,可不能这么玩了。”林越略感庆幸之余,却也忍不住一阵后怕,自己之前忒莽撞了,怎么这么不计后果,以区区练气一层的修为就越阶使出了上等武学。还好只是上等武学,还不至于要了他的老命。要是换成顶级武学乃至黄阶武学,那简直是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自作主张的拿掉氧气罩,林越呲牙咧嘴的坐起身来,因为怕吵醒紫凝,而且四肢百骸痛的钻心彻骨,所以动作不敢太大,然后深吸一口气,调动体内真气,开始温养筋脉骨骼……

    犹如涓涓细流,和煦的真气在他浑身上下数百条筋脉中川流而过,林越只觉浑身酥酥麻麻,痛感也减轻了不少,一阵舒坦。

    “唔……”

    随着一声嘤咛,陆紫凝从睡梦中苏醒了过来,迷迷糊糊的抬起头,一眼看到穿着条纹病员服的林越正一脸微笑的看着自己,当即绝美的俏脸上就涌起了一丝欣喜:“哥,你醒了!”

    也不顾旁边床位的病患惊诧的眼神,陆紫凝一下子跳了起来,扭动着柔美的娇躯,一双玉臂直接缠上了林越的肩膀,把头靠在林越的瘦骨嶙峋的胸膛上,一时间喜极而泣。

    嗅着那股熟悉的欧莱雅洗发露香味,林越轻轻抚摸着陆紫凝柔顺的长发,眼神说不出的温柔,含笑道:“宝宝乖啊,这么大个人了还老是哭鼻子怎么行。”

    “我不管,谁让哥没事老喜欢吓人。”陆紫凝哽咽着道,双手抱的更紧了,“要是哥出了什么三长两短,你让我怎么办!”

    林越一听,心头不禁一阵温暖,也就任由小妮子挂在自己身上撒娇了,一双眼不着痕迹的看向了窗外,只见此刻阳光明媚,似乎已经濒临正午,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

    “哦对了,紫凝,现在是什么时候?”

    “快十点钟了,你从昨天开始都昏迷十多个小时了。”陆紫凝啜泣着,语气很是哀怨。

    “也就是一个晚上?”林越面色淡然的点了点头,“还行,那就出院吧。”

    然后就直接拔掉了手上的吊针,掀开被子要起来换衣服,只是体力透支而已,这点小问题用真气稍微调息一下就差不多痊愈了,根本没必要继续躺在这里烧钱。

    “哎,哥你干什么,医生说你现在还不能乱动!”

    陆紫凝一看立马就急了。

    “呃,这句台词太耳熟能详了。医生?我的傻妹妹,听医生的话除了被宰就只有被坑的下场。”林越可不吃这一套,拿起自己的衣服就走到厕所里换上,“你哥可没那闲钱给那群所谓的白衣天使发红包。”

    “哥!”望着换好衣服走出厕所的林越,陆紫凝轻咬着下唇,娇嗔的样子说不出的可人。

    “哎呀,放心啦,你哥身子骨硬朗的很,一定不会比你先死的。”林越哈哈大笑。

    听到这句话,陆紫凝重重的哼了一声,气呼呼的把头转向了一边。

    然后,人就被林越拉着离开了病房……

    今天还有四更

第十九章:流氓来劫道() 
把陆紫凝送回去上学后,林越并没有直接回学校报道,而是先去找商银行柜台处取了十万块钱,红彤彤的毛爷爷装了满满一书包,然后打的来到了一家苹果手机专卖店里。

    听说这个牌子的手机是全世界顶级的高端货,由于之前用的那个一千多块钱的国产神机大米不知道丢哪了,这手机可是个不可缺少的必需品。反正手头也不差那么万把来块钱,要买就买个最好的手机用用。

    “两部爱疯6儿子屁拉屎。一部玫瑰金,一部土豪金,都要128g的。”

    林越从书包里掏出一万四千多人民币拍在柜台上,然后在工作人员两眼放光的注视下拿着两盒手机走出了专卖店,刚呼吸到外边充满汽车尾气的空气,他忽然心有所感,眼珠不易察觉的瞄了眼不远处的一辆面包车。

    “那几个家伙,还跟着呢?”

    林越眉头微微一挑,表面上倒是不动声色,自顾自的走向萧然五中的方向,这里距离自己的学校已经不远了,要是走捷径的话,穿过一条小胡同就是了。

    在他动身后不久,那辆擦落了不少块漆皮的老旧面包车车轮也开始滚了。

    “老二,可别跟丢了,那小子书包里可是揣着好大一包钱呢。还买苹果手机?真是不知低调的小朋友。得给他点教训才是。”

    面包车副驾驶上,一个戴着墨镜的大胡子这样说道,舔了舔嘴唇,嘴角露出一丝贪婪的笑意。

    “放心吧老大。”司机是个染着红毛的年轻人,看上去顶多也就二十来岁,此刻眼中贼光直冒,正死死的盯着前面仿佛对自身处境一无所知的林越,一边轻轻踩动油门……

    在林越到银行取钱的时候,这两个游手好闲的流氓刚好也在旁边办手续,确切的说是在调戏那个漂亮的银行女客服,结果一眼见到旁边窗口这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高中生把那么多钱装进书包里,一时间心中起了贪念,这就想对林越下手了。

    “老大,机会来了!”

    看到林越忽然拐入了一个看上去人迹罕至的小胡同,那红毛顿时眼珠子一亮,也不等旁边的大胡子招呼,熄了火,拉起手刹,就和大胡子一起直接开门下了车,然后二人直奔林越所在的小胡同而去。

    “诶?人呢?”

    结果二人刚冲进的胡同,就愣住了。

    眼前唯见一条笔直大道,却哪里有半个人影?

    “那小子去哪了?”大胡子心生警惕,一边小心翼翼的转头四顾,一边向前走着,红毛也紧随其后。

    “二位这是在找我吗?”

    正在这时,一道云淡风轻的话音忽然从二人背后传来,在僻静的胡同里久久回荡。

    大胡子和红毛神色齐齐一变,然后同时转过身。只见身着一袭蓝白相间的校服的林越,正双手抱胸站在那,歪着脑袋,用一种戏谑的笑容面对着他们。

    “还愣着干嘛!”

    一看林越没跑路,大胡子心里一喜,当即一拍红毛的后脑,瞪了他一眼。

    红毛点头会意,当即从口袋里掏出一柄弹簧刀,然后漫步走向林越:“小朋友,哥哥我倒也没别的意思,只要你把你肩上的书包和你拎着的袋子给我,我就安然放你走。”

    “哦。”林越这才一脸恍然的点了点头:“传说中的抢劫?”

    红毛冷笑一声,已经走到林越面前:“你可以这么理解。”然后当着他的面举起了那把弹簧刀,噌的一声,刀刃弹出,在阳光下反射出森然寒芒。

    “我数到三……”红毛刚冷冷一笑,刚要说出那句“我数到三如果你还不把钱叫出来我就怎么样怎么样”,却被林越给截住了话茬。

    “我数到三,你们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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