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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启禀太子将军有喜了-第71部分

小说: 启禀太子将军有喜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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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恒嫌弃的轻哼一声,幽怨的看了看秦玉早就跑远的方向,别扭的

    向,别扭的一拍马屁。心里想着要是捉到了秦玉,该怎么教训一下她。

    秦玉带着那男子,一路策马前行,那男子趴在马背上,腹部忍着颠簸引起的不适。秦玉看了看被远远甩没身影的夜恒,慢慢减慢速度。看了看基本上成赤身状态的男子趴在自己前面,坏心思的一掌拍在了他的屁股上。

    “美人,我买了你,你好歹也有所表示呀?”

    只见掌下那人浑身一僵,怒气冲冲的抬头看着秦玉。那表情,恨不得将秦玉生吞活剥了一般。秦玉看着好笑,伸手在那人脸上也摸了一把。

    “小美人还是个硬脾气,爷喜欢。”

    秦玉直视那人的冰冷的凤眸,痞里痞气的舔了舔嘴唇。

    “你放心,爷很怜香惜玉的,爷一定会好好疼你的。”

    秦玉坏心思的笑着,眉飞色舞的驾着马。她看过的美人太多,她身边随便揪出一个,都是绝色之姿。其实这男子,在她所遇见的美人来说,不算是绝顶美人。除了那一双勾魂的凤眸吸引她,他的姿色,真的谈不上入了她的眼。

    但是这边境的百姓却是不同,这混乱的边界,许是一辈子也见不到这样的美人。

    “无耻!”

    秦玉又拍了下那男子的屁股,听着后面慢慢追来的马蹄声,邪恶的对着那人一挑眉。

    “待爷让你欲生欲死的时候,你就不嘴硬了。”

    夜恒脚下一用力,飞身上了秦玉的马,一手搂着秦玉的腰,一手将男子抛向自己的马上。委委屈屈的将头搭在秦玉的肩上,对着秦玉的耳朵轻轻地呵着气。

    “小情人,人家等着你让人家欲生欲死。”

    那男子被甩在夜恒的马背上,却没有趁机逃跑,对于他现在的状况来说,这荒郊野外的,他没银子,没力气,逃跑,是不理智的行为。

    至于在秦玉身边,他在看到夜恒的时候便知道,秦玉根本不会把他怎样。

    夜恒太亮,太妖,身边有了这样的尤物,岂能再把世间俗物放在眼中。不是他妄自菲薄,而是他与夜恒,实在是有差距。

    在遇见夜恒以前,他以为自己即便不是绝色之姿,也算是出众不凡。直到他遇见夜恒以后,他才知道,什么叫世间少有。

    对于夜恒的似若无骨,秦玉早已习惯。在秦玉心中,夜恒除了躺着,便是靠着,很少有端端正正的坐在那的时候。

    秦玉回手一肘怼在夜恒的胸口,夜恒动也不动,生生的受下了。低头一口咬在秦玉的脖子上,秦玉一吃痛,反手一掌,夜恒身形一动,邪邪的笑着飞回自己的马上,躲过秦玉手中的一抹银光。

    “这是对你刚刚抛弃我的惩罚。”

    夜恒栽着那男子,伸出拇指偷腥成功得意的擦了擦嘴唇,看着秦玉笑的花枝招展的。偷袭成功,就要见好就收,省的偷鸡不成还得蚀把米。

    秦玉也回头对着夜恒笑了笑,手上一动,银光乍现,夜恒眉峰一挑,轻易的便躲过了秦玉的暗器。看着秦玉打马而去,回头看了看那插进草地里的银针,摇了摇头。

    啧啧,都是什么习惯,这病公子的银针,是不是被这两个人给搜刮了。

    楼兰蔓城,秦玉并没有直接直入楼兰都城,而是为了给乔楚与顾容制造方便,避开相同的道路,绕着楼兰外围迂回而入。

    对于蔓城,秦玉没有什么好感,对于蔓城的太守丘泽,秦玉甚至可以说是厌恶。当初她征西的时候,正和匈奴、西北三十二部落打的热火朝天的时候。楼兰便想要趁机打劫,出兵晋国。

    蔓城太守丘泽,武将出身,也是一员悍将。当年进犯晋国之时,丘泽还是楼兰都城的三品骠骑将军,就是因为打了败仗,楼兰求和,才将丘泽降到蔓城当个小小的守城太守。

    说起当年楼兰之战,秦玉便想起乔渊身边的那个孩子,跟在乔渊身边多年,是乔渊的亲卫,洛言。当年那个孩子,也就像现在的自己这般大,当年在岭南的时候,跟自己很是投缘。

    跟着自己一起出征,一起把酒言欢。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了她的亲卫。后来乔渊出征楼兰,那孩子也一并去了楼兰。再后来,乔渊回来了,那孩子却没有回来。

    据乔渊说,那孩子,就是死在了丘泽手上。

    与其说秦玉此次来楼兰,是为了舍利子,莫不如说,秦玉此次来,是为了报仇,为了搅乱楼兰。

    舍利子一事,有乔楚顾容,定然不在话下。而秦玉要做的,就是搅乱楼兰,将楼兰所有的视线,都吸引到她这里,让乔楚顾容更好的行事。

    进了蔓城,天已经将赜裾伊思铱驼淮笠〈蟀诘淖×私ァ8诵《欢б樱悄凶哟油返浇攀嵯匆槐椋只涣松砀删坏囊律选�

    秦玉将一块牛肉塞进嘴里,嫌弃的瞥了一眼坐在一旁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小铜镜,正对着镜子欣赏自己美貌的夜恒,很想一脚踢开他,装作与他不是一路的。

    “美人,走了一路了,你叫什么呀。”

    “夜恒。”

    秦玉话音刚落,便被夜恒接了话去,秦玉狠狠地一眼瞪了过去。夜恒全对着镜子抚了抚自己额角的发,满脸的傲娇。

    “只有夜恒才能称得上是美人,他这样的,也就算是个看的过去。”

    秦玉忽略夜恒自恋闷骚的话,对着对面已经吃了两碗白饭的男子,痞痞的挑了挑眉。

    挑了挑眉。跟在秦玉身边慢慢悠悠的走了一天的路,与夜恒同乘一骑,也被夜恒嫌弃讽刺了一路。但是对秦玉的芥蒂防备却已经放下了,甚至对秦玉生出一丝好感。

    秦玉这人,看着风流放荡,却是个好人。

    “慕云,我叫慕云。”

    慕云塞了慢慢一口饭,抬起头局促的看着秦玉,脸上甚至在说自己名字的时候,羞涩的出现了一朵绯色红晕。

    洗干净了的慕云,白白净净的像是剥了壳的鸡蛋,皮肤嫩的就像是卤水豆腐,能掐出水来。那双凤眸没了仇恨怒视,整个人倒像是一只兔子。

    呆兔子,加上一只蠢狐狸,秦玉看着桌子上吃的正欢的小狐狸,这一路上倒也没顾得上它。

    秦玉夹了快竹笋放到慕云碗中,看他吃饭的样子,像是活活饿了好几天。匆匆忙忙,狼吞虎咽的,她身边的美人,吃起饭来都是高雅的贵公子,还从来没看见过哪个美人,吃饭吃的就像是饿死鬼投胎一般。

    但是美人就是美人,即便吃的这么没有吃相,也算得上是赏心悦目。可是秦玉却看着慕云的吃相微微皱了皱眉。

    慕云虽然吃的火急火燎的,但是没有一粒饭粒掉在桌子上,喝汤虽然急切,却也不发出一丝声音。用餐之处,即便吃的凶猛,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脏乱。

    这是骨子里透着的教养,大户人家高贵的教养。

    秦玉有意无意的扫视了一圈,看看普通人家的饭桌上,即便是吃的斯斯文文的,但是桌子上总是会有残留,譬如油滴,譬如饭粒。而慕云的桌上,什么都没有。

    不仅如此,慕云夹菜,只夹靠近自己方向的,而且,他不会将筷子在饭菜里乱挑。所以,慕云一定不是普通人家的穷小子。

    长着这副模样,定是豪门大户,有钱人家。

    “你不是南疆人。”

    慕云小心翼翼的闷头吃着干饭,他的筷子基本上不夹菜。秦玉又将一片香菇放到慕云碗中,她看的出来,慕云不吃肉,偏爱笋。

    秦玉看了眼挨着自己的一盘子牛肉,不经意的挑了挑眉,她却是无肉不欢。

    慕云怯怯的点了点头。

    “我是骗她的,我其实是楼兰人,我父亲本是楼兰青阳城的米商,五年前因为战乱,楼兰四处征兵征米。父亲看我年幼,舍不得我入伍,就想要偷偷把我送走。结果当天夜里,我前脚刚走,后脚家里便来了一伙黑衣人,杀人放火。”

    慕云脸上浮现痛色,凤眸里蓄满了畏惧惊慌,好似眼中浮现的,就是他回忆中的场景。

    “那晚的火,整整烧了一夜,幕家上下十几口,全部葬身火海。那晚我在山顶,看着满天的火光,待我跑回去的时候,什么都晚了。**烧焦的味道,血腥的味道……”

    秦玉将牛肉又靠近自己一点,将素菜向着慕云推了推,她现在知道,慕云为什么不吃肉了。一个未经世事的孩子,在温室中长大的少年,一夜之间,目睹了这血腥残忍的一幕。当亲人的尸首烧焦的味道充斥着自己的鼻腔,刺激着自己的大脑,凡是正常人,估计都无法在品尝这在别人眼中的美食了。

    “我本来一直暗中调查这件事,但是我没银子没势力,什么都查不到。后来辗转到了姜国,遇到了一伙山贼。后来,后来你们就都知道了。”

    秦玉瞟了瞟夜恒,听见没有,姜国的山贼。夜恒收起小镜子,支着下巴看着秦玉,眉峰一挑,眼尾媚气尽显。

    “有什么打算?”

第三章 容哥夜恒傻傻分不清楚() 
慕云摇了摇头,什么打算?血海深仇,灭门之仇,他连仇人是谁都不知道,还能有什么打算?

    秦玉对着夜恒伸了伸手,挑了挑眉,痞气十足。夜恒对着秦玉抛了个媚眼,咬了咬下唇。换了个姿势继续看着秦玉。

    秦玉的意思夜恒自然是懂得,却故作装傻,一汪春水向东流似的看着秦玉。秦玉突然故作凶狠的瞪着眼看着他,她可是出了名的铁公鸡,贪财的名声晋国朝堂上下谁人不知。

    在姜国的一月有余,夜恒的实力财力她可是摸了个门清,身边坐了这么大个财神爷,岂有不剥削之礼?

    秦玉一瞪眼,夜恒立刻认怂,乖乖的从怀里掏出一袋银子递给秦玉,趁机在秦玉手上摸了一把,这才弥补了损失银子的肉痛。

    秦玉将一袋子沉甸甸的银子递给慕云,暗自思量,哪天是不是应该再回姜国一次,好好打劫一下这个大财主。

    “这个给你,吃了这顿饭,找个地方,好好过日子吧。”

    以秦玉来看,这些黑衣人八成就是楼兰朝堂的人,慕家财力雄厚,又是米商。而那个时候,楼兰征兵征粮,钱财定是短缺,与其花钱买粮,不如直接派兵神不知鬼不觉的抢了的好。既有了粮,又有了银子。

    这些谋权者,上位者惯用的伎俩。而以慕云的身份,想要与朝堂对坑,如同螳臂挡车,不自量力。莫不如让他什么都不知道,还能好好活着。

    “你是要赶我走?”

    慕云震惊的看着面前的一袋子银子,然后泪眼婆娑的看着秦玉。

    “你买了我,我就是你的人了,我是不会走的。”

    这次,换做秦玉震惊了。

    明明最初,慕云对她是浓浓的仇恨,恨不得生吞了她。这才一日的时间,就要天涯海角相随了?什么叫她买了就是她的人?这要是被乔小七和容哥知道,前脚把他们送走,后脚她就买了个美人回来,还不一掌拍死她。

    “你现在自由了。”

    秦玉说着深有意味的看了看夜恒,一副小男人模样。

    “我已经有了美人相伴,怎么能再当着美人的面捏花惹草?”

    夜恒听了秦玉的话,极其配合的一下靠在了秦玉的身上,翘着的大长腿在秦玉眼前晃呀晃晃呀晃。缕着自己的两根发丝,以大房挑衅小三的傲娇姿态看着慕云。

    “你若美的过我,小情人就让给你。若是没有我美,那就不要妨碍我和小情人两个人游山玩水。”

    慕云长得极为标志,若不是遇上了夜恒这颠倒众生的妖孽,以他的美貌,也不会太过逊色。但是,很不巧,他此刻的对手,是这个一直在卖弄风骚的尤物。

    秦玉看着慕云一脸委屈的脸,一把搂过夜恒,美人在怀,即便是危险的美人,她又怎能会拒绝?

    蛇蝎美人,容美人是曼珠沙华,乔小七是野玫瑰,夜恒,即使食人花!

    而秦玉,还是那句至理名言,人不无耻枉少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全然不顾慕云似是要流泪的凤眸,可怜兮兮的就像被主人丢弃的小狗,搂着夜恒的纤腰,抹了抹嘴向楼上走去。抛弃了如水仙一般的慕云和一袋银子。

    水仙,只能养在温室,经不得风雨。

    房门一关,夜恒嘭的一声将秦玉压在门上,低着头邪魅的看着秦玉,一手搂着秦玉的腰,一手支在门上,将秦玉圈在臂弯里。

    秦玉抬头,正与夜恒那满园春色关不住了脸对上,嘴角一勾。

    门咚?想不到有一天,也有人敢对她秦玉做这样令无数女人脸红心跳无法拒绝的动作。感觉……还不错。

    夜恒欺身上前,牢牢地的贴近秦玉,夜恒身上,本就散发着如罂粟一般的吸引力,如食人花一般的致命诱惑。此时更是媚态百出,犹如一只发情的猫,同时有不失危险。这一刻,秦玉感受到了浓重的压迫感。

    “小情人不是说,要让人家欲生欲死吗?看不上那个毛小子,就让夜恒来伺候的小情人,醉生梦死吧。”

    看着夜恒将要压下的脸,在自己眼中投下一片阴暗,秦玉邪邪的一笑,抬头对着夜恒,似是要迎接他的吻一般。

    “在床上,爷一向怜香惜玉。”

    夜恒的脸压下,秦玉轻轻一歪头,生生将夜恒的头错了过去。夜恒也将错就错,一口咬住秦玉的耳朵,尖锐的牙齿,细细的摩挲着秦玉的耳垂,轻轻地呵着气。

    “就算是凶猛,又如何?”

    秦玉勾着夜恒的衣襟,感受着夜恒如吸血鬼一般的埋首在她脖颈。吸血鬼,她喜欢这个词,对于夜恒来说,他就是吸血鬼,一个浑身散发着危险气息的吸血鬼。同时他也拥有着吸血鬼致命的吸引力,和如欧洲公爵一般的容颜。

    夜恒身形不动,依旧保持着将头埋在秦玉脖颈的状态,细细的咬着秦玉脖颈的皮肤。弄得秦玉全身起了鸡皮疙瘩,酥酥麻麻的,却不为所动。

    微微抬眸,看着门外黑黑的人影,伸出舌头舔了舔秦玉的脖颈。

    “小情人,你来蔓城,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门外,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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