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材王爷宠悍妃-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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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景点点头,正要说话,却听见院外有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有人来了。”
安知锦瞟了他一眼,他笑了笑,一个纵身,便已飞身荡进了檐下的横梁上,像是从未出现在这院中一般。
安知锦仍是淡定地喝着自己的茶水,心中却已经隐隐料到是什么事了。
果然,不过片刻,就见孙管家来了,他朝安知锦行了一礼,随后恭敬道,“王妃娘娘,户部的孙大人来了,说要见您,正在前厅候着呢。”
“我知道了,你先过去吧,我随后就到。”安知锦说着,起身回房多穿了一件外套,走出门口的时候,她抬起头,对坐在横梁上的池景吩咐道,“今天你就先回去吧。”
安知锦穿过长廊,来到前厅时,孙信丘正在前厅和秦子铭说话。
见安知锦来了,孙信丘连忙跪下,对她行了个大礼,“参见王妃娘娘。”
“孙大人不必多礼。”安知锦微笑着示意他起来,然后目光投向了坐在一旁的秦子铭。
自她那晚拒绝了秦子铭之后,已是好几日没见到他了,现在再看那张熟悉的脸,心中竟有一种五味陈杂的感觉。
发现安知锦在看自己,秦子铭脸上便立刻露出了一抹笑意,“夫人,你来了,孙大人说有事要和你商量呢。”
“所以,你是不是……先回避一下?”安知锦挑眉,她不想把秦子铭也卷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中,所以包括富贵堂在内,到现在都没告诉过他。
“本王觉得还是在这里听听是什么事比较好。”秦子铭的脸上仍是和煦的笑意,语气却是不容置疑的坚定,“孙大人,您说呢?”
孙信丘从刚才开始就觉得这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有些怪怪的,但是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更不敢妄自揣测,现在秦子铭这样问他,他便也有些为难,“这……王爷说得是。”
“那孙大人就说吧,本王也想听听,到底是什么事,孙大人要找王妃娘娘商量。”
秦子铭的语气十分和善,孙信丘听着头上却冒出了一滴汗,原本,安知锦不过是个女子,不该参与朝堂之事,他要商量也是该找秦子铭的,但是这事……他心中十分犹豫,不知道到底该不该说。
“孙大人有事就直说吧,王爷又不是什么外人。”安知锦见孙信丘一副左右为难的样子,不禁失笑,说起来,这位孙大人,其实还真是个值得培养的人才,除了在为官原则上有些迂腐,但是做人可是一点都不古板的。
“是。”孙信丘得到了安知锦的允许,便侧身往旁边站了一步,示意一直侍候在堂外的一个小厮进来,那小厮手中捧了一个红木匣子,孙信丘上前一打开,只见里面整整齐齐摆着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王妃娘娘请看,这里是一千两银子。”
安知锦看着那一锭锭银子,忍不住笑出了声,倒是秦子铭皱起了眉头,不明白这两个人到底在搞什么鬼。
“下官按照王妃娘娘的指示将以往写的那些折子托人给皇上呈了上去,皇上一看,果然大发雷霆,然后罚尚书大人闭门思过,暂时交出了一切职权。”
安知锦点点头,这些她早就已经从池景那里听说了。
“不仅如此,皇上还命下官全权调查此次私吞朝廷赈灾粮食和银两一案……”
“恭喜孙大人,恭喜恭喜,看来孙大人不日就能升迁了,待到结果证据确凿之日,说不定就一跃成了户部尚书呢。”安知锦连忙向他道喜,这才是她真正的目的,上次赈灾之策,不过是送孙信丘一个小小的礼物罢了,这才过了多久,皇上就对他再次委以重任,明摆着是器重他了,朝中那些一有风吹草动就知道的朝臣现在肯定都是拼了命的想要结交孙信丘——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若是李润倒台,孙信丘很有可能就是下一任新尚书了,他现在朝中到底有多红,可想而知。
“王妃娘娘何必挖苦下官呢,”孙信丘苦笑了一下,这几日他府上的门槛都快被踏破了,每天都有一大堆人来送礼,他从早到晚根本接待不过来,累得是腰酸背痛腿抽筋的,“正如娘娘您所料的,五殿下今日一大早就亲自来下官府上拜访了,还送来了这一千两白花花的现银,将下官大肆赞扬了一番,还叮嘱下官一定要秉公办理此事,待到这事结束后,他一定会在皇上面前多为下官说几句好话。”
“他这是想拉拢孙大人你呢,你应该高兴的,怎么还苦着一张脸呢?”安知锦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不管是秦修阳也好,还是秦辉也好,他们肯拉拢的人,一定都是手握重权的人,换言之,秦修阳现在看得起孙信丘,也正说明了他的前途有多光明。
孙信丘今年不过三十多岁,相较其他朝臣来说,算是极为年轻的,可是他这么年轻就已有这么大好的前程,日后还用多说吗?秦修阳自然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想着趁他还没有身居高位平步青云之时就来收买他,让他以后成为自己的心腹,踏踏实实为自己做事。
“下官不敢。”孙信丘摇了摇头,他身处朝中,以前虽混得不如意,但却也不是傻子,自然看得出朝中的党派纷争,秦修阳这明明是有意拉拢他入自己那一派,可是他也十分清楚,党争完全就是在拿自己的性命前途在赌,赌对了,后半辈子荣华富贵享之不尽,可若是赌输了,那下场就十分凄惨了。
他只是想做个为国为民的好官罢了,对这些事情,实在没什么太大的兴趣,不管未来的君主是秦辉也好,秦修阳也罢,谁处在那个位置上,他就尽忠于谁。
“这些银子下官不敢中饱私囊,所以特地拿来请王妃娘娘定夺。”
“这银子既然是五皇子送给孙大人的,孙大人收着用便是了,何必多虑呢。”安知锦微微一笑,她最看重孙信丘的一点就是,此人虽穷却不贪财。
“可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孙信丘自然知道五皇子的银子不是这么容易白拿的。
“你不要向他表明任何立场就好了,既不要说愿意为他效力,也不要直接拒绝,至于这次的事,你只需按照皇上的意思去办就好了,天塌下来,有皇上撑着,你不过是奉命行事罢了。”秦修阳想要的,也不过是这个事情的真正结果罢了,他不可能知道秦辉私吞朝廷赋税一事,但他明显知道,李润是秦辉的狗腿子,若是此次能将其扳倒,那简直是大快人心。
“更何况,再过不久,太子肯定也会派人来拉拢你的,”安知锦的笑容中带了一丝深意,“孙大人,如何在他二人之间周旋,就要看你自己的了。”
第一百一十章 悔悟()
刑部大牢里,阴暗潮湿,湿气极重,混着各种发霉的味道,让人几欲作呕。
斜前方的小木桌上,几只粗碗,一瓶薄酒,一碟花生米,几个狱卒正围在一起闲谈,昏暗的油灯,照在他们的脸上,投在墙壁上的影子有些扭曲。
光线自小小的天窗上透进来,照着倚在墙根一动不动的人身上,宛如一具毫无生命的雕塑一般。
自被关进这刑部大牢,已有半个多月了吧,这半个多月来,日夜颠倒,浑浑噩噩,程秋韵几乎不知道自己每天到底是怎么度过的。
此时的她,头发散乱,浑浊而又空洞的目光直视着前方黑漆漆的墙壁,脑子里细细回想着自己这只度过了十几年的人生。
她从小就没了娘,家徒四壁,几乎没有一件值钱的物什,亲爹又是个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的市井混混,每天都在外面喝得烂醉如泥,回来之后便揪着她的头发打她,所以从小,她身上就是青一块紫一块的,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她也没有朋友,别的小孩总是指着她嘲笑她的时候,她能做的也不过是狠狠瞪回他们一眼。
她不是不想反抗,而是不能,记得六岁那年,几个调皮捣蛋的小孩围着她欺负她,她捡起地上的一块砖头就把其中一个拍的当场头破血流,结果可想而知,那小孩的父母带了一大家子的三姑六婆七大姑八大姨来将她家门口堵了个严严实实,硬是要找她爹赔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那是她一辈子都没见过的大钱,平日里穷得饭都吃不起,又怎么可能赔得起这钱呢?
她爹一怒之下,当众把她打得倒在地上爬不起,几乎半条命都没了,还口口声声叫着要将她卖进青楼去。那找上门来的人家,见她被打得奄奄一息,又清楚她爹平日里好赌的性子,知道她家确实拿不出这钱,心中起了一丝怜悯之心,答应不追究了,她这才逃过一劫。
从那以后,无论别人再怎么欺负她,她都不再还手还口,只是默默地忍着,因为她心中很清楚,自己家没钱,若是把别人打伤了,赔不起。相反的,她还希望别人下手能重点,若是将她打伤了,还能上门讨几文钱。
在她八岁的时候,她那丧妻已久的赌徒爹终于不知道从哪里给她找回来了一位继母。程秋韵到现在都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那个女人时的情景——她穿了一件大红色的小棉袄,一条白底蓝花的厚棉裤,生了一张白白净净,温婉可亲的脸,笑起来的时候脸上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现在想来,她的继母王氏比起那些大户人家的夫人小姐,相貌只能算得上一般,可对于那时的她来说,无疑是觉得王氏美得像仙女一般。
王氏是一个丧夫的寡妇,那年也不过二十三四的年纪,见了她的时候就将她拉到自己怀中好生疼惜了一番,末了还往她的衣兜了塞了几钱银子和几粒糖。
 ,她现在却是有些记不清了,只记得那糖果极甜极甜,是她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家中娶了新妇,她那不成器的爹似乎也打算重新做人,好好过日子了,每日也开始下地干活,家中的日子眼见也开始好转了……本以为以后能过上好日子了,却没想到还没到一个月,她爹就又开始天天出去鬼混了,终于,在一个喝醉了的夜晚,她爹第一次动手打了王氏。
她到现在都还记得,当时王氏被打得脸都肿了,嘴角淌着血,抱着她,肩膀一耸一耸的,大滴的眼泪从那双美丽动人的眼眸中滚落了出来,却从始至终都没有哭出声过。
她当时内心极度愤怒,她无比地恨她那不成器的爹,恨不得拿把刀砍死他。可是愤恨之余,她也十分害怕,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像亲娘一般疼爱她的人,若是连王氏也不堪忍受一走了之,那她的日子岂不是又回到了以前那般暗无天日的黑暗中了?虽然每日看着王氏过着又穷又凄惨的生活,但是在这件事上,她是有私心的,无论如何,她都不希望王氏离开。
终于,王氏有了身孕,她也终于可以放下心来了,因为她知道,王氏不可能再离开这个家了。生了程星野之后,王氏的身体每况愈下,在每日的操劳和她爹的经常性毒打之下,王氏最终还是病倒了,这一病,就是一年多,她爹见此,索性再也不回家了,从此杳无音讯,只留下她和卧床不起的王氏,以及才一岁多的程星野。
那一年多里,她变卖了家里所有的东西,要在农忙的时候帮别人收了一个月的麦子,才终于从镇上请了一个郎中来给王氏看病,那郎中看了之后,说王氏身体虚弱,需要调理,便开了一个药方子。可是她家穷得连郎中都请不起,又怎么可能有买药的钱呢?
王氏也无数次想过一死了之,可是她死了家中的两个孩子怎么办呢?程秋韵不过十来岁,而她的儿子程星野才一岁,可是她活着,也不过是苟延残喘,不仅什么都做不了,还拖累着这个家。
她努力着,熬到了第二年的春天,然后在一个春暖花开的夜晚,终于还是没熬过去。
从那以后,程秋韵就开始了与程星野相依为命的日子,可她只是一个小女孩,根本赚不到钱,又拿什么养程星野呢。于是在那一天,她终于在无可奈何的之下偷了四个包子,而那包子铺的掌柜的竟然没有发现。
她第一次尝试到了偷东西所带来的好处,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最后更是加入了一个小偷联合会,成为了一个专业的小偷,因为自有天赋,再加上会里的前辈们传道授业,她的偷盗技巧也越来越厉害,最后竟然成为了远近闻名的神偷。
这几年来,她偷过的东西很多,其中不乏许多价值连城的玉器宝石,古玩字画,有时候她就在想,若是她早日走上这条路,偷些值钱的东西回来,或许王氏就不会死了吧。
想起那个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的妇人,她的心中总是有几分遗憾自责。
如今她是因为偷窃被关在刑部大牢,等待她的必将是严厉的惩罚——敢偷盗太后所赐的圣物,天底下也没几个小偷敢有这么大的胆子吧。其实她已经后悔了,在来盛京城之前,她就已经决定金盆洗手,以后规规矩矩做人了,可是联合会的人不会这么轻易放过她,她被逼无奈,终于还是再次下手了。所以得到这种结果,也是她罪有应得,只不过她心里放心不下程星野。
若是时光倒流,能够让她再选一次,她肯定也会毅然选择这条路,不这样,她和程星野可能早就不知道饿死在哪里了。有时候她也很想不通,为什么那些高官富人一顿饭可以吃掉他们十多年的饭钱,难道就因为他们出生贫苦百姓之家,他们就该死吗?
这个世界,真是太不公平了!可是她又能怎样呢?
程秋韵的嘴角逐渐浮上了一丝讽刺的笑意,她的星野,她最亲爱的弟弟,现在怎么样了呢?星野每天晚上睡觉之前一定要拉着她的手,听完她讲的故事才会睡着的……
空荡荡的牢房里,忽然传来了一阵不急不缓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正朝这边走来,没多久,牢房前便出现了一抹身着粉白罗裙的影子。跟随在后的狱卒打开了房门,那钥匙和锁链碰撞的声,在她早已习惯了的寂静的牢房中显得格外刺耳。
墙壁上的油灯亮起,给这阴冷潮湿的牢房里带来了一丝暖意,安知锦走了进去,她直接走到了程秋韵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面前这团小小的黑影。
她还记得当日程秋韵跪在她面前,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