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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

红楼重生之代玉-第124部分

小说: 红楼重生之代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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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家都被怪病折磨的情况下,唯一让人欣慰的是:人们并不互相折磨。

    强盗们彼此都是手足之亲,并没有互相争斗,而他们在患难面前表现出了高贵的节操,也没有把身体里仅剩的力气用在折磨福珞主婢上。

    福珞觉得这跟她听说的强盗行径相差太远了。她越发觉得这是个梦。

    再后来,她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范娘子?”她微弱的打招呼?

    “范娘子?”旁边有强盗道,“饭娘子还差不多!她是人肉馒头娘子。”

    福珞以为这是开玩笑的。但“范娘子”简简单单就承认了:“我开馒头铺子出的道,做得一手好人肉馅的馒头。人家叫我馒头娘子。我嫌不好听。他们有人说我长得像狐狸,再说狐狸也是吃肉的,就叫我狐娘子了。这个外号,从前没人叫过,我很中意。你可以这样叫我。”

    “……为什么?”福珞虚弱的问。

    “什么为什么?我又不真姓范,总不能老听你叫我范娘子吧。”

    “为什么要做人肉馅?”福珞问。

    “哦,因为不想浪费。”这次狐娘子回答得更直白。

    不知为什么,福珞觉得狐娘子这次说的也是真话。

    尽管被狐娘子拐来,病陷在这种地方,福珞可说是被狐娘子害得相当惨。但狐娘子说话,福珞仍然肯相信。这也真是怪极了的事情。

    “——狐妹子,你又没染病!”有强盗终于发现了,“你进来干什么?嫌命长?快出去!”

    “安心。我是来收拾你们这百八十斤肉的。”狐娘子板着脸把人家呛回去,板着脸留在这里,端汤倒水、除污埋秽,做着做着忽然就发现多了一个人,帮着她做苦做累的。

    狐娘子先还以为是个病得轻的,在帮她忙,她还挺感激的,定睛一看可就炸了:“小韬!你干什么来了?”

    “染了病嘛。”迟韬道。

    狐娘子把他上下一剜,更怒了:“你染个鬼的病。”

    “跟你一样的病呗。”迟韬吐舌头。

    “你给我出去。”狐娘子动手揪他。

    “不行不行。”迟韬跑得比兔子还快,躲在另一个角落里,正色道:“既然进来了就不能出去了,你难道想我把病气过给大哥还有盐杠子他们?”

    “你——”狐娘子咬牙,“你疯了!”

    又有坐在地上的强盗叨咕:“他倒不是疯。”

    “那是脑子进水!”

    “你还不知道他脑子里进的啥?”那强盗道,“狐狸真是看别人聪明,看自己蠢。”

    狐娘子瞪着迟韬:“别说他是为了我来的。”

    迟韬挠头:“就是为姐姐来的。”

    狐娘子冷笑:“别!我担不起这个虚名!”看着福家丫头,本来想重提他非礼人家的事,想想,算了。懒得费这个嘴。反正迟韬爱采花也不是什么秘密,还差点被正经的侠客拎刀砍了。进了盐帮之后,规矩严,他爹怕他死在刑司的刀下,耳提面命他不知多少次,他总算知道犯规的花案不去做,但方便时候还是乐意搞七捻八。

    狐娘子可不乐意跟他捻搞!他还特别乐意给狐娘子抛媚眼。狐娘子每每恨不能把他吊起来打一顿。

    可他今天自愿进了病窟,到底又是为什么呢?

    迟韬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他爱睡女人,这是真的。体内与生俱来的**嘛!也实在扑灭不了,对不对?狐娘子说他淫贼,他也只好认。

    但是对其他女人,他想宣淫;对狐娘子,他却肯把命奉上。

    于是他就带着他的命进来这里了。出不去的话,就出不去算了。反正他这一生都稀里糊涂的,走到哪里不是个死呢?死在这里也不错。

    狐娘子也没有再赶他,他就赖在这里了。忙了一天,晚上累瘫在稻草垛里,连爬过去非礼福小姐的力气都没了。他阖上眼睛,似乎听见清脆的鸾铃声。

    奇怪,为什么车子上的铃铛,跟鸟儿又没关系,为什么会被称为“鸾铃”呢?

    他没读过书,不知道《礼》云:“行,前朱雀。或谓朱鸟者,鸾鸟也。前有鸾鸟,故谓之鸾。鸾口衔铃,故谓之鸾铃。”

    ——从这一段来,车铃、马铃,渐渐的都被称为鸾铃。

    这种铃铛往往是铜制的,用丝带子系在车上、马上,行起路来,摇动间声音清越。

    也有人把它两枚一穿、三枚一束,挂在门前或者窗前,风一吹,同样动听。

    路边某家小旅舍里,有一扇门前,就挂着这样的铃。

    门一开,铃铛就会发出清越动人的声音。

    小二们就知道:哦,老板出来视察了。

    那扇门是老板的门。

    老板很认真,每天总要视察一下。老板也很善良,生怕小二们受惊吓,提前给他们一点通知。

    他们就知道把小帐藏好、把死老鼠藏到桌底、把投诉的客人藏到门外。(。)

三十九 红漆已班驳() 
老板的身体很娇弱。等小二们把该藏的都藏好,老板才出现在店堂里。

    迟韬那天是第一次在这小旅舍吃饭,他伸长了脖子等着看女老板——准是个俏姐儿。不知为什么,他这样想。

    或许对于路上憋久了的客人来说,只要对方雌性,年龄不小于八、不大于七十八,生得不至于比猪肥、比猴瘦、比画城的山骨更崎岖,那就称得上俏了。

    迟韬望着小旅舍楼梯下通向后头的那扇门。

    那扇门很窄。

    他看见一个白发、盲目的老太太出现在门口,一只手拄着根拐杖,另一只手,由一个黑衣的仆妇搀着。

    迟韬郁闷的耷拉了一下眉毛。

    然后,老太太进了门,黑衣的女人也进来了。

    客人才看见,黑衣的女人并不是仆妇。她挽着个很老气的发髻、穿着很老气的衣服,面孔却该死的年轻。

    神情出奇的静,说不上很美,但眉宇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媚人的气韵。

    那气韵就仿佛江南的六月初,天已有些热了,很快会叫人吃不消,但现在却还不至于,尤其在黄昏,那温暖的气息有如实体,比体温凉一丝、离窒息浅一缕,如绸缎般落下来,面孔前萦回不去。叫人有点心慌,叫人想挥手打开它、跺脚唬开它。

    老太太向黑衣女人偏了偏脸。

    这黑衣的女人立刻收敛了与生俱来的媚态,换了冷若冰霜一张脸,对谁也不看、对谁也不理,只是凝眸专注地扶着老太太,在店堂里走动。

    老太太的拐杖在这边点点、那边碰碰,问伙计:“你们还好吗?”

    伙计响亮地回答:“好!”

    老太太逛完了,问黑衣女人:“店里还好吗?”

    黑衣女人道:“挺好。”

    “我看也挺好。”老太太满意道,“哎哎,他快回来了,你去迎一迎。”

    “好。”黑衣女人没有半分迟疑、或者废话。就这么顺畅地答应了。

    但她没有出去。

    她先把老太太送回房里。

    迟韬吁出一口气,可以向小二们、以及熟客人们打听了:“这什么人?”

    小二们和熟客人们都很乐意八卦给他:“本店老板娘、还有老板娘的女儿!”

    “怎么老板娘这么老!她女儿又这么、这么……” 迟韬“这么”了半天,形容不出来,转而问:“她们尊姓大名呢?”

    “哎、哎!”

    “啥?啥?”

    ……鸡同鸭讲了半天。迟韬才明白,老板娘的尊姓大名没人知道,至于她的女儿么,老板娘会叫她为:aiai。

    迟韬很想知道是哪个ai字。

    原来是好爱好爱的爱,加个口字旁。

    嗳。

    深闺里的小姐。看着轻雨打薄窗边杏黄的叶儿,娇软地叹了口气:嗳。

    连着叹,就成了黑衣女儿的名字。

    “为什么取这么怪的字!”迟韬摇头,“不吉利!”

    谁说不是呢?

    太古怪的、太美好的、太软糯的、太固执的,统统都是不吉利的事。如果说人的一生基调由名字定下,那最好像家明、福生、桂香、爱华——才是通和明达、宜室宜家的好名字。

    然而世上总有些怪人。

    黑衣女儿把老太太送回屋里,又出来了。

    这次她抬起眼,在店堂里望了一遭。

    闹哄哄、庸俗粗糙的店堂,忽而就变成了明澄的春塘。塘里所有人,都是她眼波里养的鱼儿。

    并没有一尾鱼儿能跃上她的心坎。

    她又垂下眼去。水波流竭。她拧身出门去。店堂里终于喘过一口气。又变成了闹哄哄、粗糙庸俗的店堂。

    然而这闹,跟原来的闹已经不太一样了。

    有的人,只是走过而已,就已经把空气都改变。

    嗳嗳往店后去。

    店后有一座小丘。

    那小丘其实是有点突兀的。不像一般的丘,往往四面和缓地升起、又降下。这座丘边缘比较陡。

    有两个小伙计正在后门那儿互相挑水泡。其中一个的情形很严重,腿上被行李带子摩得火辣辣的疼,走路姿势随之变得怪异,像只跳舞的螃蟹。到地儿伸手一摸,已经打了大片的水泡,解开看看。就像一嘟噜一嘟噜的葡萄,晶莹可爱。

    “那要赶紧挑啊!”他同伴很吃惊。

    “别了。别了!”小伙计很怕。

    他说他刚到工坊作苦工时,手上也打了泡,也有人说非挑不可。就给他挑了。结果就烂了。他哭。人家还吹胡子瞪眼嘲骂他:“这都能烂!你可真行!”抓一把炉灰给他压上。痛入骨髓。

    唯一能与此痛媲美的,只有冻疮。

    他实在不想再来一次。反正这水泡不挑破、也不碰它的话,好像也就不疼了……

    他伙伴手已经伸向他的裤子。

    “干啥干嘛?”小伙计护住贞操带。

    “看看。”他伙伴道。

    “不给。”小伙计要后退,挣扎间水泡被擦到,痛得眼泪都要出来了,“杀人——”

    乌黑的衣襟正要飘过。又凝住。

    嗳嗳定睛看看怎么杀人了。

    两个小伙计也看见了她,愣了愣,那个伙伴就问她:“大姐,他有水泡,你有办法帮忙吗?”

    迟韬放下了嘴里咬的稻草杆。

    他一直睡在屋角边儿上的稻草堆里,像只猫,也没人发现他。如今他觉得该出来了。谁叫小伙计那么没眼力见儿!这种地方的水泡,叫人家美女来帮忙?亏他们想得出来!还是他来就好了。

    在他现身之前,嗳嗳先回绝了两个小伙计:“哦,我还有事。”她这样简洁的回答完,眼里闪过很奇怪、很奇怪的神色,然后就悠哉离开了。

    往小丘上去。

    她一步步地爬上丘顶。那里可以望见官道。她面对官道站定,然后就站在那里了,任风吹动她的衣襟。

    迟韬觉得她像望夫岩。但是她太年轻了,不像有个未归的丈夫。她长得又太美了,不适合当个望门寡。也许她也在等朋友吧!谁呢?这么重要,让她等了这么久?迟韬就望着她。一直望到红红的太阳、渐渐朝绵绵的地平线落下去。

    古道西风,来了一匹倦马,马上有个风尘仆仆的人。他的马看起来很疲倦,他也满身风尘。但肩背仍然挺得很直。

    迟韬又把稻草杆从嘴里抽了出来。他讨厌这个人。

    尽管以前从未相识,但道上混久了,他一眼就知道,这个人也是江湖人,而且像他一样年轻。而且不比他丑,更要命的是,比他会装逼。

    这个策马而来的英俊江湖人,满脸都是:“哥流浪久了。哥不怕流浪。世间最可怕不是疲倦,而是空虚。谁能弥补我的空虚”那样的金句名言。

    如果他倚马一立,四十五度角低头,把这样的金句名言用淡淡闲闲的口气问出来,迟韬知道有很多小姑娘不会拒绝。

    迟韬之所以知道这个,因为他试过。

    他喜欢采花,但跟其他采花贼不同的是。他尽管爱看花嗅花把玩花,而不问花自己的意见,但在真的把花采下来之前,他还是要办一道两情相悦的手续的。用哄的也好骗的也好买的也好,总之这件事要两个人都愿意,那才有意思。

    可惜有的小姑娘就是不愿意,嫌他太不正经。

    迟韬一开始还以为这些小姑娘喜欢那种迂腐夫子,碰了几次壁之后才发现,原来她们喜欢的是这种端起架子的装逼犯!

    为了讨花儿的喜欢,迟韬也只好跟着装。可惜有句老话。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某些眼界高的小姑娘,还是嫌他“轻佻!我才不信你!快滚!”

    迟韬悲伤的滚了几次,以后每当看到有这种天生装逼犯的男人,他就牙痒。

    这位黑衣美女嗳嗳姑娘看起来很懂事。应该不会被装逼犯唬住吧?迟韬尽量乐观的想。

    而马上来的装逼犯——不不,英俊江湖人,也看见那土崖上飘飘的衣裳,于是勒马,仰头。一袭青黛的衣裙,于他却似见到了眩目的太阳。

    “你要敢直接约她。我就约你出去单挑,找个水,淹死你!”迟韬暗暗摩拳擦掌。

    他低估了这位英俊江湖人。装逼犯之所以成其为装逼犯,必有不同于常人之高明处。英俊江湖人问嗳嗳:“你在等人吗?”口气暖和亲切。

    迟韬不由得蹲地画圈圈想着:他如果能有这样的口气,就像刀客有了把宝刀装备,泡起妞来是会多么无往而不利啊……

    嗳嗳果然收了冷峻脸色,缓颜回答英俊江湖人:“我在等人。”

    “天色晚了,他还不来吗?你等了多久了?”英俊江湖人问得如此关切。迟韬听到心里碎裂的声音。因为嗳嗳对她笑了!她笑得好像茶水里泡得舒展开的桃花,缱绻柔媚。她回答英俊江湖人:“我已等了十八年。”随后她更问他道:“你留下来罢?”

    迟韬蹲下去拣一地破碎的心去了。

    好吧好吧!他像壁虎一样,再生能力非常强悍。他想:嗳嗳是开店的嘛!开店的请过路人进店住着,不是很正常很正常嘛?

    想是这样想,他还是悄悄跟了进去,生怕嗳嗳被装逼犯给骗了。

    太阳已经落了下去,嗳嗳托着一盏油灯领他上楼,昏黄的灯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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