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大明星-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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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台上看去,宋铮一眼就认出那个光着膀子,露出两扇儿排骨,一副老农民长相的人是曾经赫赫有名的魔岩三杰之一的张储。
宋铮上辈子听过张储的歌,从来都没听明白过,但是他低下的音乐鉴赏能力,丝毫不影响他一边听着张储的歌,一边流眼泪,一边体会着整个人莫名其妙升华的过程。
“小宋!过来!”陈宇凡走着走着,发现宋铮站着不动了,走过来拉了他一把,“带你认识几个人!”
音乐声震得宋铮脑袋晕乎乎的,被陈宇凡拉着到了角落里,那里一群人正围坐着拼酒,陈宇凡一把将宋铮推过去。
“哥几个!缓缓手,给你们介绍一小兄弟!”
喝的正热闹的一帮人抬头,看着宋铮,接着酒吧昏暗的灯光,宋铮也看清了这些人的长相,激动了。
抱着酒瓶哭的长发颓废男是禾勇,一身铁链子神情傲然的是高棋,眯缝着眼半醉半醒的是郑均,神游天外一脸文艺气息的是许巍,那个鼻子上架着黑框眼镜还十分文艺的正是日后拼头条的汪老夫子。
宋铮突然邪恶的想,要是往人堆儿里扔个手。榴。弹的话,中国摇滚仅剩下的那口气,也就该咽了吧。
第二十一章 乌托邦()
陈宇凡和胡海全在这帮人里头算是最正常的了,因为他们还没来得及学会沉默,就被拉进了流行音乐的圈子,更加不会因为对现状不满,脑袋里时不时的冒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念头。
“给大家介绍一下,宋铮,今天刚认识的小兄弟,带来给大家见见!”
被这么一大帮摇滚病人盯着,饶是宋铮都不禁尴尬,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两只手都不知道该往什么地方搁。
陈宇凡按着宋铮坐下,在宋铮身边的是郑均,这个时候的郑均还没有剪去他那一头长发,看上去挺有文艺范儿。
“嘭!”
宋铮正琢磨着要不要做个自我介绍什么的,一瓶酒突然墩在了他的面前。
宋铮一抬头,正迎上禾勇那半睁半眯的醉眼:“是朋友,就把这瓶酒给喝了!”
陈宇凡刚要说什么,被宋铮给拦住了,一把抄起面前的啤酒,一仰头,瓶口往嘴里一放,直接倒了进去。
重生之后,这还是第一次喝酒,不过宋铮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很显然,以前的那个宋铮同样也是酒场高手。
没用十秒钟,一瓶啤酒便下了肚,把空酒瓶放在桌子上,宋铮感觉他们这个小圈子的气氛都不一样了。
“哟!痛快人!”郑均也睡醒了,坐直了身子,一副自来熟的样子,揽着宋铮的肩膀,“陈涛!你带来的小兄弟和你丫可不一样,让你丫的喝酒,比给牛灌水都难。”
陈宇凡咧着嘴笑,他的原名就是陈涛:“谁跟你丫似的,酒桶里泡大的,就哥们儿这破肝脏还敢学着你们拼酒,我还没活够呢!”
郑均摆摆手,一脸的不耐烦:“听你丫说话就来气,赶紧把张储换回来!”
“得嘞!”
陈宇凡像个店小二一样,吆喝一声,便上了台,和郑均他们这帮摇滚老炮儿比,他也就是个小字辈,上台将张储替换下来,看到陈宇凡出现,酒吧里的客人们顿时发出一阵尖叫声。
郑均撇了撇嘴:“瞧见没有,跟现实认怂的,这会儿都TM红了!”
宋铮听了,随口问了一句:“那你呢?”
郑均没料到宋铮有此一问,楞了一下才说:“我TM是被饿进来的!”
宋铮笑了,虽然算不上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但是上辈子接触过很多这类人,对他们这些人的心态非常了解。
他们一边坚持着自己的摇滚理想,渴望得到社会的认同,但是却又不得不面对曲高和寡,顾影自怜的现实,有的人对着现实屈服了,唱起了那些他们以前十分鄙视的歌,有的人继续坚守,但终归会被残酷的现实打趴下。
看看四周,宋铮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陈宇凡和胡海全称这里是他们的老窝,台上的陈宇凡刚嬉皮笑脸的说了一句“一首最美,送给大家”,酒瓶子差点儿飞上了台,这孙子继续臭贫的和台下的客人逗闷子,然后规规矩矩唱了一首崔健的《一块红布》,博得了满堂彩。
原来在这里,无论是郑均他们这些摇滚老炮,还是来这里的客人,他们实际上都是中国的摇滚病人,从摇滚兴起的那天开始,就梦想着有朝一日,摇滚乐能为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发声,但梦在红矗浅⊙莩峤崾螅鸵丫扑榱耍墒撬且廊怀两诿卫铮拘巡还础�
既然是梦,他们这些人自然需要一个可以让他们把这个梦继续下去的地方,于是这家红星酒吧便出现了。
整天泡在这里的,都是一些摇滚病人,而这里对那些病人来说,就是最后唯一还能坚守的乌托邦了。
这也是为什么陈宇凡戏称自己要唱《最美》的时候,下面那帮人会有那么激烈反应的原因,在他们听来,《最美》也算是歌吗?
“他就是个孙子,怎么总是不长记性啊!”高棋笑着,说完看向了宋铮,“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宋铮!”
高棋眉头微皱:“这名我好像听过,你认识展涛吗?”
宋铮点头:“认识!以前一起在夜总会唱歌!”
高棋笑了:“我和他以前组过乐队,前几天听他提起过你,说你吉他弹得不错。”
吉他,宋铮确实拼了命的练过,最开始是因为喜欢上了,后来等到兴趣淡了,他觉得这好歹是门儿手艺,也就没放松过练习,有的时候,一弹就是一天,两只手肿的跟猪蹄一样,就放在热水里泡着,缓过来之后接着练,如果单论吉他的话,宋铮自问不比他们这些专业的差。
听宋铮也是唱歌的,而且吉他弹得不错,大家也都来了兴趣,他们这些人,一辈子没别的本事,唯一感兴趣的就是音乐。
“你和陈涛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汪老夫子开口说话了。
“今天一起拍戏,就认识了,张园的戏!”
听到张园的名字,好些人都“哦”了一声,显然,他们都是认识张园的。
“你还是演员啊?你刚刚不是说你是在夜总会唱歌的吗?”
关于自己的职业,宋铮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貌似他现在也没个正经的事由,如果卖唱算工作的话,他倒是勉强可以自称个流浪歌手什么的。
“凑巧被瞧上了,我也闲着没事儿,就答应了!”
宋铮跟着这帮人闲聊着,时不时的灌下一瓶啤酒,酒这东西还真的是人交往的最佳媒介,很快,原本还非常陌生的一帮人,渐渐熟悉了起来。
用郑均的话来说:“这小兄弟挺好,一点儿都不装!”
这个时候,台上的陈宇凡唱了两首歌便下来了,许威起身走了过去,他是个不喜欢说话的人,宋铮来了之后,就没见他开口,上了台之后也是一样。
“唱歌!”
就好像是专门告诉别人他要干什么一样,说完这两个词,便低头拨动着琴弦。
许威的歌,宋铮一直都很喜欢,每次听他唱歌,总有种在路上走的感觉,海阔天空,心情会突然变得十分愉悦,现在也一样。
陈宇凡走了过来,挨着宋铮坐下,等许威一首歌唱完:“宋铮!你不上去晾晾!?”
陈宇凡一句话,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宋铮的身上,宋铮知道,推辞会被这帮人瞧不起,也没说什么,非常干脆的站了起来,朝着那个小舞台走了过去。
台上的许威见了,本来还打算再唱一首的,也停了下来,站起身,把吉他递给了宋铮,笑了一下,走人。
第二十二章 有点儿意思()
这红星酒吧这个摇滚窝子,并不是只有郑均,禾勇他们这帮摇滚老炮儿才能上台唱歌,只要愿意,谁都能上去喊两嗓子,所以当宋铮顶替许威出现在台上的时候,酒吧的客人们也没觉得奇怪,照样该喝酒喝酒,该聊天聊天,也有人看看台上,等着宋铮开嗓儿。
拨弄了几下琴弦,感觉比自己那把强多了,回头跟乐队的几个人说:“我唱我自己写的歌,麻烦哥们儿给打个点。”
鼓手应了一声,其他人也没下台,一个个抱着自己的乐器,看着宋铮,眼神没有嘲弄,反倒是十分期待。
宋铮稳了稳,起了前奏,郑均他们那帮人听了,一个个都来了精神。
“哟!民谣的,今儿个真应该把高胖子和王阳给喊来!”
郑均说的高胖子自然就是高小松,王阳则是民谣巨匠老狼的本命,这俩人算是中国民谣音乐的领军人物,只可惜在他们之后,民谣就再也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歌手了。
“没听过!”只是听了前奏,汪锋便听出来,这是一首新歌,“陈涛!你这小兄弟自己写的?”
陈宇凡看着台上的宋铮,说:“倒是听张园说了,小宋自己写了一首歌,我也是第一次听。”
这个时候,胡海全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刚刚一进门,他就消失了,这会儿才出现。
“有点儿意思!”郑均搓着下巴,也没有了刚才那副慵懒的模样,坐直了身子,静静地聆听。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
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
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
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
“我艹!”汪锋被震了,难得爆了句粗口,“陈涛!这孩子不是你们滚石准备捧的新人吧?”
陈宇凡没说话,他也被吸引了,胡海全回答说:“这倒不是,我们也是今天刚认识,不过我现在准备向公司推荐他。”
在座的可都是中国乐坛扛鼎的人物,他们可不是只会在舞台上蹦蹦跳跳,或者假唱的偶像,他们的身份是音乐人,作为音乐人,是不是好的音乐,只要用耳朵去听,他们就能判断出来。
好的音乐,不是通过旋律就能决定的,关键是要看是不是走心,宋铮那边一开口,他们就立刻有了判断,这是一首能够直接扎进人心里去的歌。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强说着忧愁的孩子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把你的青草带回故乡
……………………………。
在场的这些大咖,全都被宋铮的一首《斑马斑马》给震了,就连已经喝醉的禾勇都强撑着坐直了,一边听着宋铮的歌,一边流眼泪。
他们的音乐素养,对一首歌曲的感悟,显然不是宋铮能比的,上辈子,宋铮听了无数遍,才听明白了,这首《斑马斑马》词曲之中,所蕴含着的深意,他们却立刻就领悟了,歌曲当中的每一句唱词,都直指他们内心最不想被人触及的地方。
他们这些人,都是从年少轻狂走过来的,谁还能没遇到过一个让自己终身难忘的女孩儿,谁还能没有过一段无始无终的恋情。
只是,他们不愿意去回忆,也不愿意别人提及,他们只想自己默默地守着,然后用一辈子去忘记。
可是今天,他们珍藏了许多年的秘密,好像一下子被晾在了光天化日之下,所有不愿意被别人看到的部分,被硬生生的从心脏撕了下来,血淋淋的。
要说感触最深的就是许威了,当初他初到燕京的时候,曾有一个女朋友,那时候,两人为了在燕京生存下去,拼尽了自己的所有。
最后,女朋友累了,尽管两人还彼此深爱着对方,却也只能无奈的分离,人不能永远靠着梦想生活,想要活下去,现实的那一部分,是无法回避的。
许威流泪了!
这让坐在他身边的高棋非常惊讶,在他的记忆当中,许威自从和初恋分手之后,就再也没流过泪,只是变得越来越沉默,今天这是怎么了?
酒吧内的客人们也被宋铮的这首歌给吸引了,原本还在喝酒聊天的客人们,一个个都安静了下来,整个酒吧,除了宋铮的歌声,琴声,再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强说着忧愁的孩子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把你的青草带回故乡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我只是个匆忙的旅人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要卖掉我的房子
浪迹天涯
唱完最后一个字,宋铮突然用力的拨动着琴弦,铮铮铮铮铮铮的琴声,好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子,狠狠地扎在了人们刚刚打开的新房那最柔软的地方,让人们毫无防备之下,感受到了一种刻骨铭心般的疼。
歌唱完了,酒吧内依然安静,所有人都在低头思索着什么,没有人说话,生怕打破了刚刚享受到的感动。
时间仿佛过了很久,直到酒瓶摔到地上的破碎声响起,人们才彻底清醒了过来。
只见郑均直接跳上了桌子,双手指着宋铮,大喊了一嗓子:“牛。B!”
随着郑均打破了沉默,所有人都很有默契的鼓了掌,虽然宋铮是他们并不认识的一个歌手,但是凭着这一首歌,他们就算是把首张拍红了,都认了。
宋铮唱完,放下吉他,起身刚要下台。
郑均又大喊了一声:“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郑均一开始喊,汪锋等人也纷纷打破了沉默,跟着起哄一样的喊了起来,紧跟着,酒吧的客人们也加入了进来。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宋铮愣了一下,低头思索了一阵,凑到麦克风前:“再来一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郑均听完,都不禁楞住了:“这TM什么歌啊!听着都觉得没牛 �
第二十三章 全灭()
一个人一把吉他,不管别人的眼神是期待还是冷漠,宋铮坐在椅子上,低着头,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手指不断地拨动着琴弦。
直到人们的心被琴声撩。拨到快要闷死的时候,宋铮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