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天灾之重回末世前 >

第107部分

天灾之重回末世前-第107部分

小说: 天灾之重回末世前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五嗷呜一声,一个不符合它体型的轻盈跳跃。少了杂草的遮挡,小五跟野猪撞了个正着。野猪见到小五也是一愣,可是后面那窝猪仔的叫唤声让它回神,再看到这个不速之客,更是狂暴起来。

    小五不做声响的微张开嘴,嘴里尖锐的犬牙露了出来,站在原地看着野猪朝它攻击过来。然后下一瞬野猪的惨叫声响彻整个林子。

    姚子清仔细一看,地上血淋淋的野猪獠牙,也不知是怎么被小五给弄下来。活生生的拔下獠牙,他都替野猪感到疼了。

    雷萧手里蓄势待发的匕首也放松了些。看来小五对付野猪是绰绰有余,对于小五的攻击力,估计还要重新考量一下了。

    小五大概觉得好玩,并没有一下子咬死野猪,而是想要将野猪另一只獠牙给弄下来。可是凭着动物的本能,也知道这个对手非常不好惹,于是开始狂奔着想要逃跑。

    小五哪能如它的愿,几步就追了上去,扑腾在野猪的身上,也不管那没弄下来的獠牙了,直接一口生生将野猪咬死了。不过满脸都是血有些不好受,打了好几个喷嚏。

    姚子清从树上跳下来,取出一些水直接给小五洗了洗它毛乎乎的脸。雷萧捡起那绳子丢给小五:“咬着,回家”

    姚子清将野猪收进空间,等到快到家的时候再拿出来,不然一路这么拖着也有几百斤的重量,还是很累的。

    小五咬着绳子,将那群不听话的小东西一路拖着。雷萧嫌它速度慢,跟姚子清没一会儿就跑没影了。小五踩着绳子不让那群小东西跑掉,朝着主人消失的地方嗷嗷叫了两声,最后见主人没回来,只好再次叼起绳子,一路拖着总是想要逃跑的小东西走回家。

    雷萧扛回了一只成年大野猪的事情很快就在村子传开了。现在虽然每天都有一部分人继续去寻找着水源,但还是有些人在林子里捕猎的。见到雷萧拖着的东西,眼冒绿光,不知道多眼馋。可是也知道自己没那个能力,连嫉妒都没法嫉妒,只能羡慕他们家又有好多肉吃了。

    雷萧没有将野猪带回家,酒席就在明天,所以直接把野猪拖到宋峰家去,丢到他们的院子里:“处理了吧,明天宴客”

    宋峰傻眼,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雷萧就施施然走掉了。看着院里的野猪,心里颇有些不是滋味,他已经准备好了一些药物等东西,打算去镇上换一些东西,现在天才刚擦黑,正准备去找一些想要去镇上的村民一起去的。

    宋峰的父母看着野猪沉默了一会儿,最终无奈的叹了口气:“以后啊,对媳妇好点儿,能娶上他们家的丫头,算你的福气了”

    宋峰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就开始杀猪了。他想要娶李文珊真心不是因为雷家。虽然也是去了雷家之后才熟悉这个女孩,但更多的是看她做事那么勤快,笑起来那么温柔好看,以后肯定是个贤妻。

    他之前也听说过李文珊家里人来村里闹的事情,似乎跟雷萧他们家闹的非常僵。原本还想着,他们家愿意收留李文珊是不是并不是很情愿,也可能李文珊在那个家里并不受重视或者生活的挺压抑的。

    所以想着既然看对眼了,就早点娶回家。以后过他们的小日子,也不会再碍着谁。不过现在一看,还是自己多心了,起码并不是他以为的那么不重视。

    雷征家跟宋峰家离得近,开了一扇门就是前后院的距离。所以看到宋峰还有宋叔两人处理野猪不怎么拿手,连忙过来帮忙。

    要说之前他也是不会的,连杀猪都没见过几次。这还得感谢雷萧家的伙食好,一搞就能弄到一些大型的猎物,这不会也得会啊。扒皮切肉去骨,做的那叫个顺手。

    宋峰看着笑得有些无奈:“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啊,有肉都不知道怎么吃”

    雷征呵呵笑了笑:“得了吧,这不都是环境逼出来的,换以前除了真正杀猪的,村里有几个会的?现在那些野味,去皮拔毛掏内脏,一个个不知道做的多顺溜,以后啊你也就慢慢上手了,快得很!”

    差不多天快亮了小五才从林子里出来,一身杂草,嘴里叼着一根绳子,一串小乳猪后面拖着。村民见了更加眼红了,数了一下,七只,还全都是活蹦乱跳的小野猪!这养大了得多少肉啊!就是烤乳猪都是美味!

    “要是咱家有一只小五,那该多好,啧,你说小五怎么就是老雷家的呢?”

    “我也不奢望小五是我家的,要是能借用一天我就心满意足了!”

    “得了吧,别做那些不切实际的梦了,今天还好,有一只野鸡,多少也是一点油水,回家煨汤喝补一补,这日子都过的人都干巴巴的了!”

    “地里还有老些虫子没抓完了,天快亮了,再去抓一会儿回家就差不多了”

    “你们说,那么多虫子要是都能吃该多好!”

    “咦,你好恶心,那种子踩一脚都是绿色的汁,你吃的下嘴?!”

    “。。。。。。”

    李文珊的婚宴也不算多么隆重,雷征家帮的忙比较多,毕竟两家住得近,关系也比较好。太阳刚下山,天都还没彻底黑下去,马辰和方锦雷就过去帮忙了。雷萧他们家算是女方的娘家,也是需要准备的。

    李文珊坐在房间里,一身洁白的婚纱,胸前露出姣好的形状,好几个月没怎么晒太阳,养的比较白。而且雷家的油水也很充足,整个人水润的看着就漂亮。也有几个小姑娘过来充当伴娘,虽然现在已经不需要这些礼节了,但村里的小丫头们闲着也是闲着。不过看到李文珊身上的婚纱,还是羡慕的要命。

    就连马鑫都有些羡慕:“我结婚是在冬天,都没穿上这么漂亮的婚纱!”

    有几个上次参加过马鑫婚礼的小丫头顿时就朝她瞪去:“你那婚礼不知道羡慕死了我们多少人,你要是想要穿夏天的,跟你老公说一声再办一场呗!”

    “对呀对呀!反正你那几个小叔子都是有本事的,那么点肉分分钟就从林子里抓回来了,再办一场呗?!”

    马鑫对着她们瞪了回去:“就是以前都没这么奢侈的办一个冬场一个夏场的,赶紧看看还缺什么,马上就要要来人了!”

    几个姑娘们笑嘻嘻的,屋外也有不少人过来凑热闹。当然主要还是奔着吃的来。就算大餐在宋峰家,现在不是新娘还没接过去吗。雷厉他们家的一些小吃点心也是不少的。

    姚子清准备的喜鞭不少,以后他三哥还要娶媳妇的,如果没给李文珊用,今后再拿出来用,担心李文珊心里不舒服,所以拿出了两挂。当然没有像当初娶马鑫时道路两边都放满了。而是离开雷家的时候放一挂,到了宋峰家的时候放一挂,喜庆一下。

    新娘被接走之后,雷家就冷清下来了,屋里也挺脏乱的,兄弟几个开始收拾屋子准备晚餐。现在不像以前,办酒女方家里一边酒桌,男方家里一边酒桌。新娘娶回去了,那剩下的就是男方那边的事情。最多就是女方这边的亲戚在女方家吃个饭而已。不过李文珊本来就可以说是孤身一人了,没什么其他亲戚了,倒是省了事。

    宋峰请了前任老村长雷荣石给证婚,换下迎娶过去时的婚纱,一身绸缎绣花的旗袍,将婀娜的身型展漏无疑。一帮子村里的单身汉子猛地灌宋峰的酒。要知道李文珊在村里不知道多少人家巴望着,现在被人截胡了当然心里有些不爽了。现在看到漂亮的新娘,不爽更甚!

    雷荣石坐在主桌上乐呵呵的看着那群小年轻闹腾。今年有好几个大肚子的媳妇,村里也有几乎也结了婚,看来这两年村里要添不少人口了。

    而在远处的市里,一个老妇抱着一坨东西紧张的东张西望,寻了个没人的地方开始挖坑。一旁被她放在地上的东西身上遮盖的布料滑下,赫然是一个半边身子萎缩的极度诡异的婴儿,而那婴儿肚子上居然还有个脑袋,简直可怕……

第105章() 
李文珊嫁了出去,后院里的菜园子就成了姚子清的事情了。现在马鑫大着肚子,家里的那些家务活雷厉基本都不让她碰,所以都被方锦雷包揽下了。奶奶说她现在还能做得动,不要把她当成老的无法动弹的老婆子对待。

    然后姚子清就拿出一大堆的布料毛皮,奶奶顿时找到自己发光发热的地方了。以后她大重孙子需要的大小衣物现在也没地儿可以买,自然要从现在开始做。反正白天闲着也是闲着,出不了门,在家里做衣服好了。如果是重孙女,还可以给做一些布娃娃。

    那七只小猪选了其中相比较而言最为温顺的三只在李文珊结婚的时候,作为一部分嫁妆送到了宋峰家。他们是打算养起来还是什么时候吃掉那就是他们的事情了。

    剩下的四只雷萧也让村长发了话,谁要就按照一斤肉两斤米交换,只能是自家种的米,那种新米不要。一只小猪也就差不多二三十斤的重量而已,这简直跟白送没什么区别。可是不要新米却为难了好多人,当时换米的时候,几乎将家里所有的大米都掏空了。

    雷征原本想要换的,可是他们家其实不太缺肉吃,虽然小乳猪吃起来也挺爽的。最后想了想还是算了,将机会留给别人。

    村长家自己就换了一只,用了不到七十斤大米。换了之后就放在以前的猪棚里养着了。原本还担心没养过野猪不了解习性,现在也没有猪糠可以喂食,也不知道能够养多久。可是后来发现,这些猪根本不挑食,只要给吃的就不会闹腾,养起来一点都没有难度。

    雷易也不知怎么想的,将从地里抓的粘虫往猪的食槽里倒了下去,那些猪三两下居然就都造光了!雷易乐了,连忙告诉老爹爷爷,一想到之前几天烧了那么多粘虫就觉得心疼!

    雷高明家里换了一只,也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养着。毕竟从来没有养过。还有两只村里另外两家买下了,那两家跟雷萧家不熟,换的时候还挺忐忑,雷萧的凶名在村里可以说是积威已久。不过接触后才发现他们家人都挺好的,尤其是最小的那两兄弟,笑呵呵的模样也长得好。

    自从发现野猪的杂食性,那些粘虫也有了去处。家里的那些谷壳也都拿出来磨成糠。野猪似乎更喜欢吃这些,舀上几勺子撒进猪槽子里,兑点水,吃的吭哧吭哧头都不抬。

    于是这几户开始在村里收集粘虫还有谷壳,粘虫好收集,毕竟基本上都直接烧死了,也没什么用,现在有人用粮食交换粘虫,虽然不多,一个小竹篓子的粘虫换一斤米。现在地里粘虫成灾,一晚上差不多也有一个小竹篓子那么多。村里人自然乐呵呵的换了,好歹也是两顿饭,还是实实在在的大米饭!

    谷壳也可以说是好东西,村民基本上都自己留着了,不管是磨成糠以后也寻个机会说不定还能养猪,或者直接就这么放着,又不是食物,不用担心时间久了会坏掉。

    那些猪真的特别能吃,简直就跟个无底洞一样。家里也没多少能吃的东西给它,那些玉米芯子,红薯藤子,再加上粘虫就是它们的主食了。要是以前还能有些泔水喂食,现在自己都不够吃哪来的泔水。

    虫灾并不是他们这一个村子,每天晚上三个村子都要集合在一起去寻找水源。有猪的这几户就向那两个村子透出消息,用粮食交换粘虫,以后抓到的粘虫别烧了,可以换粮食。

    刚开始还奇怪这些粘虫是不是于什么其他的用处,后来才知道小野猪的事情,心里自然是羡慕的。不过毒蛇的前车之鉴,让他们心里不管多么抓心挠肝的痒的慌,也只能是羡慕。进林子恐怕连个全尸都不见得能弄出来,当初刘家父子不就是被啃了么!

    好歹也是一份进项,家里的男人去找水源去打猎,女人在地里干活,抓了虫子还能换粮食。总之生活是慢慢往好的方面发展,没有刚开始那般慌乱绝望。也许是适应了吧,人类的适应能力还是非常强大的。

    现在村民可以说是有什么吃什么,麻雀也基本被抓的差不多了,不过如果有人还是专注的继续抓,偶尔还是能抓到一两只的。

    地里的粘虫能够换粮之后,不止是大人,就连小孩都拿着剪了半截开口的饮料瓶子去地里抓虫。抓到了换的粮食就是他们自己的,等到交换日的时候,就能去换自己想要换的东西。孩子们现在的日子跟他们当年比起来过的还要苦,虽然一斤米能够吃上两顿饭,省一点甚至能吃个两天的,但还是由着孩子去了。

    雷家村出了一个命案,杀人的还是个孩子,杀死的还是那孩子自己的父亲。死的不是别人,正是雷亮。而杀他的,是他的女儿,那个毁了容的小女孩雷梦妮。

    这还是村里第一次出现这种命案,很多人都诧异不解,甚至都觉得毛骨悚然。有人说这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的结果,孔娇倩那一家子都不是什么好人,教出来的孩子自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也有人说自从雷梦妮毁了容之后就被关在家里再也没有出来过了,这是被关出了精神病。现在杀了自己的爹,以后还会杀更多人,要尽快解决掉。

    有些人觉得这种想法太残忍了,肯定是雷亮虐待自家闺女了,人孩子是逼不得已反抗的。有些住的离雷亮他们家比较近的,偶尔会听到打孩子的声音,哭的那个惨啊。要不是这是人家的家务事,现在也不是什么和平年代,要是多事的去拦了,说不定就会将麻烦事惹到自己身上来了。

    只是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人伦悲剧。

    这种事情就是村长都不好办,只能去把马辰叫来,毕竟人家以前就是做过/警/察的。

    马辰到了现场看到已经傻了的孔娇倩,还有抱着雷梦妮躲在角落里哆哆嗦嗦发抖的雷亮媳妇。看了眼屋里的环境,马辰忍不住皱眉闭气。实在太难闻了,汗臭味浓的简直堪比生化武器!

    现在水源缺乏,每天打的水如果家里的人口比较多,也许喝都不够,洗头洗澡简直就是奢望。所以村民基本上都是半斤八两。身上的汗味,头发油的一咎一咎的,老远就能闻到。

    有时候在地里干活的时候,会有些村民路过,那时候就能闻到他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