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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部分

混在东汉末-第266部分

小说: 混在东汉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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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宴后,刘修把赵云和王烈留了下来,询问他们的准备情况。
    “接到大人的命令之后,我们已经开始准备,放弃了临戎城,把召集到的两千多愿意屯田的百姓全部带到了高阙塞中。”赵云不紧不慢的说道:“这些天我已经查看了高阙塞的情况,总体情况不错,现在又有了充足的人手和粮草,就算是鲜卑人大举进攻,我们坚守三个月不成问题。”
    王烈面无表情的说道:“大人,三个月之后,你能打退鲜卑人吗?”
    刘修摇摇头:“我不知道。”
    “不知道?”王烈的脸sè更难看了“四五月份就要春耕,如果大人不能在四月以前打退鲜卑人,今年的屯田可就没指望了。”
    “我知道。”刘修郑重的点点头:“我说过,如果因为鲜卑人不能屯田,都是我的责任。你只要做好准备,让那些百姓能安心的屯田就行。”
    王烈不置一词,起身走了。
    “大人,王先生脾气不好,但是人还是不错的。”赵云不动声sè的说道:“这些天他在城里找了一间房,把那些百姓和士卒的孩子都集中起来读书,对人心安定大有好处。”
    刘修点点头,没有在王烈这件事上再牵扯太多。“子龙,这是我们的第一战,我们必须打好,但是困难非常大。我能直接指挥的就是现在的四千多人,要面对的是十倍于已的鲜卑人,能不能打好,我没有把握。”
    赵云轻笑了一声,瞥了刘修一眼,举起酒杯和他轻轻的碰了一下:“大人又何必担心,这引狼入室,关门打狗之策,我觉得非常好,就算鲜卑人来了,我们无法战胜他们,也不至于失败。段公说过,未算胜,先败败,大人这一点可谓是领悟到了精神所在。”
    “哈哈哈……”刘修笑着摇摇头:“那是因为我输不起啊。”
    赵云微微一笑:“云支持大人,也相信大人一定能打赢。”
    “说点实际的。”刘修放下酒杯“这高阙塞如果离开你,有没有人能镇得住局面?”
    “有一个叫高顺的,话不多,为人很沉稳,只是人缘不太好。”
    “为什么?”
    “可能是太清了吧。”赵云淡淡的说道:“他沉默寡言,从来不和同僚一起赌博喝酒,也不接受别人的馈赠,特立独行。”
    刘修皱了皱眉,他担心赵云说的这个高顺和王烈一样是个〖道〗德君子,却没有实际的能力,如果是这样的话,不管他是真君子还是伪君子,都不能用。这里是要打仗的,不是讲〖道〗德的地方,这里的士卒不是刑驰就是恶棍,跟他们讲〖道〗德那是对牛弹琴。
    赵云看出了刘修的担心“他手下的十个人,是高阙塞里最能打的一什,他也是高阙塞里对情况了解最详细的一个,就连塞长都不如他。他十三岁就到塞中做戍卒,如果不是做人太清白,只怕早就是塞长了。”
    刘修松了一口气“那好,明天举行一个演习,如果能用,先把他提为假塞长,时机成熟的时候,再让他做塞长。”
    赵云应了,又谈了一会才起身告辞。刘修扶着城墙,看着黑黢黢的夜空,轻轻的吐了一口气。能做的准备,他都已经做好了,现在就等着鲜卑人大举来犯了。到时候不知道这高阙塞能不能扼住鲜卑人咽喉的要塞。
    高阙塞跨山而建,是赵武灵王所建长城的一部分,两侧是高耸入云的山崖,正如赵云所说,只要有足够的粮食和人手——也不需要太多,两百人足矣,这里绝对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方。在高阙塞以南,还有一个鸡鹿塞,也是一个非常险要的地方,只要守住了这两个地方,狼山以南的窳浑、三封和临戎三城就是安全的,鲜卑人要想绕过狼山攻击这里要走很远的路。
    问题就在于这两个要塞其实已经荒废很久了,空有险要的地形,却没有最基本的人手,在赵云他们来之前,高阙塞实际上只有六七十个人,鸡鹿塞只有三十多个,而且不少是老兵油子,一看到鲜卑人的旗帜就跑,尽忠职守的非常有限,所以鲜卑人才屡屡轻松通过。
    养一个戍卒一年要多少钱?一万钱,二百人需要二百万,多吗?确实不少,可是想想皇宫里一天就要开销百金,高阙塞一年的开销其实也就是皇室两三天的支出,刘修就觉得很悲哀。
    更让刘修觉得悲哀的是,人口本来是财富的象征,对于农业社会来说,人口的增长意味着财富的增加,而现在却反过来了,因为贫富不均,人口成了社会动dàng的隐忧。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流民问题迟早会成为了一个定时炸弹,把帝国炸得四分五裂,血流成河。
    他要引流民入并州,其实也是一柄双刃剑,面临着和并州豪强争夺土地的问题。他和王允有过交流,王允本人也许能够理解,但是他的家族能理解吗?王家能够理解,其他的家族能理解吗?刘修不知道,但是他知道一点,要让这些人无条件的放弃土地,那是不可能的。哪怕他们知道这最终会让他们失去土地,甚至失去生命,他们也不会放弃。在既得利益的损失面前,一切未来的危险都不足为道。
    这件事等不得,又急不得,就和烹小鱼一样,如果时机掌握不好,出来的就不是美味的小菜,而是一锅糊糊。
    “我要见他。”风雪的叫声在旁边响起。刘修转头一看,示意当值的于扶罗让她过来,风雪大步走到刘修面前,胀红了脸,刚要说话,却灌了一口风,话刚出口就被风吹散了,刘修也没听清是什么,不过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得出来,她非常生气。
    “进屋说。”刘修拉着她的手臂走了屋,顺手关上门:“什么事?”
    “你不能那么对阿黛拉,她是和连的夫人。”风雪愤怒的说道:“你不能把她当营妓。”
    “营妓?”刘修很诧异:“她是吕布的战利品,什么时候变成营妓了?”
    “吕布就是个狼崽子。”风雪尖声叫道:“他自己玩腻了,就把阿黛拉赏给了手下人。刘修,阿黛拉是和连的夫人,是落置落犍罗的女儿,你们不能这么对待她。”
    刘修恍然大悟。吕布很有共产者的思想嘛,那么漂亮的女人居然和手下人共享?怪不得他手下那几个马贼头子开心得跟过年似的。
    “你声音低一点。”刘修压低了声音警告道:“如果让人知道阿黛拉是和连的夫人,恐怕到时候她要shì候的就不是几个马贼,而是整个长水营了。”
    风雪huā容失sè,本能的用手捂住了嘴。
    刘修转了两圈,挠了挠眉头:“她是战利品,不做营妓做什么,难道我还把她当大爷供起来?”他不怀好意的瞟了风雪一眼:“我说风雪姑娘,你要搞清楚,鲜卑人抓到我们汉人,也不会客气的,像我这样的君子不多。另外,你是不是也该……”
    “我呸!”风雪又羞又怕,她当然知道自己如果不是和刘修有旧,只怕现在也落到和阿黛拉以及她那些shì女一样的下场。“俘虏也不全是做营妓啊,你可以让和连来赎。”
    “现在都这样了,和连还会赎吗?”
    “当然……当然会。”风雪犹豫了一下:“只要阿黛拉自己不说,又有谁知道。”
    “那好,你去对阿黛拉说,如果和连会来赎她的话,我可以放一个人回去报信,同时让她不要做营妓了。”他摇摇头:“她长得太美,再这么搞下去,只怕会死人的。”
    风雪不敢迟疑,立刻去找阿黛拉。阿黛拉这两天已经快疯了,一听到脚步声就往角落里面缩,风雪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她安抚住。一听说还有机会回家,阿黛拉总算镇静了一些,她的眼前浮现出刘修和羌渠谈笑风生的情景,眼中闪出怒火。
    “我的夫君一定会赎我回去的。”阿黛拉还没说话,眼泪就夺眶而出“还有我的父亲,我的兄长,他们都会赎我的。”
    “那你告诉我,他们能出多少赎金?那汉人可贪婪得很,少了他未必愿意。”
    阿黛拉泪眼朦胧的看着她:“金子,我们有很多金子,他想要多少都可以。”
    风雪松了一口气,有金子就好办,刘修是个财mí,他刚才说了,如果和连不肯出钱,他就让阿黛拉做营妓赚钱,一直赚到和阿黛拉体重一样的金子为止。一想到那可怕的局面,风雪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阿黛拉突然注意到了风雪身上整齐的衣服和脸上一丝不苟的清淡妆容。“你……你……”
    风雪明白了她的意思,脸一红:“我和他们的刘大人是朋友。”
    阿黛拉禁不住倒吸一口冷气,眼皮一跳,随即又掩饰的低下了头。风雪自已也觉得有些说不清,转过头,不敢直视阿黛拉的眼睛。
    “如果他们会赎你,你看派谁去比较好?”
    阿黛拉思索了片刻,说了一个人名。风雪应了,匆匆的走出了营帐,旁边来买欢的士卒一看到她,一个个的眼睛都急了。曹洪抬手给了正在交钱的那个士卒一耳光,骂道:“看什么看,那是大人的女人,再看抠了你的眼珠子喂狗。”
    那士卒一听是刘修的女人,不敢吱声了,后面有人窃窃sī语道:“刘大人真是好口味啊,居然喜欢这样的蛮女。”
    “那是,刘大人是来者不拒,尊贵的有公主,卑贱的有蛮胡。”
    “哈哈哈……”
    风雪胀红了脸,只好装没听到,匆匆的离开了辎重营,把情况向刘修汇报了一下。刘修很爽快的答应了,把阿黛拉指定的那个人安排去见阿黛拉。两人嘀嘀咕咕了一阵,那人带着刘修提出的要求匆匆的离开了高阙塞。
    看着那人消失在山谷中,风雪松了一口气。
    “你父亲还好吗?”刘修走到她的背后,轻声问道。
    风雪低下了头,过了好一会才说:“不好,他去了丁零。”
    “丁零,那牛头部落现在由谁带着?”
    “我阿哥。”风雪眼圈红了:“阿爸做了你们的俘虏,威名丧尽,没有脸面再率领牛头部落。虽然大王挽留他,他还是走了。”
    刘修mō着下巴的几根短须,沉默了好一会。风裂不在弹汗山,对他来说是个好消息,对风雪来说却不是,丁零还在鲜卑以北,说不定都靠近北极圈了,据说一年倒有大半年时间是下雪的,风裂到了那里等于是放逐。
    刘修换了一个话题:“你这次到红日部落来干什么?”
    “大王……大王要我到红日部落做巫师。”风雪低下了头,带着浓重的鼻音:“你们杀了槐纵,他们都说我是个灾星,没有人敢再娶我。”
    刘修忍不住笑出声来。巫师是不能结婚的,要将处子之身一辈子奉献给神灵,这对于风雪这样的妙龄女子来说太残酷了,火狐不就是因为控制不住本能而和塌顿厮混在一起的吗,然而像她那样有胆量的毕竟不多,绝大多数巫师是不敢犯下这样的大罪的。
    风雪怒目而视,刘修就是害得她要去做巫师的罪魁祸首,这个时候他居然还笑得出来。
    “好啦好啦,跟我说说,你都会哪些巫术啊?”刘修强忍着笑,调侃道:“我也会呢,咱俩比一比?”
    “你会巫术?”风雪睁大了眼睛。
    “当然,你看。”刘修收起了笑容,盘tuǐ而坐,捏了个手印,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神棍表情,装模作样的念了几句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咒语,手指一捻,一团明亮的火苗突然出现在指端。
    风雪目瞪口呆,看了刘修半晌,忽然向后退了几步,拜倒在地,颤粟不已,口中连声喊着:“阿胡拉,马兹达,阿胡拉,马兹达……”
    刘修莫名其妙,左手拇指松开了无名指上的指环,把风雪拉了起来:“你说什么哪?什么拉什么马?”
    “阿胡拉,马兹达。阿胡拉,马兹达。”风雪面sè苍白,神经质的念叨着。刘修吓了一跳,心道自己跟她开个玩笑,逗她开开心,吓成傻子可不好玩了。他拍拍她的脸:“别傻了,我跟你闹得玩呢,这是幻术,不是巫术。”
    “不,阿胡拉,马兹达,你是光明之神的使者。”
    “我……”刘修哭笑不得,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怎么又成了光明之神的使者?”
    当初张鸣在沮阳请神,说那老头是什么黄神使者,后来唐英子带着指环到了他身边,又把指环交给了他,张角说他是太平道的圣使,卢夫人说他是天意的代表,现在和风雪开了个玩笑,风雪居然说他是什么光明之神的使者。
    不就是一个有全息投影功能的指环嘛,充其量算是一个比较拉风的电脑而已,哪有这么神奇啊。再说了,哥这也算身兼数职,是不是太忙了?
    风雪却没有刘修这么无所谓,她好半天才缓过神来,可是眉眼之间的那丝敬畏却再也抹不掉。她战战兢兢的对刘修说“阿胡拉?马兹达是唯一的造物主,是光明之神。”
    刘修还是不明白,听起来好象又是一个什么宗教啊,从这名字来看,应该不是中原的。其实汉人的宗教也是非常复杂,在道教出现之前,〖中〗国人和罗马人一样信奉多个神明。罗马的神明多少还有个体系,〖中〗国神明的来源则纷杂难辨,不同地方的人信奉不同的神。刘邦建立汉朝的时候,大部分骨干都是楚人,楚人重巫,什么东皇太一,云中君,大部分都被带入了帝国的神明系统,西王母,东王公,老子,黄帝,兵主有蚩尤,造字之神有仓颉,多得让人晕头转向,一头雾水,别说是刘修这种不信神的,就连专业的道士都不能尽数。
    风雪简略的给刘修解释了一下,原来她说的这个光明之神不仅不是中原的神,而且也不是鲜卑人的神,他是帕提亚帝国的神。所谓帕提亚帝国,就是汉人口中的安息。
    说到安息,刘修有些明白了,洛阳论道的时候,安世高曾经上台讲述佛法,他就是安息人。
    “你怎么知道帕提亚的神?”
    风雪犹豫了片刻:“我不是鲜卑人,我来自帕提亚,我原本是信奉光明之神的。”
    “可你和安息人长得也不像。”刘修见过安世高,他可不是黄头发,蓝眼睛。
    “信奉光明之神的,未必就是安息人。”风雪说道“光明之神化身千万,鲜卑人信奉的火神,就是光明之神的一个化身。”
    “屁话!”刘修不屑一顾,老马和老恩都说了,火的使用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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