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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

混在东汉末-第50部分

小说: 混在东汉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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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修等人出发了,在此之前,李成等十来个人已经先通过了山谷,他们把队伍拉得很长,这样一旦前面有异常情况,不至于被敌人一网打尽。他们顺利的过去了,乌桓人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刘修再一次验证了自己的猜想,这些人要对付的不是所有人,而是某个特别的人,这个特别的人要么是卢敏,要么是他刘修,而是他的可能性最大。
    花了一个时辰,刘修他们终于再次摸到了那个山谷外,居高临下的看着谷中的形势。帐篷前点着篝火,士卒们在围着火堆闲说,帐篷里点着灯,火光摇曳,隐隐传来歌舞之声,看来正喝得热闹。
    “分散开,保持警戒,每个人都必须在同伴能看到的范围内。”王禅轻声的吩咐了几句,那些士卒心领神会,很快散开,在周围形成一个警戒圈。这些人看来经常做这类事,熟门熟路,藏身的地方既隐蔽又安全,还能互相提醒。
    “等着,等到下半夜他们分兵之后再动手。”王禅最后看了一次谷中的情况,然后裹紧了身上的衣服,靠在石头上闭上了眼睛。
    “如果他们不分兵呢?”刘修问了一句。
    “如果不分兵……那就放弃。”王禅犹豫了片刻,不容置疑的说道:“送死的事我不做。”
    鲜于银无声的笑了笑,也闭上了眼睛。
    刘修也笑了,说道:“你们睡,我先看着,一个时辰之后伯玉换我。”然后找了个地方伏了下来,看着山谷中的帐篷慢慢调整呼吸,让自己进入似睡非睡的状态。
    帐篷里,雄鹿部落的小帅鹿安侯一脸堆笑的向坐在上位的三个年轻人敬着酒,他从来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自己能和鲜卑大王檀石槐的儿子槐纵,大汉百年世家窦家最有前途的少主窦归以及草原上最漂亮的美女风雪坐在一起喝酒。直到现在,他还觉得有些晕乎乎的。
    他似乎看到成群的牛羊、无数的美女向他走来。
第103章 心思
    风雪抱着那只猫,一手端着牛角杯,不时的浅呷一口,眼神一直停在槐纵那刚毅的脸上。槐纵面带笑容,却没有看她,只是不停的举杯向窦归示意,不着边际的说着一些闲话,上至天文地理,下至胡**俗,无所不包,语气随意而不失尊重。
    窦归是在赶来宁城的途中遇到窦威的,得知敦武从一百多个亲卫、五十多具手弩的包围下冲了出去,窦归很是吃了一惊。他太年轻了,敦武离开窦家的时候,他还没印象,只是从小听人说起窦家曾经有一个宾客,武技高强得近乎神话,包括窦虎这样的高手都是他调教出来,他早就想见一面,看看这人是不是真的这么厉害,可惜一直没有机会。
    现在听到这个消息,也足以让他相信那些传说的真实性了。他想不出一个血肉之躯的人怎么能从这样的包围圈中逃出去。
    不过,他要考虑的事情不是敦武怎么逃出去的,而是怎么挽回窦家的名声。敦武已经死了,可是那个让窦返在槐纵面前名声扫地的刘修还活着,窦威给他的任务就是杀了刘修。
    最好能当着槐纵的面。
    窦归不是窦返,他接到这个任务之后,直接找到了槐纵。槐纵和风雪离开宁城之后,没有走多远就被窦威追上了,听说窦威杀了刘修的师傅敦武,槐纵知道窦家不会善罢某休,所以他没有立刻离开,一直在等着窦家的人找他。窦归一说截杀刘修的计划,槐纵稍作犹豫就答应了,他甚至亲自出面说服了鹿安侯带他们深入到上谷郡,扮作游猎的乌桓人潜伏在鸣鸡山。
    风雪有些不解,觉得他这么做太冒险,为了区区一个刘修不值得。槐纵也没有解释,只是说他对刘修这个人非常感兴趣,想多做一些了解。风雪见他不说,也不好多问,只好陪着他一起来到鸡鸣山,等着刘修从此经过。
    这几天,槐纵带着风雪和窦归一起把附近的地形查看了一遍,最后决定在此伏击,为了做到万无一失,他们决定把与刘修同行的人全部杀掉,免得走漏风声。他们倒不担心汉人,而是担心上谷乌桓大人难楼。难楼手下实力强劲,又一直没有明确的接受鲜卑王庭的好意,加入联盟,槐纵不想为这件事惹恼了难楼。
    傍晚的时候,得知刘修一行已经到了山外,已经等得不耐烦的风雪终于露出了笑容,只要杀了刘修,他们就可以离开这里,回到广阔无边的草原上,再也不用窝在这狭窄的山谷里了。这里的山太高,崖太陡,将蓝天分割成了一条一条的,看起来就让人觉得憋气。要不是槐纵陪在她身边,她是一天也不想呆在这里。
    一想到这些天和槐纵形影不离,风雪又有些舍不得离开。槐纵一表人材,又文武双全,这些年跟着檀石槐大王东征西讨,战功无数,年纪轻轻的便是檀石槐手下数得上的大将,比他那个弟弟和连要强上百倍,是草原上所有少女心目中的英雄。每次勾羊大会,都有数不清的少女向他表露心意。风裂虽然有意将风雪嫁给槐纵,檀石槐大王也非常喜欢风雪,可是只要一天没有定婚约,风雪一天就不能安心,生怕被哪个少女捷足先登,将她的槐纵抢走了。
    草原上的少女可没有汉人女子那么羞涩,她们如果看中了哪个男子,就会像一头母狼一样无所畏惧的冲上去,将意中人搂在怀中,然后冲着其他的女子呲出白森森的牙,发出威胁的吼声,不让她们靠近一步。
    这让风雪非常头痛,她虽然是草原上的第一美人,又有一好手剑术,可是她的性子和这些真正的鲜卑女子比起来,就像是一只羊与野狼比较一般无力,无数次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年轻漂亮的草原女子向她的槐纵抛媚眼、荡笑,把他拉到她看不到的地方去,更有过份的居然当着她的面亲吻槐纵,不要脸的将整个身体都贴上去,恨不得与槐纵合成一体。
    这让风雪非常苦恼。
    “风雪姑娘,怎么不高兴?是不是在这里闷得太久了,你放心,明天杀了那个竖子之后,我们立刻就走。”窦归见风雪脸色不好,便歉意的说道:“这两天委屈姑娘了,等回到草原上,我送两匹双面锦向姑娘陪罪。”
    风雪一听,顿时眼神一亮,随即又黯淡了下去,无精打采的说道:“不敢,你们汉人常说,无功不受禄,我这次只是陪着阿哥来看看,并没有出力,怎么能受你这样的大礼。”
    槐纵放下酒杯,淡淡的说道:“窦家果然是世家,居然还有这种据说已经失传的双面锦。”
    窦归道:“这也是早年宫里所赐,家里传下来的。逃出来的时候,阿母丢了无数的金银,最后连首饰都丢了,就是舍不得丢这几匹双面锦。如今我窦家到了草原上,阿母又已经病故,留着也只是让人睹物伤怀。草原上虽然有无数美人,可是只有风雪姑娘这样的绝代佳人才配得上双面锦这样的神物,而只有穿上双面锦的风雪姑娘,与王子这样的英雄才相衬啊。”
    槐纵大笑,风雪红了脸,感激的瞅了窦归一眼,喜不自胜的低下了头。
    鹿安侯也连忙凑趣道:“正是正是,王子英雄盖世,将来一定能继任鲜卑大王,也只有风雪姑娘这样的佳人才配做他的阏氏。到时候,我还在厚着脸皮去讨杯酒喝呢。”
    “呵呵呵……这件事之后,我们便是朋友了,喝酒还不是最方便不过的事情?”槐纵笑道:“我可告诉你,窦家的九花酿那才是好酒,你以后到弹汗山去,可不是忘了去讨几杯。”
    “一定一定。”鹿安侯讨好的笑道:“到时候还要窦公子赏几杯才好。”
    “好说,以后窦家的帐篷随时向你敞开。”窦归矜持的笑了一声,举起杯向槐纵、风雪示意,然后又向鹿安侯点了点头。鹿安侯心花怒放,连忙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他有些太激动了,洒得胸前湿了一片。
    “天色不早了,我们休息片刻吧。”槐纵看了一眼帐角的青铜提梁漏壶,这只镶金错银的漏壶是窦归送给鹿安侯的礼物,鹿安侯视如珍宝。
    窦归点头应了,转头对鹿安侯道:“我们就按既定安排,明天你去出谷口拦截,我自领人去堵住他们的退路,只要王子推下石头,我们就一起杀入谷中,将他们斩尽杀绝。那些财物和人马都是你的战利品,我只有一个要求,留下那个刘修的性命,我要亲手砍下他的首级。”
    “公子放心,我一定不会动那汉狗一根汗毛,完整无缺的把他交到你手上。”鹿安侯大喜,胸脯拍得咚咚响,想了想,又说道:“不过,他要是运气不好,被王子的石头砸死了,那你可不能怨我。”
    窦归莞尔一笑:“那是自然。”
    “那汉子可狡猾得很,只怕上面一有什么响动,他第一个会跳起来逃命,哪有那么容易被阿哥砸到。”风雪心里高兴,眼波流动,更显几分妩媚:“我可提醒你,那汉子的刀法非常不错,你未必是他的对手。”
    窦归点点头,笑而不语。他听窦虎说了,风雪和刘修动过手,输给了刘修。他对此并不奇怪,刘修既然是敦武的弟子,敦武又亲口说连窦虎都不是他的对手,那刘修的武技自然不是风雪能够匹敌的。如果要论单打独斗,他窦归也没什么把握,也许只有槐纵有几分机会。他早就听说了,檀石槐能统一草原,打下如此的疆域,不仅是因为他有谋略,那一身惊人的武技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槐纵作为他的长子,武技也非常出色,在檀石槐手下众多的将领中,慕容风、风裂以智谋出名,而槐纵却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猛将。
    要不然,他也不会花那么多心思,一定要把槐纵请来观战。
第104章 射雕手
    日出东方,第一缕阳光照进山谷的时候,窦归和鹿安侯出发了,他们各带了五十多人,分头走向山谷的两端,山谷中只剩下了二十来个鲜卑武士。不过刘修等人依然不敢掉以轻心,这二十多个武士个个精壮剽悍,装备精良,而且警惕性非常高,寸步不离中间的那个帐篷。
    刘修不认识窦归,刚刚出发的那两拨人都穿着差不多的服饰,而且都戴着头盔,在显示他们的身份的同时,也让刘修无法从他们的发饰来确定他们究竟是胡人还是汉人。不过,昨天晚上他已经知道这里有汉人,他可以肯定,窦家的人一定在其中。
    留在帐篷里的那个人会不会就是窦返?刘修迫切的想知道,而王禅等人想的却是那里面会不会是槐纵,因为他们从已经出发的人中没有发现胡女风雪。既然风雪还在帐篷里,以她的身份,除了槐纵还有谁有资格让她陪着。
    王禅激动不已,却没有失去理智,他这边一共有二十五个人,对方人数也有近二十,他并不占什么优势。
    “你们有什么办法?”王禅指了指帐篷,顾不得擦掉眼角的眼屎,沉声说道:“我们只有一次机会,要是被他们缠住,我们的损失肯定不会小。”
    鲜于银和刘修互相看了一眼,异口同声的说道:“请大人吩咐。”
    王禅满意的一笑,用刀尖在地上画了个示意图,然后说道:“我打算这样安排,你们看行不行。我们分成三面围上去,尽量把声势造得大一点,让他们以为我们来了大批人马,先挫了他们的锐气,我们才好趁乱取胜,先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另外,我想安排两三个武技最好的潜到他们附近,等帐篷里的槐纵冲出来的时候突然发难,争取一击必杀!”
    王禅竖起手掌,在颈边示意了个割喉的动作。刘修见了,心道此人虽然是个武夫,可是对杀人却拿手得很,在这种人数并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居然还能想到斩首战术。
    “很好。”刘修再次点点头。鲜于银咂摸了片刻,也点头称赞。他虽然是上谷郡的兵曹掾,也上过战场,但是这种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干,和王禅这种老手比起来显然有些经验不足,所以才自降身份,和刘修一样听王禅指挥。
    “我算一个。”王禅当然不让,然后目光灼灼的在众人脸上扫了一圈,欲言又止。刘修眨了眨眼睛,举起手,怯生生的说道:“我行不?”
    王禅笑了,点点头道:“德然武技最好,人又警惕,虽然经验不足,但是跟着我想来不会有什么问题。好,算一个。”
    “我……”鲜于银刚要说话,张飞就抢先道:“我也去。我和先生配合最默契了,我们两个人能抵得上三四个。”
    鲜于银咂了咂嘴,无奈的苦笑一声。王禅安慰他道:“伯玉,你有指挥作战的经验,留在这里指挥全局最好了。注意,一定要让对方摸不清我们的底细,在他们反应过来尽量多杀伤。”
    “我明白。”鲜于银郑重的点点头。
    王禅又吩咐了手下人几句,这才带着另外一个亲信,和刘修、张飞一起悄悄的向帐篷摸去。他们非常小心,生怕动作太大而被对方发现,短短的两三百步距离,他们花了大半个时辰。在他们潜伏前进的时候,鲜于银他们也摸到了百步之外,端起了十几具弩,瞄准那些胡人,一旦他们有所警觉就在第一时间射杀他们。
    刘修和张飞一前一后,摸到了离帐篷不到五步远的地方,直到能看到那几个胡人的眼睫毛,听到帐篷里的说笑声,这才停了下来。王禅和他那个手下在路的那一侧潜伏下来,互相打了个手势,这才给一直紧张的注视他们的鲜于银发出可以进攻的信号。
    鲜于银点点头,跳了出来,带着几个士卒发足狂奔。帐篷前的胡人一听到他们的脚步声,立刻做出了反应,几个人冲上去拦截,其他人立刻将帐篷围住,大声叫了起来。他们说是的胡语,刘修听不懂,但是他很快听到了槐纵的声音,顿时心中大喜。
    鲜于银人未到,弩先发,“嗡”的几声响,几枝弩箭瞬间飞过三五十步的距离,将堵在最前面的两个胡人射倒,趁着胡人慌乱的短暂时间,他飞奔到面前,战刀呼啸而下,直劈当头的胡人。那胡人事起仓促,又被弩箭射得手忙脚乱,挡不住鲜于银的攻击,勉强挡了两刀,被鲜于银一刀斩杀。
    “围上去,别让他们跑了!”鲜于银举刀厉声大喝,“左边的,跟上!右边的,你老母的快点,跑了一个胡狗,老子杀你全家!”他挥舞着手臂说得煞有其事,好象在指挥着大队人马要将这些胡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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