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拳王者-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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蜍,她还得再跑些地方,时间拖长了,被童炜发现就不妙了。
真是老天都眷顾她,居然真卖掉了,还是两千万。这下红丸可就大发了。有了钱,女人才可以自立,不被男人踩到脚下。以前跟着黑老九,虽然吃喝不愁,捞不到几个私房钱,可是黑老九事事听她的。后来跟着寡妇拳,以为攀上了真正的大金主,谁知道一毛不拔,反而被寡妇拳踢到了一个秃头男人身边。结果这个秃头男人,那根东西不太行,就跟守活寡一样,同样是捞不到什么私房钱。原本勾搭上那个南侯爷,希冀可以运气好点。谁知道从童炜口中得知,南侯爷与寡妇拳居然合作了,那就是一个道上的人了。如果再跟南侯爷勾搭一起,被寡妇拳或童炜发现了,就死定了。
所以,红丸还是决定靠自己,逮着机会就下手,然后偷偷跑掉。
有了两千万,加上以前存起来的私房钱三百多万。买一套大房子,做点小本买卖,找个好男人过日子够本了。红丸便打算回酒店,拿上行礼跑掉。毕竟那行李箱里还有几件品牌货,价值三四十万呢,转手卖掉,也能捞个十多万。这等便宜的钱,不捡白不捡。
可是刚到酒店,童炜就回来了。红丸就有些心虚,害怕被童炜发现自己卖掉了他的金蟾蜍。
“宝贝,收拾东西,咱们到另外的酒店去,明天跟我去见大人物。”童炜松了松领带,就要去提那个大皮箱。
红丸立即抢到前面去说:“炜哥啊,行礼让我提着。你瞧你,劳累了一天。”
“还是宝贝最心疼我。”童炜就把嘴贴到红丸脸蛋上,狠狠扎了一口。
红丸却是不自然的笑着,心里恨到:“好吧,老娘再陪你走一段路,机会一到,老娘可就开溜跑了。”
二人便出了酒店,坐车到了另外的酒店,让红丸没想到的是,到了下榻的房间,童炜就到隔壁房间去了,她出门到自助餐厅去,发现隔壁房门前有两个壮实的黑衣汉子。她可是在黑老九的拳市泡了很久,一下就猜到这两个黑衣汉子是拳击手。
红丸心里七上八下的,想跑却反而不敢了,要知道她毕竟手无缚鸡之力,童炜好歹也是个人物,万一被逮到了,她可就真死定了。
等回到房间,童炜已经穿着睡衣躺在了床上,看到红丸,扑上来就搂着她,搓着她的胸。
“哎呀,炜哥,你这只猫,怎么喂都喂不饱啊,你等等,我去洗洗。”红丸便去浴室洗澡了。
等到了床上,童炜压着红丸就干起来,红丸趁机问他:“炜哥啊,隔壁是什么人啊?”
“嘿嘿,还能有谁呀,西拳王”
“啊,西拳王”红丸就更加不安了。
红丸正来趣的时候,童炜就一骨碌滑落到了一边,累得喘着气,一会就呼呼大睡了。
“一头臭猪,让老娘没有一次过瘾。无能。”红丸起床来,睡不着了。她想要趁今晚跑掉。可隔壁就住着寡妇拳。寡妇拳是何等人物,她要是有个动静,肯定难以逃过他的法眼。
红丸只有强迫自己稳住,首都之行后,再想办法找机会跑掉。
李枫与芮秋将买的礼物摆到桌面上,沈膏见了那个黄金玉石金蟾蜍,高兴的说:“李枫,你的眼光不错,这黄金玉石的确是稀有之物,产自天山黄金池,而且是天然形成,没有几万年不会是这个样子。这礼物,吴老一定喜欢。”
李枫还没介绍,沈膏一眼就认出来了,沈膏的见多识广,让李枫敬佩。“大总裁,我这也是机缘巧合得来的,花了两千万。”
沈膏以为自己听错了,“两千万,白菜价嘛,谁会那么傻,这点钱就出手了。”
李枫与芮秋相互看看,就笑了。
芮秋说:“反正是一个人奉送的,看样子来路不正,李枫就收下了。”
“哦。这个便宜捡的好。秋秋,你的这个礼物?”沈膏看着那只大笨熊,有些不解。
芮秋微微的笑说:“沈叔叔,这大笨熊,可是国外迪士尼限量版的大笨熊,不过这大笨熊礼物,是樱樱让我替她买的。我的礼物,在下面呢。”
芮秋就抱起大笨熊,下面压着一套cd。“吴老女儿喜欢音乐,这一套限量版的国外乡村民歌cd,是我的礼物。”
沈膏就点点头,觉得芮秋有涵养素质,不愧是大家闺秀,送人礼物都很有水准。再瞧自己宝贝女儿的大笨熊礼物。人家好歹都大学毕业,成人了,送玩具,岂不是当人家小孩吗。
李枫却觉得,大小姐虽然大大咧咧,粗心大意,其实很多时候自有主张,未必成人女孩就不喜欢玩具,现代不是有很多中年人还对忍者神龟和一休哥念念不忘吗。
次日,沈膏独自坐一辆车,李枫与芮秋坐一辆车,一同出发去首都的一家星级酒店。沈膏交代李枫,如果吴牧封让他去私宅,只管前往。
到了星级酒店门前,他们下车后,李枫往酒店一侧的停车广场望去,满目都是豪车,居然没有一辆车是低于五百万的。可见前来给吴老女儿过生的人,都是有身份地位的。
进了酒店,沈膏让李枫与芮秋先去酒会现场,他要去单独见吴牧封。
沈膏乘坐电梯,上了顶层,走进了一间总统套房,看到吴牧封正坐在窗前吸烟。
屋内的手下正要上前通报,沈膏示意,便悄然走到那张座椅后面。
“是沈总来了,请坐吧。”吴牧封根本无需回头去瞧,就察觉到来人正是沈膏。
沈膏就坐到了侧面的座椅上,拍掌说道:“吴老,人家说人过六十花甲会耳背,我看你老,是越来越精神,正所谓老当益壮啊。”
吴牧封取下嘴上的烟,“沈大总裁这马屁拍的够好,带来了好多人,让我这把老骨头,不得不亲自来跟大家会会啊。”
沈膏就问:“吴老,此话怎讲?”
吴牧封也不打太极,直言道:“给我拜年,给我女儿过生,来我家里多好,就咱们少少的几个人。现在倒好,很多人知道我女儿过生,就都打电话要来,我也不好拒绝。”
沈膏就懂了,“吴老,你真误会我了,我可没告诉任何人。就连李枫和秋秋,我也是等他们到了首都,就是昨天吧,我才说,今天是蓝儿生日,他们才知道的。”
吴牧封马上就不再追问谁把她女儿过生的事泄密了,转头问道:“你说李枫也来了?”
沈膏点头道:“他这个做晚辈的早该来的。只是先前他社会阅历尚浅,而且很多事还没到跟他说的时候。这次来,吴老多给他一些指导。”
吴牧封就站起来,靠到窗前,若无窗玻璃,仿佛一抬脚,就可以跨出去。“当年李氏家族企业的事,虽然是幕后黑手所为,我们也有很多失误。李儒与我们这一辈的人齐名,心胸仁厚,敬贤让能,才让北方大拳王与西北大拳王和平共处,为此,李氏家族仅仅只拥有一座城市的发展空间。尽管如此,还是发展迅速,资产惊人。可惜”
沈膏也站到窗前,“吴老,不必介怀。我想李枫不会是那样小气量的人。他如今一只脚在商界,成立了两家集团公司,一只脚在拳界,以他的实力,远胜过很多初级拳王了。他父亲曾跟我是结义之交,所以我会帮助他,重建李氏家族企业,同时也会引导他,走入正途。”
两人交谈了一会,秘书吴科就走进总统套房,说时间快到了,就等吴牧封前去主持了。
“沈总,请吧。”吴牧封便整理一下衣装,走出了客房。
而李枫与芮秋到了酒会现场,大小姐沈樱樱与苗忆春就扑上来,拉着二人又跳又叫,好像多年未见一般。让旁边人瞧着,好生奇怪。
两个女孩那副快乐的样子,让李枫见了打心里高兴,“忆春,你跟大小姐这些天,没惹大小姐生气吧?”
苗忆春指指自己身上的衣服,“枫哥哥,我惹樱樱姐生气,她就不会给我买这衣服了,这衣服牌子货呀,光这一套就够我吃喝几年了。”
沈樱樱拍一掌李枫,“不许你说忆春,我就喜欢这丫头,以后她就是我的跟班。”
看着两个女孩如此要好,李枫还能说什么,芮秋就拉着沈樱樱到一边,说了会私话。
这时苗忆春凑上前说:“枫哥哥,我给你说呀,那个吴爷爷家是座老房子,没啥意思,不过他的女儿很漂亮,很像那个国际明星纯子。”
李枫就说:“这一趟,看来你长见识了。”
“那是当然,那个姐姐很好说话,我给她看我的小说,她就在她的微信上帮我打广告,一下子我的订阅又长了,每天日销三万,我也是每天进账三千多块现金的人物了,咯咯。”想到这事,苗忆春笑得不行。谁能想到,年前小说还是每月两个订阅,过一个春节就日销三万,成了神级写手了。这就叫:哪座山头还没一个土大王呀。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百二十七章,大小姐又犯傻了()
“那你就好好把这部小说写完,到时我让人改编了,拍成影视剧。”李枫为了奖励苗忆春,就做了一个小小承诺。
苗忆春顿时喜笑颜开,搂着李枫的胳膊跳着,“枫哥哥,你太好啦。可我一时半会完不了,干脆你今年就给我拍电影。”
李枫摇头,“要等你写完本了才行。要是半途就改编电影了,会影响到你写作。写作要戒骄戒躁,知道吗。”
“那好吧,现在每天赚几千块,我也舍不得完本了。就像最著名大神网站的一个写手,一本书写了十三年,还没写完呢。”
李枫揉揉自己的耳朵,“写十三年,他都该当老子了?”
苗忆春嘟了嘟嘴说,“是呀,那个写手写那本书的时候,我才上小学呢,过了今年,我都上大学了。据说有个家伙要死了,硬是要看着那个写手的书,才肯死去。”
“槽,真够有毅力。你可别那样啊,不然,我们全都当爷爷奶奶了,你还吭哧吭哧的写这本书。”
苗忆春诡秘笑道:“枫哥哥,我保证写好。以前我担心没订阅,现在我有几千万的红包钱,每天收入几千块了。我不再为那些操心了,我要写好这本书。将来拍成一部像‘花千骨’那样的影视剧,耶,太棒了。”
李枫朝四面看看,见来的人大都穿着华丽,气质不凡。不过这么一扫眼,就让他发现了几个熟人,一个人是寡妇拳,穿着一套黑色西装,看着颇像一个不喜张扬的生意人,还有童炜,红丸。他想到昨天红丸卖黄金玉石的事儿,想必此事必有蹊跷。同时他还看到了国家特警队的梁冬明,而梁冬明也看到了他。
李枫就带着苗忆春走过去,“梁队长,哈哈,真巧啊。”
梁冬明伸出手来,与李枫握了握,“李枫,你也是来参加蓝儿的生日的?”
李枫一想,梁冬明口中的“蓝儿”,必是吴牧封的女儿。苗忆春抢先说道:“你就是国家特警队的梁队长啊,看不出来嘛,跟我小说里的男三号猪脚一样。”
梁冬明看看自己的衣服,“跟你小说里的人长得一样?”
李枫训了苗忆春一眼,“梁队长,这位小姑娘是我的妹妹苗忆春,古灵精怪的,在网站写网络小说。”
梁队长立即拱手,“啊,网络小说作家啊,这个职业好,天马行空。”
苗忆春还是第一次被人称呼“作家”,顿时脸红了,“我是业余写作,我还在念高中。”
“啊,还在念书就写小说,更不简单啊。”
“不理你了。”苗忆春红着脸,转身便去找沈樱樱与芮秋了。
李枫笑着说:“梁队长,别见怪,我这妹妹就这样。”
两人正说着,就听酒会门口有人高声喊着说:“吴老到。”
正在交谈的各个小圈子,便停止说话,纷纷转向门口,看到一头银发的吴牧封携着一位清丽可人的女子走进了酒会现场,沈膏则跟在后面。
人们便自动散开,留出一条宽大的走道,吴牧封携着女子,便走向酒会正面的一张大座椅那里。
李枫瞧着吴牧封,虽然一头银发,却精神矍铄,面容和蔼,与拳王的身份,包括首长的身份不太相符,反而有点像在家养老的退休干部一般。而他携着的那名女子,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都堪称标致,端庄大方,优雅如娇兰。一看便知出生于显赫门第。
吴牧封坐下后,吴蓝儿就站在一边,吴牧封瞧着几十位来宾,讲到:“有劳各位有心,从四面八方赶来,让我这个老头难以安坐,所以不得不卖着老脸,与大家相聚见面,有句话叫既来之则安之,所以今天,请大家吃喝高兴,玩得高兴,我和我的女儿,再次感谢大家了。”
说着,吴牧封站起来,向来宾们微微鞠躬,吴蓝儿也微微蹲身,显示出大家闺秀般的礼节。
来宾们哪能受得起吴牧封的鞠躬,一个个都鞠躬。
“咯咯,这面包,是法国私家定制的哦,很好吃。”本是鸦雀无声的鞠躬礼,却有人在偷吃东西,还说着话。这让来宾们生气,也很疑惑。
芮秋赶紧拉着沈樱樱,“樱樱,快呀,行礼。”
沈樱樱嘴巴上咬着一块面包,瞧着看过来的人们,她可不愿意自己的吃相被人看到了,就咽下面包,却被呛着了。“咳咳咳!”
来宾们面面相觑,很多人都认识沈樱樱,毕竟沈樱樱从小在首都长大,凡是有什么酒会之类的活动,没有不到场的。所以来宾们就不太奇怪了,这世上只有沈大小姐才能干无拘无束的事儿。
沈膏拉不下脸来了,却也不便开口教训。而吴牧封看着沈樱樱,芮秋等三个女孩,脸上反而有一丝丝笑容,没半分责怪她们的礼数不周。
李枫只有厚着脸皮上前,到一张桌上拿来一张纸巾,给沈樱樱。沈樱樱揩了揩嘴巴,“还是我的大保镖对我最好了,你们看什么看,赶紧给吴爷爷鞠躬,不然吴爷爷不让你们参加酒会,你们想巴结也没机会。”沈樱樱有些生气,出口就道出很多人心中的小心思。
“吴老。”那些来宾便不再理会沈樱樱,沈大小姐经常犯神经,若是跟她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