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宝贝呆萌妈咪-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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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使神差的,路羽鸢想到的自己的母亲——南休宁。明明近在咫尺,却选择对他们兄妹不闻不问的母亲;明明同在一个屋檐下,却连一句关心的话都吝啬给予的母亲。同为人母,同是逆境,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回想母亲屈指可数的出场,无一不是帮着父亲和奶奶为难大哥。路羽鸢在旁边看着都忍不住替大哥不平,更别说大哥有多么的寒心了。
“羽羽?”兰岚眨巴眨巴眼睛,肿么突然不说话了?
路羽鸢摇了摇头,好端端的干嘛要想起她呢?于是,她话头一转,直奔主题:“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单身派对?”
什么样的?兰岚捧着平板电脑,作为一个经验值为零的人,这时候就要求助百度了。
只见妹纸全神贯注一脸认真的在平板上戳戳戳,路羽鸢瞠目结舌,她真的真的是认真的?这还需要百度?艾玛,小嫂子是从哪里山洞里出来的啊?
“我的小嫂子哟,单身派对很简单的好不?”路羽鸢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吐槽,“不外乎就两三种,一种呢就是请所有单身的好朋友吃个饭唱个歌喝个酒在包厢里玩一夜;另一种嘛,顾名思义,趁着最后单身的一夜,要看尽所有男色……额……”
路大小姐吐槽吐得太尽兴了,一不小心,就科普过头了。她望着某兰越发明亮的眸子,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她能当做什么都木说过吗?
果然,就听兰岚眼眸一亮,问道:“看尽所有男色?”
“……呵呵。”路羽鸢望着天花板,只想要呵呵,什么叫“祸出口出”,她现在明白了。而路大小姐,可不想跟兰岚解释,只期盼着她就此作罢。
哪知,事情的发展总是不尽人意的。
兰岚妹纸偏着小脑袋,想了想,低头又开始戳她的平板,三分钟后,妹纸邪邪一笑:“羽羽,乃说的是XX会所么?”
如今网络就素好,尤其是那些稍有名气的店,还有排行推荐榜神马的。
路羽鸢只觉头皮发麻,默默地望着兰岚,特么想说,智商在这个时候忽然上线真的好么?说好的呆萌呢,说好的迟钝呢,说好的单蠢呢?“小嫂子,你六年前就结婚了。”
路羽鸢重复着之前的话,暗示某兰,她早就不是单身了。所以,单身派对神马的,咱能安安静静地度过不?哪怕,来个闺蜜一夜畅聊也好啊,求放过。
“嗯嗯,羽羽,我知道啊,不用提醒我,记得呢!”兰岚妹纸握拳,信誓旦旦道,她记得,而且不会忘记了。所以,还是说说XX会所呗?
此次“战役”以路大小姐的失败而告终,路羽鸢默默地为兄长点蜡,她已经尽力了,奈何小嫂子的功力更上一层楼。所以,绝对不是她的错,恩,对。
路羽鸢选择性的遗忘自己一时错口之失,妯娌二人很快就确定了单身派对的基调。不得不说,正如美女对男人们的吸引力,反之亦然。
那样的高级会所,路羽鸢所有所耳闻,但处于自身所受的教育、身份以及女孩子的矜持和骄傲,她也从未真正“见识”过,说不好奇是假的,两个妹纸面面相觑,进而会心一笑,难得有机会“见见世面”的说。
路羽鸢轻声咳嗽两声,垂眸间将眼底的雀雀欲试掩盖。
夜色会所是S市很出名的会所,它之所以出名,不是因为有多高档,也不是因为背后的老板有多神秘,而是它的“特色”。S市不乏有专门接待有钱人的高档货所,“夜色”的特色就在于它的实质和宗旨。
什么宗旨?贵妇们会欣然一笑,“夜色”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美女服务。在21世纪的今天,男女平等的今天,有专门为女性们“服务”的会所,也不奇怪。“夜色”的口碑更是一等一的好,亦如店中数一数二的“颜色们”。
就连门口的迎宾都是让人眼前一亮的“小鲜肉”,由此可见“夜色”能在短短两年在S市占领一席之地,是有道理的。
别看“小鲜肉”们年纪小,却是接受过专业训练的,笑脸相迎却又不会太过谄媚,目不斜视的二人更是知道什么该看什么不该看,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无论客人有多么的“怪异”,他们都能以最好的心态面对。
比如,眼前这两位。
高挑的那位还挺正常的,她的同伴就很是令人玩味了。明明已是黑夜,却偏偏戴着一副墨镜,大抵可能是不想引人注意,至于效果嘛,看过往人惊讶的目光就知道了。
“夜色”的迎宾眼中含笑,这一看就知道她们是头一回来,再瞧两位客人面容姣好鲜嫩,更是表示理解,头一回嘛,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多光顾几次就习惯了。
这“怪异”二人组,就是路羽鸢和兰岚了。
两个人的单身派对,也是要醉了。对此,路羽鸢皱皱鼻子,来这样的地方,自然是要偷偷的来,谁会吆五喝六领着一群人来啊,太羞耻了有木有。
可是吧,虽说是“偷偷的”,她旁边这位也太……路羽鸢脑门上刻了一个又大又红的“井”字,扯了扯兰岚的袖子,刻意压低了音量咬牙切齿道:“真是服了你了,大晚上的能不能把墨镜摘下来?你知道有多少人盯着你看么,掩耳盗铃也要有个度好不?”
别看路羽鸢神态自若,实际上心中也是七上八下的,也是很心虚的好不好?到底是路家的小姐,越是紧张明面上就越是淡定,但因为某个蠢妹纸的缘故,害得她连表面的淡定都快维持不下去了。
好心塞,累觉不爱了肿么破?
第一百四十八章 夜黑风高做坏事()
兰岚一手扶了扶墨镜,眸色微闪:“羽羽,人家又不是在掩耳盗铃。”她肿么会怕被人认出来呢,这不科学。
“呵呵,不是在掩耳盗铃,是在什么?”路羽鸢没好气地戳了戳某兰拽着自己胳膊的手,大晚上戴墨镜外出的结果就是,跟瞎子没两样。若不是有她在,她连走路都是个问题好不。
兰岚将路羽鸢挽得更紧,两人相伴着走进“夜色”,妹纸下意识露出墨镜后的两只眼睛,四下瞅了瞅,小声道:“人家是怕、怕长针眼嘛。”
那万一,一不小心看到了不该看的东东,肿么破?兰岚表示,人家她是未雨绸缪,第二天她还要披婚纱的说,长了针眼的新娘,多难看啊。
闻言,路羽鸢摸了摸下颚,有道理啊!她们是出来“见世面”没错,但是也要保护自己不是?咦,等等,“夜色”的尺度有那么大么?
不得不说,两个妹纸脑补的画面在同一个频道上,怪不得能成为“闺蜜”呢。
想到这里,路羽鸢掏了掏包,不等她问,兰岚就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另一副墨镜,小胸脯挺了挺,无声的求表扬。
路羽鸢拍了拍某兰的脑袋,算是称赞,于是乎,两只“墨镜”就新鲜出炉了。
两人浑然不觉,这样的自己在会所中是多么的打眼,引人注目。正所谓一副墨镜走天涯,横竖谁也不认识谁,两个妹纸这般一想,腰板立马就挺直了,各种昂首挺胸有木有。尤其是路羽鸢,御姐之气大开,各种酷霸拽不解释。
然而,“夜色”中,并不是两人想象中的那样,起码,表面上这里跟普通的会所酒吧没有区别。没有儿童不宜的画面,更没有那啥的气氛,正常得不可思议。
如果非要指出不同之处的话,那就是会所内基本都是一男一女成对搭配的方式,确切的说大多都是“女士”和“小鲜肉”的搭配。女士们无一不是贵气十足的,首饰珠宝一瞧就是价值不菲的,言谈举止更是透着一股子贵气,唯有那凝视着对方的眼睛太过于明亮,恍若让人睁不开眼睛。
也是,环视“夜色”中的所有男性生物,一张张堪比美玉的面容,实在是赏心悦目。在这里,才是真正的大开眼界,原来男人也能“姹紫嫣红”。萌萌哒可爱的,青葱稚嫩的,优雅高贵的,病娇妖媚的,内敛羞涩的,真真是应有尽有。
这样一家“特色店”,绝对是国内首屈一指的。要说,这类似的店数都数不过来,为什么“夜色”上得了台面呢,除了它的颜色档次之外,更重要的是“颜色”的品质。看看那些人,哪怕是最妖媚的男人,都是艳而不俗,媚而不妖的。
总结下来,就两个字——风雅。风雅和风尘,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是天壤之别。虽是带有那样的性质,“夜色”的男人们却不会为了钱而点头哈腰,践踏自己的自尊谄媚阿谀,他们甚至受过高等教育,正是因为如此“夜色”的生意才会蒸蒸日上。
很多人都会觉得“夜色”的经营方式和理念很是矛盾,但现实告诉人们,表面矛盾实际上却是对的。换个角度想想,无论是高贵的女人还是平凡的女人,都不会看上没有尊严没有骨气的男人。更何况,“夜色”所接待的客人,可都是上流圈子的。
贵妇也好,娇娇女也罢,可都是骄傲的。谁能想象,她们会耐烦跟粗莽工人说话?故而,“夜色”的员工们可都是精心挑选的,素质是一等一的好。
“夜色”的老板,正是看清楚了这一点,才会选择与众不同的方式经营。
然而,这些“特点”“优势”在路羽鸢和兰岚看来,却没什么大不了。一来,路羽鸢的两位兄长都是人中龙凤,她的历任“男友”先且不论内在如何,容貌却是不差的。二来,路羽鸢对这里的“颜色”本就报有偏见,自然不会将他们放在眼里。
而兰岚妹纸,“颜色”们在她眼中等于“好看”的人,却远远没有到惊艳的地步,就跟看偶像剧里的白面小生一般,养眼,但仅此而已。
本来,路羽鸢和兰岚是为了“见世面”,“见世面”在她们的遐想中,基本是与“脱衣舞”这类挂钩的。大家看看这里,别说是火辣场面了,根本就是普通的应酬宴会没差别嘛。失望的二人,对“颜色”们就更没啥感觉了。
路羽鸢和兰岚在溜达了一圈儿,没有发现“风景”后,两人便坐在吧台边,悻悻然取下了墨镜。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来一回吧,却是败兴而归,这样的感觉真是心塞。
兰岚妹纸一手托着腮帮子,明珠般的眼眸黯淡了几分。美目盯着酒保,不知怎的竟有几分怒意,说好的肌肉男捏,说好的脱衣舞捏,说好的热情沸腾群魔乱舞呢?妹纸有一种蛋蛋第滴忧桑,被骗的心塞赶脚,好想掀桌啊肿么破?
“两位美女,来点儿什么?”酒保哥哥挤眉弄眼,在兰岚和路羽鸢打转的时候,就注意到她们了。当然,可不止他一个人对倆妹纸感兴趣。
路羽鸢和兰岚在一众客人中,无意是出挑的。一个明眸皓齿清秀可人,一个柳眉杏眼面若桃李,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情,看得人目不转睛。
酒保哥哥见她俩悻悻然的样子,不自觉话中藏有深意。红果果的视线在那边虎视眈眈的男人们之间绕了一圈儿,似乎在说,这么多的好“颜色”,她们真的一个也没挑中么?
来到“夜色”,居然还孤身一人,岂不是太可惜了?
兰岚不懂,路羽鸢却是懂了,她淡淡地瞥了那边一眼,忍不住翻了翻白眼。看看也就罢了,要她跟他们谈情说爱,打死她都做不到啊,不得不说,路羽鸢因在感情的道路上太过于忐忑,竟有了洁癖,要她跟那些个女人一般“逢场作戏”,难度系数太高了。
酒保哥哥不死心,瞧着兰岚仿佛更好说话些,又道:“我们‘夜色’,只有您想象不到的,没有我们做不到的。您可根据需要,随意选择。若是,实在不满意,我们还有VIP贵宾待遇。”食指一动,指了指楼上。
更好的,还在后头,只要,她们出得起钱。
兰岚眼睛一亮,随即又没了兴致。她的初衷,也不过只是想来夜店感受下那样的气氛,可没想一夜情神马的,太惊悚了。再说,光看皮相的话,她回家看BOSS大人就好了嘛。
视线轻飘飘地环视一周,兰岚妹纸再一次感叹,果然BOSS才是NO1,所向无敌啊!最左边的小鲜肉可爱是可爱就是太嫩了,他旁边的那位好像走的是冷漠路线,然而演技不行啊,痕迹太重了……哪像她家的BOSS,纯天然,不含防腐剂(添加剂)
将这些人与路宇腾一比较吧,妹纸越发的觉得索然无味,突然好想回家看BOSS哦,肿么破?啊,俩妹纸刚交了入场费不足十分钟。
路羽鸢点赞,同想回家啊,太无趣了这里。
就在两人准备离开时,玉面帅哥端着高脚杯,风度翩翩而至。“夜色”的熟客都是认得他的,他就是“夜色”的招牌之一——Paul,哦,不应该说是曾经的招牌。
曾经,Paul的魅力可以说是无人可挡,唇角仅仅只是微微上扬着,便引得女士们尖叫。他是混血儿,五官本就比东方人深邃,再加上亦正亦邪的气质,使得他很快就成为女人们的宠儿。
男人和女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不同的,也可以说是相同的。正所谓“以色侍人,色衰而爱弛”,男人却有另一种说法,男人如醇酒,越老越有魅力。两种说法其实并不矛盾,只要保养得当,也是可能的。
Paul不过三十五,实际上称不上“老”,但问题就在于“保养”上。Paul是女人们的宠儿,久而久之就沉迷于萎靡的生活中不可自拔,更是什么好玩怎么玩,进入“夜色”后虽被再三劝诫,却始终不放在心上。
终于,被酒色掏空的身体,甚至连表面的“光鲜”也维持不了了。不知何时,眼角有了皱纹,皮肤也不再紧绷,像是失去弹力的弹簧,还没有光泽。虽然身材并未走样,跟别的“颜色”一比较,就彻底没了市场。
Paul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风光,而他却从第一把手沦为“笑话”。奈何,因赌博而欠下的外债,使得他不得不继续留在这里。
近几个月都接待的老女人的Paul,在兰岚和路羽鸢进门时,不由地眼前一亮。下意识地,Paul警觉地看了看同样虎视眈眈的“同事”,抢先一步上前搭讪,还不忘露出自认为最具魅力的笑容。
兰岚在他近乎于“深情”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