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无敌-第6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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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出来,这样她才会真正的领悟到冰清天女诀的真谛。”公孙凡音的声音响了起来。
“至情至爱?你们广寒宫不是有规则,但凡广寒宫弟子不得喜欢上男人吗?”陈锋的眉头皱了起来,十分不解的道。
“广寒宫虽然为我一手所创,但是我并非真正的宫主,真正的宫主另有他人,这个人就是我的师妹。”公孙凡音徐徐的开口道。
“你师妹?”陈锋似乎从公孙凡音的言语中,听出了一些不为人知的秘闻。
“没错,就是我的师妹,我和她当年同时喜欢上一个男人,他叫做张丹枫,是凌云阁的少主,我们俩情投意合的,很是恩爱,没过多久后,我们便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但是没想到,我师妹则是怀恨在心,她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便要不惜一切的毁灭掉。”
公孙凡音说到这里的时候,停顿了下来,并且还微微的叹息了一声,陈锋从她的这一声叹息里面,听出了她的痛苦与纠结。
“那之后呢?”陈锋虽然心里面有所猜测,但还是想要亲口听到答案。
“就在我们俩成婚的当天晚上,不料到我师妹竟然在张丹枫的碗里面,下了一种无色无味的剧毒,在我们拜堂成亲之时,丹枫体内的剧毒突然开始发作,虽然我想尽了办法去救他,但……最终还是回天乏术。”
公孙凡音说到这里的时候,陈锋听得出来她的声音有些颤抖,像是在极力压抑着自己的伤悲,然后接着说下去道。
“就这样,原本一场喜事,却变成了丧事,张丹枫乃是凌云阁的少主,在结婚当天,他却身中剧毒而亡,而当时唯一能够接近张丹枫的人,就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我,所以凌云阁以为是我害死了他,要将我当场拿下审问,但是我心里面很清楚,张丹枫不是我下的毒,试问一下,我又怎么会毒害自己所钟爱的男人呢?
但是凌云阁的人并不肯听我的解释,认定了是我这个妖女害死了他,一意要杀了我为他们凌云阁的少主报仇雪恨,原本丹枫死了,我已经本无生意,想要追随他而去,但是我却不能让张丹枫死的不明不白的,所以我便出手反抗,他们就更加认定了张丹枫是我害死的……”
陈锋虽然不是当事人,但是他却是很明白公孙凡音的心情,自己最爱的人被人害死了,换了自己也不肯就这么善罢甘休的,一定要找出真凶来。
“那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陈锋很想知道害死了张丹枫的真凶,也就是公孙凡音的师妹最后的下场是怎么样的?
“后来……”
公孙凡音苦笑了一下道:“后来我经过调查,最终还是被我找到了毒害张丹枫的真凶,也就是我至亲的师妹,当时我怒不可歇的,我师妹并不是我对手,她很快就败在了我的手里,我用剑搁在了她的脖子上面,无比气愤的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然后你一怒之下杀了她?”陈锋猜测的道。
公孙凡音摇摇头,看了陈锋一眼道:“不,我没有杀她。”
“为什么?”陈锋很是好奇,就算是自己的师妹,但是她做出了这种人神共愤的事情,就算杀了她也不为过。
“她当时只对我说了一句话,她已经有了他的骨肉。”
公孙凡音说到这里的时候,整个人都变得萧瑟了起来,仿佛就像是一具没有了灵魂的躯体。
“你信了?”陈锋没想到故事竟然会有这么大的转折。
“我师妹与我情同手足,她是不是在说谎,我能够看得出来。”公孙凡音道。
“难道你就这样放过了她?”陈锋有种想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意思。
“没有,当时我太过气愤了,我就……亲手杀了她的孩子。”公孙凡音无比艰难的把这句话说了出来。
陈锋顿时一怔,其实公孙凡音做出这种事情来,并不出奇,她先是得知自己深爱的男人跟自己的师妹有了骨肉,然后师妹又因为出于嫉妒,又毒杀了原本即将成为她相公的男人,她当时没有疯已经算是内心强大的女人了。
第1437章 至情至爱()
“那……后来你师妹呢?”陈锋问道——
“她认为是我抢走了她的男人,还令到她的孩子也没了,自然是对我恨之入骨的,千方百计的要和我作对,所以……我们自然是反目成仇了。”公孙凡音显然不是愿意多说这些事情。
“那你的师妹是……”陈锋还是对嘴问了一句。
“她就是西王母。”
公孙凡音说了一个名字,让陈锋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的,现在他总算是知道西王母为什么要对广寒宫赶尽杀绝了,因为广寒宫是她师姐一手创立的宗派。
但是陈锋还有一件很好奇的事情没有闻出来,既然西王母还在,那么公孙凡音呢?她是否也还在?
可惜的是,等到陈锋想要问她的时候,已经回到了小溪边,仿佛刚才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就像是黄粱一梦。
不过陈锋知道自己并非是在做梦,既然公孙凡音说了,他如果想要帮助公孙凡音领悟冰清天女诀的话,他就必须要让云水瑶经历一次至情至爱方可,那要怎么样才能让她经历至情至爱呢?最后陈锋得出了一个结论来,那就是奉旨泡妞。
但是很显然,现在的陈锋对于云水瑶来说,就是一个陌生人,而且云水瑶现在的身份还是尚书府的千金大小姐,地位尊贵,寻常人等不要说是泡她了,恐怕连想接近她都没有机会——
陈锋想了半天无果的,虽然他的武力还在,但是他总不能像个土匪似的,直接闯人人家尚书府家,对云水瑶说:“亲爱的,我要泡你了,你准备好了没有?”
陈锋见一时半会的想不通,他干脆打算先不管先,找个地方落脚再说。公孙凡音也说了,这次在武魂识海中的历练,不仅是对云水瑶有好处,对他同样也有极大的好处,但是到底有什么好处,公孙凡音并没有明说,但是陈锋相信公孙凡音绝对不会晃点他。
陈锋离开了小溪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算先改变自己那不合时宜的打扮,一身现代的服侍,在这里显然是寸步难行的,到哪里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加上之前他为了接近云水瑶,被尚书府的兵丁当做了银贼看待,若是他这一身装扮出去的话,恐怕还没有接近云水瑶,就已经被人当做银贼给抓了。
陈锋在一户庭院里面,倒是发现晾晒了一件当地书生所穿的那种白色长袍和方巾,陈锋不客气的顺手牵羊了。
他现在也是没有办法,因为他发现当地所使用的钱币并非是华夏币,更不是什么美金英镑什么的,这地方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刷卡机,vsa卡之类的了,而是使用银票和铜钱。
陈锋还特意去考究一下他现在所身处的环境,发现这里虽然有些类似于华夏古代,但是却跟他所认识的任何一个朝代没有关系,好在的是,一些风俗习惯和所说的语言依然还是华夏语,这倒是让陈锋安心不少。
至于其他的,比如什么人当皇帝,有什么势力之类的东西,陈锋也懒得去关心太多,反正这个地方只是公孙凡音武魂中的识海而已,又不是真实的。
很快陈锋就把身上的衣服给换了,除了没发髻之外,他现在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古代书生的样子,头上再戴上方巾,盖住了他的短头发,只要自己注意一点,别人应该不会怀疑他只是一个冒牌货。
换好了书生的装束之后,陈锋重新回到了刚才那个集市当中,到处在人前晃悠了一下,果然那些人不再用异样的眼光去看他,陈锋这才松了一口气的,把自己忐忑的心思也放了下来。
对于环境的适应,陈锋自认为自己没有任何的问题,毕竟当年他曾经在多个地方和国度里生活过,也扮演过很多各种各样不同的人,他现在只不过是扮演一个古代书生而已,对于他来说,一点问题都没有,只要对方不考究他什么四书五经的东西,应该不会露出什么马脚来。
陈锋搞定了装束之后,还得想办法找到落脚之处才可以,毕竟泡云水瑶那个女人,可不是一天半天就能够办到的事情。
好在的是,公孙凡音说过,他所在的地方是她的武魂识海,所以无论他在里面过去了多少的时间,对于现实中的他来说,只不过是弹指一挥,不用担心自己的身体会腐烂在月冢里面。
在现代要落脚的话,自然是选择住在酒店,但在这个地方,陈锋不用想也知道是客栈,但是住客栈不是问题,问题是陈锋这家伙没有钱,不要说是囊中羞涩的了,根本就身无分文。
陈锋有些苦恼的蹲在街边想着办法,他想了大半天,还是没有辙,这家伙干脆一撸袖子的,要实在是不行的话,那就干脆去打劫好了,反正自己的武力值在这个地方爆表的,谁有本事抓他?
但是这家伙很快就放弃了这个不靠谱的想法,打劫是容易,但是这不符合陈锋的性格,而且还有**份,而且要是被云水瑶知道了他是个劫匪的身份的话,恐怕到时候别说是什么至情至爱的了,她还不第一时间找人把他押去衙门的。
要知道,现在云水瑶,可不是外面那个和他熟悉的云水瑶,这个云水瑶是一个全新的云水瑶,尚书府家的千金大小姐。
就在陈锋苦恼不已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中年女子,有些焦急的走到他的面前,叫了他几声道:“书生……书生……”
陈锋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这个女人是在叫他,顿时让自己表现的文绉绉的道:“这位小姐,请问叫唤在下有何事?”
“我想要给我上京的丈夫写一封家书,不知道书生你可否识字?”这位中年女人问道。
“家书?”
陈锋看了一下自己的装扮,顿时明白了这个女人为什么找他,应该是对方看到他穿了一件书生袍子的缘故。
陈锋还没有想好答应不答应她,只见这个女人已经开出了条件来,只要陈锋帮她写一封家书,这个女人愿意出一贯铜钱。
一贯铜钱等于是一两银子,也不算少了,陈锋顿时激动的点头如同捣蒜一般的道:“当然没问题了,小事一桩,不要说写信了,就算你要发微信都没问题。”
第1438章 冒牌书生()
那个中年女子楞了一下,发现这个书生有些疯疯癫癫的,家书就家书,还什么微信?她也听不懂,这个中年女子顿时皱了一下眉头,显然已经不是很愿意请这个疯疯癫癫的书生帮她写家书了——
但是她刚才一路走过来看了一下,发现那个在市集中经常帮人写家书的书生,今天并没有开摊,她找了这么久,才发现了眼前的这个疯疯癫癫的书生,虽然她不是很中意,但是现在也没有办法了,只能让陈锋代劳了。
陈锋喜滋滋的跟着这个女子,前往书坊斋帮她写家书,原因是这家伙手头上没有任何的笔墨纸砚,只能去书坊斋购买,他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能够赚到自己的第一桶金了,这家伙顿时有些兴奋过了头了。
陈锋并不清楚,他刚才因为自己嘴贱,多说了一句微信什么的,差一点就把生意给搅黄了,而那个中年女子,更加不清楚,眼前这个人模狗样的书生,其实只不过是一个冒牌货来着。
而以前那个专门在市集帮人写家书的书生,此刻正在他的院子里面,到处寻找他的不见了的衣服。
书坊斋中,笔墨纸砚散发着淡淡的墨香,无论在哪一个年代,读书人都会受到大家的尊重,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但这世界还就真的需要这些书生才可以,要是人人都提刀上马的话,这个时间只会越来越糟糕。
在中年女人期待的目光中,一行歪歪扭扭的文字跃于纸上,形同蜈蚣爬行,令人感到惨不忍睹的。
陈锋放下笔,看着纸上那歪歪扭扭的文字,连自己也看不下去,他倒不是不会写字,这里虽然用的是繁体文字,但却难不倒陈锋,难倒陈锋的是一支“毛笔”。
原因是这家伙从来没有用过毛笔写字,现代人只要不是书法爱好者的,能有几个能用毛笔写字的啊,陈锋自然也不例外。
“你这书生写的是什么家书?这字写得歪歪扭扭的,看也看不懂,一个学前小童写的字都比你的好看。”
果然那个中年女人不满意了,她虽然不识字,但是多次着人写过家书,是好是坏,自然能够分辨得出来。
这书坊斋的老板看到陈锋写的家书,也忍不住摇摇头的,这么丑的字,他也是第一次看到,也不知道这书生是从哪来的,怕不得是个骗子,想要骗钱,也忍不住替这个中年女人说叨了起来,顿时让陈锋羞得差点要找个地洞来钻。
“老板,不知道你这可有鹅毛笔?”
陈锋虽然脸皮厚,但也不是不要脸的人,自己把字写成这样,也怪不得别人说叨。
“鹅毛笔?这是何物?”书坊斋的老板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东西,自然不懂。
陈锋顿时有些头疼,这一时半会的,也没办去抓只鹅来拔毛做笔,他想了想,看到书坊斋的门口,放置了一把扫帚,他走了过去,从扫帚上面折下来一根树枝来,然后用小刀把树枝削尖,拿在手中掂量了一下,发现大小和重量都适宜,虽然样子寒颤了点,不过将就着用吧。
而书坊斋的老板和那个中年女人奇怪的看着陈锋折腾,也不知道这书生到底想要干什么?
陈锋重新问老板要来一张新的纸,用手中削尖了的数字当做水笔来用,在墨砚上面粘了沾墨汁,然后在纸上面龙飞凤舞的开始写了起来,几乎是一气呵成,他写的是楷书,模仿的是颜真卿的笔风,原本这是用毛笔书写的字体,但是陈锋直接用削尖的树枝来写,少了一份古风,多了一些现代钢笔书法的风格。
“咦!你这书生写的到底是何字体?为何会如此的……怪异?”
书坊斋的老板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这么写字的,先是感到无比的怪异,但是看着看着,他却双目发光了起来,越看越觉得有意思。
那位中年女子虽然不识字,但字的好坏她还是能够分辨的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