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蝼蚁-第10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呵呵,原来是这样,到时候多疑了。不好意思。”黑衣男子道。
天命道:“等等,或许我能帮你找回丢失的东西。”
黑衣男子听到天命的话一愣,惊喜说道:“真的吗?”
黑衣男子本就是富裕人家孩子,丢失的东西除了钱财外,还有一份对他来说比什么都重要的书面文件。本已经心灰意冷的他,此时听到天命的话,不亚于上帝的福音。
“嗯嗯,没错,不知道兄台叫什么名字。”天命问道。
黑衣男子这时候已经从激动中缓过神来,冷静说道:“你是谁,为什么帮我?”
穷苦人家出身的孩子,内心都有一股子极端的自卑,导致养成了畸形的自负。他知道他需要帮忙,需要找回对他来说特别重要的丢失物品,可他依旧不愿意无缘无故欠别人人情。
他可以忍受全世界的白眼,却无法去无视别人对他的付出。
刚刚那名中年男子请他吃鸡腿,话语之中虽说是在帮助他,可内心何尝不是高高在上俯视他呢。至少,从他走过来到现在,中年男子都没有打算从位置上站起来的觉悟。所以极端自卑最后变成畸形自负的他,才拒绝了中年男子的帮助。
天命虽然语气中与他平等对他,可他依旧不愿意随便接受别人的人情。但丢失的东西,对他来说太重要了,关系到他以后的前途。这是必须要找回来的东西。
黑衣男子审视着衣着靓丽光鲜的史耀乾布香惑赵灵儿,最后目光集中在穿着同样高档的天命。
天命一脸认真道:“我并没有恶意,只是因为你我想起了一个亲人。忍不住多看你几眼,后来发现你遇到困难,所以就想帮帮你。仅此而已。”
天命确实从黑衣男子身上看到了一位亲人的影子,那就是他的弟弟。那股子气质特别相像,让天命有点恍惚的感觉,如果不是知道自己弟弟在离家不远的汕市,天命都要以为自己弟弟跑来京城了。
此时看到黑衣男子刚硬的性格,同样感觉到了一点点跟自己弟弟如出一辙的味道。
黑衣男子愣了愣,最后满脸复杂说道:“我叫林培森。”
天命嘴角微扯,笑道:“我也姓林,叫林天命。”
“你怎么帮我?”林培森指入重点,毫不拖泥带水。
天命笑了笑道:“先坐下来吃点东西吧。我打个电话。你东西在火车站丢的,相信我那朋友知道怎么回事。”说着从兜里掏出手机随手拨了出去。
布香惑愣了愣,本以为天命接下这事是要自己出手,没想到还有另外一条线,这不得不让布香惑讶异天命交友广泛。
“不需要我叫人吗?”布香惑想了想还是开口说道。
天命摇摇头。布香惑耸耸肩也没多问。
“先吃点东西吧。”
林培森犹豫了半响还是点点头,答应了下来。既然已经注定要欠人家人情了,就不必在意这人情多一点还是少一点。
天命四处望了望,发现只有眼前带着小男孩吃鸡腿的中年男子面前又桌位,顿时笑道:“大哥不介意搭个伙吧。”
中年男子微笑点点头,伸手示意了随意。
史耀乾点了些鸡腿鸡翅,然后又点了几打啤酒。可惜酒鬼的阎王和鬼狐不在,史耀乾布香惑对啤酒又不感冒。不然就壮观了。
天命开了几啤酒,笑道:“能喝吧。”
林培森笑了笑,道:“有何不敢。”话语之间,豪气干云。
天命举起酒瓶子朝中年男子礼貌性示意了一下。跟林培森对干了起来。
两人同样一瓶下肚,天命还好点,经常跟鬼狐阎王拼酒,酒量不是一般的行。林培森脸蛋已经红了起来,有点微醉了,很明显可以看出,酒量不行啊。一瓶就倒,而且还是啤酒。
“哈哈,没想到我也有这么一天。”林培森大笑起来。
看着天命,继续道:“竟然跟一个认识还不到十分钟的人拼酒。”
天命呵呵笑道:“有朋至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世间的缘分,有时候就是如此奇妙。或者这也是命运让人可恨却又舍不得的地方。”
林培森嗤笑一声,道:“命运这东西,我从来就不曾信过。从小到大,我能靠的就只有自己。一切都需要自己去拼去搏去努力。命运,从不曾眷顾过我。”
天命愣了愣,若有所思道:“或许吧,命运之所以为命运,也就是因为它不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所能琢磨通透的。”
林培森笑了笑,拿起另一没开封的酒瓶子,那开瓶器打开,灌了一口。
或许是因为今天的遭遇让他有点情绪失控,借酒精麻醉自己,林培森突然有一抹想要醉酒的疯狂冲动。
天命没有止住,人,特别是压抑许久的人,有时候真需要发泄。一味压抑,会让人疯狂的。
幸好的是,林培森酒量不行,理智却不错,虽然醉酒,却没有耍酒疯,脑袋依旧清醒着,只是摇摇晃晃头晕眼花而已。
三瓶下肚,林培森已经倒在桌面上不省人事了。
“这小屁孩你打算怎么搞?”史耀乾问道。在他眼里,这个酒量极差长相相对清秀的小男子面容虽然坚毅,但还稚嫩了点,所以口称小屁孩。
“不是说了,帮他找回丢失的东西。”史耀乾一脸愕然,之前还以为天命看出点什么,有其他安排。这回看来,是认真的。
拍了下额头,道:“估计也就你有这份闲心。我可没这闲情。”
助人为乐,与人方便,扶老奶奶过马路。这些路数史耀乾觉得离他太远了,他的生命里就不曾出现过这种东西。
然而天命却偶尔为之,讲究机缘,遇见了,也就帮忙了。
笑了笑,看到前方一位抬眼四顾的小老头,顿时站起身招了招手。
小老头眼前一亮,小跑了过来,站在天命旁边道:“林兄弟,来完了,抱歉。”
天命笑道:“言老,一起坐着喝点吧。”
小老头就是今天天命火车站认识的言清。
今天下午是言清给了天命一条线索的,虽然最后以花露的死亡断了,但却是藕断丝连。天命怀疑小狼帮帮主,却没有怀疑同是小狼帮的火车站小偷头子。
道理很简单,如果言清没有给他指明路线,也就不会有后面乱七八糟的事情。所以天命可以肯定,如果小狼帮帮主真的跟此事有关,言清绝不会是已经同流合污的一伙人。
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209好人有天佑()
言清豪爽大笑,于他们这个年纪,混江湖的谁没有经历些岁月沧桑。但终究年老都是需要养的。火车站的时候,他就看出天命一般,谁成想竟然是能唬住那位一班之主的人物。那时候就更加觉得天命深不可测了。
此时此刻见天命有意交好自己,哪还敢装深沉扮孤傲。这种玩意都是那些有点尿性的小年轻最喜欢的自以为是。老了,就得有老的样,审时度势,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才是老头子的智慧。
所以言清这个典型的老头子在一般年轻人面前不敢矫情,也不做作。伸手从桌面上拿了一瓶酒开封。
然而,眼尖的他因为刚开始没注意,只看到天命,此时才发现天命旁边坐着一位一句话能要自己命的存在。黑道太子,在京城这座天子脚下混江湖混黑道的混混,谁敢不认识黑道太子布香惑,谁能不认识黑道太子布香惑。
他的纨绔故事可以说三天三夜。某人因为调戏他身边的女人,隔天被削成竹竿;某人因为骗他的钱,隔天被削成竹竿;某人因为没经他同意占了他位置,隔天没被削成竹竿,不过也被打断了骨头。
那些年,那些不得不说的黑暗,黑道太子还没长大,就已经在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也就这几年安静了些跟着史家大纨绔四处泼皮耍赖,少了些血腥,多了些丢脸。但依旧让道上的老人谈太子色变。
“太太太子。您老也在啊。”言清酒瓶开着,还没喝就已经醉得结巴了。
布香惑翻翻白眼,没有答话。
带小孩的中年男子眼神一亮。
天命笑道:“言老。来,为我等下有事找你。我敬你。”
天命也开封一瓶。跟言清碰了碰杯子。
言清哭丧着脸,这真不知道喝不喝。虽说自己是小狼帮,不是龙帮,可小狼帮还不是龙帮一句话就想灭就灭,想留就留。平常都多得远远的,生怕不小心得罪太子爷,给小狼帮小鞋穿。
此时太子爷坐那里不说一句,言清还真的是心底没底啊。本以为尽量高估天命了,没想到还是低估了,竟然能跟黑道太子爷在路边吃烧烤。
而且太子在这里。旁边那个帅得一塌糊涂的小年轻一定就是史耀乾史大少了。天呐,这个给自己敬酒的林天命到底是谁啊。
他说有事找自己,是好事还是坏事,难道自己犯了什么错事,也不可能啊,如果找自己麻烦不可能还给自己敬酒。
言清心里七上八下,复杂难明,刚刚看到天命的豪爽直爽不知道跑哪去了,犹犹豫豫看了天命看布香惑。一脸局促不安。
天命笑道:“香惑只是过来陪酒的,不用管他,今晚叫你过来是我有事找你,给个面子吧。”
言清一脸惶恐。慌张道:“不敢不敢,林少您说怎样就怎样。喝,一定喝。”说完。言清手里的酒瓶一举,瓶口对着自己嘴巴。咕噜咕噜没一会便一口闷了。
布香惑吃着自己的垃圾食品,没理会两人。顺带着还又再叫了几串牛肉串。以前从不出入这些小摊子的他没想到已经跟着天命吃了两次烧烤摊了。一次是京华大学门口,一次就是这里。
对于他来说,吃东西的讲究,第一是感觉,第二是品位。以前注重品位,跟着史耀乾两人出入上流社会,哪里会正眼瞧瞧这些路边时不时会被城管赶走的野摊子。
从不需要为生活担忧的富家子弟也就没有什么忧天下之忧,救苦救难,搞慈善,办募捐,献爱心,给希望的大慈悲心肠。
饱了自己,也就不指望能幸福他人。
他人的事就是他人的事,与自己无关,便从不理会。在他心里,他的兄弟只有史耀乾,或者在加上一个林天命鬼狐阎王。其他人的事完全不关他的事。
天命鬼狐阎王还是基于史耀乾认识的,相处后觉得这人也确实够兄弟,够朋友,所以才认可了他。
其他人想真正跟他称兄道弟,至少你得先拥有那个能耐。布香惑的骄傲不是一般人能企及的,所以别人的事情,他从不关心过问,所以,虽然他知识渊博,但沉默寡言;虽然他有权有势,但沉默寡言;虽然他帅得掉渣,但沉默寡言。
言清惧怕他,他知道,可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关我什么事。
看着言清真的一口闷,喝完瓶里的酒,天命无奈,道:“怎么就一口闷了呢,你都闷了我怎么能不闷呢,刚刚都喝了两瓶了。哎”天命唉声叹气,也拿起酒瓶子对准嘴巴,咕噜咕噜闷了起来。
言清刚喝完,擦了下嘴听到天命的话,顿时焦急,刚想说您随意,天命已经开始灌酒了。
无奈之下,伸出的手腾在半空,一脸局促不安,等着天命喝完。
小老头今天的心脏也特折磨,小打小闹的小人物,突然遇到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心里的跌宕起伏可真不是一般人能体会的。
天命喝完,笑道:“言老,坐着说话吧。”
言清忐忑应好,又看了看自顾自的布香惑,坐了下来。
天命看着眼前这名老人的模样,也是一阵无奈。有些东西不是他能改变得了的。
“言老,这小伙子你认识吧。”天命指了指醉着昏睡在桌面上的林培森。
言清一愣,推了下林培森趴着的脑袋,又看了看装束。
突然内心更加惶恐起来,刚坐下便站了起来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们不知道这个伙子是林少的朋友,对不起。我马上叫人归还他的东西。”说完已经拿起电话拨打了出去。
天命愣了愣,看到言清夸张的模样愣愣点了点头。还真没想到事情这么顺利,本以为借着言清在火车站的地头蛇角色,能帮点忙找出东西。
没想到东西是他们拿的,这倒是省了一些事。
不过想起来火车站的人流量,疑惑问道:“你们干的,那你怎么认得他?”
言清了一遍。
原来下火车后,林培森出了站口,突然看到了一名孕妇在喊着肚子疼。周遭又没人上去帮忙,他顿时跑了过去,询问了状况。并帮忙打了110。在此期间,因为搀扶孕妇叫人的需要,林培森将自己的装着东西的箱包以及书包放到一边。
没想到孕妇上了救护车后,天命这才发现箱包被人拖走了,书包也被人划开了一个口子,里面钱包也被人拿走了。只留下装着几本包。
手下的行动过程言清都看在眼里,因为是苦主帮人,最后导致给他们制造机会的,所以言清对于林培森的印象才格外深刻。
之前还称笑话说这年头想林培森这样乐于助人的人实在太少,太傻,太蠢了。没想到刚丢失没几个钟的东西,立马就找回来了。
这或许就是好人有好报吧。老天爷偶尔有打盹的时候,但终究还是在关注着这个已经快污秽不堪的世界。
ps:vip总算发布了,第一章vip章节我只想说,好人有天佑,苦心人,天不负!
210山穷水尽()
众人听完言清的介绍。
史耀乾疑惑问道:“你们作案的时候为何不把书包和箱包一起拖走呢?这样不是更加简单吗?”
言清一脸恭敬,说道:“史少,我们行动的兄弟一般都只有一个人,主要考虑的是敏捷性和不被发现的可能。如果书包和箱包一起拿,行动起来就会有点笨拙,那样会加深被发现的可能。”
“那为何不直接那书包呢?”布香惑也被挑起了好奇心。
言清道:“太子爷好,因为普通人都习惯将贵重物品放进箱包里,随身携带的一般都只有花销的钱算是比较贵重而已。所以相对来说箱包的价值要比书包的贵重。”
众人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