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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天演成神-第10部分

小说: 天演成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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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不会在白天行动,对付丧者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枪打爆它的心脏。”
    巩达检查着从其他特警手上借来的微冲,脸上的疤痕红得发烫一鼓一鼓的跳动着,兴奋,只有绝对兴奋的时候巩达才会有这种变化,他渴望敌人,好吧,老天爷就给了他这样的敌人,不是人的强大敌人,这个感觉很美妙。“明白!”
    “上!”
    两人化作了了两条灰影从不同的角度潜进了别墅。
    别墅中催泪弹的烟气已经散了许多,不过屋中依旧有袅袅的烟气看起来有些飘渺。
    静——
    巩达悄悄的拉开一扇陈旧的窗户潜入了一间卧房,这里很静,也很干净,除了墙壁上有些霉斑以外一切正常,轻轻地巩达侧着身听了听,外面的客厅中隐约传来骨头被咬碎的窸窣声,和吸吮声咀嚼声,声音不大,细细沙沙的听起来却格外的让人内心感到恐惧。
    巩达轻轻地拔出皮带中夹着的尖刀,这是他的习惯即便是作运钞员的时候都没有改变过。门口有些碍事的大衣柜使他只能侧着身子轻轻撬开没有关严的深红木门,木门似乎很久没有开启过了,即便是这么轻轻地一动也发出了吱嘎的一声轻响,一股浓重的血腥气如有实质的滚荡进来,客厅中的声音顿时消散,巩达头皮微微一麻,不过他是老兵对这种场合并不陌生。
    巩达极其灵敏的一垫步就上了门旁边的衣柜顶上,悄无声息的似乎连空气的波动都没有,就在他的一只脚还没有藏进衣柜顶端的空隙时,木门猛地被撞开,力量之大整个木门都成了一地的木屑,此时巩达的脚就离撞进来的那名满身都是枪眼的丧者的头顶只有两厘米,快疾无声险之又险的隐进了大衣柜顶上的空间中。
    那名丧者脑袋中依旧有脑浆在缓缓滴出,一双眼睛的瞳孔此时缩成了针尖状整只眼睛能看到的几乎都是眼白,十分的渗人。
    丧者四下看了看屋中并没有人,使劲的吸了吸鼻子,屋子中的血腥气太重,他揉了揉鼻子再闻也没有闻出什么异样。
    他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哼哼道:“脑袋里的脑浆流的太多了,现在脑子越来越不好使了。”边说着边退出了卧室。
    巩达秉住的呼吸此时开始缓缓放松下来,稍等了一会才从大衣柜上眯着眼睛悄悄地顺着边沿往客厅看去。
    猛地一双有着针尖般瞳孔的眼球出现在巩达的眼前,几乎是眼睛对着眼睛。巩达瞳孔猛缩整个人本能的瞬间从衣柜上向外弹起,就在这一瞬间一只手冲碎红木衣柜撩到了巩达的胸前将他胸前的衣服扯破了一大块,险之又险的巩达凭借着无数次杀场搏命的经验和敏锐避开了这致命一击,但是巩达的噩梦还远远没有结束,他的人还在半空中的时候那名丧者的另一只手就像是错环儿了一般以一种常人不可能做出来的动作往他的脑袋上抓来。
    巩达感到脸上的神经骤然缩紧,此时他整个人平躺着悬在空中,一条腿猛地蹬向屋顶借着这猛地一蹬之力,巩达整个人都倒了过来就像是踩着屋顶一般,丧者的这一抓抓偏正待变换胳膊的方向重新朝巩达攻去,不过巩达不会给他机会了,此时正倒立着的巩达手中的微冲刚好对准了丧者的心脏,猛地一条火舌从微冲的枪口中喷发出来,就像是被无数子弹打破的水袋一般,顺着被微冲打出来的弹孔,丧者的心脏喷溅出了大量的鲜血,这个满身是孔的丧者就像是被抽走了骨骼一般瞬间垮了下来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巩达紧随其后身子一翻稳稳的落在了地上,在脚一点地的同时巩达立即移动身形瞬间冲出了屋子,身子紧贴着墙壁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客厅中的一切。
    客厅中没有任何动静,浓厚的血腥气伴随着飘来荡去的催泪瓦斯的雾气呛得人直欲呕吐,巩达知道屋中还有人在,不,是丧者在,直觉告诉他丧者就在他附近,他坚信自己的直觉,因为直觉救了他许多次命。
    巩达一双眼睛在客厅中缓缓巡视着,静,依旧是静。静才是最可怕的声音。
    “离开那墙!”林风急迫的声音从客厅的楼梯上面传来。
    与此同时,不,林风的话语还没有喊完巩达已经动了,多年在战场上摸爬滚打的经验反应完美的体现在了这一动上,背后的墙壁随着巩达的离开开始分崩离析,就像是巩达的后背将墙壁上的碎土碎砖吸起来一般,一只修长的手臂从砖石中冲了出来,长而尖利的指甲尖刀般在巩达的后背上留下了四条深可见骨的伤口。
    巩达一个翻身狼狈不堪的在地上滚了三四个圈才停下,楼梯上枪声响起,那女丧者胳膊上中了三枪后又隐到了墙后。
    林风也在楼梯后隐藏不见了,此时的客厅中只剩下坐在客厅正中间的地上呼呼喘气的巩达。
    巩达后背上的伤很重,以至于他现在想要抬起胳膊都有些困难,不过凭经验他知道伤的只是皮肉,握了握手中的微冲还好扣动子弹不是问题。
    巩达一双眼睛焦点发散,眼前所有的物体都在他的焦距中,都是焦点,屋中古老的红木座钟依旧在滴答滴答的走着,那声音每一声都像是在敲击着巩达的心脏,他之前虽然有过对丧者战斗力的设想,但是此时才知道自己完全低估了这些东西的攻击力和反应速度,连坚硬的墙壁都能够凭借手掌穿破,这份力量确实不是人的肉体所能够做到的。
    滴答……滴答……滴答……
    屋中陷入了焦灼的对持中,一个丧者不知所踪,林风也隐匿了起来,中间的巩达就像是渔夫用来钓鱼的诱饵一般。
    巩达突然耸动了一下鼻子,刚才满屋都是锈烂般的血腥味现在怎么味道有些变了,血腥味中夹杂着一股很熟悉的味道,很熟悉,似乎每天都接触,猛地巩达大吼一声:“快撤。”紧跟着不顾后背上的疼痛蹦起来就往屋外跑去,哐的一声大响巩达撞破了别墅的落地窗户直直的蹦了出去。紧随其后的楼上也传来一声闷响随后是玻璃破碎的声音,林风也选择了破窗而出,两人的身子还没有落地就听见远处一声枪响,紧跟着身后传来巨大的爆炸声,炙热的气浪将两人正在下坠的身子猛地托了起来,整个别墅爆炸了,陷入一片火光之中。
    别墅远处姜导师的瞳子里映着熊熊燃起的火光,将手枪收回衣袋内,一头钻进了下水道中,在所有人不知不晓中悄悄地离开了。
第十一章 上学
    林风和巩达被热浪和暴炸后的气体冲出了老远,两人都昏死过去被胡雯抬回了六处,野葛则留在现场。
    别墅的大火持续了三个小时才被消防员熄灭,此时已经是半夜时分了,虽然周围有警戒线,但是野葛对付非人类的东西明显经验不足,所以两条黑影还是从地下室窜出来后消失在了漫漫夜色中。
    直到一天之后林风和巩达才醒过来,胡雯清冷的脸出现在巩达眼前。
    “你的背部有四道深三厘米长十五厘米的划伤,还有部分烧伤,全身划伤问题不大。”
    巩达此时趴在床上,侧着头想要起来,后背上的一阵剧痛打消了他的念头。“组长呢?”
    “我很好。除了我的胳膊。”林风从另一边走过来,胳膊上包着厚厚的绷带,脑袋上也包了起来。
    “瓦斯爆炸,有人,或者说是有什么东西将那屋子中的煤气开关打开了。”巩达突然说道。
    林风点头道:“还有其他的丧者,那个女丧者被证实已经烧死了。”
    巩达皱眉道:“为什么要选择爆炸?他们想要掩饰什么?”
    胡雯这时说道:“从现场看来,有一个丧者从别墅离开顺着那个劫匪逃走的下水道离开。很巧合,两人都选择了同一条下水道。”
    林风眯了眯眼,“吸血鬼白天不能行动,爆炸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山,只能是丧者离开了。”
    “看来这段时间有的忙了。”胡雯说道。
    “啊!对了,这个是小东,你们认识一下,以后就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了。”林风介绍道。
    小东单薄的身子出现在巩达的面前,扶了扶眼鼻梁上的黑眼睛框,手中拿着扇子抱拳微微一鞠脸上带着有些羞涩的笑容道:“巩兄多多指教。”
    “这小子很有礼貌啊。看起来是个好人呢。”巩达心中对小东的第一印象。
    ……
    ……
    丁忧完美的处理了那袋子票据,挨了一天饿后终于迫不得已在超市偷了三根香肠,这三根香肠丁忧吃得很不是滋味,要不是实在是没有办法他不会选择偷这条路,虽然之前他也偷过一身衣服,倒不是他怎么清高,只是觉得偷是一件叫人很不齿的事情,哪怕去抢也比偷要强上很多。但是现在的情况下满大街的报纸都在谈论他做的那件运钞车抢劫案,他可不敢在这个时候去抢什么东西,况且他要抢也不会去抢老百姓的东西。
    不过随着香肠下肚丁忧的好运似乎来了,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在一家饭店找了份送外卖的差事,一个月工资六百虽然不多,但是包吃包住,对于现在的丁忧来说这已经是非常不错的工作了。
    丁忧很勤快,这份工作虽然他没打算常做,但是他依旧做的很用心,因为雇用他的大婶大叔对他很好,这家饭馆不大,或者说很小,但是座落在申阳市最繁华的电脑城,这里的人吃饭节奏都快,基本上是边工作边吃午饭,根本没有时间出去吃,所以应运而生了许多规模不大专门做外卖的小饭店,这家店就是如此。
    大叔大婶没有孩子,只靠这个小店为生,基本上是大叔炒菜,大婶负责进料,而丁忧就负责送菜,没错这家店只有三个人,而且只有一个小得只剩下厨房的门脸房,勉强算得上是三证齐全。
    “小丁,百脑汇307、293、634,还有顺便把赛博的276叫的冷面送去。”大婶大叔两人忙的热火朝天,见到丁忧送外卖回来,连忙叫他送下一拨。每到中午就是这家小店最繁忙的时期,基本上只有做不过来的时候,但是一过了中午基本上就闲下来了,也就是说每天所有的收入都集中在了中午短短的两个小时里。
    丁忧应了声拎起已经写好标签的饭盒就走。
    “小丁这孩子不错,人勤快。”大婶边往饭盒里装饭边说道。
    “嗯!就是饭量大点,咱们包吃有点不划算。”大叔颠着大勺应和着。
    大婶笑骂了一句,两人都呵呵笑了起来。
    丁忧送盒饭的速度很快,他压抑着自己的速度,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可以有这么快的速度就像是不知道自己的伤口为什么会自动复合一样,丁忧也懒得去想这些,他现在迫切的需要平静的隐匿一段时间,等所有的风声都过去了再想办法靠着自己的身体弄大钱,给自己的母亲换一个闪闪发亮的水晶骨灰盒,还有那啥一次。
    这几天他想明白了,必须找一个身份掩饰自己,老是作为一个无业游民终归是比较醒目,他所能够想到的最好的掩饰身份就是学生,而且他心中也一直有一个大学梦,他在高中的时候要不是父亲的病恐怕他现在也已经大学毕业了,如果问他最想做的是什么事?那么第一就是给母亲换最好的骨灰盒,第二就是那啥,第三就是上学了。不过可惜,他没有那么多的钱去上学,而且他也不可能再去上中学了,他的年纪得上大学,还得上自费的免试学校,他打听了一下,要想上私立大学的话起码得一年四千块,这还不算吃住文具之类,即便是和学校商量一下先交半年的恐怕也得要两千块才成,这笔钱丁忧一时半会筹不到。
    一天天就在这样的忙碌和清闲交替着中度过,三个月转瞬即逝,丁忧极度的节省,吃住都不需要花钱,他的所有工资都留在了手中,一分钱都没有花过,手中足足落下了一千八百块钱,这三个月里他找到了一家很不错的学校,那家学校在申阳市很有名气,即便是在汉唐国私立大学中也是能够排上号的,某些学科在国内还有着非常不错的地位,当然,自费生学费也很吓人,每年加上住宿费足足要一万块,这还是因为他选修的专业有些冷门,要是热门专业的话翻三番都不止。那个老师见丁忧上学的想法迫切又无父无母,动了恻隐之心答应他可以交一千块钱先上学其他的书本费可以先欠着,半年之内还清,丁忧算是碰到好人了,不过人家也是感觉他是块材料值得培养要不然门都没有。
    这足足让丁忧高兴了一整月,在做完了这个月的工后,刚好到了那所大学的新生入校时间,丁忧离开了那间小餐馆,大叔大婶听说他要去念书什么话都没说,大婶又拿了五百块钱要给他,丁忧怎么会要?推辞了,不过大婶心细见丁忧不要钱就送了他一套床褥,这东西学校可没有都得自己备,丁忧实在推辞不过就接受了,临走时在大婶家的床底下塞了二百块钱,算是床铺钱,现在的丁忧不喜欢欠别人的,他觉得自己有能力将生活过得很好,再不是为了要回自己的五百块钱钱就低声下气求别人的那个懦弱无助的小男孩了。即便是这样丁忧还是觉得心中暖暖的,这世界上也不都是坏人。
    在学校教务处和财务处办理了入学手续,丁忧如愿以偿的进入了清北大学,嗅着学校里清新的空气丁忧感觉自己是这般的幸福,幸福的就像是拥有了翅膀一般,“妈妈,我现在上大学了。”丁忧默默的将这个消息告诉给在遥远世界的母亲。
    丁忧学的是生物专业,专业课主修动物学、植物解剖学、植物分类学、遗传学、微生物学、植物生理、人体解剖生理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分析化学等。一系列的让丁忧感到陌生到茫然的课程,之所以选择这个专业丁忧是希望更加了解自己,了解自己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等等许多的问题,这些课程算不上冷门但是也算得上是学的人比较少的偏门了。
    清北大学位于市郊占地极广,十几栋新老教学楼相映成趣,新的华丽光鲜,老的厚重稳实,一看就给人这所学校历史悠久之感,校园里阔大的运动场,公园一般的流水小桥环境优雅,所有的地面都是地砖铺就干净整洁,看在丁忧眼中让他感觉自己和眼前这个世界都不怎么真实。
    新生入校第一天,学校门口不是一般的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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