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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6部分

都市少年医生-第896部分

小说: 都市少年医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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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凌锦华并没有生气,继续让罗子凌搀着,参观后面的展览。

    凌锦华其实不是第一次来参观展览馆,只不过前面几次来,开放区域没现在这么大。

    为了安全考虑,人多的一些展室,他并没有去。

    对于凌锦华来说,他算是真正经历了完整的抗战,所了解的情况,比罗子凌甚至罗连盛要多的多,也真实的多。

    不过,今天他来这里参观,除了缅怀,更是一种展露。

    他要告诉所有人,他身体好的很,连长时间参观展览都吃的消。

    在后面的参观中,凌锦华继续和罗子凌交流,并没因为罗子凌发表了与他不同的见解而冷落他。

    罗子凌倒是不在意凌锦华是否冷落,也没什么顾忌地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在中途休息的时候,凌锦华指着罗子凌,对在场所有人说道:“我孙女的这个儿子,敢做敢为,敢说自己的观点,并且不会因为别人的权威而改变主意。如果他能一辈子保持这样的性格,那就厉害了。如果他走上了领导岗位,还能保持这样的性格,那将是国之幸事。”

    凌锦华当众说这样的话,震撼了所有人的内心。

第1989章 还是较量() 
第三更

    很多人将凌锦华的话理解成凌家要大力栽培罗子凌,随行的官员都这样认为。

    因此,他们觉得,罗子凌前途肯定不可限量。

    只有罗连盛和罗旭升不这么想。

    他们觉得,凌锦华这样做,并不是为罗子凌好,而是把罗子凌树成靶子,让他成为所有人攻击的对象。木秀于林,风必吹之,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或者说,罗子凌依然要充当磨刀石的角色,只不过磨刀石的性质已经有了变化而已。说的难听一点,就是升级了。

    不但要帮凌家人当磨刀石,还要替凌家抵挡外来的刀子,当替凌家冲锋的先锋官。

    罗子凌相信,这两天他陪着凌锦华参观游览的消息被很多人知道后,那他们肯定会认为,他深得凌锦华的宠爱。

    不只凌家人会嫉妒,会和他较量,其他的人,也会嫉妒,把他当成目标看待………目标是什么性质,鬼才知道。

    原本他已经很优秀了,再贴上凌家的标签,被凌锦华宠爱的标志………罗子凌觉得,自己又被老爷子坑了。因此,他心里很不爽。但他又不能临阵脱逃,只能硬着头皮继续陪凌锦华。

    一个多小时的心情沉重后,参观结束。

    凌锦华虽然有罗子凌搀着,但也有点累了。

    在展馆人员的相迎下,一群人来到休息室。

    工作人员拿出留言本,想请众位领导写几句留言。

    凌锦华没有推辞,在工作人员铺好笔墨后,挥笔而就一行字:“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落后要挨打,努力提高国防建设,卸敌于国门之外。”

    看到凌锦华写了这样的句子,罗子凌忍不住嘴角抽了抽,这也太通俗易懂了吧,这几句话没有给人任何特别的感觉。

    “你被誉为国民英雄,你的字也不错,你也写两句吧!”凌锦华将手中的毛笔交给罗子凌。

    看到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他,罗子凌有点犹豫,但最终还是没拒绝。

    两名模样还不错的女性工作人员上前铺好纸,请罗子凌上前写。

    罗子凌看到了罗旭升对自己的眼神警示,他读懂了罗旭升眼神中的意思。

    还有这么多领导都没题词,你一个小屁民,抢了领导的风头,很不应该。

    罗子凌明白这一点,因此他也知道自己不应该在其他领导题词之前写点什么,但凌锦华要求,他也不能拒绝。又被老爷子坑了一把………这是罗子凌心里的郁闷。

    因为有点情绪,再加上刚才和凌锦华观点的不一样,因此罗子凌很负气地在纸上写下了李白的两句诗:“胡无人,汉道昌。”

    大诗人李白的诗作非常多,留传到现在的名作也数不胜数,但李白所有诗中,罗子凌最喜欢的却是那首知名度并不高的《胡无人》。

    这首诗,也不能说知名度不高,在古代,知名度应该很高。但因为一些特殊的因素,在现代,李白的这首大作极少被人提及。

    但罗子凌非常喜欢这诗,他觉得这诗写的太有血性了,简直就是盛唐时候男儿血性的真实写照。

    “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李白同学以汉代唐,写霍去病率几十万大军在严寒的冬天出征胡地。霍去病是罗子凌最崇拜的古代名将之一,甚至他小的时候,还曾有过梦想,要和霍大将军一样,率军征战西方,替华夏开疆拓土。

    只不过,后来长大,他清楚如今的时代,想为国家开疆拓土根本没有可能。

    和平年代,轻易不动兵戈,哪来开疆拓土的可能?

    但这并不影响霍去病在罗子凌心里的形象。

    “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你看看,李白同学写的如回肠荡气,把汉兵的英勇写的淋漓尽致。

    罗子凌小的时候读这诗的时候,把里面的太白理解成了李白自己,他觉得李白同学太彪悍了,把自己写进诗里,代入霍嫖姚中,与胡兵厮杀。反正,罗子凌每次看这首诗都是热血沸腾。

    “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有人说唐朝是胡人的政权,甚至生于胡地的李白同学也不能算汉人。但读了这首《胡无人》后,要是谁还有这样的疑惑,那可能拖出去打十八板子。

    如果李唐是胡人政权,李白写带有血腥味道的《胡无人》,还不被抄家灭族?他要是胡人,还能写这样的诗吗?

    有一点罗子凌很佩服李白,一个文弱的书生,居然有如此侠气,能把对胡人的仇恨写的这么深刻。

    简直就要把胡人大卸八块,读着太让人觉得解气了。

    罗子凌清楚现在不推崇这样诗作的原因,但他生气于凌锦华将他当成靶子竖,因此很冲动地把《胡无人》中最有总结性的两句诗当成留言写了出来。

    当然,这两句诗也是他心里的真实想法。

    小鬼子不是对华夏犯上了罄竹难书的罪行吗?那就干脆将其灭了,华夏才会真正安宁繁盛………这就是所谓的“胡无人,汉道昌。”

    罗子凌写下这两句留言,很多人的脸色变了,罗旭升也是这样。

    凌锦华也有稍稍的异样,只有罗连盛没任何变化,一副乐呵呵的样子看着罗子凌在写完六个大字后,写落款。他还当众称赞了一句:“字写的越来越好了,不错,不错。”

    凌锦华心里冷笑,他清楚罗子凌写这六个字的意思,这小家伙是在借词嘲讽现实呢,也是反击他今天的所作所为。而罗连盛称赞罗子凌字写的好,也是助了一臂之力。

    罗子凌的字确实写的不错,这两句诗,看着也很解气,罗连盛连说两个不错,也没什么。

    但这是将他的军啊!

    凌锦华心里怎么会舒服?

    只不过,遇事从来都是波澜不惊的凌锦华,并没表现出异样,而是跟在罗连盛后面称赞了两句:“字不错,有大师的风范,值得收藏。”

    并马上吩咐黄晨,把罗子凌这字收起来,他要带回去,挂在书房里。

    黄晨跟在凌锦华身边多年,他怎么会看不出端倪?

    这样的留言,不适合放在这里。

    听凌锦华这样吩咐,他松了口气,答应了后,马上就上前,卷起了罗子凌所写的字。

    “老狐狸,”罗子凌心里,忍不住骂了一句。

第1990章 咄咄逼人() 
第四更

    跟随的那些领导,大部都不明白罗子凌和凌锦华之间的微妙关系。

    刚才的事情,他们看在眼里,但所理解的意思却是完全不一样。

    他们以为,罗子凌深得凌锦华宠爱,因此在纪念馆写了这样一副不是很合时宜的留言,也没有受到责怪。而且,凌锦华要收藏罗子凌的字,充分说明了罗子凌得其宠的程度。

    他们对罗子凌更加的刮目相看了。

    大家都开口称赞罗子凌的字不错,有大家风范,并希望罗子凌能给他们写副字。

    这些人的要求,让罗子凌尴尬不已,但又不好拒绝,只得答应,说回宾馆后,他会写几幅字,如果大家觉得还能入目,那就拿走。如果觉得字太差,就扔垃圾筒吧。

    罗连盛和罗旭升心里所想和他们完全不一样。

    罗连盛有点遗憾,罗子凌这招有点凌厉的招式,用在凌锦华身上,居然没起任何效果,反而让罗子凌更受人关注。

    如果凌锦华真的想栽培罗子凌,希望罗子凌有更好的前途,那这是好事情。

    关键是,凌锦华心思并没这么简单,他只是想利用罗子凌,用完了后,可能就会抛弃,甚至毁灭。

    因此,凌锦华这样做,无异于把罗子凌推到更高的位置,被更多的人当成靶子。

    罗旭升想法和罗连盛稍稍不一样,他觉得,凌锦华已经生罗子凌的气了,只不过碍于这么多人的面,没有发作出来。回去以后,凌锦华肯定会训斥罗子凌,罗子凌在凌锦华的心里印象也会变差。

    罗子凌也知道,自己刚才施展的这招没起效果,但他也只能认输,没有再和凌锦华计较什么。

    参观结束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钟,到了晚饭时间。

    凌锦华谢绝了当地官员相陪的安排,坚持要回酒店吃自助餐,并以自己今天累了为由,不接见任何人。

    黄晨告诉过凌锦华,有很多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及很多的媒体记者想见凌锦华,但凌锦华都回绝,谁也不见。

    凌锦华说的也是实话,今天坐了几个小时的高铁,又在参观的时候走了一个多小时,虽然有人扶着,但也是很累的。

    晚上如果再让他活动,连罗子凌都觉得都不合适。

    因此,罗子凌也是建议凌锦华,吃完晚饭后消消食,再早点休息。

    罗子凌原本想提议,替凌锦华按捏一下,替他消消乏,但最终还是没开口。

    倒是罗连盛提了这建议,说睡觉前,他会替凌锦华做了次治疗,让凌锦华睡个好觉。

    晚饭是自助餐,罗子凌和罗连盛、罗旭升陪凌锦华一起吃。

    几个人还喝了点酒。

    吃晚饭的时候,凌锦华指着罗子凌,对罗旭升说道:“你这儿子,比你强多了,心思灵活的紧。”

    罗旭升有点尴尬,想了想后,干巴巴地回道:“他年轻,思维活跃。”

    罗连盛接过了话,很得意地称赞起罗子凌:“我这孙儿确实不错,不只心思灵活,而且多才多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差。老爷子,说句不客气的话,我的孙儿,比你的几个曾孙,可是强了不少。”

    “以后,也会比我的孙儿强,”凌锦华并没有否认罗连盛所说,瞄了一眼罗子凌后,再道:“只不过,你孙儿很多时候会意气用事。”

    罗连盛却是不以意,“年轻时候,如果没有意气用事的时候才不正常。年轻人么,应该有属于自己的性格,年轻有活力,想说什么想做什么就说出来去做。而不要像我们这些老头子一样,想到什么不愿意说出来,想做的事情犹豫再三后,还是不去做。”

    凌锦华看了眼罗连盛,没有再说什么。

    罗子凌忍不住,回击了凌锦华两句:“太姥爷,我就说个历史问题吧。李世民二十九岁当皇帝,这个年龄,正是人开始走向沉稳,但依然充满进取心的年龄。大唐也正是在他的领导下,在一般能臣良将的辅佐下走向辉煌,并有了赫赫有名的贞观之治。试想,如果贞观初期,继续由李渊当皇帝,我想,贞观三四年时候,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千里旅行不必带粮食,百姓安居乐业的情况不会出现。制定政策者的心境与进取心,直接影响了国政。李隆基刚刚接掌皇位时候,也是这个年龄,励精图志后有了开元盛世。历史上著名的盛名,唐朝就有两个,而且都是年轻的皇帝开创的。”

    “你是说,我们老了,应该把位置让给你们年轻人?”凌锦华眼冒精光地看着罗子凌,“你对权力的欲望这么强烈?”

    “我想不想无所谓,我只是想表达这样一层意思,年轻时候,每个人都有进取心和开拓性。因此,我现在做的很多事情,你不必奇怪,你用年轻时候的心理去想的话,能理解的。”

    凌锦华没理罗子凌的话,而是引用了另外一个历史名人的事:“汉武帝刘彻也是年轻即位,他也一腔热血地要击退匈奴,手下的几员大将挺争气,卫青、霍去病替他开创了无比辉煌的成就,匈奴人最终被打残,逃往欧洲。但是,文、景两帝积累的财富,也被他挥霍一空。晚年的时候,他看到了老百姓生活困苦,下了个《罪已诏》,以忏悔自己的错误。”

    “但是,打仗并不一定越打越穷。就比如贞观时候,大唐每隔四到五年,都会对外大举用兵一次。贞观三年初到四年中的北征突厥,贞观八年至九年灭吐谷浑,贞观十四年,侯君集率军灭了高昌,贞观十九年,唐军灭了薛延陀,贞观二十二年,李世民亲征攻击高丽。除了这些较大规模的战争外,唐初时候几乎每年都有小规模的战争。战争是最烧钱的行为,但唐初时候,并没因为战争而导致国家贫穷,反而越打越富,就像现在的老美一样。更不要说,每一次胜仗,都是提升国力,提高国家声望的机会。大唐的荣耀,就是靠大唐军队打出来的,就像我们抗米战争一样,那两次援外抗米之仗,打出了华夏的威名,再没有人敢小看我们。”说到这里,罗子凌终于把自己想责怪凌锦华的话说了出来,“所以,我觉得,太姥爷你太懦弱了,你还在任上的时候,都没下决定做该做的事情。现在,年岁已大,没有了豪气和血性,因此,才有现在这样子,连一首《胡无人》都不敢拿出来让大家看。”

    罗子凌的话,成功地激怒了凌锦华,他变了脸色。

第1991章 你儿子比你聪明() 
第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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