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街的包租客-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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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里“有一丝血缘关系”的布朗母女却和她完全不像,一家身怀财富而粗陋势力,一个一无所有却颇有见地……一家人都是奇葩。
雪中送炭者寡,锦上添花者众,对于有这么个富裕的表亲却毫无攀附意思,福尔摩斯倒是十分欣赏。
按理来说这么个线索清晰案情简单的谋杀,福尔摩斯向来是不涉足的,他更愿意把时间花费在弹奏新的小提琴曲和不同烟灰的研究上,不过这一回——福尔摩斯微微思索,然后看向她,开口了,“一个勉强合格的案子,”他安慰自己道,“……我愿意帮助您找到凶手,在这件案子完结之后——如果您也愿意的话。”
诺拉吃了一惊,她细细打量对方——目光深邃,表情镇定,姿势随意,暂时看不出是在开玩笑,或者有任何嘲讽的意味。
她思考半晌,最后答应了,“有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神探福尔摩斯先生的协助,想必在处理干净朱莉的遗体前,我们就能够找到幕后凶手。”她厚着脸皮夸赞,顺便问了一句,“免费吗?”
这幅守财奴一样的嘴脸反倒让福尔摩斯露出了笑意,他挑了挑眉,刻意绷着的脸也无法掩饰眼睛里的微笑神态,不急不缓地开口,“那要看夏普小姐接下来这个月的表现了,毕竟,同时应对两位雇主,即使聪明圆滑如您,也会忙得团团转不是吗?”
这是在讽刺她将大部分时间花在诊所而不是陪同他寻找真相了吗?诺拉打着哈哈,转移话题,“谢谢您今晚的款待,福尔摩斯先生。”
“该受到感谢的是那对新人,他们的结合不仅让几百人的工作有了着落,也填饱了您的肚子。”
诺拉心虚地摸了摸鼻子,强自镇定,“食物放在那儿也是一种浪费不是吗,这些有钱人的小姐压根晚上就不会吃东西来丰满自己的身材。”
福尔摩斯上下打量她,“这么说您对自己的外貌很满意。”
诺拉挺直腰,双膝闭拢,微微侧向一边,双手妥帖地放在膝盖上,亮丽的红卷发从脸边垂落下来,那一身显眼夺目的洁白礼服,优雅的长白手套,配上她脸上沉静柔和的微笑,一眼看上去还真有那么些富家淑女的感觉,只不过这种假象仅仅持续到她开口说话,“——现在呢,福尔摩斯先生。”
大侦探像模像样地思考了几秒,最后下定结论,“果然一件精美的礼服有着令腐朽化为神奇的妙用。”
“……从您嘴里说出赞美的话总是那么难。”
立刻反驳,“难道夸奖这件礼服也不是赞美吗——那么我可以换一种修辞,嗯……诺拉,今晚你的表现足够及格。至少在塞西尔杜安先生极富内容的眼神里,你的表现非常镇定。”
福尔摩斯目光何其敏锐,诺拉完全不认为那位杜安先生的意图能够瞒过他,她不觉得好奇问道,“那么您认为,他又会怎么做呢?”
福尔摩斯又懒洋洋地靠回椅背上,诺拉敏锐地发觉这是他遇到不感兴趣话题时下意识的反应,不觉微微一笑,福尔摩斯奇怪地看她一眼,继续道,“只能期望那位杜安先生足够理智,否则在他得到来自岳父的教训前,无辜的人不免总会受到并不友善的关注。”
诺拉微微一笑,“一位好老板不会坐视下属陷入这样尴尬境地中的,是吗?”
“噢——”福尔摩斯意味深长地瞥了她一眼,“老板,你指的是哪一个?”
“……”小心眼的家伙。
第16章 十六()
在凶杀案发生的第二天报纸各家就纷纷登出了“布瑞克斯顿奇案”,早上诺拉走下楼的时候福尔摩斯正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报纸上的报道与评论,而华生则认真地将他们剪辑摘录下来,看上去他似乎乐在其中。
“早上好,诺拉。”华生和她打招呼。
“早上好,”诺拉回道,“案子有什么新进展了吗?”
由于诊所最近生意不佳的缘故,诺拉有了许多空余时间,终于能得空参与这起复杂的案件讨论。她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茶,饶有兴趣地听华生与福尔摩斯抱怨般地叙述。
“不管什么情况,雷斯垂德和格莱森都会是这个案件最大的赢家。”福尔摩斯懒洋洋地开口,“抓住了凶手,他们就是恪尽职守最终成功,而那家伙跑掉了,那他们是竭尽全力不过运气不佳,总会有人捧场。”
警察运作的那一套诺拉不得不说十分熟悉,她心有戚戚地点头,正欲说什么,就听见门厅和楼下传来嘈杂的脚步声,夹杂郝德森太太的尖叫,“夏洛克——!”
“发生什么事了?”华生不由得站了起来。
“侦缉队,贝克街小分队到了。”福尔摩斯煞有介事地说,话音未落,几个街上的流浪儿就走了进来,浑身脏兮兮的,脸上带着严肃和紧张的神色。
“……”诺拉无语地看向福尔摩斯,原来传说中福尔摩斯还真的会使用这一套。
福尔摩斯当然不会在意他们的表情,他一本正经地看向其中一个流浪儿,“威金斯,你们找到他了吗?”
“还没有,先生。”孩子有些沮丧。
“我也没指望你们能够这么快能找到他,不过你们必须继续找下去,直到找到为止,这是你们的报酬。”他给每人发了一个先令。
孩子们一哄而散,街上立刻传来他们的尖叫和欢呼声。面对诺拉华生以及郝德森太太异样的眼神,福尔摩斯清了清嗓子,解释道,“一群这样的小混混比警察还有用,一个个都非常机灵,而且哪儿都能去。”
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了顿,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的神色,“真是说谁谁就到。”
话音刚落,楼下铃声大作,没多久金发侦探就大步走了上来,兴奋道,“嘿,老兄,祝贺我吧,这个案子我已经查的水落石出啦!”
福尔摩斯不置可否,语气平平无奇,“这么说你们已经找到了可靠的线索?”
格莱森对于诺拉在这里表现出了十分的惊讶,不过他现在正在兴头上,无暇分神关注她,“是的,我们都已经将凶手关进牢房啦。”
“谁?”
“阿瑟夏庞蒂埃,皇家海军的一个中尉。”格莱森非常得意。
令人惊讶的是,福尔摩斯反倒松了一口气,他坐在沙发上,微微一笑。
“也许您乐意说出破案的经过?”
格莱森接过福尔摩斯递过的雪茄,乐不可支地在大腿上猛地一拍,“那个傻瓜雷斯垂德自以为聪明,一心揪住德雷伯的秘书斯坦格森不放,想不到那个人压根就是清白的。我敢肯定这会儿他已经把他抓起来了。”
诺拉和华生对视一眼,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福尔摩斯则感兴趣似的伸直了腰,意味深长,“哦?那您是怎么发现线索的呢?”
格莱森故作神秘地嗯了一声,瞥向诺拉,“您确定会让这件事保密吗,旁人是决不能知道的。”
诺拉微不可察地撇了撇嘴,福尔摩斯注意到她的小动作,忽然轻轻笑了一声,一本正经,“当然,格莱森,没有比这屋子里更能保密的人。”
“那好吧。”显然他并不能掩盖自己过于兴奋的情绪,少见地没有纠结诺拉的性别,而是极快地说道,“我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们——您还记得死者身边的一顶帽子吗?”
“当然。”福尔摩斯极给面子地回答,“是在恩德伍德父子的店里买的,坎伯维尔街129号。”
格莱森愣了一瞬,“看来您也注意到了,您去那儿了?”
“没有。”
他松了一口气,继而教训似的说道,“一个人不该忽视任何机会,即使它看起来微不足道。”
“对于才智出众的人而言,不存在微不足道的事情。”福尔摩斯微笑。
格莱森自动忽视他这句话,“我去了恩德伍德的店里,问店主是否卖过这个尺码式样的帽子,他很快告诉我这顶帽子属于德雷伯,住在托凯街夏庞蒂埃寄宿公寓,地址就这样搞到啦。”
“干得漂亮。”福尔摩斯煞有介事。
“接着我就去拜访了夏庞蒂埃太太,发现她脸色苍白,忧心忡忡,她女儿也在房间里——非常漂亮,不过眼圈发红,讲话时直哆嗦。”格莱森露出一个洋洋得意的笑容,“这些都逃不过我的眼睛,我和他们提到斯坦格森和德雷伯,很快就发现她们有事情瞒着我,没多久我就问出了真相——”
“德雷伯在这里住了三个星期,他和秘书斯坦格森来欧洲旅行,箱子上贴了哥本哈根的旅行标签。据她说斯坦格森是个矜持沉静的人,而德雷伯则截然不同,生性放荡言行粗俗。第一天晚上他就喝了个酩酊大醉,到第二天中午还没清醒,对女仆更是随便放肆,对她的女儿更是说了不堪入耳的混账话——”
“夏庞蒂埃太太如此忍让只不过是每天一英镑的金币诱惑,她的儿子阿瑟在海军服役需要花钱,她不愿意失去那笔收入,只不过那一次——德雷伯企图非礼爱丽丝,她实在无法忍让,将他们赶走了。”
“后来呢?”福尔摩斯轻声问。
“夏庞蒂埃太太的儿子正好在家休假,因为他性子暴躁又疼爱妹妹,这事儿她只字未提,没想到没多久德雷伯又回来了,异常兴奋显然是喝醉了,他要求爱丽丝和他私奔,还说他的钱花都花不完,抓着她的手腕,一直把她往门口拖——”
格莱森兴奋得手舞足蹈,“这可惹怒了阿瑟,他冲进了屋子,只听到乱哄哄的咒骂和扭打的声音,他用棍子把德雷伯赶出了屋子,并且跟着他走了出去。第二天早上,就传来了德雷伯遇害的事儿。”
“非常精彩。”福尔摩斯打了个哈欠,“后来呢?”
“我仔仔细细询问了夏庞蒂埃太太他儿子的问题,果然和猜想中差不多,出去了至少两个钟头,在她们睡觉之后才回来,这不是很可疑吗?我就带了人去逮捕他,他手里还有那根沉甸甸的木棍,非常粗的橡木棒。”
“我认为这个女人的儿子一直追着德雷伯先生到了布瑞克斯顿街,发生了争吵,并且德雷伯先生挨了他一棒,大概非常巧地集中了他的要害所以导致死亡,但是却没留下任何伤痕。当晚雨下的那么大,四周又没人,因此阿瑟把尸体拖到了空宅子里,那些蜡烛血迹和戒指,都是他为了掩人耳目留下的陷阱,不过是想逃避警察的追查。”
“做得好,格莱森,您的进步非常大,成功几乎就在眼前。”福尔摩斯叹道。
侦探洋洋得意,“我也觉得这件事处理得非常利索,那个中尉写了一份陈述,他说他跟踪了一会儿就被发现了,于是德雷伯先生在坐上马车以后就把他甩掉了,他往回走时遇见了一个军舰上的同事,但当我问他同事住在哪里时,他又不能自圆其说了——可笑的雷斯垂德,他从一开始就搞错了方向,肯定不会有什么收获了,哈——”
他刚说完,雷斯垂德就走了进来,完全不复平日里信心百倍的模样,他看起来六神无主,衣冠不整。在看到格莱森也在这里的时候,他愣了愣,面上露出无措和尴尬的表情,摆弄手里的帽子,显得忐忑不安。
“您怎么也来了。”格莱森语带得意,“找到那位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了吗?”
“那个秘书,约瑟夫斯坦格森。”雷斯垂德轻声开口,“今天早晨六点钟左右,在哈利蒂内的旅馆被人杀死了。”
…………
事情似乎朝愈发复杂的方向发展了。
接下来雷斯垂德细细描述他查案的经过——整整一个晚上他都在打听斯坦格森的下落,八点钟到达了小乔治街郝黎代旅馆,侍者说他还没起床并吩咐他们九点钟再叫醒他,于是他上楼去找,没想到看到了一个令侦探都恶心欲吐的场面——
房门下边血迹弯弯曲曲地流了出来,雷斯垂德立刻撞开门,屋里窗户大开,旁边躺着一个男人的尸体,穿着睡衣,蜷成一团,已经断了气,四肢僵硬冰冷,身体左侧被人用刀深深刺入,最奇怪惊悚的是,他的脸上,是用血写成的“rache”这个词。
诺拉和华生都不禁一愣。
凶手无疑是同一个人。难道这个所谓的rache并不是随意而写,真的是代表了“复仇”的意思吗?
如果是,那么凶手究竟为何而复仇?
雷斯垂德又说道,“有人曾经见过凶手,一个送牛奶的孩子偶然去过旅馆后的小胡同,他看到平时横在地上的梯子被竖了起来,正对三楼上面一扇窗户,窗户大开着,有一个人从上面爬了下来,丝毫不慌乱,还瞧了他一眼,孩子还以为是做活的木匠呢。他记得是一个大个子,红脸,穿了一件长长的棕色外衣。行凶之后还在房里逗留了一会儿,我们看到脸盘的水中有血,想必是洗过手,床单上也有血迹,看来行凶以后他还非常冷静地把刀子擦干净了。”
对于凶手外形的叙述大家一点都不吃惊,福尔摩斯继续道,“你还发现什么线索了吗?”
“没有。斯坦格森还带着德雷伯的钱包,钱分文未动,总之不是谋财害命。房子里只有一份电报,从克利夫兰城打来的,电文是‘jh现在欧洲’,没有署名。床上有一本小说,烟斗,桌子上有一杯水,窗台边还放了个盛药膏的木匣,有两粒药丸——”
“就是这个!”福尔摩斯忽然兴奋异常地高声道,“就是这个。”
所有人都惊愕地望着他。
“差不多了,推理最后的一个环节完全被证实了。”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灰色的眸子闪闪发光,他兴奋得不住走来走去,声音高昂道,“这团乱麻的线头都已经掌握在我手里,当然还有些细节有待充实,但整个案情的来龙去脉我已经完全清楚了——那两颗药丸您带来了吗?”
雷斯垂德拿出一个白色的小盒子,“都带来了,说实在的,我并没觉得它们有什么重要性。”
“华生医生。”福尔摩斯打开盒子,“您来看看,这是普通的药丸吗?”
华生好奇地上前看了一眼,呈现珍珠色,又小又圆,对着光几乎是透明的,他立刻下了结论,“它们应该是可溶于水的,从外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