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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星圣之剑-第104部分

小说: 星圣之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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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十六本书……别看这数量在地球人眼里看来很少,但这年代的一本书的价钱基本相当于百亩良田。不用说,这十六本书一定被他们拿去卖掉了。

    有十六本书,基本就可以证明这女孩的确受过了高等的教育,礼仪也好,学问也好,说话的方式也好,都远胜一般的土包子领主——像夏洛特那样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小贵族其实不是太多。

    如果是一般的土包子领主,恐怕听到这两条,就会兴高采烈地不惜支付三四百金币也要把这么一个宝贝给带回家吧。

    帮忙管理家业,指点男主人礼仪,平时可以带出去显摆,还可以让她做家庭教师教育出优秀的下一代……多么划算。

    不过对洛明来说这两点都没有太大用,于是接下来,他就尽可能地动用起那三寸不烂之舌,和捕奴队的众人讲起了价来。

    当然,这几人是无法完全做主的,于是,捕奴队的队长便被叫到了洛明的面前。

    又是一番砍价大战。

    ==================================

    翌日,正午。

    “你这家伙,不就是价钱的问题么?至于这样么?就为了这种事出动军队?你家大人会很生气的吧!”

    队长愤怒地吼叫着,厮杀着,然而在他击倒一个士兵之前,便被格兰蒂从旁偷袭,以实力上的俨然差距轻易击倒了他。

    “抱歉,洛明他本人就是领主……另外,你的身上有一股奇怪的味道呢。”

    说着,格兰蒂便举起了长剑,上面闪耀起了金色的光芒。

    “藏得真严实啊,邪教徒!”

第二百三十三章 希尔斯() 
若不是捕奴队的队长在和洛明讲价的时候情绪激动过头,手舞足蹈了起来,不小心透露出了一点邪恶气息的话,洛明还真要被这家伙骗过去了。

    这些捕奴队的人们身上都带着血腥气和邪恶的气息,但这并不奇怪,毕竟干的都是灰色生意,这么先入为主地想一下的话,大多数人都会被蒙骗过去……

    而这种程度的邪恶在如今的世上简直不值一提,就算是叫格兰蒂这么正直的孩子来,也不可能直接喊出“恶即斩”的。

    但洛明敏锐地察觉了那一缕微不足道,但质量却比凡人的邪恶要强得多的邪恶气息。

    被普通的血腥气和邪恶气息所遮盖,就像一池数十类类观赏鱼中混着仅仅一只食人鱼。

    简单的来说,就是普通的大罪犯,和完全没有人性的怪物之间的差异。

    邪神……不,并非邪神,只不过是大魔的气息而已,但那份邪恶已经完全超越了人类的极限。

    人类并非不能达到那个极端的程度,但到了那一步,人也就不再为人,而是变成了某种超越人的存在——无论善恶,都可称之为人杰,甚至是“超人”。

    而这个捕奴队的队长真的有这么不同寻常么?洛明觉得不大可能。

    于是,他便最终讲下了一个价钱,付了定金,然后说要回家去取钱付清全款,就这么走了。

    他的大部分财产都花在了领地上或者干脆装在甘地大法师给的那枚黄铜戒指中,身上直接放在钱袋里的现金不多,因此并未被怀疑——毕竟他之前可是那么认真地砍了价,没人会认为他想买下这个少女的愿望不是真的。

    不过,他回到领地上后,当即便点齐了兵马,次日一大早就杀了过来——万幸,他如今势力不大,全军出动也就三十人而已(练兵效果不错,最终只淘汰了六个)。

    区区三十人的小部队,基本上没有遇到什么人阻拦,至于一路上的税卡,也没有哪个敢对一支有贵族带领的军队收税的——哪怕只有三十人,税卡也惹不起。

    洛明优先将暗哨解决掉,接着三位剑师压阵,其余的士兵将这里一围,对方就只有困兽犹斗这一条路可以选择了。

    三位剑师几乎是瞬间就击溃了捕奴队最初的一波反击,只是留了少数几人过去,给士兵们练手而已——跟随洛明已经去剿过匪、杀过野兽的士兵们对付少数几个敌人,还是士气旺盛的,弓箭射去,接着长矛阵密密麻麻往上一捅,那几个没被剑师盯上的幸运儿也就在多活了几秒之后被扎成了筛子。

    劳德直接打破窗户上钉着的薄薄一层木板,从一个无人把守的窗户闯进了屋内,去保护洛明需要的那个女孩。

    而剩下二位剑师在外保持着绝对压制——这捕奴队的人中间还是有不少民间高手的,如果不小心对待的话会对士兵造成很大损伤。

    当然,洛明已经知道这个捕奴队中有邪教分子,那么做的准备也是很周全的——周全到了这些家伙完全没有还手之力。

    格兰蒂的光辉斗气也好,洛明自身的苍炎也罢,都是能够干扰甚至克制邪术的力量——他还顺便拉上了一位法师和一位牧师,用法术直接抵消对方的法术。

    法师是甘地大法师派给他做帮手的一个学徒罢了,而洛明麾下的另一个法师,他是根本不会让其出现在战场上的:那个专心于钻研农业法术的法摩尔·浩特,他的命比这二十多个兵加起来还要重要,他的研究在洛明指出正确方向的前提下,最终一定能影响成千上万人的命运。

    而牧师,则是洛明以摄政的身份邀请来的,或者说,他提出邀请之后,对方为了巴结他或者是打好关系,而主动前来的——当初洛明在辅助夏洛特平叛的时候曾经见过的那个信奉农业女神的牧师妹。

    她的名字叫做希尔斯,虽然年纪轻轻,不过实力还不算差劲,脑筋灵活,野心勃勃。

    和领主打好关系,是传教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而洛明则是附近最有前途的年轻领主,不抓紧时间巴结的话,过段时间说不定就高攀不起了。

    希尔斯——这牧师少女听他邀请的瞬间便答应了下来,甚至若是洛明没有邀请她的话,过不了几天,她也准备主动去拜访洛明一趟呢。

    对神明的虔诚固然很重要,但普天之下的虔诚者肯定也是有几万几十万以上的吧,光靠虔诚虽然可以成为牧师,获得使用神术的权利,但接下来就得看个人的努力了。

    唯有做出成绩的人才能够出头,这一点哪怕在教会中也是通用的原则,就算遇到千载难逢的好事,神下达了神谕要火线提拔某个低级牧师,前提也是那个牧师不仅虔诚而且十分能干,才会入神的法眼。

    传教工作在牧师的业绩中占到很大的比重,是十分重要的工作——不仅决定着生前的升迁和权位,也决定着死后升天之后的荣光,以及在天国中的地位。

    农业女神的教义里说,天国的田地旁边都有水渠,土质松软,不费劲就能耕动,随便照料一下就能亩产三百斤。遍地都有磨坊,可以磨出最好的白面。

    善良而虔诚的农民可以进入天国,每人享受一百亩这样的耕地,永远没有被剥夺的一天。

    说的再好听,也依旧要劳动、耕作,无非是难度降低了而已。对农民来说可能是极高的恩赐,但对于牧师来说就很难习惯了。

    农业女神的牧师虽然也会种地,但很少会自己种太大的地,大多数也就是在后院里种个半亩地的蔬菜改善口味而已。

    而牧师进入天国之后,业绩最差的那一批只能和农民享受同等待遇,这就属于惩罚了,而业绩好一些的牧师就可以每天都享用“自己耕地的牛”和“飘在空中自己收割的镰刀”,极大的进一步省了力气。

    十分优异的那些牧师甚至在天国中也可以受到万人景仰,完全不用劳作就可以花天酒地,还能号令一般信徒的灵魂为自己服务。

第二百三十四章 好人?() 
虽然听上去有点功利主义,但其实神和人的关系原本就挺功利的——人付出虔诚信仰,向神购买名为“死后救赎”的服务而已。

    希尔斯在这方面甚至比同在一个神殿中的那个老前辈看得还要透彻一些,她当然不甘心一辈子平庸下去——进入天国后,最平庸的牧师只能得到和农民一样的待遇,何等的耻辱!

    优秀的牧师不仅能过上超越世俗王侯的生活,甚至还有荣幸作为神明的近侍——那是何等光荣的事啊!

    如果不主动出击的话,单纯呆在镇子上那个小神殿里,就算五十年过去,而且自己既聪明又努力,又能多发展几个信徒呢?了不起一两百个?

    只比平庸稍微强一点?那算什么啊!

    但若是和洛明合作,等他以后势力扩大了,在他的势力范围内传教就会容易许多。

    而且,请他帮忙兴建一间新的神殿是大功绩,请他提供几个有潜质的孩子做下一代的牧师更是大功绩,如果有机会遇见的话,这种轻松的活儿的功绩恐怕不亚于传教新增数百信徒。

    洛明也当然不会拒绝她的靠拢,他确信能够控制住,驾驭得了她的那点野心和机智。一个小牧师的加盟,长远来看,给他带来的好处远远多于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以及付出的报酬。

    而这一群邪教徒就成了投名状。

    仅仅过了一刻钟不到,他们的抵抗就被彻底瓦解了,不过,由于信仰问题,最终只有三个人选择了投降,剩下的要么是在交战中伤势过重,要么就干脆负隅顽抗宁死不降。

    洛明也不管那么多,直接一把苍炎扔了上去,烧个干干净净。

    就在此时,希尔斯已经拔出了随身带着的一个小铲子,插在面前的地上,然后祷告了起来。

    协助一位贵族,杀死了十五个邪教徒……虽然不算她亲手杀的,但也有出力,算是助攻。

    加起来的话,大约可以比拟传教中新增三十个信徒的功劳。

    祷告这件事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安心,在正规圣职者看来,祷告就是一种沟通神明的方式。

    就算神明不会那么轻易地回复某人的祷告,但她的声音,她所描述的自己的功勋还是会被记下的……少女猜测大概是有一批高等牧师的灵魂在天上专门负责记录这件事,就像是文员、秘书一样。

    接着,在这据点中的奴隶被一一带了出来,在看到那些凶恶的捕奴队员的尸体都随便倒在那里,而洛明这边几乎毫发无伤的时候,奴隶们便纷纷表示了屈服。

    “您打算拿这些奴隶怎么办呢?”希尔斯凑了上来,好奇地问着。

    “唔,基本上没有男性的奴隶,大部分都是女性……我得看看我的追随者们有没有人需要侍女和女仆,剩下的就在城里卖掉吧。”

    洛明冷静地说着:“虽说作为女奴的质量都还不错,但我如今不需要美女,而是缺乏人口……这里的一个女奴平均可以换来两三个普通的奴隶吧,那些普通的奴隶干活比她们强多了。

    至于让这群娇弱的女奴在我手下种地?说不定会累死两个呢。倒不如让那些富商和贵族把她们买走,说不定还能过上凑合点的生活。”

    “您是个善良的人呢。”希尔斯拍了一句马屁,然后干脆地掏出了自己的钱袋来,“能直接卖给我一个么?就当是我来这里一趟的报酬,稍微便宜点好不好?您看,我只有这些钱——”

    “行啊,行啊。”洛明如今只想快点了结这里的事,然后把阿雅需要的那个少女丽安娜单独拉到一旁去,而直接一口应承了希尔斯的要求。

    说完之后不久,他才回过神来:“诶?话说,牧师小姐您打算对女奴做什么吗?”

    希尔斯愣了一下,笑着说道:“没、没什么啦,只是我想要一个侍女,以后我就可以让她干很多事啦,比如扫除、做饭什么的。

    我的钱也不多,以前买不起这么漂亮的女仆,又不想买一个大妈脸水桶腰回来……不过您已经答应了便宜一点卖给我哦!作为大英雄,可不许随便反悔!”

    洛明算是看出来了,这位牧师小姐最后的那句话算是在卖萌,故意讨好他,不过他倒也不在乎这点小事就是了。

    无论她是卖萌还是故作冷淡,洛明或许会改变一下说话的方式,但内心中的态度是不会偏移的——二人是因为利益合作,那么就只谈利益。

    为了拉拢她这个牧师,洛明不介意付出一点代价来,仅此而已。

    至于她是否有异常的取向什么的,他也并不打算管——现代地球上那么多人都在网上高呼想舔伪娘,他早就见怪不怪了。

    当然,如果这是一个把柄的话洛明倒是会去抓一抓,不过农业女神好像对人的道德水准没有太高的要求就是了。

    ========================================

    回到领地之后,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洛明很干脆地把那三个投降的家伙扔给格兰蒂负责审问,然后便借口去查看一下战利品,走着走着,就到了丽安娜的房间——作为洛明吩咐要特别关照的对象,她被安排在了一个客房里。

    咚、咚——敲了两下门,洛明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少女用忧郁的眼神看着他,然后第一次开口了:“多谢您帮我报了仇,尊敬的先生。”

    “只是为了得到你为我所用而已,并不值得感谢。”洛明淡淡地说道,“他们挡在了我的路上,于是就死了。”

    “不,”她摇了摇头,“就算这样也值得感谢,毕竟永远不求回报的善人在圣典里都不是很多。

    不过,我得对您坦白一点——”

    “是诅咒么?”

    “是……原来您居然看出来了啊。”她叹了口气,“其实我知道也不算太多,只是以前曾经听过一个故事:米哈伊尔家族的人不得随意外出,否则会招致灾祸。大概先祖就知道有一个诅咒存在吧。

    这段时间,捕奴队的那些人虽然混蛋,但为了把我卖出一个好价钱,也算是在照顾我吧,结果他们身边就发生了许多意外。

    我真的不希望您这样的好人也遭受这种灾害……”

第二百三十六章 近神者痴() 
两件烦恼中的第一件,倒并不算特别令人头疼的事。

    阿雅的分魂占据了丽安娜的身躯,与此同时,她也要成为所谓“洁净之神”的牧师,从此开始在洛明的手底下做事。

    无非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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