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圣之剑-第2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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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不是邪恶与正道之间的战争,除了泉水女神教会之外的各大教会基本上是不会主动参战的,那么联军的主体就是贵族带来的各家私兵了。
按上次来算,洛明的兵力就算在全郡的联军中都能占到差不多三分之一。
然而,洛明却在信中直截了当地说明了一点:他的全部士兵,包括常备军在内,都已经放假回家参与秋收了,要集中起来的话差不多需要六天时间。
对这个年代来说,这算是个正常的数字了,洛明的领地不小,士兵们一旦回家就是分散在各地,去一一召集起来就得花掉至少两天吧,再整训一下,配备军需物资,六天时间也不算太长。
没什么外人知道洛明专门练过战争动员,而且他的士兵也不是分散到了各地,而是以军队的编制集体去抢收,关键时刻只要一个命令就能迅速集合。因此伯爵也没有怀疑。
若是等六天时间,黄花菜都要凉了。
公国一直以来都没有防备过敌人会朝梵希郡这个奇怪的方向进攻,因此这一路上没有修建多少像样的防御设施,虽然贵族自己修建的城堡也有不少,但没有几个是能够完全封锁道路的,都只能够各扫门前雪,保护自己的领地而已。
虽然挡在路上的郡的郡守肯定也都接到了组建联军抗敌的命令,但他们的准备时间更少,就算仓促组建起联军也很难扛得住蓄谋已久的敌军。
敌军完全可以绕开最坚固的几座城堡,只要打赢几场野战,再攻破少数几个挡住必经之路的城堡,就能够长驱直入了。
再过六天的话,敌军绝对会杀到梵希郡了,若是够快的话只要四天就行。
不过洛明倒也没有一味找理由推卸责任,而是给出了其他的一些补偿:他会先召集一小部分军队尽快先前来参加联军,与此同时,还会为联军提供三百具“粽皮甲(其实就是纸甲)”。
而这所谓的“一小批军队”,让伯爵觉得他还是有诚意的:五十骑兵,两百步兵。
洛明肯派来的步兵,总不至于是炮灰吧。除此之外,那五十骑兵也不容小觑。
骑兵比起步兵来说自然是昂贵的,能拿出五十骑兵来还是不错的。
而当伯爵实际看到了洛明带来的军队的时候,就更加确信,他的诚意十足。
骑兵们清一色地身穿铠甲,虽然只有十个人身穿全身甲,其余的人都只有胸甲,但看他们整齐的排列,就可以知道素质绝对不差,不是那种随便拉了些骑马牧民来凑数。
而士兵们更是一个个的都精神饱满,大部分都身穿粽皮甲(纸甲),其余的少数人也配备了胸甲甚至是半身甲,光滑的表面迎着阳光反射出了耀眼的光芒。
随军而来的还有四门轻炮和一门山地榴弹炮,伯爵在战场上见识过它们的威力,虽然据说使用起来比较费钱,但若是对战斗很有帮助的话,就算让伯爵给洛明支付几百金币也没关系。
而洛明在信中要求伯爵供给的军粮,他非常高兴地大笔一挥就全部批准了,除了没有酒之外,白面包和肉都不缺。
这样一支军队明显就是能够打硬仗的强军,在整个联军中都属于中流砥柱,伯爵深知这样一支队伍对联军整体的作用重大,此时就不会吝惜一点军粮了。
再说了,敌人如果杀来,肯定会先到他的领地,而到洛明的领地还要多走一天呢,如果怠慢了洛明,让他直接回家自扫门前雪,那可就要全局崩溃了。
对付一些小贵族,伯爵可以凭借身份和实力去强压,但洛明显然是压不住的。
第五百零四章 梵希联军(下)()
其实,洛明找了借口,只肯带这么些兵来,一方面是为了多留些人在领地上组织抢收和撤退,以及整训民兵等工作;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只有带来的这两百步兵才接受过最好的训练,能够完成他的战略构想,顺便做一些实战实验。
可以说,他就没有寄希望过能够靠仓促结成的梵希郡贵族联军,就击退来势汹汹的敌军。
根据情报,朝这边开来的敌军大约有八千人以上,而整个梵希郡的人口加上卡洛山部分也就是八万多人,哪怕不考虑其他,做到极限的十口抽一丁也只能凑出八千人。
当然,人数少不一定就打不了胜仗,但就算真能凑出八千人来,这八千人中有三千接受过军事训练都了不起了,真要上战场怕是在看到敌军的时候就开始溃败。
或许打一场守城战的话还有救,毕竟士兵就算再恐慌也逃不出城去,在城墙上守城,居高临下也多一些勇气。
但偏偏敌军攻过来的路线上没有多少堡垒可以守——准确的来说有几个小城堡,但往里面满打满算也只能塞进去几百人,也根本无法扼制交通,在那里面死守,怕是要变成守死。
这样一来,就只能打一场野战了。
联军大概也不会把那种不战而逃的垃圾兵拉过来丢人现眼,还影响士气,那么剩下的兵能够凑齐三千都不错了。
虽然这次是至关重要的战斗,但毕竟大量教会势力不打算介入世俗政权的斗争,洛明也没带上次那么多人来,伯爵可能会多派出一些人,但这样算算,说不定还是会比上一次的人更少。
以三千打八千,怎么看都觉得希望渺茫。
至于什么夜袭、伏击等,也基本上没有可能——要执行这些,必须得有素质不错的军队才有可能取得大的战果,除非敌人太大意。
或许联军的素质还过得去,但没有经过整编训练,依旧维持着令出多门的现象,无形之中就拉低了自己的战斗力。
洛明没有太大信心能打赢,别的贵族大多数也不会怀有那种不切实际的乐观,但这一仗又不得不打。
首先,王室的权威和统治力量还在,伯爵打算抵抗,洛明这位美泉子爵也同意。那么如果谁准备投降的话,这两位郡内大佬就能先把叛徒杀全家,就算撑过这一阵,万一公国收复失地,也照样会把叛徒杀全家。
其次,既然不能投降,那就必须做好战斗的准备。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多半会打成长期防御战,那么军粮就很重要了。
他们需要联军尽可能地多顶住敌军一段时间,让后方尽可能多收割粮食,才能保证长期防御战的粮食供应不出问题。
恐怕敌军也是盯准了这个时机吧,若是联军一触即溃,大片粮食来不及收割,那么贵族们虽然可以躲进城堡里暂时保全自身,但一段时间过去之后就得忍受缺粮的问题了。
而敌军却可以在城堡之外胁迫农民收割,给他们提供充足的军粮,在这边慢慢围城。
不……考虑到贝兰联邦有不少骑兵的传统,说不定他们会直接让马匹啃庄稼来把它们养得膘肥体壮,到时候就更难对付了。
总之,联军不得不组建,这一仗也不得不打……
“这一仗肯定要打,与其等敌人到我们的面前,我们被动迎战,倒不如我们自己先寻找一个战场!”
在会议上,洛明大声地说道:“只要我们提前修筑好工事,那就能获得不小的优势,就算贝兰大军来势汹汹,我们也能让他们吃一个苦头!
还记得在那次圣战中,敌人是怎样称呼我们的吗?——铁壁洛萨!那么,我们梵希郡也要修建一道像钢铁那样坚固的防线,让贝兰人撞得头破血流!”
接下来,贵族们纷纷表示了赞同,有的人高呼了起来,渐渐地带动着所有人开始高呼。
其实,此刻不用专门说服那些零零散散的贵族,只要说服了伯爵一个其实就够,二人合力,就能够压制住其他贵族的声音。
但洛明还是稍微花了点力气来煽动他们,毕竟,如果这些贵族自己心里都没有自信心的话,这联军怕是见到敌人之前就会出现逃兵了。
就算被洛明和伯爵强压着去打仗,不出现逃兵,但效果也肯定不如这些贵族自己就乐意打仗的情况。
当然,洛明还没打算煽动他们去送死然后自己临阵脱逃——这非被骂到死不可。
就算客观上需要削弱别的贵族,加强自己,他也会尽量用谁都挑不出大毛病的方法来做。
也就是说,小节有亏,大节无损。
而且洛明说的这话其实也算实在了——主动出击,和敌人争夺主动权,然后找寻适合的地形修筑基础的工事。就算还是打不过敌人,至少败也能败得好看一点。
被敌人轻易碾过去,和让敌人磕掉牙再失败,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境界,光是对士气的影响就截然相反了,此消彼长之下有很大的差异。
反正更容易死的总是士兵而不是贵族,贵族们自然会选择让自己的手下死得更值的方式,能多换一个算一个。
或者说,能在战前多做一点准备都是好的。
既然达成了一致,洛明便请伯爵打开仓库尽可能地拿出各种能修筑工事的工具和材料,伯爵自然也不会在此时吝惜,拿到大量工具和材料之后,联军便在洛明的指导下开始了工事的修筑。
洛明的士兵们都接受过此项培训,甚至此次他带来的士兵中有不少人足以指导他人的工作了,因此,虽然联军大部分士兵其实对工事方面不算熟悉,但修筑速度还算过得去。
在将近一天半之后,洛明看着面前的工事,忍不住露出了微笑。
事实证明,大多数出身自农民的士兵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有天赋的。
有了这些工事,至少可以多消耗敌军上百人的生命。
可惜敌人的前锋已经逼近,没有时间进一步加固工事了——否则洛明说不定会改变主意,直接从领地中动员个上千人过来,把这里打造成固若金汤的防线,然后和敌人直接全力打一场野战。
第五百零五章 侦察兵()
七月二十日的下午,斯宾塞骑着马儿,在道路上不紧不慢地走着。
根据分析,敌军应该不至于这么快就杀到,但也不可不防,他骑在马上环顾四周,留心着路旁的每一个角落。
在两支军队短兵相接之前,其实两边的侦察兵就会展开一场争斗——这是君上教给他们的一课。
虽然法术有时可以替代侦察兵的作用,但大多数这类法术是很贵的,而能用法术的法师也绝对比能当侦察兵的人少的多,这就代表了战场上侦察兵仍然是不可缺少的。
他们会提前来到大军前进的方向上,查探敌情,试探陷阱,有时就会和敌军的侦察兵狭路相逢。
杀死一个敌军的侦察兵,就等于消灭了他们的一只眼睛,在侦察兵的战场上输掉,在大军的交战中就会吃亏。
而对于侦察兵个人来说,杀不掉对方就可能被对方杀掉,因此这可以说是一种保命的技巧,斯宾塞自然不敢大意。
就在此时,他突然看到了远处有几只鸟飞起——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虽然有可能是大型动物或者无辜的行人,但是敌人的可能性也无法排除,他检查了一下自身的装备,露出狞笑,将左手手腕贴到嘴边,吹响了护腕上附带的哨子。
这哨子发出了鸟的叫声,有长有短,看似杂乱无章,其实隐藏着某种内在的规律。
很快,又有一个骑手从旁边的小路过来,到了他的身边。
二人低声交流几句,便由斯宾塞带头,一前一后,朝着那个方向奔去。
从敌方的侦察兵的视角看来,只听见马蹄声靠近,接着果然有两个骑兵出现,策马奔来。
这侦察兵虽然只有一人,但看见对方没有带弓箭和骑矛,马的个头一般,马术似乎也不算高明,便仗着自己弓马娴熟,也决定应战。
贝兰联邦有不少草原,也有良马,培育出了许多优秀的骑兵,他们对上洛萨的骑兵,自然就有着一股骄傲。
只见他一边策马小跑起来,一边就搭弓引箭,朝着为首的骑兵射去。
这一箭十分精准,就射在了斯宾塞的胸口上,但斯宾塞只是感觉自己被狠狠打了一拳,他握紧缰绳,踩紧马镫,倒也没掉下马去。
贝兰侦察兵不是笨蛋,他立刻怀疑对方鼓鼓囊囊的胸口布衣下其实藏着铁甲防护。
虽然也可以对着斯宾塞没有防护的面部再射一箭,但这样对精度的要求更高,在马上本来就不容易射准,而一旦射不中的话,对方就能逼近到面前抄起刀剑砍来。
他当即收起弓箭,拔出腰间的马刀。
贝兰的骑兵即使拼刀,也有信心一上来就干掉一个敌人,把战局变成一比一。
这也是多年战争中总结出的经验了。贝兰联邦的马刀百年来已经改进了三次,还有许多位大师专门总结经验编写教材,寻常的野路子骑兵怎么与之相比?
然而,他看见那人身后的另一个骑手抬起了一个古怪的物件,非要形容的话,像是一个拉长了的漏斗——
硝烟散开,在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之前,他便感觉到脸上,胳膊上都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一只眼睛突然看不见东西,与此同时,力气在逐渐流失。
当他醒悟到自己莫名其妙受了重伤的时候,已经跌落马下。
鲜血从头脸、眼睛、胳膊等多处迅速流出,将他的半个身子都染的通红。
“啧,这下连他爹娘都认不出他了吧。”
骑兵队长看着那面目狼藉的尸体,不禁感慨了一句,然后想起了什么似的转过头来对斯宾塞说道:“我看这不像一枪的效果吧?”
虽然至今为止,也只是用过两具偶然获得的人类尸体做过实验,除此之外被拿来做实验的都是猪羊之类的动物,但大体上还是可以了解到手枪的威力的。
洛明给骑兵装配的这种手枪,可以发射霰弹、铁砂或者单独的大铅弹,每种弹药都经过多次测试。
而现在被带回的这个尸体,显然不止中了一枪。
“其实把他一枪打下马之后他还在动弹,我记起君上说强者的生命力顽强,就对着他的脖子补了一枪。”斯宾塞不好意思地说道。
“算了,也不怪你。多耗费一点火药也总比遭遇危险好。”队长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