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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部分

星圣之剑-第315部分

小说: 星圣之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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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而言之,所谓通用语,比欧洲中世纪时的拉丁语都要更流行一些,几乎接近地球上英语的地位。

    学好通用语,可以说走遍天下全不怕。

    只要洛明不刻意作死往一些奇奇怪怪的偏远地区钻的话,他就能够和大多数人顺利沟通,最多也只是要克服口音问题而已。

    在这个过程中,莉丝也对他的那张《实用日常通用语交流手册》产生了兴趣,不过可能由于洛明之前做的隐蔽工作,她主要感兴趣的并不是洛明的语言和拼音本身,而是这个思路。

    “真是不错的点子……可惜这附近周边并没有什么地区或国家是用完全迥异的语言的,否则这个点子应该能够换一笔不错的赏金。”

    感叹归感叹,她的兴趣也就仅此而已了,并没有再深入的意思。

    到了现在,洛明也渐渐搞明白了她的研究方向——

    莉丝真正作为主攻方向的,则是“特异生物学”,再稍微加上一些类似于“生物化学”之类的内容。

    解析那些奇异的生物,搞清它的奇特能力的来源,并且试着利用它……差不多就是这么回事。

    就比如说本地魔蜥所拥有的特殊药物抗性,若是能将其解析出来的话,可能用于战场,也可能制造出优良的解毒剂,或者是用于治疗昏睡魔咒。

    虽然莉丝在其他领域,甚至包括历史和政治方面都有一些超过常人的了解,但都只能说是辅助或者业余爱好的等级。

    语言学这方面也一样,她在上边投注的兴趣,恐怕还不如对那魔蜥尸体的十分之一。

第七百七十四章 莉丝家(四)() 
    关于那魔蜥的尸体……虽然洛明被它害得很惨,但这几天来,莉丝也算是帮他好好报了仇解气。

    解剖是基本操作,接下来,有的部位被切除下来进行实验,被扔进某种药水、焚烧、用法术检测、甚至丢进一个小坩埚炖烂……

    甚至还有一点进了洛明、莉丝以及她那动物伙伴仓鼠培罗的胃。

    这个小镇偶尔有冒险者、佣兵或者猎户杀死魔蜥,长期吃下来也没见吃出什么毛病来,就算是一种试毒了。

    而作为一种魔兽,它的身体组织的营养比一般肉食强得多,无论是对莉丝的修炼还是对洛明的疗伤都有好处。

    生啖敌肉——或者说是做熟了再吃更准确,总而言之这也算是奇妙的经历。

    洛明也总算体会到,那些把咬了自己的狗打死炖着吃的人,是有怎样的解气和畅快感。

    六天之后,洛明的伤势便差不多痊愈了。

    他作为习武之人,对地球的医疗水平也有基本的认知,这伤痊愈起来的速度,并不比地球上要慢多少。

    当然,这主要归功于莉丝,她使用法术和药剂帮他混合治疗,还有正确地烹饪了魔蜥肉,才取得了如今的成效。

    这个世界虽然许多方面和地球上的中世纪水平差不多,但也有着法术这样方便的事物,在很多领域上都能取得超越时代的效果。

    洛明也听她偶然说过,足够强大的法术甚至可以让人转瞬挪移千里。

    无论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上生存、自保,还是寻找回归地球的方法,法术似乎都十分方便。

    毕竟,这个世界虽然有斗气,对自幼习武的他来说用起来也方便,等于是如虎添翼,但法术的功能多样性还是斗气望尘莫及的。

    认识到这一点的洛明,就向着莉丝打听起了关于法术的事。

    “莉丝小姐,您之前也提到过德鲁伊的事,我对德鲁伊的了解其实也只有一点道听途说(其实连一点都没有),能再多给我讲讲德鲁伊的事么?”

    今天,在惯例的闲聊时间中,洛明就提出了这个问题。

    “我不算什么正宗的德鲁伊,不过,你要是找到正宗的德鲁伊,估计反而很难问出些什么。”

    莉丝稍微想了想道:“德鲁伊,一般而言,是体悟自然,并且从自然中获取力量的施法者,基本上都喜欢呆在人类活动较少的区域。

    说实话,学习德鲁伊看似不用像学习魔法那样背各种公式定理,但‘体悟自然’这块却需要大量亲身实验。

    比如说和鹿群一起奔跑,爬树去观察猿猴,种些植物并且用尽量贴近自然的方式令它健康成长,再感受它如何自然凋零……我是取了点巧才绕开这一环,不过以后进步就很困难了。”

    听了这样的说法,洛明几乎是瞬息间便打消了自己学习德鲁伊法术的打算。

    如果这是哪本龙傲天小说的话,他只要卖弄一下脑子里那点老庄,再加上点现代和谐生态思想,就可以直接顿悟升级变成个什么大德鲁伊,得到自然以及诸神的眷顾,然后莉丝一脸崇拜纳头就拜,展开一段让人不忍卒读的智商下限传奇冒险。

    不过,他在这几天和莉丝交流的时候也试探过了——虽然地球上有许多有深度的思想和伟大的人物,但这个世界至少数千年的文明史中,也同样不缺大哲学家和大思想家。

    把两个世界的思想相互对照或许能有一些新发现,但如果单凭那点记忆中的地球哲学思想,怕是拿来空谈,谈久了都会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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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五章 莉丝家(五)() 
至于其他施法者的事,洛明也旁敲侧击,一一问出。

    莉丝一开始就觉得他像一个有文化的人,但这并没有让她产生太多疑惑。

    有文化并不意味着就要很懂施法者那一套,在日后洛明就会知道,这个世界对文化人的要求标准其实没那么高——

    只要不把法师的魔法当成什么邪恶的存在,知道施法者也没办法随便把人变成青蛙,大致了解高低级施法者之间有法力差距,知道花多少钱能在本地教会得到牧师的神术治疗,那么就已经算得上“有一定了解”了。

    毕竟,对没有施法能力的人而言,更深入地学习这些知识,一般来说用处不大。

    此刻洛明是被法术救了一命,并且充分体会到翻译法术的便利,才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在莉丝看来,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不过,洛明在听完之后,也只能装成他真的只是在打听一件有趣的事,哈哈笑着蒙混了过去。

    这个世界上,非要说的话施法者职业其实相当繁多,但主流就是两大:法师与牧师。

    除此之外,德鲁伊的数量估计不到法师或者牧师的三十分之一,甚至可能更少。

    其他许多能够施法的职业,数量连德鲁伊都不如。

    顺带一提,莉丝自己虽说是速成的,但好歹也算个德鲁伊,但她这辈子见过的其他德鲁伊总共也就三个,至于牧师,倒是这小镇上就有。

    那些繁杂却数量少的施法者职业,要么是超级难学,甚至限定血统(比如术士),要么就是威力很弱,进步空间也小。

    至于两大主流,法师和牧师,无论哪个都不适合现在的洛明。

    地球上古代姑且有穷文富武一说,指练武的人必须天天吃肉,花钱请师傅,枪弓马匹也都要钱;

    而习文的人可以问别人借书,在沙子上练写字,只要家里有能让一个人不怎么劳动光读书的经济水平就行。

    这个世界的法师,对经济水平的要求比练武还要高得多。

    做法师光是入门就得学习一大堆各种各样的知识,那可不是为科举读个书然后成天练习写文章的程度,而是堪比现代地球上的大学四年生涯。

    能教学徒的法师,地位不会亚于地球上的教授,他动个嘴皮子就是一大笔钱。

    学徒需要喝药,需要做许多实验,来体会魔力的运用和魔法的基本原理。

    千百年以来,这套流程也改变过几次,如今基本上到了省无可省的程度,但余下的部分仍旧很昂贵。

    地球上,中国的一本大学,四年下来学费上万是基础,有的专业一年就上万。

    这还是因为中国的大学是公立性质,若是美国大学的话,一年就花掉好几万美元也不奇怪。

    当然,偶尔也会有一种可能性,就是某人天赋实在很好,因此会有法师肯减免学费教他——但代价就是学成之后得为老师打工很久。

    毕竟,除非这法师真的很缺一个能够传承衣钵的亲传弟子,否则他收徒弟肯定是为了牟利,而不是来开善堂嘛。

    如果差不多还上之前欠的学费就够,那么这老师都已经算罕见的大善人了,实际上要还三倍五倍的都多的是。

    看看工匠行业就知道这并不奇怪了——在学习手艺的过程中,无论干多少活儿,师父都只包吃住不给工钱,一般学三年算是出师,但出师之后往往还要打几年白工算是还恩情。

    至于溜掉这种事,一般的工匠都知道看紧学徒,敢逃就往死里打。

    对于法师来说,大概不介意把试图逃走的学徒直接轰杀,或者当作稀罕的“魔法学徒奴隶”卖掉,再或者拿来自己用掉做实验

    这个世界可没有立法保护学徒的,最多是“不能无故打死”的程度而已,倒是学徒得签近乎卖身契的苛刻契约。

    对一个21世纪来的地球人而言真是想想都可怕。

    至于另一条路则是做牧师,虽然也需要不少时间的学习和训练,但比做法师便宜得多。

    可以这么说,牧师的神术是向神明献上虔诚的信仰,并且做出一定的贡献,神明就赐下神术。

    相对而言,神术比较固定而成熟,没有魔法那么多变,学习起来也就省力一些。

    法师学徒们做实验的时间,牧师学徒一般是在读书,背圣典,或者是去参与一些不那么花钱的实践活动——比如说施粥、发面包、在神殿内帮忙,或者去调查地方信仰情况什么的。

    因此,牧师的学费相对比较低,有的时候教会完全不收钱,相当于是一笔投资。

    当你学业有成,成为会用神术的正式牧师,就可以去传教布道,逐渐增加教会的势力和影响力,是一荣俱荣的事。

    也可以向有需求的人提供神术服务——当然要收钱,而这些钱中就有一部分要上交组织。

    总之几年或者几十年过去,教会总能收回成本,甚至额外赚一笔。

    看起来牧师是亲民多了,但光是一个首要条件洛明就没办法满足:虔诚地信仰某位神明。

    当然,不是说他在地球上的华夏住久了,就没有信仰心了,实际上华夏人中求神拜佛的有那么好几亿呢。

    这个世界信神真的能够得到法术,神也是真的存在的,甚至偶尔还显灵。

    就算以最坚定的唯物主义视角来说,也可以解释成“神是某种拥有极高技术的存在,信徒为它提供信仰和利益,它就还以被称为神术的帮助,童叟无欺,相当于是一种商品经济”。

    单纯拜拜神,甚至向神殿付钱祈求神的保佑,洛明都不会有反感。

    但向这个世界的神敞开心扉祈祷就麻烦了,据说神能够听到每个足够虔诚的信徒的心声

    能得到神术一定是很虔诚的,既然神能听到,那不就会暴露了穿越者身份?

    神会把他当作珍稀动物,稀奇的玩物,还是干脆切片搜魂?

    洛明以前看过,有的故事里异世界人直接被当作是“天外邪魔”喊打喊杀呢。

    光是想想,就让人头痛。

    

第七百七十六章 莉丝家(六)() 
总之,牧师是绝对要排除在可选项之外的,这条道路本身就有着很巨大的完全不可控的危险。

    至于法师,现在洛明他也学不起,若是日后攒够钱倒可以考虑一下——不过前提还是自己要有足够的天赋。

    莉丝提到过,法师虽然很吃勤奋,但天赋同样很重要。

    牧师只要有基本的天赋就行,哪怕天赋比较低,最多也就是以后进步的速度会慢一点而已。

    也有着许多方法可以绕开牧师天赋的限制——比如说立下大功,获得神眷,那么连升三级都不是没有可能。

    而法师对天赋的要求就比较苛刻了,天赋达不到一个比较高的标准的人,连这行的门都入不了,一辈子怎么苦练都无法继续前进,只能停在学徒的程度。

    关于洛明的老本行——武道,倒是还好一些。

    这个世界的武者,也掌握着一种超自然能力:斗气。

    虽然法术强大而又变化莫测,但能够掌握法术的始终是人群中的很小一部分,甚至就连有财力多生孩子的贵族,也不能保证每代都有人有足够天赋学习法术。

    牧师的门槛是比法师低一些,但成为牧师意味着要近乎全心全意侍奉神明,说不准连家产都可能捐给教会,无论哪个贵族都不敢随便把牧师立为继承人。

    因此,对天赋要求更低的武道,就能够蓬勃发展。

    尤其是那些贵族,是武道蓬勃发展的直接推动力之一——他们有足够的财力让继承人甚至次子三子都营养充裕,凝聚斗气,练习斗气的人口基数多起来,自然就会不断涌现大师,不停取得进步。

    而单论战斗和防身,多样化的法术,并不一定就比特化了这方面能力的斗气更差。

    而且,如果学得很浅的话,斗气和魔法之间并不冲突,废掉层次较低的斗气再去学魔法也是可能的。

    如果会一点斗气,就算在这个世界上算不上什么强者,但至少也有了一般意义上的防身的力量。

    若是当初在森林里的时候有一点斗气,说不定用树枝都能把魔蜥杀死,树枝不行的话,有断剑的情况下也绝对能很轻松完成击杀,接下来有斗气加持的断剑也会十分锐利,为保险起见把魔蜥直接剁成几节,也就不会遭遇垂死反扑了。

    听上去确实不错,但对于现在的洛明而言,就连斗气这最低的入门条件都无法满足。

    虽然莉丝的确懂得不少,但她身为施法者,对斗气的了解也就是“大致知道原理,并且知道该怎样对付武者”这个程度罢了。

    至于详细的修炼方法、口诀、注意事项什么的,她几乎是一概不知。

    镇子上貌似有几个人会斗气,他们大概有修炼方法,但和莉丝不同,他们显然不可能把这样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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