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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星圣之剑-第5部分

小说: 星圣之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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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是刚才回忆起来似的,阿雅说道:“啊呀,空间戒指?我昨天看见那个老头子就带着一枚呢。”

    “啊?你怎么不早说,真是,现在可好……”洛明叹了口气,都走到这里了,总不可能再折回去拿吧?

    事实上他都怀疑那只野兔是森之妖精驱赶来给他当食材的,但那个大家伙难道会一直照顾他么?再折回去的话,估计就得断粮了。

    “早说也没用,现在的你可没有能力从森之妖精嘴里抢更多东西,那份贪婪永不满足,哪怕一枚含有微弱魔力的劣质宝石它都不会放过。

    不过我现在提起,其实是故意的哦。”阿雅俏皮地一笑。

    “哈?”洛明惊讶地叫了出来。

    “哈哈,现在就好多了,之前我还以为你这人是……按你前世的说法,‘用特殊材料制作的人’呢。一直那么冷静,都有点不正常了。

    错过好东西会懊悔抱怨发牢骚,大声叫出口,这才是普通人的感觉哦。”

    话音刚落,二人便一起笑了起来。

    什么啊,这种别扭的关心……洛明在大笑之余,也有些感动。

    真是个好搭档啊!

第9章 偷窃() 
不知不觉,路已经尽了,树木变得稀疏起来,甚至渐渐可以见到被砍伐的树桩,虽然稍微绕了点路,不过总归是马上就要到达洛萨公国境内了。

    虽然身上没有手表这种方便的东西,但凭经验看了一眼太阳,洛明就知道已经是午后。

    而阿雅更是直接给出了准确的时间:“现在是十四点二十三分。”

    “真是厉害啊……”洛明感叹了一句,“说起来挺奇怪,两个世界的昼夜长度似乎差别不大呢。”

    “计时单位相同单纯是偶然,但昼夜长度,还有别的许多环境方面都是相似的,这并不奇怪。

    如果你的灵魂没有落到这个世界,而是落到另一个规律完全不同的世界,恐怕压根没有适应和同化的时间,灵质结构就会崩溃瓦解吧。

    就像把鱼丢到熔岩里,眨眼间就连烤鱼都做不成了。”

    阿雅坏笑着说道:“这就可以解释为啥小说里的穿越者都那么顺风顺水了。因为不顺的人从一开始就已经挂掉,遇到另一个环境类似的世界,这本身就是亿万分之一的强运!

    而洛明你更是不凡,现在就适应的这么好,以后肯定能有一番大成就!”

    我还没有脆弱到需要你每次都安慰、鼓励一下吧……洛明这样想着,并没有说出口。

    让她再多享受一下关照别人的快感也好,也算是增进同事情谊了。

    从林中走出,洛明稍微费了点力气,才找到通往最近的聚居点的小路。

    阿雅的知识储备相当丰富,但离无所不知还差的很远,姑且是知道这里有座矿山,附近形成了叫做必金的小城罢了。

    在林中跋涉了一天,虽然路比较顺,早晨还洗了脸,但衣服终究是有些脏了。

    万幸,因为劳作的缘故,这世界大多数平民的衣服都没那么干净,洛明在其中也根本算不上显眼。

    必金城。

    作为洛萨公国西南边疆的城市,与大多数城市有着许多分别。附近有许多地带仍然人迹罕至,充满未知和凶险,当然,也有与之相对的机遇。

    吸引人们在这里建城的原因,主要还是附近的一座矿山。原本矿工极其家人在矿山附近结成小镇,但那是在山沟中,随着开采规模的扩大,便住不下这么多人,便在矿山外的平原上建了这座城市。

    与地球不同,这里的矿山中潜藏着一些怪异的生物,而在其他方向,则有沼泽和森林,无论哪处都是没有被人们大规模开发的处女地,自然会吸引许多冒险者和佣兵来到这里。

    魔兽的魔力核心,爪牙和皮毛甚至是血液眼球心脏等等都可能卖出不错的价钱,运气好还可以发现稀有的药草或者矿石,当然,发现不幸死在那里的前辈冒险者的尸体也能发一笔小财,装备可都不便宜。

    这样的特殊条件,着实让必金城拥有一种独特的活力,路上经常能看见身穿皮甲,腰挎或者手持武器的人来往。

    在洛明看来,这座城里估计有数百名冒险者和佣兵。

    正当他四处张望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了一声轻叫,叫声离他很近。

    (居然让人摸到这么近的地方,果然是来到城里松懈了啊……虽然自己能够感知杀气,但锁死杀气不外露,或者杀人的时候也保持明镜止水的人也是存在的,得当心了。)

    脑中闪过些想法,他立刻转过身来。

    “嗯?这是?”

    有位少女正抓住了一个大男孩的手腕,而那只手原本打算伸向的,恐怕是自己腰间钱袋的方向……

    任凭男孩奋力挣扎,少女的身体却没有一点摇晃,仿佛扎根在大地之上。

    男孩是小偷,或者至少利益熏心想要做一票,这并不奇怪,现代地球文明昌盛,都还有恶人逼迫小孩去偷盗的现象呢。

    但那位少女却引起了洛明的注意,只是一瞬间的目光扫视,就看出了许多不同寻常的地方。

    粉色的长发编成马尾坠在胸前倒没什么,这个世界上发色古怪的洛明亲眼也见到过几位——别的不说,在这个世界上遇到的第一个人莉丝还是蓝发呢。

    但面前这少女身上披着粗布斗篷,里面隐约可见穿着皮甲,佩有长剑。

    手指虽然保养得好却并不柔弱,还稍微能看出浅浅一点握持武器留下的磨痕,小臂上也佩戴着护腕。

    虽然在斗篷下若隐若现,但身材似乎挺纤细……并非前世许多女性那样单靠节食减肥结果变得瘦弱,而是久经锻炼,却又不曾练出多余肌肉的完美形态。

    虽然她脸上笑容真诚,即使抓住小偷也没有对他怒目相视,但自有一股坚毅凛然的气质隐藏于内。

    洛明下意识地将她与自己的某个师妹进行了一番对比。果然她并非一般人,如此年轻却有不俗的武艺在身,绝非什么天赋异禀所能解释的。

    啊啊,大概她也是名师出高徒吧。

    大陆上也存在着剑圣这个称呼,虽然自己的两位师父在地球上可说是武艺绝顶,放到古代甚至会被当成谪仙……但这里有类似境界的高手并不奇怪。

    对方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洛明自然没有冷着脸的打算,微笑着正想道谢,但那边少女却已经开始自顾自地教训起了男孩。

    “就算穷也不能自甘堕落啊,而且,若是被别人抓到,你父母把你养大的辛苦不都白费了吗?”

    说着,她从自己的钱包里仔细地数出十五枚铜币,看着男孩衣衫褴褛的样子,脸上也有些饥色,想了想,又再多掏出五枚铜币,一并放在了男孩的手里。

    “人总会遇到困难的时刻,但挺过这一会儿,生活总会有所转变,不要这么轻易就选择放弃啊。

    嗯,姐姐我叫格兰蒂,到佣兵公会打听我的话,大家都是知道的。如果还有什么麻烦的话可以来找我。”

    “不过,你现在也是个大孩子了吧?家里的活计多少可以帮忙,也可以去矿山或者商店打杂,或者去当包吃喝的学徒工,再过两年就可以变成正式工作的。

    堂堂正正做人,总比这样冒着风险偷盗要强吧?来,向这位先生道个歉。”

    没想到少女能说出这一番话来,别说那男孩了,就算洛明都觉得挺有道理。

    并非前世某些圣母那样单纯付出大笔金钱援助而不管其他事,也不是光会说些漂亮话的键盘侠,而是解决燃眉之急的同时,又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如果对方还有更多困难还可以去找到她本人求助,连这种情况都考虑到了,让洛明由衷地产生一种敬佩感。

第10章 格兰蒂() 
之前,洛明注意到了一个细节——格兰蒂的钱包似乎颇为干瘪。

    刚才那二十枚铜币特别节省着用的话,足够一家三口人吃两天的饭,虽然远远算不上巨款,但对不富裕的她来说并不是能随便乱扔的小钱。

    “行了,下次不要再做这种坏事,再让我见到,就把你吊起来打。”

    虽然洛明说这话的时候憋着笑,但男孩显然还没有那么敏锐,连声应是,之后便匆匆地跑掉了。

    “您是个善良的人呢。”格兰蒂倒是看出他刚才只是开玩笑。

    “哦?那你怎么看?若是他还不改正,继续偷窃呢?”一时心血来潮,洛明好奇地问道。

    “啊,没关系的哦……那是他自己的选择,被人抓住砍掉手也怨不得谁。而且我这段时间都在必金城中,再见到他行窃的话就由我来亲自教训他。

    但我看他偷盗的手法生疏,神色慌乱,多半是新手,那就给他一次机会。”格兰蒂握紧拳头,认真地说道。

    “好啊,第一眼就觉得你不同凡响呢,现在看来果真如此……认识一下,我叫洛明,刚来到必金城。”

    说着,他便伸出手去。

    格兰蒂毫不迟疑与他握了握手,抬起头来,笑盈盈地说道:“格兰蒂·帕拉蒂娜,很高兴见到你,来自远方的旅客。”

    阿雅反复地咀嚼着这个名字,虽然有点熟悉的感觉,但一时间却也想不出什么头绪。

    “……这里有你的亲友么?还是说有别的地方可去?”

    看着洛明一瞬间略微警惕的表情,格兰蒂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没什么别的意思啦,但如果没有地方可去的话,班纳大叔的旅店就不错呢。

    那里价格算是公道,比起某些无良店家可要强多了,就算我也住得起。”

    助人为乐……这已经是第二次帮了自己的忙吧?

    虽然在这个世界上已经见识过许多恶意,小心提防是没错,但总有一些好意也是可以相信的吧。

    洛明跟着格兰蒂,朝她口中的旅店走去。

    说实话,第一眼看上去感觉有些老旧。虽然洛明对这方面不熟,但也能看得出旅店的位置有点偏僻,很少有人经过。

    该不会是因为这样,那位班纳大叔才会降低价钱吸引顾客吧。

    不过这倒也没什么,风餐露宿都体验过了,有能够遮风挡雨的房间住就是很不错的条件了。

    格兰蒂走进门去,就和老板,还有在一楼吃饭的几个顾客打起了招呼——看起来她的人缘果然不错,对方基本上都热情地回应。

    洛明随后走入,便看见众人都露出笑容的样子。

    虽然她很漂亮,但光靠脸蛋可没办法让那么多人真心欢迎吧。

    “班纳大叔,这位洛明先生没想好住哪家旅店,我就把这儿介绍给他啦。您可别让他以后出去抱怨,说我骗人哦!”

    格兰蒂的语气开朗得过分,而对面那位店主大叔也哈哈地接受了她的说法,对洛明露出一个笑容。

    “我敢说整座必金城的十八家旅店里,就属我这儿的最实惠,要是你还能找到更实惠的,我就请你免费喝到醉!”

    洛明不知道怎么回应,只有尴尬地笑了两声。

    当班纳店主在找客房钥匙的时候,格兰蒂突然想起了什么,用手肘捣了捣洛明道:“啊,对了对了,都这个点儿了,你也应该饿了吧?”

    “嗯。”昨天晚上和今天早晨加起来只吃了一只烤野兔,其实在两小时前洛明就感觉到了饥饿,他忍耐了一会儿,饥饿感都已经麻木了,现在才慢慢复苏。

    “拿去,虽然比不上大厨,但大叔这儿的饭菜也算过得去呢。”

    说着,她把一块用小刀刻着字的木板递给了洛明。

    “什么叫过得去啊?”店主装作生气的样子,“小格兰蒂你每次都吃得那么香,连盘子都恨不得舔一圈,我都想把你当活广告一直摆在这儿呢,怎么现在又胡说啦?”

    “因为浪费食物是可耻的啊?”格兰蒂歪着头道,“以前我自己试着做的面包烤糊了,但我依旧一口都没有浪费,全部好好地吃掉了呢。”

    洛明看了看手中的木板,基本上就是一份小餐馆的菜单。

    会说通用语是到了这个世界就莫名其妙拥有的能力,简直和母语一样流利,还能十分通顺地将汉语里的谚语成语都翻译过来,但原本他是不会读写的。

    万幸通用语也是一种字母文字,记住三十二个字母对他来说不是十分困难,只要会读每个单词的音,基本上就能搞明白它是什么意思了。

    “老板,我要这个,再加一份这个……”

    “那我就来这个吧。”

    格兰蒂话音未落,洛明便微笑着将一枚银币放在了柜台上:“这顿我请客。”

    老板用奇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便转进了后厨去,洛明不清楚他为什么有那样的目光,不过也没有去管,直接找了个位置坐下。格兰蒂也很自来熟地就坐在了他的对面。

    当老板面色古怪地将二人的午餐端了上来时,洛明总算明白,刚才那奇怪的眼神是怎么一回事了。

    或许是广泛存在魔法与斗气的缘故,这个世界的生产力水平并没有欧洲中世纪那么落后,还没到平民连掺了木屑和砂砾的黑面包都吃不起的程度。

    但这样一对比,格兰蒂面前的食物就更加令人心疼了。

    普通的黑面包、土豆糊、两小块萝卜、一片二指大小的肉干,比起薄如蝉翼也只是好了那么一点。大叔还很贴心地附送了一碗热水。

    嗯……或许不是热水,而是某种汤?但淡得和水也差不了多少。

    洛明将目光转向格兰蒂,她没有一点勉强或者气愤的样子,甚至还闭上双眼,平静地默念祈祷词——有些信徒的确会在餐前感谢一下神明,但这并不是被规定死一定要做的正式礼节。

    看起来她真的对每一顿饭都充满感激。

    趁这个机会,洛明瞟了瞟其他食客面前的餐盘,大多数虽然也不算特别丰盛,但比起格兰蒂面前这盘已经好出半个档次。

    而自己之前点的大餐,更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第11章 随世而移() 
格兰蒂的饭菜在整个大堂中也属于最差的档次,她却平静地接受。

    而洛明的面前则放着在这之中最为丰盛的一份食物。

    白面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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