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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星圣之剑-第7部分

小说: 星圣之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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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不是个简单的任务呢,要不你以为我怎么会吃这么多啊……主要是预先做好体力储备啦,体力储备。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能以半吊子的状态去啊。”

    话音未落,格兰蒂又埋下头去,专心对付一块排骨了。

    反复念叨体力储备这个词,恐怕她是想强调自己并非一有钱就胡吃海塞的吃货吧?

    “理解,我当然理解,不吃上两顿好的哪有力气全力出手呢?”洛明点了份普通的早饭,坐在格兰蒂的面前。

    等格兰蒂将嘴角和盘子里的肉汁都用面包擦尽吃下肚之后,洛明放下刀叉问道:“方便的话,可以给我说一下这任务的事么?”

    “嗯,倒不是保密的任务,说说也无妨啦。”

    说着,格兰蒂就稍微介绍了一下任务的情况。

    “……听起来不错,不知道我能不能参加?”洛明如是问道。

    “你要参加……么?”格兰蒂想了想,眼神闪烁,也不知她在考虑什么。

    突然,她向后一仰,手一抬,就有一道暗黄色的寒光向洛明的脑门飞来。

    洛明轻轻一歪头,它便从一旁擦过,拨动了几根头发,在墙上反弹后落在地上,发出叮当几声。

    原来那是一枚铜币,投出来的力道也小,就算被打中最多只会疼一下罢了。洛明将它捡起,还给了格兰蒂。

    “反应能力不错。”说着,格兰蒂笑着站起身来,“这里不方便,咱们出去试试。”

    “好啊。”洛明也站起身来,虽说早餐还剩着一些,但放一小会不过是凉掉而已。

    稍微走了两分钟,二人便转进了一条没什么人的小路——说是小路,但没有桌椅板凳和食客碍事,比旅店的一楼大堂其实还是宽敞了不少。

    “来了!”

    在提醒之前,格兰蒂的手便已经很自然地搭在了剑柄之上,此刻长剑便瞬息出鞘。

    虽然长剑没有弧度,导致难以轻易使出居合斩之类的招数,但她将剑完全拔出的瞬间,就反手向下劈斩过来,也是十分迅捷。

    无论是在面对面决斗的时候还是毫无防备遭遇突然袭击——或者突袭面前的人的时候,这招都可以说十分好用。

    当然,这种程度的突然袭击还伤不到洛明,刚才她自己也证实了这一点。

    但,如果是用连续的进攻会怎样呢?如果洛明刚才就使出了全力的话,那么现在也只有在剑光之间左支右绌,根本没有机会拔剑,直到被逼到死角认输一途。

    当年爷爷可就是这么教导她剑术的!

    连续躲过三剑而没有大步后退,洛明也算是看清了她的意图:在不伤人的情况下一点点缩小自己的行动空间,最后让自己避无可避主动认输。

    真是个善良的女孩啊……说实话,既然双方都决定比试了,刀剑无眼,做好受伤的心理准备也是理所应当的,她却还是尽力不伤到对方。

    这样使剑的难度,可不比一心想砍伤对方要简单多少呢。

    不过,这或许也隐含着她对剑术的自信吧——连我留了一手的剑术都没办法突破,这么危险的任务就别去参合了,是这个意思么?

    洛明笑了起来,又躲过一剑的同时,他伸出手指一敲。

    “当”的一声,格兰蒂感觉手中剑柄狠狠地一震,心里一跳,用上了十二分的注意力,将剑势勉强回正,又是一剑斩去。

    然而,这次洛明在躲闪之余,干脆用手背砸在了剑脊上。

    原本用剑便是一剑接着一剑,前一剑为下一剑做好准备,下一剑从前一剑的基础上产生。若是早早做好剑会被干扰的准备也就罢了,但格兰蒂看洛明是空手,便毫无防备,这一剑完全偏离了目标。

    这时,她才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暴露出了一个破绽,若对方手中有剑的话,乘机重创自己也不无可能。

    “哈!”

    她大喝一声,用尽全力扭转剑身,硬是以攻代守,发出了第三剑。

    若刚才敌人持剑刺来,一定会吃下这一剑,不说同归于尽,至少也是双双受重创的下场,算是把劣势扳回平局。

    洛明的脸上露出一丝凝重,格兰蒂这一剑才算是用上了真功夫,又准又狠,轻易就能要了一般剑手的命。

    但她之前被连续两次干扰,剑势已经有些散乱,没有缓和调整而是继续发起抢攻,终究有些破绽。

    格兰蒂这一剑不错,但在行家里手的眼中看来,姿态有那么一点不自然,无论是发力还是重心调整都并非最佳。

    而洛明,正是为数不多可以看破这一缺憾,甚至加以利用的人之一。

    别说竹剑了,师弟师妹们拿着真剑和空手的自己对练,都已经有几十回了啊!

第14章 破剑之法() 
“洛明,既然你选择以用剑为武器,那么自然也要掌握应对剑的方法。

    你二师父的剑道天下无双,就连我也差她半座山那么高,一剑破尽天下万剑,根本不担心这问题,但她也教不了你。

    纵然你天赋异禀,再加上运气好也得花个五年才能到我的水平,更别提你二师父的水平啦。”

    说起二师父的剑来,大师傅的脸上也露出了敬畏与骄傲。

    随即,他话锋一转:“但她不起杀心的话,已经轻易伤不到我了,被她砍了这么多年,你师父我已经练就一套空手破剑的绝技——

    除了你二师父以剑破剑无双无对之外,我这套就是天下第二!”

    ==================================================

    洛明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之色,并非自满,而是对师父的信赖与骄傲。

    他的身体突然前倾,左手搭在了剑上。

    并非以血肉来阻挡锋利的剑刃,而是五根手指乃至一块手掌的肌肉绷紧,像是台钳一般夹死了没有杀伤力的剑脊。

    剑刃离手心只有一条缝隙,剑只要稍微摇动得厉害点就可以划出血来,但洛明根本没有给对方留出这个机会。

    别看这一抓似乎简单,若是抓的不准便会被削掉手指乃至半个手掌;若是力道不足或姿势不对,也根本无法将剑身夹死。

    当然,对方毕竟是握着剑柄,比捏住剑身要容易发力,真要靠这招来对付剑客,必须得是自己本来就更强许多,以大欺小才行。

    现在自然没这个条件,但洛明也不打算硬拼,他只是短暂地钳住剑身,另一只手迅速抬起,拂在了格兰蒂握剑的手指上。

    “啊!”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输掉了。

    如果洛明是敌人的话,把她的手打伤让剑脱手都是很容易的。

    虽然她自己一直留着几分力,但洛明不用剑就抓住自己的破绽,同样也离出全力差的很远,足可见他绝非庸手。

    “空手就能打破我的连贯,你对剑术的了解一定也很深,真想和你的剑比试看看啊……”

    说着,格兰蒂将长剑收回剑鞘,露出惋惜的神色:“但真剑比试很容易拼出火气来,稍有不慎就会负伤。

    你应该不会下死手,但哪怕是小伤,也会影响任务。唉,是剑师的话就好了。”

    这倒是实话,刀剑一般来说没有小刀那么锋利,但稍微施加些力气随意挥动,也可以砍破表层的皮肉,再多用些力气就不只是皮开肉绽,甚至可能伤筋动骨。

    剑师就可以短暂地用斗气笼罩全身,一般箭矢和劈砍根本无法突破防御,但二人现在可还做不到呢。

    “就算没有出全力,但总算体现了一部分吧?你觉得怎样?”洛明也没有再弯弯绕,当即进入了他渴望的正题。

    其实格兰蒂也不喜欢绕来绕去,直说还正好,她当即回答道:“空手都能和中级剑士一拼,你的实力当然没有问题。”

    刚才那就是格兰蒂对于中级剑士的认识吗?比起之前杀掉那少爷的保镖要强一点,但强的也有限。洛明再一次认识到自己已经超越了这个层次的事实。

    “只是半路突然加进去一个人,也不知道雇主会不会收……我来担保的话信誉应该不成问题,实力又充分,他好像为了这任务也不在乎一点小钱的样子,我想应该没问题吧。”

    虽然语气中还不太确定,但洛明觉得,有这些条件就已经相当稳妥了,只是格兰蒂自己不肯夸下海口说绝对没问题而已。

    她是个异常认真地对待承诺的人呢,不过这样倒也不坏,洛明自己也喜欢“不轻诺寡信”和“一诺千金”的作风。不承诺也就罢了,承诺了就要做好。

    二人回到旅店,洛明又点了些肉食吃下,便在格兰蒂的带领下前往当地的佣兵公会。

    佣兵,也就是雇佣兵,最初产生是由于职业士兵太贵。

    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小贵族难以负担多少职业士兵的训练和日常维持费用——每天都得发工资,除了打仗之外光吃饭不干活。

    既然这样,倒不如在关键时刻花钱雇佣一些专业的士兵来。花的钱再多也只是一次性。

    而一般对付盗贼什么的情况,征召点民兵,由两三个职业士兵领头就行了,压根花不了多少钱。

    几百年前世道混乱的时候,几乎每个小领主都和邻居打做一团,大部分佣兵接的任务还是以参与战争为主。

    但这个百年,大陆的秩序相对稳定了许多,各国的国王都在试图加强王权,严明法度,至少国内贵族间的内战数量减少了许多,少数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有国家供养的职业士兵出动,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养活那么多佣兵。

    可以说佣兵已经渐渐转入半民用领域,小贵族、商人甚至有钱的平民都可以雇佣点佣兵来做些任务。

    这也使得兼具中介和公证性质的佣兵公会变得盛行起来,权柄大大加强,在大多数城市里都至少有个办事处。

    必金城这里佣兵数量不少,更是有一间二层小楼作为公会分部的据点。

    没有什么华丽装饰,但能够容纳四五十人而不拥挤,可见其不容小觑了。

    看门的老佣兵看见格兰蒂,就收回了眼光,任凭她带着洛明这个陌生人进去,而一句话都没有问。

    首先是登记注册一个佣兵的官方身份,虽然洛明在这个世界理所当然是黑户,但原本这个世界的户籍制度就不严格,佣兵这种四海为家的人更是不会计较。

    这一次姑且也就算是上了个佣兵户口呗,拿着一块黑色的木质徽章,背面刻着自己的姓名以及一个编号,这就是黑铁级佣兵的身份证明了。

    当然,就算有格兰蒂的担保,有些程序也没法免除,洛明只是跳过了最初的见习期——这个阶段的菜鸟佣兵只能接一点组队驱赶野狼或者地精的小任务。

    虽说如此,但洛明也只是成了最低的黑铁级佣兵……这个任务虽说黑铁级也可以参加,但报酬和格兰蒂比起来就很低了。

第15章 佣兵() 
有位商人在投机交易中大赚了一笔,但他不想被称呼暴发户。

    一天他突然想起祖上曾经出过小贵族,只是那位祖先喜欢到处探险,最后进入附近的迷雾森林中,一去不复返。

    于是这位商人便来到必金城,发布了大型任务。

    请大批佣兵结队带他去深入迷雾森林,试图找回那位祖先身上的佩剑、家徽戒指等贵族身份的证明,找回他的尸骨安葬回家乡想必也会成为一件美谈。

    当然了,佣兵们实力不同,具体任务和报酬也截然不同。

    黑铁级佣兵在这次任务中所能做的,也就是拉网式搜索尸体罢了,其实换些老百姓来都能做。

    那位富商只是害怕若是雇佣普通人,被野狼什么的袭击,伤害惨重,会影响他名声罢了。

    不用说,这种任务危险性低下,自然也没有多少报酬,只有发现尸体的那一个人才可能多领一笔赏金,但洛明没有赌这运气的意思。

    而青铜级佣兵,乃至更强的白银级佣兵就要担负起对付迷雾森林中魔兽的责任,更危险,但报酬也相当丰厚——格兰蒂拿到的定金就有两枚金币,事成之后少说会再付十枚,这笔钱单纯用来在旅店吃饭住宿的话够花半年。

    别看半年似乎不算长,但那是用来住旅店——地球上特便宜的招待所一天也要五六十呢。

    十二枚金币,也就是一百二十枚银币,一万两千枚铜币,已经算城里一户普通人家全部的积蓄了,这样的任务如果能接到两三次,有些佣兵甚至可能就金盆洗手回家了。

    买上一百亩地,两三个农奴,就算是小地主乡绅了。

    只要安分守己,许多小贵族也不会拒绝一位身怀不错武力的前佣兵定居。

    洛明当然不会这么年轻就买田归隐,但他有这一笔钱的话,可以支撑半年,就完全有充足时间做出一些事来了,到时候大概也不会再为一些小钱而担忧吧。

    不过,格兰蒂果然是一诺千金。

    既然洛明现在还只有黑铁级的评级,不能单独承接高级任务,就算雇主同意佣兵公会也不会轻易放行。

    那,就和他组合成一个佣兵小队,以佣兵小队的名义集体去接任务即可。

    虽说这也算是一种钻空子,但一般情况下自有雇主会去分辨,总不至于给拥有黄金级领队的一群黑铁级佣兵发那么多份黄金级的报酬。

    如果能过雇主那一关的话,也没必要刁难这么多,至少在佣兵公会的规章制度上没问题,出了什么事也是雇主自己愚蠢的责任,怪不到办事员身上。

    很快,手续就算是办好了,唯一让洛明吃惊的,就是格兰蒂居然悄悄塞了五个铜币过去。

    五个铜币也就是一杯麦酒的价格,就算格兰蒂也付得起,但这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态度了。

    “唔,没关系吗?”洛明小声地问道。

    “嗯,我可不是那种迂腐的人。虽说这也叫收受贿赂,但他没有伤害到任何人不是么?你的实力绝对帮得上忙,那个商人也不会嫌你一人的报酬太多。

    我想想……琅松那个蠢货贪污得太狠,连马儿的饲料钱都克扣,最后有匹马饿得摔倒,把小查理摔伤,最后爷爷把他拉去吊死了。这种只会坏事的人,就是一分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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