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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部分

重生之原配悍妻-第135部分

小说: 重生之原配悍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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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成昭想想也是,故而没有追究,只是觉得给出去的银子换回来几盘不吃的菜,心里不痛快。

    沐浴时,浴桶漏水,木板上淌着水,水顺着木缝留下,能依稀听到楼下男子的询问声,紧接着便被捂紧了嘴,声音没了,宁樱却浑身不自在,再入乡随俗,这种事儿她也臊得很,楼下的人望着滴水的木板就能猜到她在上边沐浴,如何让她置若罔闻的继续沐浴,简单清洗了下甚至就让金桂她们把水抬出去了,而剩下的也不多了,宁静芸何时住过如此简陋的屋子,看着宁樱的目光些许鄙夷,“六妹妹总说民风淳朴,进了昆州,算真正见识到昆州的风俗。”

    难堪的话她没说出口,可脸上的揶揄已然写明她未出口的话,“不知羞耻。”

    宁静芸不肯沐浴,让吴妈妈打水洗漱番即可,取下手腕上的花环,想起什么似的,望着宁樱姣好的面庞,徐徐道,“有件事忘记和六妹妹说了,你猜我在钦州遇着何人了?”

    宁樱刚洗完澡,身上随意搭了件芍药花色的外裳,里边着了件月白色的里衣,身段紧致,丰盈的**衬得腰肢纤细,入手盈握,宁静芸撇嘴别开了脸,黄氏总认为自己不偏心,真要不偏心的话,宁樱如何长得比她好看,身材比她匀称,明明是暗中为宁樱调养着身子,不想告知她实话罢了。

    宁樱紧着衣衫,床榻收拾好了,她翻身上床,挪到里侧,盖着锦被道,“姐姐遇着谁了?”

    宁静芸按下嫉妒的心思,正了正脸上的神色,坐在梳妆台前,慢慢卸下头上的珠翠,轻笑道,“是表妹呢,卓表妹,她从小在京城长大,锦衣玉食养着,如今却千里迢迢辗转来钦州,委实怪异,我只听说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夫唱妇随的,表妹孤身一人来钦州,妹妹说她为了什么?”

    宁樱抿了抿唇,皱起了眉头,她没想到宁静芸也看见卓娇了,表姐妹相见,理应互诉衷肠,宁静芸却到现在才说,背后肯定有她自己的目的。

    她噗嗤声笑道,“姐姐莫不是看花眼了,姑母正为她挑选亲事,她来钦州做什么?”她本想说难不成是与人私奔,想到对方是谭慎衍,又把话咽了回去。

    宁静芸将取下的白玉嵌红珊瑚珠子双结如意钗放入梳妆首饰盒,手轻轻转了铜镜的方向,让她对着宁樱,她的角度,能将宁樱的表情看得一清二楚,她仔仔细细研究过宁樱,宁樱在庄子上长大,心里对宁府的人和物存着怨气,本性却是个纯真之人,这种人,做什么事都以自己的感觉为主,遇着外人的事儿还能保存理智,牵涉到自己必然会失了方寸,尤其在感情上,宁樱这种感情上一无是处的傻子,嫁人只会依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会在意对方贫穷或富裕,她问黄氏打听过,宁樱眼中,谭慎衍并非良人,但黄氏坚持,宁樱心里才应承了这门亲事。

    纯真之人,有个致命的缺点,从一而终,换种说法就是认死理,喜欢在一棵树上吊死,不懂得变通,宁樱喜欢谭慎衍是后来在避暑山庄同进同出培养出来的感情,而宁樱喜欢谭慎衍是把谭慎衍看做她未来的夫婿,好比一只镯子,掌柜的标价高,人见着了下意识的会生出镯子温润细致,是良玉的想法,不拿在手里仔细观摩,心里已认定镯子是好的了。

    宁樱对谭慎衍的感情便来源于此,因着他是她未来的夫君,所以宁樱才喜欢谭慎衍的。不过这是宁静芸的猜想,以己度人,她喜欢程云润先因为他是清宁侯府的世子,身份尊贵,再看他容貌俊逸,气质出尘,待人谦谦有礼。

    这种不纯粹的感情最经受不起的就是误会了,想到这点,宁静芸取簪花的手微顿,低下头,唇角轻轻上扬,笑道,“我起初也以为是眼花了,不敢贸然开口喊她,生怕认错了人,跟着她走了两步,你猜我见着谁了?”

    宁静芸抬起昨日才涂抹了丹寇的指甲,语气愈发轻了,“是谭侍郎,谭侍郎那人,身躯凛凛气质出众,在哪儿都让人一眼能认不出来,我瞧着他和表妹有说有笑,不好上前打扰,叫着大哥回来了,不然的话,我们也是要去看龙舟的。”

    她看着宁樱垂着脑袋,手抠着锦被上的刺绣,微颔着下颚,再佯装淡定,心里总是气愤的,宁静芸又道,“说起来,谭侍郎正月就来边关了,表妹来做什么,瞧她和谭侍郎并肩而行的模样,两人像是老熟人了呢。”

    宁樱抬起头,眼里无波无澜,直视宁静芸道,“我也不知,姐姐既是瞧见了,怎么不上前问问,你和表姐从小感情好,你开口问的话,她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宁樱嘴角扬起嘲讽的笑,她若被宁静芸三言两语就挑拨和谭慎衍离了心,就真是傻子了。

    宁静芸没料到宁樱如此沉得住气,以右手拇指指甲轻轻刮着左手大拇指指甲,笑嘻嘻道,“妹妹不信就算了,到了昆州,迟早会见面的。”

    吴妈妈端着水盆进屋,察觉屋里气氛不对,和闻妈妈聊了许多,她觉着还是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姑娘好,联想一路而来宁静芸做的事儿,哪一桩不是给人添堵的,宁樱豁达,不斤斤计较,实属难得,放下水盆,弯腰拧了巾子递给宁静芸,温声道,“驿站着实简陋,除了这楼上的两间屋子,其他屋子的窗户都拿草堵着,简陋得不成样子了。”

    宁静芸挑眉,笑意盎然道,“多亏我提出和六妹妹一间屋子,不然的话,夜里只有委屈大哥住陋室了。”

    “所以说啊,还是两姐妹感情好重要。”吴妈妈顺势而为道,她不知屋里发生了何事,宁静芸在宁樱面前说话总阴阳怪气,而宁樱总不能一直隐忍不发,憋久了发作起来,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吴妈妈活了半辈子了,希望她们姐妹互相扶持,别让黄氏操心。

    宁静芸配合的点了点头,“那是自然,我就一个妹妹,我不和她亲近我和谁亲近。”

    宁樱睡在里侧,宁静芸睡在外侧,也是宁樱忘记自己夜里咳嗽的事情了,她先上床,提出睡外边的话不太好,等到了半夜,她被自己咳嗽声惊醒才惊觉屋里燃着灯,宁静芸靠在枕头上,瞠目结舌的望着她,闻妈妈和吴妈妈守夜,宁樱咳得厉害,闻妈妈要顺宁樱后背得把宁静芸拉起来,好在宁静芸没甩脸色,极为配合的坐起身,闻妈妈坐在床沿上,隔着宁静芸,抚摸着宁樱后背许久,才看宁樱醒了过来。

    “妹妹这夜咳的毛病什么时候落下的?是姐姐不对,竟没发现你身子不舒服。”宁静芸抬着头,一脸倨傲,丝毫没有愧疚之情,闻妈妈接过吴妈妈递过来的茶水凑到宁樱嘴边喂她喝了两口,宁樱清醒过来就不会再咳嗽了,闻妈妈起身,看向宁静芸,声音掷地有声,“六小姐没什么大碍,水土不服罢了,听说六小姐刚去蜀州庄子也咳嗽了许久,两三年才适应了蜀州的气候,十年没回京,难免不适应,如今又颠簸,这水土不服的毛病只有等回京后慢慢调理了。”

    宁静芸狐疑的看着闻妈妈,没料到闻妈妈做事说话滴水不漏,水土不服四个字就想把宁樱的的病症遮掩过去,去蜀州两三年才好了,不过她识时务,没纠结这个话题不放,转身望着宁樱,脸上尽显关切,“六妹妹觉得可好些了,去了昆州,让大哥请大夫来瞧瞧才好,若因着我六妹妹落下病根,我一辈子寝食难安。”

    惺惺作态,闻妈妈心里冷哼了句,站起身,朝宁樱道,“正半夜呢,小姐继续睡,老奴把烛火灭了。”

    宁樱点头,咳嗽得厉害了,眼角溢出了泪珠,她知道自己不能在宁静芸跟前露馅,却控制不住的手伸向枕头下边,多久了,不管住哪儿,睡觉之前金桂一定会放一面镜子在枕头下,她掏出镜子,对着镜子顺了顺一头乌黑秀亮的头发,这才心满意足道,“熄灯吧,五姐姐再睡会儿吧。”

    接下来倒是没咳嗽,而宁静芸心里却掀起了惊涛骇浪,宁樱身子果然有毛病,老夫人估计也不知道,否则早就借此拿捏宁樱了,女子患了隐疾,亲事可就难了,宁樱的病情大家瞒得好,估计连谭慎衍自己都不知道,想着自己的目的,黑暗中,宁静芸忍不住勾起了唇角,天助她,宁樱注定不是她的对手。

    床上的二人各怀心思,闭眼睡到了天亮,昨日万里无云,清晨天却飘起了小雨,东边的太阳照样挂着,只是风吹来,浑身哆嗦不已,像极了初春乍暖乍寒的天,驿丞大人恭敬的送宁成昭上了马车,宁成昭出手阔绰,他得了银子心里欢喜,撑着伞站在马车外,提醒宁成昭道,“大人一路往南,三个时辰就到昆州城了,昆州城这两日降雨,天回冷,不过昆州的气候,站在太阳下就不会冷了,切莫站在树荫下,树荫下阴凉不假,可吹来的风是冷的,容易着凉。”

    宁成昭脸上总算有了一丝笑,礼貌的拱手别过。

    下着雨,马车形势得慢些,加之官道坑坑洼洼,颠簸得宁樱头晕,闻妈妈忍不住抱怨,“这哪是官道,林间小路都比这强,小姐忍着些。”说完,闻妈妈又掀起林子提醒吴琅小心点。

    风吹日晒,吴琅脸黑了不少,身子精壮了许多,更像个男子汉了,黑白分明的眸子闪烁了两下,重重点头道,“记下了。”

    路不好走,加之下着雨,宁静芸晕车的毛病又犯了,马车停在一处地势稍显平摊的官道旁,宁成昭掀开帘子,瞧着远处层层叠叠的山峦,钦州人口众多,到了昆州,人口急剧减少,有些适合种庄稼的地方因着人眼荒芜成了树林,昆州人口分布不当也是昆州人穷的因素。

    雨势说大不大,淅淅沥沥的雨拍打着窗外的树枝,鸟儿上蹿下跳,宁樱掀开帘子,昆州鸟类繁多,树枝间到处是鸟儿飞翔的身影,叽叽喳喳,热闹非凡,宁樱指着对面树上绿色羽毛的鸟道,“金桂瞧瞧,这种鸟长的很漂亮呢。”

    金桂探出脑袋,雨滴打在她脸上,她丝毫不觉得难受,惊呼道,“的确是的,闻妈妈,你也来瞧瞧。”

    宁静芸身子娇弱,她们已习惯从眼前的景致中寻找打发时间的乐子了,闻妈妈淡淡应了声,兴致不高,提议道,“金桂喜欢鸟儿,可以找找林间有多少种鸟,马车重新行驶不知要等何时呢。”

    言语间多少有抱怨的成分,一行人,就宁静芸吃不消,好似她一人珍贵,所有人都该等着她似的,而且,宁静芸说身子不舒服,到底如何,除了她自己谁知道?

    金桂觉得闻妈妈的提议好,刚开始种类好辨认,越到后边越难,容易重复不说,她眼睛都花了。

    好在,前边说宁静芸身子好些了,重新赶路,倒是没让她出丑,路难走,宁樱甚至吃不消,到昆州城的时候,宁樱脸色发白,有气无力地靠在闻妈妈怀里,对昆州的新鲜劲儿都没了。

    不只是宁樱,金桂银桂被颠簸得有些受不住了,难怪不愿意有人来昆州为官,路途遥远不说,路不好走,千里迢迢来昆州,人得遭多少罪?

    苟志收到宁成昭的信,带着人在城门口等着,雨停了,湛蓝澄澈的天空下悬着一弯彩虹,如五颜六色的拱桥,鲜艳明媚,金桂跳下马车,抬头远望时忍不住惊呼了声,宁樱掀开帘子,也瞧见了,雨后天晴,彩虹悬空,甚是漂亮,忍不住感慨道,“冲着这番美景,不枉走这一遭了。”

    苟志时常去周围的村子转悠,人晒黑了许多,周正的五官棱角分明,身形清瘦,却更显得神采奕奕,他走上前,笑着给宁成昭作揖,“大少爷一路行来,怕是诸多不习惯吧。”

    宁成昭这会头有些晕,由身侧的小厮扶着,如实的点了点头,“听古人言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此刻才知,古人也有狭隘的时候,没来过昆州,便认为蜀州的路是最难走的了。”

    宁樱踩下地,站在苟志跟前打量几眼,笑着打招呼道,“苟哥哥,好久不见。”

    苟志一怔,看清是宁樱后,黝黑的脸上带着几许温和的笑,“樱妹妹长高许多,女大十八变,我差点没认出来。”

    宁成昭回以一个认可的表情,丫鬟都下来了,宁静芸的马车却没有动静,宁成昭皱了皱眉,朝另一辆马车道,“五妹妹,到昆州城了,下来见见你苟家哥哥。”

    苟志认宁伯瑾黄氏为干爹干娘,宁成昭的一句苟哥哥没有错,而且,宁樱也是这般唤苟志的。

    紧接着,严严实实的帘子掀开,露出吴妈妈稍许苍白的脸颊,“大少爷,五小姐身子不适,怕是没力气走路了,不如先找块地安置下来,待五小姐休息好了再说?”

    吴妈妈被颠簸得头晕脑胀,从蜀州回京也不见她晕车,此刻却是气力不足。

    宁成昭歉意的瞅了眼苟志,看他面色镇定,脸上没有丝毫不快,才说道,“成,你服侍着五妹妹,我们进城找住处。”

    宁樱也不上马车了,而是跟在宁成昭身后,四处打量着昆州城,和钦州城比起来,昆州穷得太过了,青石砖的街道有石砖碎裂,低洼处积了雨,两侧的房屋有些年头了,门墙陈旧不堪,铺子外飘着的旗子经历过风吹雨打,早已没了本来的颜色,房屋矮小,密集的排列着,参差不齐,使得街道宽窄不一,凌乱无章,丝毫没有对称的美感。

    街上只有零零星星的行人,她们皆缩着脖子,好奇不已的打量着她们,看两眼又转过头,在她们身后指指点点,昆州钦州蜀州方言有相通的地方,宁樱能听懂些,却不足以理解她们的意思。

    苟志和宁成昭说话,宁成昭书信里让他挑个最近的日子,他找县衙的主簿看过日子,五日后就不错,县衙后宅素来干净整洁,随时都能搬进去住,收到黄氏的书信,他担心宁静芸瞧不起,买了好些家具,比不上京城宁府,却也是他能给的最好的了。

    五日的时间不长不短,宁成昭觉得可行,低声道,“路上耽搁了许多时日,这两日我在城里转转,出门前三婶吩咐了,嫁妆能省则省,但有些东西不能少了,五日的时间给我们准备该足够了。”

    宁成昭和苟志是同年进士,想到殿堂上那个学富五车,不卑不亢,对答如流的才子,如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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