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云乱煜-第4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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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留着山羊胡子的老者出列道:“萧煜如今并不在湖州,以蓝玉的性情来说,贸然攻打湘州的可能性并不大。”
陆谦看了他一眼,嗤笑道:“蓝玉谨慎不假,可不怯战。”
另外一名身穿青色棉袍的文士道:“依学生之见,西北军长于野战,而短于攻城,我们不如将湘州各镇边军后撤,既能减少运粮路程,又能集合兵力,各大关隘之间互为依托,连点成线,以此则可抵挡西北大军。”
他的话音落下,不等陆谦开口,先前那名杜姓将领已经开口斥道:“生之见襄阳城是怎么丢的?若是不敢野战,又何谈互相依托?只能是被西北军逐一击破罢了。即便是西北军不擅攻城,那他们只需围而不攻,便可让我军进退两难。若是救,野战难敌西北军,那便成了围点打援之势,若是不救,城中守军就只有粮尽之后开城投降一路可走。湖州之鉴就在眼前,岂可不察”
文士被当面顶撞,气的满脸通红,想要辩驳却又不知该从何辩起,只能是强自道:“那杜将军又有何妙策?不妨说出来听听”
这时候陆谦也开口道:“光亭,你说说看。”
时任江都右都督的杜明玉字光亭抱拳道:“大都督,末将以为以攻代守方为上策”
杜明玉此言一出,整个偏厅中响起一阵嘈杂之声。
陆谦抬了抬手,偏厅内重新恢复安静,问道:“怎么说?”
杜明玉视众将的低声议论于无物,平静道:“首先,三十六营虽已溃败,但大半余部在溃散后却还停留在湖州境内,蓝玉身为江陵行营掌印官,必然要以安定湖州为第一要务。其次,萧煜之所以要从蜀州入湖,不是为了地盘,而是为了粮食,既然湖州被誉为天下粮仓,那么对于萧煜来说,安定住湖州比什么都重要。所以末将以为现在蓝玉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湖州的流寇上面,等到他将流寇清理得差不多了,我们的增援大军必早已经赶到湘州。”
青衣文士硬着脖子说道:“既然蓝玉不会轻易进攻湘州,那我们只需等待援军就好了,何必要去以攻为守?”
杜明玉平静道:“蓝玉不会轻动,但不是不动,他让韩雄和诸葛恭向湘州靠拢就是最好的明证,在我看来,只要蓝玉发觉湘州空虚,其实像湖州一样都是纸老虎,那么他就毫不犹豫地抛开那些流寇,果断挥兵入湘,所以咱们才要主动出击,以攻为守。若是如文先生所说的那样收缩兵力,未战先怯,岂不是明明白白告诉蓝玉,我湘州根本没有一战之力?”
文先生被说的无言以对,呐呐许久未能再说出什么,通红的脸色中透出一抹青白之色,只觉得两眼发黑,最后只能掩面而走。
陆谦看也没看他一眼,转头望向一名略显鹤立鸡群的老者,问道:“江陵行营那边,咱们的人可有什么消息?”
老者无奈摇头道:“李如松是暗卫府的老人了,这次由他亲自坐镇江陵,江陵行营就像是铁桶一般,泼水不进,想要从里面探听消息实在是难啊。”
陆谦嗯了一声,沉默了一会儿后,平静道:“若是从稳妥考虑,我打算将湘州的兵马收缩至江州,依托大江天险,这样,进可攻,退可守。”
江都右都督卫煌字君如轻声道:“据江而守是偏安,湘州位置险要,轻易放弃,在大势上对大都督极为不利啊。”
江南总督章传庭字伯雅亦是开口道:“廷益兄陆谦,字廷益,君如所言,不可不察。”
陆谦轻叹道:“伯雅兄说的是啊,还是要以大局为重。”
陆谦重新望向杜明玉,缓缓开口问道:“光亭,我给你十万江都精锐,你有几分把握守住湘州?”
杜明玉正色道:“湖州之西北军不过六万之众,末将进攻不敢言胜,防守则万无一失”
陆谦轻声道:“我已调遣五万江都军由江都出发,加上先前的五万援军,共计十万大军驰援湘州,湘州就拜托光亮了。”
杜明玉单膝跪地,抱拳沉声道:“诺”
——
江陵,蓝玉行辕所在。
正月里,江陵城里却没有太多过年的气氛,相比于中都,这里只有来往进出的铁骑。
一袭蓝色棉袍的蓝玉抄手站在廊下,望着墙角的一株腊梅在怔怔出神。很难想像就是这么一个貌不惊人的年轻人,就是在西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蓝督师。并且在短短半月内平定了三十六营之乱,让雄踞江南的陆谦不得不如临大敌,让整个湖州乃至天下,都知道了蓝玉这个名字。
一名老者走到蓝玉身后,轻声道:“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蓝玉字瑞玉回过神来,笑道:“南先生什么时候来的?”
老者拍了拍双袖,道:“刚到不久。”
蓝玉点点头,又问道:”徐先生呢?”
一向文雅的南先生竟是难得粗言道:“那个老东西,说是到了江陵先生故居,自然要四处走走,这会不知道跑哪去了。瑞玉,你刚才在想什么?”
蓝玉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道:“方才我在想,若是有一天我真的与师尊正面对上了,到底该何去何从。”
南先生问道:“那想出结果没有?”
蓝玉摇摇头道:“没有。”
曾经与傅尘一起共事的南瑾仁轻声笑问道:“是不是觉得怎么做也是错?”
蓝玉没有故意隐瞒心思,点头道:“晚辈确是这么认为。”
南瑾仁摇头道:“你觉得错的,其实未必错。我听说萧煜说过这么一句话,报仇,枉为人子,不报仇,亦是枉为人子,你的处境比之萧煜如何?”
蓝玉摇头道:“自是尚好。”
南瑾仁叹了口气,望向年纪轻轻的蓝玉,沉声说道:“当断则断,哪怕是错了,也比犹而不断要强。萧煜在这一点上就做得很好,你说他真的对萧烈恨之入骨?我看未必,不过他很明白自己该做什么,想要什么,所以他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如今再反观萧烈,面对萧煜,他可曾有过半分懊恼?依我看倒是引以为豪多一些。”
蓝玉沉默良久,然后对南瑾仁恭敬作揖,“蓝玉谢先生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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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覆手之间起惊雷()
简文二年,正月十五。%元宵节,又称上元节,与中元节、下元节合称三元。
按照习俗,在每年的第一个月圆之夜,要燃起彩灯万盏,合家团圆,共同赏月。
中都城内,华灯上后,烟火漫天。相较于战火连天的其他地方,中都还算是一方净土,此时举城同乐,城内家家户户门口悬挂大红灯笼,闹市亦是挂起彩灯无数,同时有众多让人眼花缭乱的杂耍,踩高跷,口吐火,舞龙舞狮,更令中都这个久经硝烟战火的肃杀之地变得喧嚣起来。
萧煜、林银屏、萧玥、萧瑾、萧羽衣一行换了便装,来到外城欣赏此景,撇开了煊赫身份,此时的萧煜等人才真正像是一家人,萧玥和萧羽衣跑在最前面,一个彩灯一个彩灯地看过去,萧瑾不紧不慢地跟在她俩身后,当萧玥和萧羽衣两人有猜不出的灯谜时,萧瑾便开口揭晓谜底。而萧煜和林银屏则是走在最后,瞧着三人赏花灯、猜灯谜,享受着在喧嚣下隐藏的那份安宁。
今晚的林银屏气色很好,虽然披着厚重的披风,但是脸色却是在苍白中透出些许红润。萧煜伸手挽住她的柔荑,握在掌心,温热的感觉让林银屏的耳廓上也染了一层淡淡红晕,好在街上行人众多,倒也瞧不出什么端倪来。
萧煜之所以会有闲情逸致出来赏花灯,除了这几天略有闲暇外,更主要的原因还是他不日就要启程去湖州,这一走就不只要多久才能回来,在走之前自然要多陪陪妻子家人。
闹市里鱼龙混杂,多的是闲汉无赖之辈,在拥挤人流中,甚至还有登徒子趁机揩油,女子惊叫声连连,林银屏虽然面带病容,但掩不住本身姿容绝代,闹市中大半的登徒子都在向这边涌来,不过有萧煜这位天人大高手亲自为公主殿下护驾,自然不会让人占了便宜,而且在萧煜一行人周围还有三十名乔装暗卫,由曲苍亲自统领,以确保王妃不会被意外扫了兴致。
萧煜对于身外之物并没有太多奢求,便装经常是终年不变的玄黑锦袍,但对林银屏却是大方到了极点,林银屏喜欢苏绣和湖绸,他便令人从江南“请”了四十个裁缝,专门为林银屏一人裁量衣物,如今林银屏的衣物已经有三百余件,甚至其中很大一部分她从未穿过。上行下效,中都的富贵人家女子自然是人人效仿王妃,争奇斗艳,都以江南风姿为美,走在人流中,竟是让人恍然来到了江都。
此时天气尚寒,竟已有女子穿了绣鞋和绸裙,刚刚就有一名身穿五彩褶裙的妙龄女子踩着粉色绣鞋从萧煜面前走过,身段婀娜,袅袅婷婷。萧煜看得瞠目结舌,他有修为傍身不畏寒冷也就罢了,怎的一名修为全无的女子也不怕严寒?
萧煜却是忘了自己身边还站着位被誉为“天下第一妒妇”的公主殿下林银屏,林银屏穿着小牛皮靴子的左脚狠狠踩在萧煜的脚背上,似乎还不解气,又用鞋跟左右碾动,在萧煜的靴子上留下一个深深脚印。萧煜刚回过神来,就瞧见妻子似笑非笑地问道:“夫君,看什么呢?”
萧煜算是已经认命,从不敢在这方面“忤逆”太座大人,而且方才那女子虽说姿容尚可,但较之林银屏和秦穆绵还是差之甚远,还入不得萧煜的眼,故而他赶忙道:“没看什么,只是觉得这女子竟然不畏严寒,有些惊异罢了。”
林银屏看了眼自己身上的厚重披风,虽说披风华贵,但也让自己看起来异常臃肿,心头微微恼怒,轻哼一声:“不许看大冬天穿得这么少,而且穿得这么花哨,一看就是要招蜂引蝶,不是什么好人。”
萧煜听出妻子语气不善,自然是点头称是。
在萧煜夫妇二人的身后不远处,头戴毡帽的曲苍满脸和气,不过眼底却是无比阴沉。
忽然之间,萧煜心生警兆,竟是许久未曾有过异动的秋风未动蝉先觉。
萧煜停下脚步,挽着他的林银屏疑惑道:“怎么不走了?”
萧煜脸上看不出异样,轻声道:“刚刚瞧见一个人,似是故友。”
林银屏没有觉察异样,问道:“我认识吗?”
萧煜摇了摇头道:“不认识。”
萧煜话音刚落,就有一名身着紫袍的年轻人挤过汹涌的人群,大步朝萧煜走来。
萧煜松开林银屏的手,向前迎去,似乎是多年未见的故友重逢。
那名紫袍年轻人脚步不停,嘴角勾起一丝淡淡笑意,笑着开口道:“果然是你。”
原本感觉气氛有些不对的林银屏闻言后重新放松下来。
萧煜没有说话,而是抱拳拱手,在这一瞬间,一方佛门手印已经悄然成型,印向紫袍年轻人。
下一刻,紫袍年轻人同样抱拳拱手,将萧煜的一记手印化解于无形,接着小指微不可查地轻轻一颤,一道螺旋状的元气刺向萧煜胸口。
萧煜脸色不变,在周围彩明暗闪烁的映照掩饰下,当这抹阴毒元气即将触及自己时,体表有一抹暗金琉璃色一闪而逝,将其化解于无形。
紫袍年轻人伸手朝萧煜肩上拍来,“咱们有多少年没见了?”
萧煜轻描淡写地伸手握住他的手腕,轻笑道:“倒是记不太清了。”
紫袍年轻人手掌一翻,反手握住萧煜的手腕,有紫色火焰一闪而逝,微笑道:“那你可真是贵人多忘事。”
萧煜握住紫袍年轻人的手腕后,另一只手在阴影中骤然发力,正是佛门九印中的外缚印,笑道:“难道你记得不成?”
紫袍年轻人面上一片温和微笑,但是眼神却是无比深沉,作为距离逍遥境界只差一步之遥的半步逍遥境界,竟然在一个天人境界手上占不到半点便宜,实在让他有些恼火。毕竟在他看来,哪怕这个天人境界号称天人境界无敌手,也只是一个天人境界而已,其中的差距又岂是道理记。
紫袍年轻人掌心处的紫焰骤然熄灭,而他只是微微晃动身形便挣脱了萧煜的外缚印,笑道:“我自然是记得。”
萧煜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掌,一点紫焰竟是如附骨之疽,在自己的手背上开始熊熊燃烧。
萧煜脸色平静,嘴角微微翘起。
紫袍年轻人猛然意识到不妙,低头望去,在自己的掌心竟是有一点电芒涌动,似是一颗“雷珠”,他沉默片刻,深深看了萧煜一眼后,低声道:“告辞。”
萧煜将还燃烧着紫焰的手掌负到身后,伸出另外一只手掌,淡笑道:“不送。”
紫袍年轻人狠狠一握拳,将那颗“雷珠”握在掌心,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
一切只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在外人看来,就是两人互相拱手见礼然后又立刻告辞而已。孰不知萧煜与那紫袍年轻人已是在刹那间交手数个回合,最后还是萧煜略胜一筹。
林银屏好奇问道:“你们在说什么啊?”
萧煜笑道:”没什么。”
林银屏看萧煜一眼,不过没看出什么异样,低声嘟囔了一句真是个怪人,就没再往心上去。
除了一直跟在后面的曲苍感到有些不对劲以外,萧瑾是唯一发现异样的人,他看了眼萧煜负在身后微微颤抖的手掌,脸色微变,略微沉思后,在萧煜身旁低声道:“应该是草原巫教的那位老祖出关了,不过按道理来说,他本应是在三年后才会出关的。“
对于萧瑾的“道理”,萧煜没有在意,而是望向远处。
萧煜轻声自语道:“掌中起惊雷。”
片刻后,城外草原方向突然传来一声闷雷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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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上山下山()
亥时时分,萧煜一行人返回王府,林银屏等三女不耐困意,早早回房睡了,夜色下,只剩下萧煜和萧瑾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