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贼王-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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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妇女的眼里都已经涌出了眼泪。
李志道:“要造反的人,却连我这普通的一脚都受不了,这上天是怎么回事嘛,瞎了眼了,怎么就派出这样一个废物来造反?”
雷勋咬牙道:“我目前的本事,确实不如你们。但是,只要我活着,我总有一天,会让你们闻风丧胆。”
李志冷笑道:“是吗?很遗憾,你如果想要强大,唯一的可能就是借助神秘流,可惜所有神秘流泉都在政府的管制之下,你恐怕没有任何机会的。”说话间,嘴在雷勋身上不断拖压,雷勋咬紧牙关,已经说不出话来。
李志道:“看你痛成这样,算了吧,不折磨你了,你就说一句,这些老百姓全都该死,我就放过你,不踢你了。
雷勋冷笑道:“可惜,我只会说一句,该死的,是你们,你们丧尽天良,死有余辜。”
李志怒道:“好硬气,我喜欢。”脚从雷勋身上挪开,雷勋从地上爬起来,刚刚站稳,李志叫道:“看准了,别怪我不提醒你,我又要踢了。”又是一脚踹出。
这一脚踢得更狠。
雷勋不是不想躲,可是他的身法跟李志的脚法比起来,还是差了大截,依然还是被踹翻在地,这一回滚得更远,滚了十几下,终于停下来。
雷勋咬紧牙关,痛得已近乎麻木,可是仍是顽强着,咬着牙关,缓缓从地上站起来。当他爬起来时,眼睛的余光扫到了旁边,一瞬之间,他的痛楚有所减弱。
旁边,竟然是一堆枪。
李志的冷笑声再度传来:“怎么样,说吧,说老百姓该死,杀得好。我就放过你。”
雷勋咬着牙,忍着痛,冷笑着回敬道:“可是,我不会放过你。”
李志气极而笑,冲过来,又是一脚。
这一次,雷勋连躲都不再躲,直接被踢翻,然后,他滚得更快,滚啊滚,一直滚向那堆枪。
刘营长冷眼看着雷勋被踢,心情很是愉快。可是,他突然觉得雷勋的这一次滚动,好像是有点不一样,根本象是主动滚过去的。
他怎么会主动滚那么远?
刘营长眼睛往前一看,看到了那堆枪。
难道,他是想用那堆枪?
对于新天下人来说,枪是一种陌生的东西,是在将近二十年前,由地球人带过来的一种东西。
而那个时候,新天下人对任何武器都还没有概念。这种远距离杀人的武器,无疑令人震惊。于是,首批使用这种武器的地球人,向外宣称这是上天赠给他们的礼物,因为上天无法忍受新天下的愚昧落后,要彻底改变新天下的状态,所以给他们派送了这样的武器,以便征服新天下,建立新世界。
所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枪被称为天枪,被刻意进行神化。都说由于这种武器是上天所赠,没有慧根的人是没办法掌握的,必须是被上天赋予使命的新世界的支持者,才能让这些枪驯服,否则无法掌握。
事实上,很多新世界政府的反抗者也曾经在战场上得到过枪,然后发现,这种东西确实不好掌握,几乎没有几个人能打准,由于在战场上得到的枪,弹药非常有限,在耗尽弹药之后,他们发现还是无法用这种东西命中目标,于是也相信了这种说法。
其实,由于新天下的资源和地球不一样,军方发现子弹制造相对并不方便,所以也减少了弹药方面的配给。出于各方面的原因(最大的原因是成本),军方在枪法的训练上,也并不积极。而且军神入主军队之后,他对于枪非常不屑,大力推广军队习武,而且军方发现,确武功是成本最低也最有效的武器,所以以武功为主,枪法为辅的思维成为军队建设的主要思想。加上造枪技术落后,目前只能造出不具有连发功能的步枪,而且一次只能上一颗子弹,中距离的连续杀伤的能力甚至比不上普通的弓箭,更不要说与近距离时的一扫一大片的武功相比,这些都太大地打击了士兵们用枪的信心。如果不是枪有极强的象征意义,军方早就取消枪这种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了。这就是即使是特种兵,他们的命中率也不高的真正原因。
所以,在新天下里,几乎没有人会将枪支作为首选武器。所以,即使在刚才危险之际,郑冲及其手下们,也没有人对扔到一边的枪看上一眼。
眼看雷勋就要滚到枪边,刘营长突然想起华司令的一句叮嘱:“此人在地球上曾跟随特种部队练过,枪法拳法成绩都在优秀级别”也许因为他的拳法糟糕,所以对于他的枪法也顺便鄙视了,可是稍为认真的想想,他的拳法是糟糕吗,好像不能这么说吧,他只是没有内力而已
他急忙叫道:“李连长,马上把他抓住,不让他去拿到枪。”
李志笑道:“拿就拿嘛,枪而已,难道他还能玩出花来?”
刘营长厉声道:“服从命令,否则以抗命论罪。”
李志见他如此严厉,看来是动真的了,急忙纵身飞向雷勋。
他的轻功虽然比不上刘营长,但是也属于上乘级别,速度当然是飞快。
然而,雷勋也听到了刘营长的命令,他一下子爬起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那堆枪。
还好,刚好李志那几脚,虽然踢得很痛,但李志考虑到他的承受能力,生怕把他踢死,无法向少帅交待,所以踢得相当讲究,让他大痛之余,并不给他造成重大内伤。这样当他忘却痛楚时,竟能让运动能力不受影响。
李志飞在空中,他在地面跑,两者的距离在明显缩短,当然,与此同时,雷勋与那一堆枪的距离,也在迅速靠近。
大家都在看着这一幕。
这点距离,真的可以决定今天这一场会议的最终结局吗?
如果被李志率先抓到,一切希望当然是就此落空,可是即使雷勋抢先拿到了枪,就有希望改变这个局势吗?那可是天枪啊,是上天赐给征服者的宝贝啊。
感谢在刘营长下命令后,李志的那次迟延。
如果一听到命令,他就立刻飞过来,雷勋根本就没办法接触到枪,因为速度的悬殊实在太大了。
可是那一丝迟延,给了雷勋一个机会,也给了新天下一个机会。
眼看李志就要扑到之际,雷勋突然就地一滚。
这一滚,完全避过了李志,而且直接滚到了枪支前,然后雷勋顺手抄过一支枪,连头也没回,枪往肩后一扛,开保险,扣扳机,一系列动作干脆利落,熟练轻松,无比潇洒。
而李志,看到雷勋这么一扑,就知道他要扑过去拿枪,所以立刻沉身落地,猛扑过来,要抢先抓住雷勋。
呯的一声,枪响了!
这是雷勋在新天下打出的第一枪,这一枪竟然是向身后开的,开得惊世骇俗,不要说瞄准,连眼睛都来不及往后看,没错,他开枪时,眼睛根本没看一眼目标,就这样开枪了。
在新天下,还没有人这样开过枪。
这样开出来的一枪,真的有用吗?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五十五、他的第一枪()
枪声震惊了整个会场。
不仅因为这是新天下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开枪方式,更是因为,这是在战场上,第一次打向新世界政府的枪。
而且,打中了。
这一枪他连看也没看,却直接打穿了李志的心脏。
李志惨叫一声,倒在血泊中。
众人目瞪口呆,这样出的枪,也能打中人?当然,也许可以理解为是瞎猫碰上死老鼠,毕竟他开枪时,李志已经逼得太近,虽然没看,也应该能猜到,面对近距离这么大一个目标,直接命中,好像也是应该的。可是,在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又有几个人能这么从容迅速地完成上保险,枪口对准身后的人,又加上扣扳机这一系列动作?
这起码说明,雷勋至少对枪是熟悉的。
雷勋把枪扔开,顺手抄了第二把枪,因为这枪每打一发,都需要上子弹,而他没有子弹,好在这里的枪堆了一整堆,用完就换,非常方便,随后他回过头来,站起身,正好看到李志摔落在地。
雷勋淡淡道:“抱歉。”一脚把李志的身体踹翻过来,看到了他身上别着的手枪,当即弯下腰拿这手枪。虽然说手枪的杀伤力比步枪要小,但是起码有连发功能,在近战时有更大的优势。
就在他弯腰之际,谁也没注意到,一个士兵的枪口已经对准了他。
那是李志的亲兵。
混战之初,为了不误开枪惊醒怪物,刘营长让大家把枪放在一边。刚才李志命令特种兵往两边城墙撤退,士兵们平时就没有随时带枪的习惯,很多人也没把枪拿走就往两边撤,这样也好减轻负担,所以只有少数士兵先来拿枪。
李志的亲兵,则是由于刚才根本没有参加混战,所以并没有让枪离手。眼看着李志被雷勋这样枪杀,心中暗恨,就准备杀了雷勋,替李志报仇。
就在他准备扣下扳机之际,却被雷勋一眼发现了。
由于长期跟特种兵训练,对于枪口下潜着的危机,雷勋会特别敏感,就连当年的教官,也觉得他对于潜在危险的本能反应超过了常人。李志的亲兵虽然没在站到前面,而是潜在一些士兵的身后朝他瞄准,他还是感觉到了。
他立刻一矮身,同时又是就地一滚,这是他以前训练时经常用到的一个动作。
与此同时,李志亲兵的枪响了。还好雷勋刚好一滚,这一枪没能打中。
李志的亲兵赶紧上弹,准备再来一枪。
可是就在这时,枪又响了。那是手枪的枪声。
李志亲兵倒下。虽然是手枪,可是直接爆头,打得太准了,与步枪相比,杀伤力方面的折扣也被补回来了。
雷勋半跪在地,手上的手枪还冒着烟。
这一枪,所有人都被震惊到了,特别是女人们,脸上都起了红晕。男人们震惊的是他的枪法,女人们则是震撼于他的开枪时的姿势,完美的造型,简直可以定型成一个雕像。
这不是上天赐给征服者们的礼物吗,不是只有征服者才可以使用的宝物吗?
可是这一件宝物,征服者们,从来没有人用得这么神奇过。这么准确,而又能这么潇洒。
因为他从就地一滚到跪定开枪,只有两秒的时间,而用来瞄准的时间绝对不超过半秒,不,简直就没时间瞄准过。
而这里特种兵们的瞄准用时,平均为五秒钟,如果能在三秒内完成瞄准开枪并且准确命中的动作,那就是神枪手级别了。
可是雷勋,根本就没见他怎么瞄准就开枪了,偏偏还命中了目标,不,是直接爆头,比起简单的命中目标,还要更加神准。
更别忘了,他的手枪还是在一滚的时候顺手拿到手的,在一滚之际,他完成了所有开枪需要完成的动作。
雷勋站起来,吹吹枪口,对着刘营长道:“刘营长,请你马上中止执行所谓的清场令。”
其实,在他打出这一枪之前,他也没有把握,因为不知道新天下的瞄准系统跟地球上的是否一样,手感是有区别的,因为这种标准的二十响,在地球上已经被淘汰。现在特种部队用的不是92式就是07式。所以第一次使用这种传说中的驳壳枪,雷勋并不是特别有把握,好在他知道这里的人的枪法,使他有一定的容错空间,可以进行矫正测试,没想到运气居然不错,一枪命中,这证明他以往建立起来的枪感是可以直接用在二十响上的。
刘营长冷笑道:“雷勋,你觉得你真的可以凭你的枪,扭转眼下的这个局势吗?”
雷勋道:“我不保证,但是如果我扭不转,我有能力首先杀了你。”
刘营长道:“笑话,你觉得你想杀就杀得了我?我会站着让你来杀?”
雷勋淡淡的道:“我知道你轻功很厉害,移动很快,但是我告诉你,我对速度为100公里时速的移动靶,平均命中率为百分之九十六点三,你可以用你自己的性命来考核一下我的这个成绩。”
特种兵们发出一声惊呼。
这是吹牛吗,如果不是吹牛,那他是人吗?
移动时速为100的移动靶,他说他的命中率高达九成以上,这可能吗?这种速度的移动靶,对于新天下的特种兵来说,基本上等于是失去了目标,只能瞎蒙,命中率能有一成就要烧高香了。
刘营长冷笑道:“吹牛骗人谁不会?我们抓你之前,好像还有人说,你可以一拳打死一个警察,结果如何?真把我们当三岁小孩来骗了?”
雷勋道:“是不是骗人,我只要你一句话,请中止执行清场令。”
刘营长格登一下,定睛看着雷勋。
雷勋静静地站着,站得笔直,手枪朝上,放在胸前,目光淡定,神情自若,有枪在手,而且这枪还真的有用,这让雷勋身上多了一份气质,自信,威严,加上那魅力指数的烘托,仿佛给他周身镶上了金边,显得光彩照人,魅力爆棚。
现场上,不管男女,人们的目光都在看着雷勋,特别是女性们,目光中饱含激动的水,太迷人了,那是令人窒息的迷人,一时间,满眼尽是花痴女。就连男人,看他的目光都不无痴迷。
刘营长听他语气,似乎很是胸有成竹,他的信心有些动摇了。
好吧,不管怎么说,这起码也是一个威胁。
他朝旁边的四名亲兵示意了下。
四名亲兵领会了他的意思,悄悄向旁边散开。
这四名亲兵,是这批特种兵中的绝对佼佼者,都是远程攻击方面的好手。因为刘营长本身武功已经足够强,所以并不需要带近战方面强大的亲兵。这四名亲兵,都有远战能力,但是,他们远程攻击的武器都不是枪。还是那句话,新天下的军队,绝大部分的人都只是把枪支当成是一种图腾,特别是军神的崇拜者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