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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踏破天关-第24部分

小说: 踏破天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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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天前,他从崖底醒了过来,终于获得了早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然后,他离开了生活了十年的小镇,踏上了追梦的征程。

    白天,他和一个神秘莫测的少女许下了三年之约。

    几个小时前,他第一次结果了别人的性命

    杨明回想起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今夜注定无眠。

第31章 问心() 
月色倾斜,庭院碧水清池之中偶有虫鸣鱼跃之声响起,如似水江南。

    夜风吹拂,水池旁垂柳轻摆,枝桠绿条间不时响起沙沙的婆娑之声,轻烟如梦。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杨明盘坐在厢房之中,仍然没有丝毫的睡意。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太过于光怪陆离,远比他过去十几年的生命都要精彩。

    往事如烟亦如水,在杨明的心中缓缓流淌而过,听着厢房外的自然之声,他的心思越加的澄净,意识越发的清晰。

    以他此刻微妙的状态,不管是冥想静思、沟通天地,修习魔法,还是全神贯注,修炼斗气,锻炼肉身都是事半功倍,进展神速的,可是杨明并没有这么做。

    他只是静静的盘膝而坐,灵台澄净清明。

    昔日往事、昨日言语,过往所发生的一切,一幕幕的画面、场景,在他的脑海中飞速划过,迅速轮转。

    他的心中无喜无悲,就好像是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又好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神灵,在俯视着自己的过往,检阅着自己的记忆,在回想着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否有不当之处,是否能做的更好、更有效率,自己是否有虚度年华,自己为人处事的风格态度,是否最为适合他现在的情况

    一日三省吾身,思之所言、省之所行、改之谬误,可以近圣矣。

    每过一段时间,每当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的时候,杨明便会躺在床上,思量着自己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是否正确,哪些做错了,哪些还可以做的更好。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小时候开始,杨明便养成了这种扪心自问的习惯,他总是在审视着自己是否做的不好,是否虚度了年华,是否违背了自己的初心。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磨刀不误砍柴工。

    杨明他很享受这种不断进取,不断完善自我,不断剖析自己的弱点并逐渐改正的过程。

    不管再忙、再累,他都会抽出时间来进行思考、改正。

    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但是都不如与自己斗。

    杨明始终认为自己才是自己最大的敌人,所以他始终会审视自己的不足,检阅自己的缺点,让自己朝着更完善的方向行走,一刻未曾停下。

    这也是他为何能从一个先天不足、百病缠身、几度濒死的孩童成长为一个一餐能吃七大碗、攀岩越岭如履平地的魔兽少年的关键所在。

    事实也证明了杨明的做法是极为正确、极有效率,亦是极为适合他的。

    在莽山镇的这些年来,杨明凭借着自己十年如一日的毅力,凭借着永不服输、永不气馁的倔脾气。

    他活的越来越为滋润,也越来越为强壮,直到前两日,他甚至打破了无法修炼的天堑,虽然过程很困难、很艰苦,但是毕竟做到了。

    要知道,修炼天赋乃是与生俱来,上天注定的,绝对无法被逆转。

    在这方大陆有历史记载以来,就算天启境的冠世强者,就算超越了人仙境的神府大能,古往今来数万年间,能成功逆天改命的次数,亦不超过十指之数。

    两万年前,圣罗兰帝国的开国大帝圣罗兰,圣教的第一任教皇尼古拉斯凯撒,魔多帝国暗黑大帝索伦,五千年前,诺曼帝国的开国大帝郁金香,狂野之地风暴女王丹妮丝从第一次大陆战争到现在两万年来,在广袤壮阔,人口数千亿的西大陆,能确定逆天改命成功的人双手就能数的过来。

    这其中的哪一人不是震朔古今、无敌世间的盖世强者?

    但是对于自幼生活在偏僻小镇的杨明来说,他自然不会知道这些,他一直认为自己只是生病了。

    所以当他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能修炼之时,他除了有些惊奇之外,但是并没有感到特别的惊讶与不可思议,他亦不知道这代表了什么。

    现在的杨明有些烦恼。

    当他千辛万苦、好不容易破除了不能修炼的天堑,兴冲冲的赶到了哈迪城,想要加入两大公会,大展拳脚之时,就被人当头一闷棍,敲翻在地,而且一棍子打死,再无翻身可能,便是连性命都差点交待在这里。

    而这不过是他刚到哈迪城第一天。所以,即便杨明内心在坚定,也不禁闪过一丝疑问,是否是自己做错了。

    杨明心中反复思量,脑海中想了又想,愣是没发现自己有什么做的不恰当的地方。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既然我杨明并没有做错什么,哪怕对方再强大、再势力滔天,我也绝不会屈服,绝不会低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可以暂时忍让,但是哪怕我死,也绝不会妥协!这是我做人的基本原则。”杨明目光坚毅无比,漆黑如墨的眼眸在厢房中闪烁不停,竟似隐隐有银光流转。

    他抬起自己的手掌,轻轻摊开,叹息一声:“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原则,就好比那墙头之草,风一吹便飘摇不定,没有个立场。作为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原则和立场,就如同没有了灵魂的草木,就算苟活于世,又有何意义?”语气虽然平和,却透着说不出的坚定。

    在淳朴的莽山镇中,除了科林之外,杨明直爽热情而倔强的为人处事风格是很受大家欢迎的,大家都和他相处的很愉快。

    但是,哈迪城毕竟与莽山镇大不相同。

    一个人口十几二十万的城市,里面的条条框框、肮脏门道,盘踞错节的复杂形势岂是杨明这个初出茅庐的少年所能厘清的。

    更何况在人口鼎盛、经济实力位居西大陆第一的诺曼帝国,那里的形势只怕比这个小小的哈迪城更要复杂百倍不止!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若得我命皆由我,方能火里种金莲。”杨明喃喃自语道。

    这是大哥独自一人时经常念叨的话语,在这之前,杨明却是不懂这其中的含义,直到现在这一刻,他才有了一丝领悟。

    顺则凡、逆则仙。这修炼之途,乃逆天改命,篡夺天地造化之举。与天夺命,与道争锋,这其中的凶险可想而知。

    练武之人首炼心,修炼之途首修意,不管是修炼斗气,还是学习魔法,这心智与意志乃是最要紧之事。

    古往今来,但凡在任何领域稍有成就者,无不是心智坚定,意志坚韧之辈。

    修炼之事就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又好比是火里栽莲,不活即死,哪里会有第二种可能?如若心智不坚,耐不住这修炼清苦,守不住那份日夜清修的严寒,或是畏首畏尾之辈,别说与天夺命,与道争锋,光是这滚滚红尘就能将你腐蚀一空,教你悄无声息之间神魂俱丧。更别说那世间的杀伐、江湖之中的恩怨情仇,一旦撞见,便是大祸临头,顷刻之间,便是骨肉为泥的结局。

    自古以来,这修炼之途就如同是舟行大海,一步踏出,永远没有退路可走,除非到达彼岸。

    可惜那苦海无边,大浪滔天,似乎永远看不到彼岸的尽头。更兼滚滚红尘,人心难测,杀机无形,天地之间,灾劫难算,又有神魔挡道,这想到达彼岸,谈何容易!也不知这方世界自太古以来,又有几人成功踏出了那一步,破碎虚空,羽化登天?

    里面的凶险之处,只怕外人难以道其万一。

    以杨明的倔强性子,只要认准了一件事情,就会将它做到最好,绝对不会放弃。可以说,他是一个不怕吃苦、极度耐得住寂寞,亦不知放弃是何物的少年。

    一个这样的少年,可以说,他天生就是为武道、为修炼而生。

    一个这样的少年,他可以退让、可以暂时隐忍,但是他绝不会妥协,绝不会认输,亦绝不会放弃,哪怕因此放弃自己的性命。

    一个这样的少年,他的结局有可能不是很美好,但是他绝不会后悔,他的人生亦不会平庸。

    在庭院厢房之中,杨明想了很多很多,他厘清了自己内心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他明白了自己以后的道路。

    经过了这一晚,他的内心变得坚如磐石,他的意志更是锐如刀锋。

    这一晚,他虽然实力没有增长丝毫,可是他的内在,他的灵魂,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32章 赏罚令() 
心思飘渺之际,时间走的飞快,转眼间,雄鸡起鸣。

    杨明睁开眼睛下了床,走到窗外一眼看去,天际已泛着一丝微光了,这时候,哈迪城也开始逐渐苏醒。

    庭院之中亦是开始慢慢热闹起来。仆人匆忙的脚步声,管家有条不紊的吩咐声,战士穿盔甲、佩戴刀剑的铿锵之声,装卸货物、搬运重物的吆喝之声,骏马噗呲噗呲的嘶鸣之声。

    好像一瞬间,整个庭院随着那一声雄鸡鸣叫完全苏醒了过来,到处都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杨明整理好房间,收拾好衣物行当,便盘坐在床边,闭目静思,安心等待,心中丝毫不急。

    经过了白天的辛劳与整夜的沉思,杨明却并没有感觉到有任何的疲惫,相反神清气爽,思维清晰,念头通达。

    等了不到一会,敲门声响起,昨夜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看到已经收拾停当了的杨明,笑道:“杨公子昨夜睡的可好?你的事情我们已经查清楚了,昨天封杀你的紫衣少女是战士公会雷诺分会会长克伦斯的爱女迪娜。我们已经求证过了,昨夜想要置你于死地的并不是她,估计是她手下的人想要讨好她而自作主张罢了。这样的话,事情就好办多了,而且有我老马在,杨公子的安危万无一失!前往诺曼帝国的商会车队已经准备好了,就差杨公子一个人就可以出发了。”

    “大恩不言重谢,大礼不辞小让。前辈大恩大德,晚辈无以为报,只能铭记肺腑,以图日后再报!”杨明大喜,赶忙连声拜谢。

    中年男子嘴角笑了笑,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多礼:“同为华夏族人,身处异国他乡,与祖国相隔亿万里之遥,行事颇为不便,本就应当互相扶持,团结共助。老爱幼、父爱子、官爱民,不以强弱论英雄、不以富贵量前程,仁爱互助,上下一心,此乃我华夏太古之时便已确立的族之本训,优良传统。我等相助杨公子,并不是图谋公子报答之恩,而是希望杨公子日后若碰到同族之人有何难处,前来求助于你,但愿公子能想起今日之事,不要推迟。”

    这一段话说出来,却是杨明以往十几年的生命中从来未曾听闻过的。

    本来以杨明十几岁的年龄,正好处于最为叛逆的阶段,他本是极为讨厌那些教条式的说理,洋洋洒洒填鸭式的人生大义。可是此刻这些微言大义从中年男子的口中说将出来,却是一瞬间便被杨明记在了脑海深处,心中更是钦佩之极。

    杨明的目光坚定无比,正色道:“前辈之仁义,如明镜高悬,煌煌灼灼,入人肺腑,杨明当时刻谨记,一日不敢有忘。日后,也当以前辈为目标,奋发图强,报答前辈今日之恩情。”

    看着杨明端重的神情,中年男子的神色颇为满意,他点了点头,道:“嗯,你有这个心就好了,也不枉我们一番苦功。商会车队马上就要走了,你带上行礼跟我出去吧。”

    杨明提着包裹,跟男子一块出了门,到了庭院水池旁边。

    庭院很大,可以容纳上千人,在庭院南边站满了一排排大汉,俱是五大三粗,身背利器,手持刀剑。

    最前排是一行十二名黑发黑瞳的华夏族人,其后几排全是身材更为高达壮硕的西方大汉。

    看到中年男子走了出来,最前面的一名干练的华夏族人走了上来,在男子的耳边低语了几句。

    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背着双手,迈开八字步,围着人群转了一圈,沉声喝道:“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对于我等普通人来说,人生不过百年,何其苦短!十年呀呀学语、幼稚学步,十年青春年少、荒芜度日,又三十年江河日下、日落黄昏。”他顿了顿,继续喝道:“留给我们的大好年华,不过匆匆四十载!何其短也!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作为一个响当当的汉子,在这短短的四十年里,我们若不拼搏一把,不搏命一把,如何对得起自己,如何对得起来这花花世界!?我们刀口舔血、风里来、雨里去,我们餐风露宿,斩魔兽、战山匪,我们行走三十余万里,穿越茫茫边界,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身后众人一起大声喝道:“为了钱!为了女人!为了生活!”

    “对!就是为了钱,为了女人,为了生活!人生在世,我等凡夫俗子,不是为了这三样,还能为了什么?”

    “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修炼魔法、斗气,与天夺命?还是教化众生、拯救世界?这些统统不是我们的目的,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我们聚集在此,就是为了钱!为了赚更多的钱!就是为了女人,为了睡更漂亮的女人!甭跟我讲那些虚的,也甭跟我扯什么其他不切实际的东西。你们和我在这里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钱!”

    众人纷纷附和道:“钱!对,就是钱!有了钱,我们就可以喝最好的朗姆酒,干最漂亮的女人,在哈迪城买最好、最体面的宅院!有了钱,我们就是贵族大人!”

    中年男子霍然转过头来,梳的整整齐齐的满头黑发在清晨的微光中显得无比明亮,他面无表情,跨前一步,立于众人之前,沉声喝道:“对,就是钱。你们来到这里,为我卖命是为了挣钱,我雇佣你们,也是为了挣钱!我们紫风财团不辞辛苦,跨越数千万、甚至上亿公里的距离,更是为了钱!这次前往诺曼帝国的车队中,一共有五十二辆马车,这次由我们商会十二名战士带头,加上你们一百零二位哈迪城的勇士,一共一百一十四名护卫。”

    说到这里,他的面色有些凶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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