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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雾阳都-第7部分

小说: 雾阳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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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褚金三满脸堆笑的坐了下来,这时候又进来三个人,褚金三看了一眼,这分明是斯科特医生和吴医生,还有一个高大的陌生男子,褚金三眯起眼认真地打量了一番:深邃的眼眶,笔挺的鼻梁,一张英俊白净的脸上挂着疲惫,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微微卷曲,修长的身材和身边的人相比非常惹人注目,尤其是他还站在吴医生旁边,面带着绅士般的笑容,这仪表堂堂英姿勃发的外籍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布福德。莱恩。当褚金三看到吴医生仰头和这个外国人相谈甚欢的时候,心里竟然有些嫉妒。

    吴医生很自然地向餐厅里扫视了一圈,褚金三赶紧把头低了下来,心脏扑腾扑腾的加速,生怕她看到自己,如果让吴医生看到他还在这里吃饭喝酒,那岂不是十分尴尬?

    “斯科特先生,您来啦!”窦柏明这时的态度和对褚金三时完全不一样,“您楼上雅座,这边儿请。”

    窦柏明亲自为他们带路上了楼。

    “这老窦,真是看人下菜。嘁~”褚金三心里想。

    他站了起来,向楼梯口鬼鬼祟祟的张望,确定吴医生他们已经上了楼,这才放下心来。

    褚金三开始在餐厅里四处溜达东张西望,他对酒柜里的酒产生了深深的兴趣——窦柏明的酒的确花色种类十分多样,不仅有一坛坛封了口的南西桂花糯米酒、丰顶白酒、黄酒。还有好多他都不曾见过的品类,一瓶瓶都用玻璃瓶子装着,颜色也是五花八门,有深棕色的,有草绿色的,还有淡黄色的,等等,上面贴着的标签也都是一些看不懂的文字。褚金三仔细数了数,起码有四十种酒。

    他心里啧啧称奇,然后转悠到了柜台后面,看到了窦柏明的电脑屏幕亮着。这种高科技的玩意儿让从小到大都生活在深山老林里的褚金三感到非常新奇,他从来都没使用过电脑。只见屏幕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判处……大学士……死……削去……爵位,通缉……5000银元。”他一边看一边轻轻的读了出来,这则新闻上又有夜莺谷文字,又有他看不懂的阿克伦文字,看起来十分费劲。

    “你干什么!”窦柏明突然厉声说道。

    褚金三被这突如其来的呵斥声惊得一个激灵,回头看到了窦柏明:“哎哟,老窦,你干嘛啊!吓死我了!”

    “我问你干嘛呢!偷钱吗??”

    “菜也不上,酒也不上,你让我坐那儿干嘛呢,我欣赏一下你藏的好酒啊。”褚金三辩解道。

    “那你偷看我电脑干嘛呢?”

    “我一个乡土粗人,对这新鲜玩意儿好奇嘛。”褚金三说道,“而且,我这文化水平,看得懂么我。”

    窦柏明走了过来,对着电脑一通麻利的操作,把刚才那个新闻窗口给关了,然后对着褚金三说道:“这是我托人从岚州城买来的,我用来算账的,你下回可别乱动。”

    褚金三不耐烦地连连点头,心想我这文化水平能看得懂你的账本么,你个死老窦紧张个屁啊。

    “不过老窦,话又说回来,你这酒柜上的酒可真是多啊。”

    “这可都是我的身家性命,从开饭馆儿以来,我就喜欢收藏各种各样的酒。”

    “这么说,这些花花绿绿的酒都不是嫂子酿的啦?”褚金三问道。

    “你这不废话,我们南西人出了能做桂花糯米酒、黄酒、白酒,这在酿酒工艺上是最最入门的了,就连我家媳妇儿都能酿出让你们交口称赞的好酒来,而这些个酒。”窦柏明朝那些玻璃瓶指了指,“哪做的出来啊,做的工序不一样,发酵方法不一样,就连那些原材料,我们都搞不到。”

    “这么悬乎啊,不都是用糯米稻谷小麦之类的做的吗?”

    “可以肯定也是粮食,但是你要让酒的口感,度数,颜色有不同的变化,必须是要加入我们所不知道的工序和配方的,这点我们这些升斗小民就不得而知了。”窦柏明继续说道,“就像这瓶阿克伦的酒,恐怕他的价格都能买你村里的一栋房子了。”

    说完窦柏明从酒柜上取了一瓶黄色的酒,使劲的晃了晃,随后朝楼上雅间走去。

    褚金三一脸惊愕,他没法想象小小一瓶酒的价格竟然与一栋屋子对等。

    “你给我把食物包好吧,我带走。”褚金三冲着窦柏明说道,“老窦你也真偏心,这么好的酒只管往楼上拿,老子连闻闻的福气都没有么?在这儿吃饭的心情都没了。”

    窦柏明没有作声,只是给小卢使了个眼色,示意把酒菜给褚金三打包带走。

    “说好的,我的酒你请客,可不许赖啊。”褚金三又强调了一遍。

    褚金三拎着食物和桂花糯米酒,晃晃悠悠的走出了窦家饭馆,正午的太阳刺得刚从屋里走出来的他睁不开眼睛。他拿手放在眉骨遮挡着太阳,回头朝饭馆楼上的窗户看了看,隐约能看到吴医生坐在那儿开心的聊着什么。

    褚金三心里有些不悦,他还不知道这种感觉叫做吃醋。回过神来,他看了看手中的桂花糯米酒,忽然想起了小马尔罕和王大福,便急着走向医院,准备哥儿仨一起喝个痛快。

第十章 走廊杀手() 
这天夜里,丰顶镇的天空雷声隆隆,闪电像一道道撕开黑夜的裂隙,把丰顶镇闪得就像白昼。

    褚金三被一声振聋发聩的惊雷给吵醒了,他猛地坐起身来,放在身上的搪瓷杯落到了地上,在安静的病房发出一阵“叮叮当当”的声响。褚金三被这刺耳的杯子落地声和雷声吵得缩着脖子捂着耳朵。

    当一切都恢复平静的时候,褚金三迅速的借着闪电的光亮环视了病房,但出人意料的是,似乎没人对这噪音有任何反应,哪怕低声的抱怨和沉睡的呼吸声都没有,就好像整个偌大的病房就只有他一个人似的。

    不,不是好像,就是这样!这里只有他一个人!!

    伴随着“嗡”的一声和一阵炸裂的疼痛,褚金三感到脑袋一沉,身体又重重地倒在了床上。

    “我这是怎么了?”褚金三紧闭着双眼,头晕目眩并没有让他失去意识,他飞快的回忆着之前发生的事,“我只不过和大福、马尔罕大哥喝了几口糯米酒啊,不会这么一丁点儿酒就把我喝醉了吧?应该是……老窦那里回来……回到房间……嗯嗯……”

    他仔细的回忆了一遍又一遍,记忆也渐渐的清晰了起来。然后吃力地翻身起来看了看床头柜,上面还摆着那已经空了酒瓶子。褚金三苦笑着想道,自己居然变得如此不胜酒力,三个人一起喝一小瓶酒居然能把自己喝醉了,并且一觉睡到了半夜。

    只不过让他大感疑惑的是,为什么小马尔罕和王大福深更半夜不知去向,所有的病友也不见踪影?隆隆的雷声,闪烁的雷电,把空荡荡的病房映衬的有些诡异。

    “马尔罕大哥!大福!”褚金三喊了几声,没人回答他,“护士!!护士!!!”依旧没人回答他。

    “铃铃铃铃铃……”突然,一阵锐利的闹铃声响彻了整个病房。褚金三被惊得一个寒颤,然后开始四下寻找声音的来源。

    “大哥什么情况……大半夜的定什么闹钟啊。”闹钟是小马尔罕床头柜上的,褚金三嘟囔了几句,爬下床来,摸索着把响个不停的闹钟给摁了。

    “真是奇怪,人都去哪儿了呢?”褚金三颤颤巍巍地向病房门口走去,一不小心又踢到了他摔在地上的杯子,丁铃当啷的响声让他觉得十分烦躁。

    走廊里十分冷清,一个人影儿都没有,这也难怪,毕竟现在应该是病人休息的时间,只不过走廊尽头的值班室竟然没有像往常一样亮着灯。

    “今晚没有护士值班?”褚金三的疑惑越来越强烈。

    正在这个档口,忽然听见走廊的另一头传来两下皮鞋的“踢踏”拖地声,十分陌生。正常人不会这么走,就连病人都不会走这样懒散的步伐,感觉就像是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拖着,两条腿抬不起来,却在地上挣扎。

    “谁啊?”闪电短暂的照明不足以让褚金三看清走廊那一头到底是谁,他警觉地张口问道。

    可是那边没有任何人回答他,“踢踏”声像是越来越近,又像是正朝着楼下走去,无法判断。褚金三瞬间紧张了起来,咽了一口唾液,因为这声音,绝对不是在这个时间应该发生在医院里的声音。

    “谁啊?谁在那边!”褚金三壮着胆子提高了音量,声音中却掺杂着一丝颤抖。

    可是依然没有人回答他,而且没有医生,没有护士,没有被吵醒的病友——一个能给他一丝安全感的哪怕是呵斥他“大半夜吵什么吵”之类的声音都没有。丰顶镇医院,就好像已经成了一座废弃的建筑,只剩下了褚金三一个人。

    伴随着渐渐微弱的雷声,那个皮鞋拖地的“踢踏”声好像离他越来越近了。

    褚金三只觉得自己的酒已经完完全全的醒了,头也不疼了,心里直打鼓,脉搏也开始加速。“难道是我听错了?”他心里想道,狠狠的拧了拧自己的胳膊,疼痛让他确定自己并不是在幻境里。

    正当他使劲地盯着黑暗中的走廊,双手紧紧的扶着走廊上的栏杆快走不动道儿的时候,对面门诊大楼四楼某一间房间的日光灯突然亮了。虽然离住院大楼大约有五十多米的楼距,但是突如其来的光亮,还是让褚金三觉得有些刺眼。

    借着光亮,褚金三慌忙把视线投向了走廊传来声音的方向,只模糊的看见那边一扇木门在风的作用下“嘎吱嘎吱”的晃动。他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想看个明白,因为以他的眼神,这种可见度下根本看不清所以然。

    “呵,还真是门。”褚金三稍稍放宽了心,都是虚惊一场。定了神之后,他直起腰来,准备回病房。

    “踢踏、踢踏。”

    这几声可把褚金三吓破了胆,“卧槽。”他本能的骂了一句。但他可以十万分确定,这声音与他的距离应该在五米以内。

    他僵在了原地,又想用手去扶栏杆,但是双手却怎么样也不听使唤。短短的几秒,空气像是死一般的寂静。“踢踏、踢踏……”声音越来越急促,仿佛已经到了自己跟前。褚金三的额头冒出阵阵冷汗,他借着光亮,使劲的眨巴眼睛,想极力的去看清到底周围有什么东西。长这么大,他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失魂落魄过。

    终于借着突然一道猛烈的闪电,他看清了,那几分之一秒之间,他看得清清楚楚——一个只穿了一件白大褂的人,身材微胖,大约有一米七五的样子,半蹲在地上,用左手紧紧的勒着另外一个躺在地上的人的脖子,而他的右手,反握着一把匕首,结结实实的插入了那个人的脖子,再拔出来,再插进去……一刀又一刀,殷红的鲜血喷洒在了他身后整个雪白的墙面,也沾染在了他的衣服上,白大褂被染成了鲜红色——而那持续不断的“踢踏”声,正是这个被害者的双脚,不停挣扎发出来的响声。

    这个被害者不是别人——正是早上和吴医生他们一起去窦老板的饭店吃饭的外国男子——他只穿了一条内裤,浑身上下已经彻底被染成了鲜红色。

    这个穿着白大褂的人,不慌不忙地向褚金三看了一眼,带着阴森的笑容,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这…这不是…这不是斯科特医生吗!”虽然光线微弱,但他还是很快的辨认了出来——他的模样褚金三再熟悉不过了!

    褚金三想喊,但仿佛有只冰冷的手徐徐圈住了自己的脖子,雨天的寒气也像一把锋利的夜莺蜂刺一样慢慢的刺穿了他的胸口,却也像一支强心剂一样赐予了他强大的反抗欲望。

    褚金三孤注一掷,撒腿就跑。途中,不知是斯科特医生的鲜血,还是雨水打湿了走廊,他狼狈的摔了一个狗啃泥,但他立马挣扎着起身,头也不回的朝走廊另一头跑去。

    “杀,杀人啦!!”他边跑边大喊着。

    但是没有一点动静,除了他噼里啪啦的脚步,没有任何人的一丝动静。

    “王大福、马尔罕大哥,你们到底死哪儿去了啊!”

    褚金三像疯了似的跑下了楼,阑尾的疼痛已经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他跑到了住院大楼门口的空地上,抬头飞快的扫视了一圈整个医院,除了门诊大楼那间屋子,所有的灯都是灭的。恐惧和焦急在他心头迅速的聚拢。

    “杀人啦!!斯科特医生杀人啦!!!到底有没有人!!说句话啊!!!!”

    他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在雨中打着转,然后冲向了门诊大楼——至少他确定,那间亮着灯的屋子是有人的,现在过去求救是他唯一的选择。

第十一章 玉女?欲女?() 
阳光透过窗户,洒满了整个屋子,布福德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他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从小到大几乎滴酒不沾的他,与斯科特医生小酌了几杯,饭后便昏昏沉沉地走到医生休息室里,倒头便睡。

    他揉了揉太阳穴,眯缝着眼看了看窗外。阳光温和地照射进来,洒在了他的脸上,已经接近傍晚时分,红彤彤的夕阳已经没有了中午时的威力,反而让人感到很是舒服。他使劲伸了个懒腰,准备出门去医院里溜达一圈。

    布福德推开门,一边整理扣子,一边走到了栏杆边。丰顶镇医院的门诊大楼,虽然只有五层,但是在镇上已经是最高的建筑了,他现在所在的四楼,已经可以俯瞰整个小镇的风景了。远处郁郁葱葱的山峰此起彼伏,成群的鸟类不时的从山间飞过,夕阳的余晖下,目光可及之处都被绿色植物覆盖,阵阵清凉的微风让布福德丝毫感觉不到暑气,这是从小就在多佛尔丁长大的布福德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沁人心脾,人的心胸都会随之豁达。横七竖八的街道,稀松错落的屋子,都淹没在绿色植物中,仿佛它们也是这自然景色中的一部分,人类的小镇和大自然的秀美紧紧的融为一体,丝毫感觉不到人为因素对它的干涉。

    布福德双手扶着栏杆,极目远眺,微风轻轻的吹拂着他金色的头发,让人暂时忘记了所有的不快,他极力用鼻子呼吸着新鲜空气,身体里的疲惫瞬间一扫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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