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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少主,您就嫁了吧-第10部分

小说: 少主,您就嫁了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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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可能有那种花花肠子呢?你别往心里去,趁早忘掉刚才发生的一切吧!”
  笑意敛去,小七蹙起好看的眉,一瞬不瞬盯着她:“什么叫趁早忘掉?”
  “……呃,就是当我从没说过!”
  “哪句话从没说过?”
  战筝无力扶额:“就是……就是……想睡了你那句话啊小傻瓜!”
  大概是错觉吧,小七的神色一瞬间变得很不愉快,他默默应了一声,把脸转向一边不搭理她了。
  这还真是破天荒头一回,他居然对着她莫名其妙犯起了脾气。
  战筝一头雾水,她试探性碰了碰他的手臂,低声问道:“怎么,我说错什么话了?”
  对方始终保持沉默。
  “我都告诉你那属于意外啦,以后再也不说了还不行么?你别不高兴啊。”
  依旧沉默。
  “哎呦小祖宗,我对你一片赤诚天地可鉴,绝对没有非分之想啊!”有非分之想也不能承认啊。
  谁知小七闻言,脸上失望之色更甚:“为什么没有非分之想?”
  “……啊?”莫名被问得一头雾水的某人。
  小七薄唇微抿,一字一句强调着:“红莲说过,真爱一个人必定会产生非分之想,除非是未曾放在心上。”
  这下战筝总算听懂了小七的心路历程,合着他从始至终就觉得她应该惦记着睡自己,要不就是不爱他——很好,等她回到孤绝峰,迟早要扣光红莲那小妖精的奖金,让她胡诌,让她教坏单纯的孩子!
  “那么刚才说的都不算数,既然你对这种事情并不反感,我当然也很乐意。”她拍着小七肩膀,那副循循善诱的模样怎么看怎么别扭,“我的意思是呢,在我还没有恢复十八岁身形之前,心有余而力不足,没办法和你……咳咳,你能懂吧?”
  小七温和点头:“红莲说过,就算你现在看起来只有九岁,一定也比普通姑娘更厉害。”
  “什么厉害?哪里厉害?我就知道那小贱人比我还猥琐十倍!”战筝气得差点把枕头撕成两半,但她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言辞的奇怪之处,连忙改口,“呃,我并不是说自己是个猥琐的人,我只是觉得有必要赶紧把红莲嫁出去了。”
  他摸了摸她略显凌乱的长发,唇角含笑:“她有喜欢的人。”
  “呦,看来红莲果真表现得太明显,对连城公子那点心思连你都知道了?”
  “嗯。”
  战筝在他怀里伸了个懒腰,一面起床穿外衣,顺势转开了这令人尴尬的话题:“好啦好啦,这样,你乖乖在船上等着,我去街上转一圈买点东西。”
  小七本能地抬眼看她:“你自己去?”
  “对啊。”她笑嘻嘻瞥他一眼,“别不高兴,我是要去给你挑礼物,你跟着就没新鲜感了。”
  他低声道:“我不要礼物,我要你。”
  “礼物是你的,我也是你的。”她吧唧一下亲在他侧脸,“你都乖乖收下,不准拒绝。”
  小七怔怔看她起身离去,脚步轻快地消失在门外,细碎阳光落在他眸底,漾成一片温暖的色泽。
  至于战筝究竟要去哪里,很简单,是从船夫处询问到的、城中那家在江南地带颇有名气的琉璃坊。
  “老板娘,这支发簪我要了。”
  老板娘笑吟吟把那支雕刻云纹的发簪放进紫檀木盒,目光若有所思在她脸上扫视着:“这支簪子可是上好的和田白玉所刻,小姑娘多大年纪了,竟也学会了买礼物讨情郎欢喜?”
  “我年纪不小了。”她懒得多作解释,只伸手探向腰间去摸钱袋,岂料那里空空如也,原来是出门换衣服的时候忘记带出来了,“……抱歉老板娘,你能先给我留着吗?我回去取钱。”
  老板娘笑容未变,但神色间已有几分对待不懂事孩童般的无奈:“小姑娘还是乖乖回去吧,否则你爹娘怪罪起来可怎么是好。”
  说来说去,还是把她当成从家里偷钱的小孩子。
  战筝也不过多废话,直接从头上拔了支金簪子递过去,那上面还嵌着据说是西域特产的红宝石,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从战千里那寻摸来戴着玩的。
  “用这个做抵押总行了吧?我看你这生意不错,千万别卖了。”
  卖了就把你店砸了。不过这威胁话语未免太流氓,她犹豫再犹豫终究没说出口,还顺便在心里检讨了自己两句,何必这样吓唬人家呢?
  正当老板娘捧着这件造型精致的金簪子啧啧称奇时,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毫无征兆伸向两人中间,将一张银票优雅放下。
  “这玉簪的价钱,我替小姑娘付了。”
  声音低沉魅惑,扰人心弦,不似现实,倒像是来自某个遥远的梦里。
  手好看嗓音好听,模样一定也错不了,本着好色的基本原则,战筝猛然回头,见一蓝衫公子含笑立于身后,缎带束发凤目流光,秀气中暗藏三分邪气,观之便知是能令无数少女神魂颠倒的那种人。
  然而,看惯了小七,她发现自己确实已经对美男子免疫了,新鲜感眨眼就过,即使对方俊得惊天地泣鬼神,于她而言也没什么区别了。
  “多谢公子美意,一支玉簪子而已,我还是买得起的。”
  “姑娘莫要误会,我决无轻视姑娘之意,无非是萍水相逢,举手之劳罢了,也省去了姑娘往来奔波之劳。”他从老板娘手中接过那支金簪递到她手里,一笑极尽风流,“况且这么好的首饰,用作抵押可惜了。”
  大约是他没有因为她的外表而轻视的关系吧,战筝对他招人喜欢的讲话方式很有好感,所以思忖片刻,终是没有拒绝:“既然如此,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敢问公子高姓大名,家住何处?横竖这个人情我是一定要还的。”
  “我叫观夜。”他注视她半晌,薄唇轻扬,“至于还人情么,若是有缘,总能于江湖再度相见的。”
  言毕从容转身,衣袂飘飞消失在街上人群中。
  怪人。
  战筝站在原地,沉默良久只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她望向他离去的方向,不知为何,那一刻突然感觉,似曾相识。

  ☆、年轻捕快

  当战筝把那支白玉簪插在小七发间时,她靠近他耳畔笑吟吟低语道:“这是作为你那块玉佩的回礼,收下它,以后你一辈子都是我的人了。”
  小七果断反手抱住她,垂眸轻吻她的鬓角:“本来也是你的人。”
  “嗯,如果有一天你逃走了,追到天涯海角我也得把你追回来。”
  “为什么要逃走?”他平静看向她,回答得理所当然,“有你在的地方才是我的家。”
  有她在的地方,是他得以安定的归宿和寄托,他是无根浮萍,甚至不敢想象有朝一日失去了她会怎样。
  但他是清楚的,她不会离开他,正如自己承诺过永远守护她一样。
  这样就足够了。
  午后,阳光正暖。
  战筝换了件色泽明丽的衣服,像只展翅欲飞的小花蝴蝶,她兴趣盎然拉着小七从街道这边逛到街道那边,吃遍了所有小摊贩的美食,胃口好到令人咋舌。
  “藕粉糖糕太甜了。”她一面批判着点心不合口味,一面风卷残云将其尽数消灭,“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用正餐?”问话自然得仿佛刚才大吃特吃的根本不是自己。
  小七微笑着向前一指:“烟雨楼。”
  “我听自家老头儿提起过。”她煞有介事摸了摸下巴,“烟雨楼的厨子手艺好,可烟雨楼的姑娘也同样热情似火。”
  “你不喜欢热情的姑娘?”他把最后一块松子糖递给她,而后双臂略一用力,将她离地抱起托上自己的肩膀,“可红莲也是。”
  战筝失笑:“红莲听到你说这话一定不会太高兴,我指的是那些姑娘可能会来主动撩拨你,陪你喝酒给你唱小曲儿,如果看你生得俊美,还可能愿意陪你睡一夜……”
  他斩钉截铁打断了她的话:“只有你能陪我睡。”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然而战筝还是听着怪别扭的,她尴尬把脸转向一边,“吃饭吃饭,去烟雨楼,就这么定了。”
  烟雨楼的跑堂吆喝一声,把两人迎上二楼,找了处视野开阔的好位置凭栏而坐,然后以手势朝后面示意,不多时,几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子依次走出,有弹琵琶的有吹笛子的还有弹古筝的,每一个看上去都多才多艺,惹人怜爱。
  战筝不禁感慨,这些人要是都搜罗到孤绝峰去,组织个天生门戏班子也好啊,就由红莲主唱,反正那小贱人嗓子好,业余时间还能赚点零花钱。
  她正游离着呢,忽听最前面那位抱着琵琶的姑娘开了口,着实是莺声燕语,婉转非常。
  “公子想听什么曲儿?”
  小七不说话,只询问般看向她。
  她替他回答:“就江南小调呗,尽管选你们拿手的。”
  她倒是想听点有意思的,什么哥哥妹妹龙戏凤,含羞带怯牡丹红……算了吧,小七还在这里,不合适不合适。
  不过那姑娘却笑了:“公子来烟雨楼也带着家中小妹么,兄妹感情真好。”
  “她不是我妹妹。”
  小七反驳得特别认真,战筝在心里偷笑,表面上却仍是一本正经地点头:“对,我不是他妹妹,我是他未过门的夫人。”
  姑娘们齐齐吓了一跳,有胆子大地就多问了一句:“敢问小姐您……已经到了出阁年龄了?”
  “年龄不重要,反正迟早都要嫁的。”战筝瞥了她们一眼,“所以你们就不必见色起意了,后面那位,你偷看我未婚夫半天了注意素质。”
  “……”
  于是姑娘们带着一脸“长见识了”的古怪表情,终于开始安安静静弹小曲儿,环境氛围良好,很适合谈情说爱。
  而战筝和小七也真的在谈情说爱,俩人你给我夹菜,我给你盛粥;你给我挑鱼刺,我帮你剥虾皮;你问我吃饱了没,我告诉你再点些别的菜……誓要虐尽天下单身狗。
  看在银票的面子上,围观的姑娘们无法表示愤怒,但实际行动却出卖了她们——有人弹得走调了,还有人弦都折了一根。
  任凭是谁看见一翩翩佳公子被黄毛丫头拐跑了,恐怕都会觉得很浪费资源吧。
  然而正是在如此安逸的气氛下,冷不防有一声惊叫传来,随即战筝忽觉背后风声异动,她尚未转身,小七的速度却比她更快,转瞬已闪至面前,将差点砸在她后脑勺的一个瓷杯牢牢接住。
  瓷杯在他掌心被攥成粉末,他朝始作俑者望去,目光凛然。
  “谁干的。”
  “好像不是冲着我们来的,应该算误伤。”战筝起身,看对面那位捕快装扮的年轻男人连滚带爬到自己脚下,作势要抓她裙子,“诶诶兄台,我这衣服挺贵的。”
  小七干脆利落把对方踹出数米远。
  “……请少侠出手相助!”平心而论,这年轻男人生得还挺清秀——前提是忽略他被揍出来的乌眼青,以及缓缓流淌的鼻血,“那三个人是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烧杀掳掠为所欲为!擒住他们算为民除害匡扶正义,我从邻城一路追过来,后来发现一个人实在打不赢!”
  战筝:“劳驾,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吧?”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现在想置我于死地,我堂堂衙门捕快怎么能……啊啊啊他们又过来了!”
  小七嫌弃地瞥他一眼,而后转头柔声问战筝:“粥还喝么?”
  “不喝了啊。”
  战筝话音未落,就见小七回手抄起那盆热气腾腾的甜粥,迎面泼在了对过三名髭须大汉的脸上。
  霎时惨叫声不绝于耳。
  “原本好好吃个饭,怎么还遇到了这种麻烦事儿。”她懊恼叹了口气,把银票放在桌上,抬手向小七招呼着,“要打架也去街上打,把人家烟雨楼砸了还得赔钱,这买卖怪不划算的。”
  “嗯,听你的。”
  小七依着她的意思,身形如风上前,不过眨眼间,直接把那三名大汉扔下了二楼。
  旁边的年轻捕快:“……”
  简直要被吓呆,自己无意中搬的这个救兵,是不是有点过于凶猛了?
  然而事实上,更加凶猛的还在后面,很快他就看见战筝小手在栏杆上一撑,轻轻巧巧飞身跃下,在为首那名大汉爬起来想要反击的前一刻,笑模笑样踩折了对方的手腕脚腕。
  这一次杀猪般的嚎叫响彻了整条街道。
  “真难想象,这样的货色也能被称为江洋大盗?”战筝一面用脚碾着那人的脸,一面表示着自己的疑问,“在你心目中江洋大盗得多怂啊?”
  年轻捕快欲哭无泪:“对我来说,他们仨算是劲敌了……”
  “唉,你活这么大估计也就抓过几个偷荷包的小毛贼了吧?”
  年轻捕快顿时哭得更伤心了,估计是被她猜对了。
  “真可怜。”话虽这么讲,可她语气听上去可没半点同情的意思,“小七你说,这孩子是不是根本没见过真正的恶人啊?”
  虽然心情很沮丧,但年轻捕快依然对她给出的称呼感到不满:“你叫谁孩子呢,你自己还不就是个孩子么。”哪怕是早熟且凶悍的孩子。
  “呦,你这是笑话我呢?”她痞气十足一挑眉,“本来还想帮你把这仨送回邻城衙门呢,既然这样,你自己去吧,小七我们走!”
  年轻捕快下意识扯住她的衣袖急道:“别呀!女侠你送佛送到西,我错了还不行么!”
  小七默不作声,动作却丝毫不留情,用力拍开了他的手:“不准碰她。”
  “……”
  战筝笑弯了一双杏眼:“得,横竖我俩也是随便出来玩,去哪都一样,权当偶尔做做善事了。”
  的确是偶尔做做善事,须知她这种被江湖盛传的、顶天的大恶人,如今居然在所谓的“匡扶正义”,也是有趣。
  “谢女侠!”他激动不已,本能又想来拽她袖子,但一抬头迎上小七警告性质的眼神,讪讪又缩了回去,“那……那就麻烦二位了……”
  “不用客气,先说说你叫什么吧。”
  他老老实实回答:“我姓于,小字进果。”
  “鱼进锅?听上去就很好吃。”
  “……”
  

  ☆、郊外客栈

  于进果是个大话唠。
  这是战筝和前者同行一路得出的结论,彼时她坐在马车里,听着对方一边赶车一边碎碎念,从衙门俸禄少到晚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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