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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血红时代-第54部分

小说: 血红时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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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余的六个黑暗生物中,有三只厉鬼。剩下三个,则是一个黄金颜色的骷髅,还有两个四肢着地、仿若狼狗一般的人,应该是行尸进化而成的。

    “来人欲往何处去?”书生样子的鬼,文邹邹道。手中居然还亮出了一把折扇,轻轻扇着。

    “你们先跑!”李佑暴喝一声,瞬间消失在原地。

    下一秒,李佑就出现在了书生的身边,一拳向书生的脸打去。

    书生的身影在原地消散,出现在了李佑身后,折扇一打,李佑便一下子被打得陷入山壁之中。

    “何苦这样拼命?死前不如与我布衣聊聊,我大概有五百余年没和人说过话了。”书生一副悲悯样。

    李佑用力从山壁中挣脱而出,这时斗士们才跑到这里。

    “你们从他们上方过!”李佑抹去了嘴角渗出的一丝鲜血,高声道。

    书生在原地轻摇折扇,没有任何出手的意思。身边三只厉鬼也不动,只是那两只四肢着地、仿佛狼狗一般的丧尸,瞬间从地面跃起。

    十二个人刚跳到三十米左右的空中,瞬间就被那两只异形丧尸打落!

    书生哈哈大笑:“今天有我布衣在此,你们谁也别想从这经过!”

第七十八章 魔族() 
布衣鬼云淡风轻地,而李佑却如临大敌。

    李佑身后,十二个人都被那两只异形丧尸打回了地面,同样如临大敌地看着布衣鬼。

    张强表情苦涩地说:“那两只异形丧尸,应该有三阶后期的修为。”

    “单凭那两只异形丧尸,我们就不一定能从这里通过了。”空姐同样满脸愁容:“更何况,那里还有三只厉鬼,一只黄金骷髅。”

    三只披头散发、七窍有血的厉鬼,并不似其他鬼类一般显得有智慧,反倒更像三只没有智慧的游魂一般。但普通的游魂,又哪儿有资格站到这里来?

    骷髅一族没有多少智慧,两只异形丧尸也不像有智慧的样子

    李佑想到这里后,传音给李彬、空姐、张强道:“那六只鬼,好像是被布衣鬼操控的,没有自我思想。我待会儿全力骚扰布衣鬼,让他不能专心操控六只鬼,同时放出圣光术扰乱他操纵、视线,你们趁这个机会走。”

    “这个机会只有一次,你们要把握好!”

    张强十分意外,但却没有多说什么,而是传音给他的手下,安排了起来。

    过了几秒,张强给李佑传音道:“可以了,我们准备好了。”

    布衣鬼还是潇洒地摇着折扇,自顾自说着:“你们为何不语?我很想和活人说说话呢。”

    布衣鬼自持强大,丝毫不把李佑他们放在眼里。

    李佑肌肉一紧,再次冲到了布衣鬼身前,向布衣鬼一拳打出。

    布衣鬼自然不会这么容易让李佑打中,又是不知使用什么方法,瞬间出现在李佑身后,一如上次般地用折扇打去。

    李佑可不会在同一招上吃亏两次。他腰一弯,躲过了折扇的攻击后,直接一个后脚踢,踢向了布衣鬼。

    布衣鬼一下抓住了李佑的脚,直接举起李佑向山崖撞去。

    李佑大为吃惊,没想到鬼类的力量居然也这么强。虽然吃惊,但却一点儿也不慌。李佑脚一缩,在空中弯身打向布衣鬼的手。

    布衣鬼对李佑的攻击丝毫不在意,连躲也不躲。

    李佑后背一下又砸到了山崖上,直接把山崖撞出了一个巨坑。但与此同时,李佑的身体已经完全蜷缩了起来,拳头就要击中布衣鬼手臂的一瞬间,李佑拳头光明大作!

    经过这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李佑现在已经略微适应了现在庞大的精神力,有一定把握施展出“暴揍小明拳套”了。

    在这瞬间,李佑双拳上出现了白色的拳套。布衣鬼也失了风度,可再想闪躲也来不及了。

    带着充满光明法力的拳套,李佑的一拳实实在在击中了布衣鬼。

    布衣鬼的手瞬间就被打得虚化了。

    “你居然会使用光明魔法!”布衣鬼吃惊大叫。可李佑根本不给他丝毫反应的时间,趁胜追击、欺身而进,接连四五拳就打向了布衣鬼!

    瞬息间,四五拳都集中了布衣鬼,布衣鬼一下子就被打得身形极淡,似乎随时都会灰飞烟灭一般。

    李佑丝毫不敢掉以轻心,拳套正面接连放出数十颗光连弹,直接就把布衣鬼的身体打穿了!

    接连不断的攻击,直接将布衣鬼打懵了。

    此刻的布衣鬼,身体正中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孔洞,身影也变得十分虚幻,好像就快要散掉一般。

    李佑大喜。

    原本只是想打布衣鬼一个措手不及,却没想到光明魔法对黑暗生物的压制作用这般大!

    “圣光术!”整个山谷瞬间被白光充斥了。

    李佑趁此机会,又是接连不断的十几拳捣向布衣鬼。

    布衣鬼现在才反应过来,身体瞬间消失。

    四五秒后,白光渐渐消退。

    空姐他们果然没有辜负李佑的期望,趁着这个机会,已经跃过六只黑暗生物,跑到了一百多米外的地方,成功逃离。

    李佑抬头看去,布衣鬼一袭白衫,出现在了空中百米的地方,只是手中折扇已然不见了踪影。

    “失策!居然放跑了他们。”布衣鬼在空中摇了摇头:“你真是好计谋啊,没想到你法武双修。圣光术阻碍了我对六个身体的操控。”

    令李佑大感意外的是,布衣鬼的身体已经凝实了,也没有任何遭到重创的样子。

    “不过是三阶二阶的一群小杂鱼罢了,跑了就跑了。”布衣鬼还是云淡风轻的样子,似乎发生什么都不甚在意一般。

    “四阶的光明法师、炼体者,抓到了你,魔王大人应该会很高兴。”布衣鬼淡淡道。

    布衣鬼不着急进攻,为了让空姐她们逃得远些,李佑也不着急,反而套起了布衣鬼的话:“冰巫妖提到过魔王大人,你也提到魔王大人。魔王大人,到底是谁?”

    “你见过冷魔?”布衣鬼诧异道:“既然你见过冷魔,还能够来到我这里。那就代表冷魔被你杀了。”

    布衣鬼笑了笑:“不过,冷魔那个废物,这么几百年下来还是四阶中期的实力,死了也不可惜。现在给你一个要死的人说说魔王大人,也没什么关系。魔王大人是暂住于猛鬼界的大人物,就连我们猛鬼界的鬼王见了他,也得恭恭敬敬的。”

    “鬼王?就是猛鬼界的最强者,六阶厉鬼?”李佑问道:“魔王大人比他还厉害?”

    布衣鬼摇了摇头:“魔王大人的实力,应该没有鬼王高,但是他身份比鬼王尊贵得多。”

    “为什么?黑暗生物还论身份?不都是以实力为尊吗?”李佑问。

    布衣鬼可能真的是很久很久没有聊过天了,知无不言道:“魔王大人是魔族。每一个魔族,都是我们黑暗世界最尊贵的存在。”

    李佑有些摸不着头脑:“魔族是什么,居然只是因为种族,就比鬼王的身份还要高?”

    布衣鬼迟疑了一会儿,犹豫道:“如果说神是神族,华夏国的仙人与神族等同的话。那魔族,就是黑暗世界的神、仙了。”

    “既然魔族是神是仙,那实力怎么会不如鬼王?每一个神,实力都是超过九阶的。”李佑反问道。

    “因为魔族是黑暗神灵的子裔。每一个魔族,只要一直修炼就能够达到半神的程度,只需要一点契机便能成神。”布衣鬼苦笑:“魔族大人物实力的底限,就是九阶。而鬼王,已经困于六阶上千年了。身份地位,自然是魔王大人要尊贵。”

第七十九章 痴情魔王与布衣之词() 
李佑皱了皱眉头:“那样的大人物,没道理会在乎我的啊。你们为什么弄出这么大阵势来抓我?”

    “铺天盖地的尸海,一个四阶冰巫妖、两个三阶鬼物。现在又加上你,你比冰巫妖还要强。”李佑道:“我只不过是偷了半瓶万恶之血而已。”

    布衣鬼哈哈大笑:“你原来还偷了半瓶万恶之血啊,我倒是才知道。不过,抓你的原因,可不是这个。”

    “那是为什么?”李佑不解问道。

    布衣鬼笑问道:“你可曾杀过一只小女孩状的二阶女鬼?”

    李佑想了想问:“血番茄?”

    “正是。”布衣鬼又将折扇拿了出来,一下将折扇甩开轻摇道:“血番茄她是魔王大人最中意的一个女子。”

    “魔王大人不愿用身份强迫她。太早见她,魔王大人也觉得身份差距太大,会这段感情变得不那么纯洁。所以魔王大人便将血番茄安排到了我们猛鬼界最有前途的暴君麾下,让暴君处处照顾她。”布衣鬼叹息道:“血番茄受伤后,魔王大人直接下令让冷魔麾下第六十二处化生血池的产出,全部供给血番茄使用。可惜啊,血番茄还是被你们杀了。”

    李佑大感意外!

    无论李佑怎么想,也没有想到,出地道就遭遇铺天盖地尸海,还遇到如此强追兵的原因,居然是血番茄!李佑本来还以为是这半瓶万恶之血价值太高,才会造成这样结果的。

    想到了血番茄被灭杀之前,对那个隐藏在背后的魔王大人毫不知情,却对暴君无比崇拜、依恋的样子,李佑竟莫名为那个魔王大人感到了一丝悲哀。

    那个魔王大人,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对血番茄的关爱、照顾,完全不知情的血番茄直接把那些当成了暴君对她的偏爱。更因为如此,第一次见血番茄时,血番茄才会那样表现出对暴君狂热的样子。

    这算不算是魔王弄巧成拙,反倒让血番茄爱上了暴君呢?

    毕竟,只要是女性,总是会对一直无条件偏袒自己、关爱自己、照顾自己的人产生好感。

    布衣鬼不着急杀李佑,因为太久没和活人说话的原因,想聊聊天。而李佑本着尽量拖延时间、让空姐她们逃得远点儿的原则,也仿佛多年老友一般与布衣鬼闲聊了起来,并与布衣鬼说了刚才的那些想法。

    布衣鬼一拍折扇,应和道:“对啊!我也觉得魔王大人在情场方面是真蠢!”

    “身份如此高贵的魔王大人,好不容易动一次真情,居然怕因为身份悬殊导至感情不纯洁,而在背后默默奉献帮助。这简直是滑稽嘛!”布衣鬼一副过来人样子道:“这明显就是让血番茄对照顾她的暴君产生好感嘛!”

    “我们这些鬼呀,其实都不太正常。正常的,都成不了鬼。但凡是鬼,必然是要心中有极大怨气或者人极度扭曲的。”布衣鬼道:“是人也好,是鬼也罢。只要性格稍有些不太正常的,就肯定会有些偏执。”

    “血番茄是一个天赋不错的女鬼,而且还是年少就死化厉鬼的,肯定十分偏执。一旦偏执的人、鬼,对什么人产生了好感、认可了什么人,就几乎没有改变态度的可能性了。”

    “血番茄对暴君产生了好感与爱慕,以后根本就不可能再对其他人产生好感了,魔王大人就没有机会了。而这恰恰是魔王大人自己一手策划的啊!”

    李佑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

    血番茄光凭那喜食人脑的怪癖,就足以证明她是一个特别病态的存在了。只要是个性极端的存在,对人的喜恶就都是固定与极端的。一旦确定了喜欢,那就是极端喜欢,如果后来发现不喜欢了,那就是特别讨厌了。

    血番茄在空姐家时,对暴君那么狂热,显然是极端喜欢暴君了。魔王如果放到都市小说里,就是个情窦初开的高富帅因太过羞涩,硬生生把中意女孩儿推向别人的傻瓜啊!

    布衣鬼五百年没与活人进行过对话,虽然不知道都市小说是什么,却也对李佑的观点十分赞同。

    一个吸血鬼、一个布衣鬼,居然聊到一块儿去了。布衣鬼并不知道李佑是吸血鬼,还以为李佑是活人,五百年没和活人聊过天的他,心情大好,更是不着急杀李佑了。

    李佑身为一个准大学生,网聊经验也不少。论聊天,绝对比布衣鬼在行得多。

    虽说两者生活经历完全不同,但李佑对布衣鬼这种活了至少五百年的存在,也是极为好奇的。在两人维持着让聊天继续的默契下,两人居然相谈甚欢地聊了两个多小时。

    “哈哈,对啊!”布衣鬼坐在一只异形丧尸背上,皱着眉头,将手中折扇打得啪啪作响道:“想我当初寒窗苦读二十余年,居然连大明朝的一个进士都没靠得。倒是后来凭着一手好词,在花酒楼以词抵债,混了不少酒喝。”

    “若说我最喜欢的一首词,却还得数我未到戴冠之年所作的一首不合韵脚之作了。这是我年纪尚幼时,心气甚高作出的一首劣作,连韵脚也不大对,但却道出了我心中满腔热血啊!”

    聊着,布衣鬼从异形丧尸背上站起,作吟诵状道:“采桑子重阳!”

    布衣鬼朗诵得慷慨激昂、声情并茂,更因此词是他自己所作,颂得是酣畅淋漓。特别是布衣鬼原为明朝时的读书人,朗诵起来颇有古韵,与今人朗诵的感觉大不相同,让李佑不禁拍手道好。

    特别是一句“恨阎王抠”,道出了布衣鬼年少便知人生苦短。而后的下半首词,更是将布衣鬼年少时的雄心满怀、鸿鹄之志表现得淋漓尽致!

    听完后,李佑不由道:“我也不懂诗词,韵脚什么也不懂。不过布衣你这首词,倒真是大气。比我学过一些小家子气的词,要有力磅礴得多了。”

    说吧,李佑笑道:“你现在活了这么五百多年,阎王也管不了你的寿命了,倒是感觉如何啊?”

    布衣鬼还沉浸在自己所作之词的韵味中,听到李佑的话后,表情一黯:“苦哇!苦啊!”

    “人生若有一大不幸,当是百年孤独。而我呢?孤苦伶仃五百余年,连个说话的活人都没有!有时候,我还真想死的时候不要变成鬼,一了百了的好啊。”

    ps:呃,这首词本来是我自己写的,但是原稿丢了。时间太久,也记不起了。现在先暂时空着,等我明天问了朋友之后补上词的正文拙作拙作,不太押韵,也还在不断学习中。如果有此中高人,那就真是让您见笑了。下一章更新需到一点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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